基于“项目导向”的税法实践教学体系研究
2015-01-28赵玲李光玲
赵玲 李光玲
摘 要 税收是国家最主要的一种财政收入形式,因此税法的学习变得尤为突出。然而,就目前的形势来看,传统的税法教学模式所培养出来的财会人才已渐渐不符合现代社会的需求,税法教学模式的改革迫在眉睫。本文针对税法教学的现状以及存在的问题,提出了将项目导向教学法引入税法教学的教改思路,培养应用型、复合型财会人才,以便更好地满足社会的需求。
关键词 税法改革 项目导向 实践教学
中图分类号:G424 文献标识码:A DOI:10.16400/j.cnki.kjdks.2015.01.064
1 税法教学的现状及存在的问题
1.1 现状
随着我国市场经济的发展,税收筹划开始成为大小企业关注的热点。因此,“税法”课程作为各大高校经济管理类的专业必修课也越来越受重视。“税法”是一门专业性和实践性都较强的学科。它不仅要求学生牢记我国税收法律中各种税类(如:流转税、所得税、行为税及资源税等),还有不同税类的纳税主体、客体、税率与计算方法等理论知识,而且还要求学生有较强的动手能力,能熟练的掌握纳税申报的步骤和各种税种的手工或网上纳税申报表的填列。但就目前传统的税法教学模式来看,一味的“填鸭式”单向灌输和传统的“粉笔+讲义”的授课模式,只会让税法教学变得更加枯燥无味,学生的理解也只是停留在理论知识的层面上。这也是出现越来越多的大学生在校专业课成绩优秀,但在实际工作中却连基本的纳税申报都不知该从何下手的现象的主要原因。
1.2 目前存在的问题
1.2.1 教材内容存在滯后性
税收在我国的市场经济中占有重要的地位。为实现对经济的宏观调控,国家在财政税收制度上不断地进行调整和改革。我国的税收制度正发生日新月异的变化,但有关税法的教材却没有做到与时俱进。
1.2.2 教学模式单一,理论讲解过度,实践教学不足
税法由于本身的知识体系较大、内容繁多冗杂,传统的教学模式都是采用“老师上课粉笔 + 讲义,学生课后死记 + 硬背”的授课方式。这种填鸭式的教学模式缺乏实用性和互动性。即使老师在台上讲得再生动形象,学生也只是“左耳进,右耳出”。
1.2.3 师资力量不足
随着高等教育改革的不断深化,对教师的要求也在不断提高。针对税法课程而言,不仅要求教师拥有较强的专业理论知识和教学能力,也要求教师具备一定的实践经验,能带领学生完成基本的税务工作。多年来,各大高职院校都在潜心打造一支高质量的税法教师队伍,但对于整个大的教育环境而言,师资力量依然严重匮乏。
1.2.4 教学内容与岗位需求不匹配
目前,高职院校对税法的教学内容主要是关于税收的基本知识和法律、三大流转税(增值税、消费税和营业税)、两大所得税(个人所得税和企业所得税)以及一些小税种的简单介绍。这些纯理论的知识已经远远不能满足当今社会对应用型人才的需求。许多刚毕业的大学生在实习或工作过程中发现自己在课堂上学到的知识在实际操作中完全用不到。这说明学校的教学内容未能与相应的职业岗位工作需求相匹配。
2 “项目导向”教学模式在税法课程中的运用
2.1 “项目导向”教学法的基本内涵
“项目导向”教学法的基本内涵是指由教师把一个抽象的知识点转换成一个具体的项目,再把这个项目转交给学生,让学生独立地去完成从信息的收集、方案的设计、项目的实施到最后的项目评价。教师在其中只起到引导者和监督者的作用,给予学生充分的独立思考机会,调动学习的积极性。
2.2 “项目导向”教学法的优势
“项目导向”教学法具有传统的“填鸭式”教学法具有不可比拟的优势。
首先,“项目导向”教学法将师生之间的位置进行了转换。原先传统的教学模式主要依靠老师在台上讲,学生只能被动地接受知识,没有独立思考的时间,自然而然学习效率不高、事倍功半。与此同时,单向硬性灌输的教学模式也很难激发学生的学习兴趣和积极性。这也是目前大多数高校普遍存在的专业课逃课成风的主要原因。而“项目导向”教学模式中主要是以学生为主、教师为辅,强调学生在教学过程中的主观能动作用,教师则主要负责指导和监督。
其次,“项目导向”教学法将原先以课本为中心转变为以项目为中心。传统的教学模式都是以课本为中心,教师主要依靠课本里知识体系来教学,学生只能靠听课和记笔记来掌握知识,学生只能形成短暂性记忆。而且,就税法教材本身而言,大多数的课本都是将各种税种独立成篇、分开讲解,学生所学的知识在脑海都是相互割裂的片段,没有一个完整的知识体系。而“项目导向”教学法则克服了这一缺陷。将原本以课本为中心转变为以项目为中心,通过一个完整的项目体系将知识点嵌入其中,再由学生亲自动手去操作实施,不仅能方便理解掌握知识,更能加深印象。
此外,“项目导向”教学模式更能适应目前的教育环境,培养应用型人才。传统的教学模式主要是面向应试教育,着重讲解理论知识,学生基本埋头于课本学习,缺乏动手能力。而“项目导向”教学法结合实际工作岗位的需求,根据具体职位的工作内容制定教学内容;根据实际办税业务的工作任务加上税收法律知识确定教学项目;按照完成岗位工作任务的过程确定教学过程。
3 “项目导向”教学法的具体实施过程
3.1 明确项目任务
正所谓好的开始是成功的一半。合理的项目任务在“项目导向”教学法的实施中起决定性作用。一般是由教师提出一个或多个项目,再由学生代表讨论决定最终的项目任务。一个合理的项目任务需满足以下条件:第一,项目任务能将某一理论知识恰当地融入到实践活动中,具有一定的应用价值:第二,项目任务须与工作任务相对应,能模拟真实的工作场景,相关的凭证、账簿、纳税申报表等资料需准备齐全。
3.2 设计项目计划
在明确项目任务后,根据具体项目任务的要求来设计项目计划。同时依据每个学生的特点将学生分成不同的小组,模拟真实的纳税场景,大体上可把学生分为两组(一组为企业财务人员,另一组为税务人员),然后根据不同的项目任务再进行分组。例如,企业财务人员分为发票管理员、保税员、税务会计核算人员等。税务机关人员可分为管理人员和审查人员。各司其职,做好从材料收集到纳税申报共同完成具体的项目任务。
3.3 项目实施
计划设计好之后,各小组成员根据自己分配的项目任务独立完成工作。这一过程中学生难免会遇到各种各样的问题和困难,首先应交由学生自己去克服,教师在其中只充当引导者和监督者的角色。及时地启发、引导学生解决问题完成工作任务,给予学生足够的独立思考时间,激发他们学习的自主性,丰富其实践经验。
3.4 项目总结评价
评价是“项目导向”教学法实施的最后一步,也是下一个项目实施的良好开端。评价的方式一般采用自我评价和互评的方式对整个项目的全过程进行总结。自我评价的目的主要是想要学生了解自己的不足,以便以后的学习更加具有针对性。互评则是自我评价的客观补充,从别人的角度了解自己的不足。最后,再由教师总评。对于项目任务完成好的组应予以表扬,对于完成不太好的组应给予指导和鼓励,切忌打击学生的积极性。
4 实施过程中的注意事项
4.1 教学课时的把握
“项目导向”教学法的实施步骤,从项目任务的确定到项目评价总结所占用的时间要远比传统的教学模式多得多。所以,在既定的总课时下,应合理安排项目教学时间,把握好项目实施的节奏。有些简单的学生能自己独立完成的任务可以放到课后准备。教师也可以将多个项目同时进行,具体的数目应根据班级的人数来定(一般一组8人),将学生分成相应的组数然后分别开始进行不同的项目,最后再放在一起总结评价。
4.2 教学内容的重新整合
“项目导向”型教学方式是以“项目”为出发点,研究的形式主要是专题式的。而传统教学模式所使用的税法教材都是章节式的,单独介绍某一税种。所以在引入“项目导向”教学法之前,需对现有的教材内容进行重新整合。将原本分开介绍的税种实体法和程序法结合起来,转变成针对某一税种的纳税申报问题。例如,企业所得税的计算和缴纳问题可以放入一个企业所得税项目里。
4.3 教师素质的需求
“项目导向”教学法能否顺利地开展,某种程度上也取决于教师的素质。该素质可以分为两个方面。第一个方面是教师的理论知识素养;另一个方面是教师的动手实践能力。就目前情况看,大多数高校税法教师都习惯课本教育,理论知识功底扎实。但业务水平较低,基本没有实践经验,很难从事项目教学法。针对这种问题,学校在配备教师前可先进行一段时间的培训,也可以从外面聘请一些大企业的财务人员来指导学生完成项目。
5 结语
总之,“项目导向”教学法是结合了目前高校税法教学的现状和职业岗位的需求而提出的一种新型教学方法。广大高校应大胆尝试,实现理论知识与实践能力的有效结合,培养应用型财税人才。当然,在“项目任务的确定—设计项目计划—项目实施—项目评价”的过程中还会遇到各种各样的问题,“项目导向”教学法也需要不断地改进、完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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