践行绿色生活
2015-01-27刘友宾
刘友宾
践行绿色生活
刘友宾
今年六月五日,是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确定的首个环境日,今年六·五环境日的主题是践行绿色生活,旨在号召社会各界积极行动起来,从我做起,从身边做起,从现在做起,自觉履行环境保护的责任和义务,共同形成建设生态文明的强大合力。
党和国家高度重视环境保护。前不久,中共中央、国务院发布了《关于加快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这是继今年1月1日新修订的《环境保护法》正式实施以来,环境保护和生态文明建设领域的又一个具有重要历史意义的文件。《意见》把生态文明建设摆到了事关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建设和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中国梦的战略高度,首次提出了要“协同推进新型工业化、城镇化、农业现代化和绿色化”,既在思想认识上进一步升华了对生态文明的认识,又从实践和制度层面对生态文明建设作出了具体安排和部署,必将有力推进环境保护和生态文明建设的发展。
《意见》提出,坚持把培育生态文化作为重要支撑,将生态文明纳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加强生态文化的宣传教育,倡导勤俭节约、绿色低碳、文明健康的生活方式和消费模式,提高全社会生态文明意识。《意见》还专列一个部分,就“加快形成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的良好社会风尚”提出要求,进行部署,以努力形成人人、时时、事事崇尚生态文明的社会氛围。
践行绿色生活,是法律对公民环境行为的要求。环境保护关系民生福祉。环境质量是重要的公共产品。环境质量的好坏与我们每个人的行为息息相关。新修订的《环境保护法》既规定了公众“依法享有获取环境信息、参与和监督环境保护的权利”,同时也规定“一切单位和个人都有保护环境的义务”,“公民应当增强环境保护意识、采取低碳、节俭的生活方式,自觉履行环境保护义务,减少日常生活对环境造成的危害。”我们要依法树立正确的环境保护的义务观和权力观,履行义务和保障权利并重,在衣、食、住、行、游等方面加快向绿色低碳、文明健康的方式转变,自觉抵制和反对各种形式的奢侈浪费、不合理消费,共同保护生态环境。
践行绿色生活,要加强环境保护和生态文明的宣传力度。环境保护靠宣传起家。践行绿色生活方式,宣传教育工作责任重大。当前,党和国家对环境保护和生态文明建设的认识在不断深化,环境保护和生态文明建设事业在扎实推进,一些地方因为环境问题引发的社会矛盾日益尖锐激烈复杂,公众环境意识逐步提高,环境社会组织在不断成熟,对我们做好环境保护和生态文明的宣传教育工作提出了新的要求。做好新时期的环境宣传教育工作,要进一步增强法律意识,自觉把环境宣传教育工作纳入法制化轨道。新修订的《环境保护法》对环境宣传教育工作的地位、作用、责任主体都作出了明确规定,是环境宣传工作法治建设的重要突破。法律规定“各级人民政府应当加强环境保护宣传和普及工作”,这就要求政府不仅要对本行政区域的环境质量负责,也要依法开展环境保护宣传教育工作,把宣传教育工作摆上重要议事日程。环保宣传教育部门更要深入研究环境宣传工作的特点和规律,巩固群众路线教育活动的成果,按照“三严三实”的要求,切实转变工作作风,治漂治浮治虚,坚持围绕中心、内容为王、效果至上,充分发挥宣传工作舆论引导的积极作用,努力形成全社会关心、支持环境保护工作的正能量。
践行绿色生活,是环境保护和生态文明建设的重要群众基础,也是环境保护和生态文明建设进展和成就的具体体现。让我们积极行动起来,共同促进绿色生活理念成为社会共识,绿色生活政策不断完善,绿色生活方式成为公众的自觉选择,为建设生态文明献一份力,尽一份责。
(作者为环境保护部宣教司巡视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