监督“二号首长”怕是个伪命题
2015-01-27环时
环时
在反腐浪潮不断推进的当下,关于公权力腐败类型的讨论、总结与反思,正在越发全面深入地进行着。日前,中国社科院法治国情调研室主任田禾就建议,反腐败工作的一个重点是规范人事任免问题,应建立用人责任倒查机制,严惩领导干部违规配秘书。这里提到的“秘书腐败”问题,在过去虽不少见,但在十八大之后所清除的党内“害群之马”中,并无特别聚焦“秘书”这一群体。
不过,谈起对秘书权力的监督,只能算是一种“现象描述”,而无法真正提炼成一个规范性的问题。在媒体常常提及的几个秘书腐败案例中,无论是陈良宇的秘书秦裕,还是当初号称“河北第一秘”的李真,其所用来寻租的隐形权力,皆来源于他们服务的领导。没有任何迹象表明,这些权力异常大的秘书能够独立于他们服务的领导之外,衍生出一套属于自己的权力。所以,从监督的意义出发,如果只谈如何监督秘书权力是没有意义的。盖因任何对秘书群体的规范如果不能在监督领导干部的通盘设计中,所有种种规定都将是无用功。
秘书权力为何大?简单地回答这一问题,答案即领导的权力特别大。当然,理论上领导权力大并不天然造成秘书权力大,要造成这一情况,往往需要领导人个人的性格因素,以及更为根本的制度设计因素。说个人因素,主要是有些领导跟秘书相处得好,愿意分享一部分权力,譬如通过授权秘书下访等形式,来赋予秘书权威与权力。但造成秘书具有大量隐性权力最主要的因素,还在于领导权力过大:为了支撑起这一权力架构,领导需要秘书的深度介入。
秘书的深度介入一般可以分为两种情况,其一是领导能力不足,或者领导“懒惰”,例如大量超出能力、精力范围的讲话起草,事件决策,领导需要秘书代行其职。其二是领导通过赋权秘书,有利于强化自己的权力。在官场中,诸如某一地区或某一系统的“一把手”,要形成自己的决策机构,就需要借助属于自己的一个“小班子”。通过这一“小班子”起草文件,释放、征求意见,从而达到大领导架空“集体决策”的目的。在“小班子”里,秘书常常担负重要角色。久而久之,领导需要什么决策,什么文件应该递给领导等事宜,秘书可谓不可或缺的“中介”,也正是基于这一情况,领导大秘也就被俗称为“二号首长”。
但正如之前所谈到的,“二号首长”权力失控,给出的诊治方案不该仅仅针对“二号首长”。因为没有“一号首长”的过度集权,就没有“二号首长”的权力失控问题。换言之,我们不能因为秘书腐败案件频出,就将问题的重心转移到监督“一号首长”以外。实际上,但凡在领导身边有影响力的人,既包括他们的秘书,也包括他们的家人、朋友、同学,都拥有富于弹性的“隐性权力”。如果将秘书腐败看成一个独立问题,那么家庭、朋友的介入是否也应该单独成题呢?
很显然,监督公权力的重心不在于规范领导秘书,更不在于规范领导家人,而在于如何规训领导权力本身。将领导的权力清单列出,通过建立完善的公开透明体系,顺利引入外界的监督,便可以预见,在“一号首长”权力被有效监督的前提下,“二号首长”的腐败问题也将不成为一个问题。endprin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