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何连明 日本律所首位外籍合伙人

2015-01-28吴军涛

中华儿女 2015年2期
关键词:侨民当事人律师

吴军涛

何连明是日本TMI律师事务所的资深合伙人,也是全日本华侨华人联合会副会长及在日中国律师联合会会长。记者曾与其在北京市侨办举办的国庆65周年招待会上有过一面之缘,他较快的语速、年轻的外表,青春的激情给人留下了深刻印象。

时隔多日,记者在微信朋友圈看到了他发的这样一句话,“感谢上天把我安排在60年代降临人世,我们这代人经历了共和国走向现代化的各个变革时期,时代给予了我们无限的良机,感谢父母,感谢亲朋好友和所有至今为止相知相识的人。”

一段朴实无华的文字,却道出了一位华侨律师久居海外的赤子之心,对祖国,对家人的惦念和感激,这也让记者回忆起当时与何律师交谈时的点点滴滴。

梦想做律政“弄潮儿”

出生在上世纪60年代,少年时经历“文革”,又沐浴在改革开放的春风中,这是何连明这一代人的共同印记。父亲是1936年入党的老革命,跟随部队南征北战,从小没有机会接受教育,但对小儿子何连明的期望很高,对他的要求也十分严格。

何连明没有辜负父亲的期望,从职业高中一举考上中国政法大学国际经济法专业。大学一年级就拿了学校一等奖学金,而且还第一批入了党。对于学业,他更是十分认真。“有时候别人睡了,我还在点蜡烛看书,蜡烛倒了,被子着了的事都有。”回想起这段经历,他脸上也露出一丝欣慰。

上世纪80年代的中国,人们都在响应国家的号召,争做时代的“弄潮儿”。何连明也不例外。“国家改革开放了,有机会可以让我们出去走走看看,到国外去学习一些先进的理念和思想。”

1988年,大学毕业后,何连明被分配到中国人民保险公司工作。三年后,他又赶上公司派驻日本东京工作三年的机会。在日本工作期间,他对保险有关的法律法规和实务有了比较全面的了解,期满后回国。

当时,中国改革开放方兴未艾,国家已经允许开办合伙制律师事务所,何连明就大胆地尝试着自己去做一家律师事务所。在工作中,他越发觉得自己应该熟练地掌握多门外语才会对将来的律师职业有所帮助。1995年,何连明决心再次去日本留学,专业是民商法。

研究生毕业后,因为有之前工作过的经历和学识,何连明很快得到了留在日本当地一家大型律师事务所工作的机会,从实务开始做起。当时,日本的律师行业很封闭,能够真正进入这个行业是件很困难的事。“有很多朋友都在劝我,做别的事情吧,不要做律师。”但何连明没有动摇,至于为什么要执着地做律师,他也没有说。也许是扎根于心的一份情结,对于自己的理想的“任性”。

而且从那时起,何连明一直坚守在律师的岗位上,二十多年从未改变。

法律之上心存正义

2004年,何连明成为了日本五大律师事务所之一的TMI的合伙人。他是当时全日本律师事务所里第一位外国合伙人,这也使何连明的律师职业道路走向了一个新的高度。

因为在之前的实务工作中何连明经办过很多侨民保护方面的案件,而且对保险法、经济法也很精通。中国驻日本大使馆也正需要像何连明这样的人才,提出希望他能担任领事部的法律顾问,去协助处理中国侨民在日本的各种案件。

何连明说,自己曾经处理过的侨民权益受侵害的案件数不胜数,只是有些案件却令他记忆犹新、难以忘记。

2005年,一位福建侨民在日本新宿和当地人发生武力冲突,致一死一伤。福建侨民被扎伤,送到医院治愈后,立即被当地警方逮捕,关押起来,被判了十几年徒刑。

何连明回忆道,他受当事人之托,接手了这个案子,并争取为他保释。在日本提出保释需要具备两个重要条件,第一,要监狱长说明犯人在监狱中确实是积极接受劳动改造;第二,要上级机构接到监狱长保释申请后对犯人进行调查,情况属实方可获批。

“在我见到这个小伙子之前,听说他是个很高很壮的人,但当我见到他的时候,已经瘦得不成样子,精神恍惚,连话都不会讲了。”

这样的情况,如何争取积极表现?何连明也很苦恼,案件无从下手。

峰回路转,一次,当何连明到监狱看望当事人的时候,他忽然意识到当事人的这种狱中精神状态也许就是突破口。经了解,他得知:在监狱里,当事人有时受日本犯人的欺负,但又性格很刚烈,顽强反抗,经常监狱中闹事,就被关压在单独的房间进行改造。

“听说单独监禁是很痛苦的,在暗不见光的房间里,一关就可能24小时或更长。因为当事人的性格比较激烈,出来之后可能还会大吵大闹。监狱方就会给他使用一些镇定剂,但他们用药的剂量都很大,用药后,整个人表现出来的就是一种精神萎靡。”何连明说,他就质问医生是否能够这样超标用药,医生表现得面红耳赤,哑口无言。

何连明认为这是侵害犯人权益的行为,然而,单纯提出这一点不足以支撑他为犯人保释。“改造的目的都是让犯人付出代价,反省,无论是真心还是假意。这个犯人都已经精神失常了,付出的代价已经很高了,有什么理由不放他呢。”

何连明找到了监狱长,用这番观点说服了他,同意保释后并向上级机构申请,他们认为理由充分,允许保释。

“事后,我在日本出境管理局还见到我的这个当事人一面,我问他,你认识我是谁吗?他说,认识,你是律师,我在监狱里的时候,你还来看过我。”何连明笑了笑。

全身心为侨民维护权益

现如今,何连明已经成为TMI律师事务所的资深合伙人。

“这个所很早就和中国建立了友好关系,1998年,在上海开了分所。2012年又在北京开了分所。”他告诉记者,国内很多大的企业现在也和他们有合作,比如国航、东航、华为、苏宁、神州数码等。

现在,他的一部分工作是协助中国驻日本大使馆做侨民保护工作,“是在为国家做事情,所以会有很强的责任感和使命感在心中。”他也曾向人大法工委、国务院法制办提出一些立法意见和建议。比如,《技术进出口管理条例》、《反垄断法》、《劳动合同法》等。在日方需要处理一些与中国有关的案件的时候,他也积极给予帮助,提供资料、翻译等。

在谈到在日本为侨维权有何困难时,他说,“在日本,当地的律师和我们的思维是不一样的,所以,我们经常是被认为不是一个集团的。但是,我们以自己的方式做到最好,我们做好自己的本职工作,就会得到认可。”

如今,何连明还担任在日中国律师联合会的会长。他也经常对年轻律师们讲,“在日本,你们身后都写着三个字‘中国人,如果你们任何一个人占别人的小便宜,他们就会觉得你们所有中国人手脚都不干净。”他还要求年轻律师们努力钻研业务知识,“步入日本主流社会是你们这一代律师肩负的重任。”2014年12月12日,日本经济新闻刊登出了企业选出的年度优秀律师排行榜,在外国法领域何连明榜上有名,开创了外国人第一次登上这个权威排行榜的记录。

当然,长时间做侨民保护工作,他也发现这里面一些制度上的欠缺给自己带来很大的困难。有一次在从日本飞中国的飞机上,何连明碰到了一个在日的中国研修生,一路上他都在抱怨自己在日本期间的艰苦生活:他每天的工作就是将从海里捞上来的鱼按照大中小号分类,一天要分上几百公斤的鱼,现在看见鱼他就害怕。

其实这样的问题何连明早已经意识到了,在日本,当时很多中国派出的研修生是被当做苦劳力使的,他们很多人天不亮就被老板喊起来干活,而且拿的劳动报酬连日本的最低工资水平都达不到,还不受劳动法的保护。

何连明从2002年起就开始向日本出入境管理局呼吁不要再发放“研修”这样的签证,表面上看是来日本学习技术,但其实却是变相地剥削劳动力。他多次提出日本如果需要这样的劳动力,就要建立起一个保障制度,让中国侨民的权益得到法律保护,不能明面上是招来做学徒,实际上却做侵害侨民权益的事情。

除了相关法律制度保障需要完善外,何连明觉得在做侨民保护的同时,还需要一些资金上的必要支持。一次,何连明在处理一个中国女留学生在回家的路上遭遇交通事故身亡的案件,当事人的父亲千里迢迢来到日本只是为女儿讨回一个公道。由于证据不足,按照日本法律的规定,何连明尽最大努力只是帮助当事人的父亲拿到了3000万日元的自赔责保险的赔款,而何连明收取的律师费用低得可怜。

“这位经济条件并不宽裕的父亲见到我的时候说,何律师,我也不知道怎么感谢你,我哪怕请你吃碗面都行。”何连明深受感动,“他连自己都吃不上饭了,忍受着丧女之痛,还要请我吃饭!”

这样一件件困难的案件一次次触动着他,这让何连明感觉到有时候自己一个人的力量真的很有限,在别人需要资金支持的时候,自己能做的却很少。所以他也希望自己在退休之前,能够联合愿意为这些经济困难的当事人捐款的律师,包括日本的律师在内,成立一个法律援助基金,为一些重点的案例,为一些困难的人,设立一个标准。在这个标准之上,如果达到,给予一定金额的援助。

何连明还出版了一些法律著作,例如《劳动六法》、《著作权实务》、《投资指南》等。在做律师工作之余,生活中他还是一个不折不扣的文艺活跃分子,在第二次来日本之前,还曾经学过一段时间专业声乐,并曾经录歌发专辑。所以,在律师队伍中,大家都称他是“会唱歌的律师”。

讲着讲着,他就把自己曾经在侨胞们的国庆联欢上唱《歌唱祖国》的手机照片拿给记者看,脸上洋溢出幸福的笑容。

同时,担任全日本华侨华人联合会副会长的他也经常参与一些公益活动,比如组织华侨子女举办华文演讲比赛,歌咏比赛。“通过这样的方式,让他们牢记自己是中华儿女。”

“现在的总会有40多个华侨社团,规模在逐年扩大。”华人的圈子在扩大,有一部分人回国了,但何连明还是选择留在了日本。

“我也可以回国,只是在日本做侨民保护的工作,我时间较长,我还是做自己专业的事情,为祖国贡献自己的力量。”

责任编辑 陈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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