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化市林下经济发展调查与分析
2015-01-27马晓斌韩士军刘银玲丁云飞
马晓斌+韩士军+刘银玲+丁云飞
摘要:通过对通化市林下经济发展进行的调查,分析了存在的主要问题,进而提出了解决问题的对策。
关键词:林下经济;发展;调查分析
中图分类号:F326.2
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16749944(2014)12002003
1引言
林下经济是在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后,集体林地承包到户,农民充分利用林地,实现不砍树也能致富,科学经营林地,而在农业生产领域涌现的新生事物。林下经济借助林业生态环境,充分利用林下土地资源和林荫优势从事林下种植、养殖等主体复合生产经营,提升林地附加值,为林农增收致富提供发展空间,使农林牧各业实现资源共享、优势互补、循环相生、协调发展的生态可持续农业模式。林下经济既是一项新兴产业,也是资源利用的朝阳产业。
2通化市林下经济发展现状
近年来,通化市林下经济坚持“生态优先、产业优化”的原则,以资源为依托,以市场为导向,以兴林富农为目标,充分发挥林农在林改后发展林业的积极性,林下经济取得了长足发展。该市土地后备资源丰富,开发潜力大,经调查,现有有林地88.16万hm2,疏林地547.5hm2 ,灌木林地25469.1hm2,有37个私有林场,已清收林地面积53903.9hm2,为发展林下经济提供了良好环境。
2013年,全市林业产业实现总产值253亿元,同比增长19.2%,占全省林业产业经济总量1350亿元的18%,连续6年位居“全省各市(州)地方林业经济排行榜”榜首。同期林下经济产值102亿元(含:梅河口市),占林业总产值253亿元的40%。林下经济初步形成了林下种植、林下养殖、林下产品采集加工、生态旅游等类型,形成以林参、林药、林蜂、林菌、林菜、林禽、林畜、林景等发展模式。
2.1以林下参为主的林下种植业
2013年,林下参种植面积达到21.5万亩,实现产值39.8亿元,林下种植业实现产值60.1亿元,占林下经济总产值的75.5%。;林下中草药种植面积达到7.8万亩,实现产值20.3亿元。
2.2以林蛙养殖为主的林下养殖业
2013年,实现产值5.5亿元,占林下经济总产值6.9%。林蛙养殖面积达到359.1万亩,开发养殖沟系近1000条,年捕捉量近760t。森林猪养殖实现产值0.2亿元;森林鸡养殖实现产值0.1亿元;野生动植物驯养实现产值0.9亿元;林中养蜂实现产值0.1亿元。
2.3以红松、核桃、山野菜为主的采集加工业
2013年,实现产值10.7亿元,占林下经济总产值的13.4%。红松果林累积营造面积达到36.4万亩,实现产值2.7亿元;以核桃、榛子为主的坚果培育面积达到57.1万亩,实现产值1.1亿元;山野菜采集加工实现产值1.26亿元。
2.4生态旅游业
充分利用森林资源景观和生态环境,积极发挥国家级森林公园的龙头示范引领作用,推动了地方乡村绿色休闲生态旅游业的快速发展。全市共有国家级森林公园5处,具有一定规模的度假村、山庄、农家乐近200家。2013年,全市生态旅游业实现产值3.3亿元,接待游客达143.8万人次。
3发展林下经济存在的主要问题
3.1规模小,林业产业化程度、组织化程度不高
到2014年5月底,全市仅拥有省级林业产业化龙头企业30个,产业基地15个,涉及到种植、养殖,带动能力有限,而且发展林下经济的农民和专业合作组织数量多,投资分散,生产集中度不高。目前,全市已组建和完善林业产业经济合作组织271个,吸引农户近4.5万户,但农民人均林业收入仅达到3900元,约占农民人均总收入的1/3。加工领域,粗加工多,精细加工少,分散经营加工的企业多,规模以上的企业少。以葡萄种植加工企业为例,全市中小加工企业较多,但加工企业无法进行规模化生产,无法与大企业的垄断地位相抗衡。传统生产经管加工的产品多,科技含量的产品少,林下经济中的林下食用菌培植业,实现产值2.3亿元,但科技含量不高。
3.2资金不足,缺乏多渠道资金投入
林下经济发展融资渠道不宽。因政府部门投入不足,农民不愿或无力扩大种养植规模,需要多方筹集资金,支持农民林业专业合作组织发展的政策扶持不到位、林权抵押贷款,以推动林下中草药种植业为例,由于企业进行GAP认证(《中药材生产质量管理规范》认证)需要大量资金、技术和人力的投入,很多企业望而却步,资金短缺是制约通化市林下中草药种植业的主要瓶颈之一。有的地方林业产业发展有项目,无资金,形不成规模生产。
3.3扶持政策或资金门槛过高,扶持不到位
通化市级龙头企业、产业基地的扶持政策2012年已经出台,但没有地方财政专项资金支持,林业企业产业链条得不到延伸和扩张,影响了示范引领作用的发挥。林权抵押贷款作为集体林权制度配套改革的重要内容,是盘活林业资产,发展林地林木经济,促进农民增收的重要手段,通化市已确权的林地总面积为1064万亩,参与农户数为27.35万户。目前,通化市累计发放林权抵押贷款近4亿元,林权抵押贷款余额3.4亿元,贷款面积31.76万亩,贷款农户数449户,覆盖面太小,单笔贷款额度较大,小额信用贷款等信用业务开展相对缓慢,开办林权抵押贷款的金融机构主要是农村信用社和民生村镇银行。商业银行县级分支机构信贷产品须经省级以上分行批准,而且条件相当严格,另外,从不良贷款管理角度,基层银行从实现信贷零风险的目标和免遭问责的角度考虑,开办林权抵押贷款的积极性受到很大影响。目前,通化市农村信用社和民生村镇银行的抵押率分别为评估值的50%和30%,较低的抵押率降低了资金使用能力。评估机构资质等级低、评估成本高,也是影响农民贷款积极性因素之一,通化市所属各县(市)林业调查设计队按财政部门要求只具备森林资源资产评估咨询资质,这使部分银行对较大额信贷仍存戒虑。
3.4科技支撑力度不够,规程和政策制约较大
多数群众对种植业和养殖业技术还未掌握,导致种养成本高、经济效益低,特别是林下经济合作组织中的农民带头人适应市场经济的意识和能力还不够,懂技术会管理、市场开拓能力强的复合型人才更缺乏,产销一体化的销售网络还不健全,很大程度上制约了林下经济合作组织的创新和发展。由于受一些规程的制约和政策的限制,资源开发利用缓慢。例如:林下中药材种植业中,“黄柏”中药材种植受到了政策的制约,因为黄菠萝属于国家一级保护植物,不能得到及时采收。林下山野菜种植中受到林业采伐规程的制约,使林下种植业的发展严重受阻,形不成经济优势。
4进一步发展林下经济的对策建议
发展林下经济是个系统工程,形式多样,内容复杂。因此,需要把发展林下经济与林业产业化建设、农业产业化结构调整、推进循环经济、扶贫开发和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融合在一起。
4.1科学规划,合理布局
组织开展林下资源情况普查和调研,根据不同地区的自然地理环境,结合传统种植、养殖、加工和市场等情况,在各县(市、区)合理规划布局,建立林下经济发展园区和基地,同时要与各地区农业产业化结合起来,与农业产业结构调整结合起来,与林地清收、退耕还林、天然林保护和林权制度配套改革相结合起来,确定种植、养殖和加工区域,规模发展,集约经营,综合利用,精深加工,提高附加值,增加经济效益。在充分利用资源的同时,保护资源和环境,保证林地资源的修复和再生,保障林下资源的可持续利用。
4.2探索创新扶持手段,完善相关规程和政策
为发展林下经济提供资金技术等方面的保证,必须要不断探索创新扶持手段,同时施行多种扶持政策,丰富扶持内容。一是结合天然林保护工程、国有林区管理等基础设施建设的投资,适当增加对林下经济发展的投入,对重点林区林下经济的发展由政府安排部分投资完成发展林下经济的基础设施建设,同时招商引资,切实减轻林农发展林下经济的负担,逐步规范林下经济发展的各项补助标准。二是制定便捷的资金借贷政策,降低门槛,保证发展林下经济的林农或合作社可以顺利地获得资金需求。三是拓宽政府对发展林下经济的财政补贴范围和税收优惠范围,对从事林下经济发展的企业、个人和专业合作社增设优惠税种,加大补贴政策的覆盖率,实现财政补贴和税收支持并重。四是完善林业各种政策和技术规程。对于发展林下产业的企业和个人栽种珍贵树种用于中草药的,经过林业主管部门确认后,在审批后,作为药用植物可以进行适时采收。对发展林下种植地类,在保留目的树种基础上,适当放宽林木采伐抚育限制,可伐除非目的树种,确保药材和山野菜等种植业顺利发展。
4.3以林权制度改革促进林下经济的发展
在集体林区,林权制度改革为林下经济产业的发展提供了有力的政策支撑。国有林区林下经济发展也应该顺应政策变革趋势,积极寻求国家的政策扶持,以促进林下经济的发展。企业或个人应该在明确权属的基础上,充分利用管护、承包、经营的林区土地,合理发展林下种植(林下种植中草药、食用菌、山野菜等)、林下养殖(林下养鸡、养鸭、养猪等)、林下产品采集加工、森林旅游等。各级政府及林业部门应该成立管护、承包经营林地监督小组,关注各地区对林地的利用情况,对于闲置未利用的林地,要深入了解情况,为经营者提供一定的资金、技术支持,以快速推进林下经济的发展。
4.4完善金融信誉扶持渠道
林业部门应积极向当地政府争取出台一些能促进银行等金融机构深入林区、办理林下经济贷款业务的政策。同时积极与银行部门协调沟通,以使银行可以简化手续,提高审批效率,放宽贷款用途,延长贷款期限等措施以提高个人及企业发展林下经济的积极性。加大对林下经济发展资金和建设项目的支持力度,特别是全市国有场圃当前面临着体制不顺、机制不活、可采资源匮乏、资金短缺、就业压力大、职工收入偏低等诸多问题。在深入研究探讨国有林场改革的同时,急需发挥比较优势,大力发展林下经济和涉林产业。主要包括:一是以林下参、天麻、红景天、贝母、五味子等为主的林下中药材种植业;二是以红松果林为主的坚果培育和加工;三是以林蛙、梅花鹿为主的养殖业。希望上级政府及林业部门在林下经济、产业、项目和引导资金使用,予以每年集中支持。
4.5加快构建新型林业社会化服务体系
发展林业专业合作经济组织,是加快林下经济发展的有效途径。因此,强化林业服务站的技术服务体系及人才培养,提升信息咨询(技术信息、价格信息、政策法律信息等)和技术培训(禽畜防疫、禽畜产品加工;种植产品管护、储存)服务水平,发展林下经济服务平台,以积极推进林业专业合作经济组织建设。同时也要鼓励林农和各林场职工积极参加当地林业专业合作社,增强林下经济产品的市场竞争力,切实发挥林业专业合作社在带动林农致富增收中的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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