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审批改革下如何进一步抓好水土保持方案的落实
2015-01-27俞发康梁灵鹏
俞发康,梁灵鹏
(1.淳安县水土保持监督管理站,浙江 淳安 311700; 2.浙江省地质调查院,浙江 杭州 311203)
行政审批改革下如何进一步抓好水土保持方案的落实
俞发康1,梁灵鹏2
(1.淳安县水土保持监督管理站,浙江 淳安 311700; 2.浙江省地质调查院,浙江 杭州 311203)
行政审批改革;水土保持方案;日常监管;设施验收;淳安县
当前行政审批改革下,如何进一步落实好水土保持方案是一个亟待解决的问题。淳安县认真分析了行政审批改革所带来的影响和存在的问题,结合实践探索提出了转变思想观念、完善制度建设、创新监管手段、严格项目验收四项对策,力求在实现高效审批的基础上,克服存在问题,切实抓好水土保持方案的落实。
淳安县位于浙江省西部,属山地丘陵地貌区,县域面积4 427 km2,为浙江省面积最大的县。全县水系发达,著名的千岛湖位于县域中部,降雨较为充沛,多年平均降水量1 731 mm。近年来,随着生产建设项目的急剧增加,如何防治新增水土流失成了水土保持工作的重点。笔者结合工作实践,谈谈当前行政审批改革下如何进一步落实好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
1 水土保持方案行政审批改革及影响
自2012年开始,我国各级政府大力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加快转变政府职能,优化发展环境。2013年,浙江省出台了《关于进一步做好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审批改革的实施意见》,要求简政放权,深化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审批改革。主要内容有:①坚持水土保持方案审批方式改革创新,水土保持方案报告书和报告表实行审批制,创设水土保持登记表备案制;②坚持各类园区整体编制水土保持方案,入园项目取消水土保持方案审批;③坚持审批提速,缩短审批时间。
经过一年多的改革和实践,水土保持方案行政审批手续大大简化、效率显著提高,但同时也暴露出一些问题:①水土保持方案审批门槛的降低,削弱了公众对水土保持的重视程度;②登记表格式统一、内容简单,削弱了水土保持方案的技术指导作用;③部分项目取消水土保持方案审批,增加了可能存在的水土流失隐患;④对水土保持管理机构日常监管提出了更高的要求。水土保持管理机构要以这次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为契机,扭转以往重审批、轻监管的局面,坚持放管结合、放管并举,创新监管方式,加强和改进事中事后监管,在实现高效审批的基础上,克服存在问题,抓好水土保持方案的落实,确保水土保持设施发挥实效。
2 采取的相应对策
2.1 切实转变观念,提高水土保持意识
当前,急需提高全社会对水土保持工作的认识程度。政府决策者应高度重视水土保持工作,处理好经济利益与生态效益、眼前利益与长远利益之间的关系,以保障社会经济的可持续发展。水土保持管理部门需要转变以往“重治理、轻预防,重审批、轻监管”的错误观念,做到防治结合、放管并举,切实发挥水土保持方案的技术指导作用。项目建设单位要充分认识到需要承担的水土保持法律责任,克服为审批而审批的思想,真正把水土保持方案落到实处。而开展水土保持宣传教育,提高全社会的水土保持意识是落实水土保持方案的一个重要抓手。通过宣传教育让社会公众既看到水土流失的严重危害,也看到典型水土保持工程的治理效果,加强水土保持既是国家法律法规的基本要求,也是生态建设的需要。
2.2 完善配套制度,保证水土保持方案质量
水土保持方案是生产建设项目落实各项水土保持工作的重要基础。在当前深化行政审批改革的形势下,完善水土保持方案审批相关配套制度,在简化手续、提高效率的同时,保证水土保持方案质量显得尤为重要。
2.2.1 优化水土保持方案技术审查制度
在技术审查环节分类管理建设项目:①编制水土保持方案报告书的项目。针对该类项目实行业务科室初审与技术专家评审相结合的审查制度,即先由业务科室初审,通过后再召开技术评审会议;依据项目建设内容,邀请县内相关部门技术专家组成技术评审小组对项目方案进行评审,对重大项目邀请省、市专家参与评审,并出具评审意见。②编制水土保持方案报告表的项目。该类项目由业务科室进行技术审查,并出具审查意见。③仅需填写水土保持登记表的项目。该类项目由业务科室出具核定意见,主要核定选址是否避让了水土流失重点防治区、国家确定的水土保持长期定位观测站,是否涉及河道、水库、湖泊等水域。实行分类管理大大简化了报告表和登记表项目的技术审查程序,同时又确保重要问题及制约因素不被遗漏。
2.2.2 强化重要项目现场踏勘制度
为科学、高效地开展技术审查工作,有必要进一步强化重要项目的现场踏勘制度。技术审查之前,报告书项目一般应安排现场踏勘,线性工程、挖填土石方量较大、地形地貌条件复杂的项目等必须进行现场踏勘。有针对性地开展现场踏勘,有助于准确掌握项目区实际情况,及时发现可能存在的问题,从而进一步完善水土保持方案。
2.2.3 实行严格的质量管控制度
为严格控制水土保持方案编制质量,明确了初审即可退回的3种情况:①水土保持方案编制单位、编制人员不具备相应资格的;②明显不符合国家水土保持方针政策和技术规范、规程的要求,章节内容不全,文字、数据、图表等非技术性错误较多的;③不能提供项目相应依据材料的。根据地区实际,又明确了技术专家评审不予通过的5种情况:①对主体工程情况把握不准、现场踏勘情况与水土保持方案内容明显不符的;②工程土石方综合利用不清楚,取、弃土场不明确的;③对主体工程水土保持功能评价、工程建设可能造成的水土流失预测及可能发生的水土流失危害评价深度不够的;④水土流失防治体系过于笼统,防治措施缺乏针对性和可操作性,临时防护措施安排不到位的;⑤水土保持投资概算编制方法不对,独立费用明显不合理的。另外,还规定如果编制单位一年内初审退回两次以上或技术专家评审不予通过两次以上,那么将受到6个月责令整改的惩罚,整改期内编制单位要对业务人员进行技术培训,整顿内部管理。
2.3 创新监管手段,监督水土保持措施落实
加强日常监管是落实水土保持方案的关键,而目前还是水土保持管理的薄弱环节。在当前简化行政审批的大环境下,创新监管手段、全面提高监管水平是非常迫切的。
2.3.1 检查方式的多样化
制定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监督检查制度,要求所有在建项目每年确保检查1次,针对线性工程、沿湖工程和土石方量较大的项目,要求检查2次以上,做到点面结合、突出重点。定期检查与不定期巡查相结合,每年上半年和下半年各开展1次水土保持专项检查,另外结合水政巡查、水资源巡查等开展不定期巡查。积极参与全市水土保持联查,邀请省市技术专家和相邻县市业务骨干,对县域内重点项目的水土保持工作开展情况进行检查和指导。
2.3.2 检查流程的规范化
为规范水土保持监督检查工作,从名单确定→事先告知→查看现场→听取汇报→查阅资料→讨论总结→填写记录表,建立了一整套工作流程,并将其制度化。①名单确定。根据项目的规模大小、复杂程度和区域敏感性确定专项检查的项目名单。②事先告知。专项检查前一周以书面或电话形式通知被检查单位,告知要检查的内容和要求准备的材料。③查看现场。对防治责任范围内的施工情况和主要水土保持设施进行实地查看,并拍照存档。④听取汇报。查看现场后就地听取建设单位和施工单位对项目建设情况、水保设施实施情况和存在问题的汇报。⑤查阅资料。根据水土保持监督检查的要求,认真查阅相关资料。⑥讨论总结。根据现场查看情况,以及建设单位和施工单位的汇报情况,依据相关资料数据,对存在的问题展开讨论,并提出整改方案。⑦填写记录表。根据讨论结果填写统一格式的水土保持监督检查记录表,记录表一式两份,一份存档、一份当场交予建设单位。将检查记录及后续整改情况作为项目水土保持设施验收的依据之一。
2.3.3 检查内容的针对性
监督检查的内容要针对水土保持方案落实中存在的常见问题,概括起来主要包括水土保持方案编报情况、水土保持方案落实情况、水土流失情况和相关规费缴纳情况。①水保方案编报情况。水保方案编报手续是否完整、方案变更手续是否及时办理。②水保方案落实情况。后续相关设计中是否体现水保方案内容,水土保持设施是否与主体工程同步实施,施工时序是否合理,临时防护措施是否及时到位。③水土流失情况。现场是否存在严重水土流失现象或潜在隐患,料场和弃土、弃渣堆放是否规范、合法。④相关规费缴纳情况。水土保持补偿费是否及时、足额缴纳。
2.3.4 监督检查与指导服务相结合
在加强监督检查的同时,还应切实转变工作作风,认真做好服务工作。比如针对施工方法、施工时序为业主提供合理化建议;针对业主提出的适当调整水土保持方案的要求,为其联系编制单位,共同做好水土保持方案变更工作;对检查中发现的水土流失隐患,为业主提供可行的解决方案,从而拉近管理者和被管理者之间的距离,促进监督检查工作的顺利开展。众所周知,如果日常监管缺位,那么再好的水土保持方案也可能变成一纸空文。因此,水土保持管理部门应该高度重视日常监管工作,通过改革创新尽可能使其常态化、制度化。
2.4 严格项目验收,保障水土保持设施实施到位
水土保持设施验收是水土保持“三同时”制度的最后一个环节,也是有效落实水土保持方案的最后保障。水行政主管部门必须规范验收、从严把关,通过验收工作的开展提高公众对水土保持的重视程度、检验水保方案的落实情况、防止生产建设项目未批先建。
淳安县的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设施验收工作整体起步较晚,经历了从无到有、逐步完善的过程。先从水利工程建设项目开始实行,后续通过与其他行业主管部门协调合作,将交通项目和矿山开采项目纳入验收范畴,交通项目必须拿到水土保持设施验收合格意见,交通主管部门才开展主体工程验收,矿山项目必须通过水保验收后,国土部门才退还生态治理保证金。2012年,由县政府出台了《关于加强水土保持工作的通知》,同年县水利水电局联合县城乡建设和城市管理局出台了《关于开展房屋建筑类项目水土保持设施验收工作的通知》,将全部房屋建筑类项目纳入验收范围,从而使水土保持设施验收工作真正走上了正轨。近年来,全县水土保持设施验收率均在90%以上。
(责任编辑 孙占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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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00-0941(2015)02-0012-03
俞发康(1982—),男,浙江淳安县人,工程师,硕士,从事水土保持管理工作。
2014-09-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