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代晋商与张居正
2015-01-26张舒张正明
张舒+张正明
明代大改革家、内阁大学士张居正主张“厚农资商”,与明代晋商之间有着某些渊源。
张居正与山西籍官僚
山西籍官僚宣大总督王崇古、吏部右侍郎张四维、户部尚书王国光等都与张居正交好,在政治上、经济上互为援手,最突出的是在“隆庆议和”上相互配合,赢得了主动,实现了“隆庆议和”。
隆庆议和发生在隆庆五年(1571年)。事情的原委是:蒙古俺答汗的孙子把那汉吉准备迎娶表妹钟金哈屯,俺答汗见钟金哈屯貌美,便强娶这位外孙女为妻,在妻妾中排列第三,故称三娘子。把那汗吉为此气愤不已,一怒之下,带领十余人,于隆庆四年(1570年)十月逃到明朝一方。作为宣大总督的山西籍官僚王崇古视把那汉吉的归降为“奇货可居”,认为可挟持把那汗吉来胁迫俺答汗停止南下骚扰、换取赵全等人,同时是一次开边互市的契机。为此,王崇古当即将把那汉吉降明一事写奏章上报朝廷。
时任大学士的张居正见报后对此事件的处理意见与王崇古相同,并多次写信给王崇古,告诫如何处理好此事件。如张居正在信中指出:“此事关系至重,制虏之机,实在于此。”又说:“往年桃松寨事,庙堂处置失宜,人笑之,至今齿冷,今日之事,又非昔比,不宜草草”。(《答王鉴川策俺答之始》《明经世文编》卷326)王崇古秉承张居正意思,上疏朝廷,建议对把那汉吉以厚礼相待,授以官职。而此时的俺答汗,因爱孙心切,已率重兵至边索要其孙。
这样,朝中出现了严重分歧。御史饶仁侃、武尚贤、叶梦熊等以“敌情叵测为由”,反对接纳把那汉吉一行。而张居正认为俺答汗带兵来正是好事,他说:“顷据报,俺酋临边索要。仆正恐彼弃而不取,则我抱空质而结怨于虏。今其来索,我之利也”。(《与蓟辽总督谋俺答板升之始》《明经世文编》卷326)张居正一面要王崇古“坚壁清野,据险守要”,一面要王崇古派使臣将把那汉吉受礼遇以及交换赵全等意见,转告俺答汗。
在这场斗争中,山西籍官僚吏部右侍郎张四维作为王崇古的亲戚,同时设法“交关”于首辅高拱,这样在朝中就形成了高拱、张居正、王崇古、张四维等为主和派的一方。为了解决好这一事件,张居正将事情原委、应对之策亲自向皇帝作了报告,最后皇帝采纳了张居正的意见。于是明朝封俺答汗为顺义王,允许“封贡互市”,并礼送把那汉吉返回。俺答汗大喜,随即把赵全等绑送明营,保证永不犯边,开边互市。于是,王崇古广召商贩,听令贸易,布帛、菽粟、杂货远自江淮辐辏塞下,蒙古方面则以马、牛、羊为主进行贸易。据统计,“隆庆议和”互市的第一年就市马7030匹,到万历二年(1574年)市马达到27171匹。互市以来,蒙古与内地已无战争,经济交往日趋繁荣。从此“边境休息,东起延、永,西抵嘉峪七镇,数千里军民乐业,不用兵革,岁省费什七”。 (《明史》卷222《王崇古传》)
又如,“一条鞭法”是张居正经济改革的重要举措,山西籍官僚户部尚书王国光是张居正推行经济改革的得力助手之一。
王国光为人耿直,做官多坎坷,后经张居正举荐,官至户部尚书。王国光对张居正经济改革的最大帮助是编著《万历会计录》,该著对全国土地分布情况、赋税分布情况,以及当地势豪大户、人口土地等都有记录,是张居正推行“一条鞭法”与清丈天下土地的重要参考资料。
山西籍官僚与晋商
王崇古,蒲州(今山西永济)人,其父王瑶,先是经商于湖北、陕西、河南、甘肃,后业盐于淮、浙、苏、湖间,往返数年资亦丰。王现(王崇古伯父),经商西到甘,转入巴蜀,沿长江,下吴越,至长芦,以商起家。王崇义(王崇古兄)是盐商,王崇古大姐夫沈江亦是大盐商,二姐夫张允龄(张四维之父)也是商人。
张四维,蒲州人,其父张允龄经商西至甘,南循淮,渡江入吴,又溯江汉,往来楚蜀间,足迹半天下。张允龄弟张遐龄也是商人,活跃于吴越、江西、广东。张四维弟张四教更是位成功的商人,他从十六岁开始经商,历河南、江淮,南及姑苏、吴兴。治业滋久,谙于东方鹾利,末年业用大裕。张四维妻王氏,其父王恩是蒲州大商。张四维二弟张四端的妻子李氏,其祖父是活跃于山东、河南的大商。五弟张四象妻范氏,其祖父范世逵服贾四方,以盐商获大利。
王国光,阳城人,阳城是著名的铁货产地,张四维在给王国光母亲张氏的墓志铭中称,王国光的父亲终岁在外游历,一切家政皆由其母张氏料理。此处之游历,实际是指在外经商。
可见,这几位山西籍官僚其家庭背景都是大商,这些晋商大户通过其家中出任现职的官员推动开边互市,这种商业思路符合当时的历史潮流,应予肯定。
张居正的“厚农资商”思想
张居正顺应商品经济发展的历史潮流,改革赋役制度,推行“一条鞭法”,其思想基础来源于他的“厚农资商”思想。张居正说:“古之为国者,使商通有无,农力本穑。商不得通有无以利农,则农病;农不得力本穑以资商,则商病。故农商之势,常若权衡”。又说:“余以为欲物力不屈,则莫若省征发以厚农而资商;欲民用不困,则莫若轻关市以厚商而利农”。(《赠水部周汉浦榷竣还朝序》《张太岳集》卷8)
张居正这种“厚农资商”思想,反映了明中叶以来商品经济发展的客观要求。明代中后期农产品逐渐商品化,如甘蔗的种植,在闽、浙、川、赣和两广一带;烟草种植在闽广、江浙、山东一带;棉花种植在江苏、河南、山东等地;茶的种植历史较悠久,明代江苏、浙江、江西、安徽、两湖、四川都是著名的产茶区;盛产粮食地方有湖广、安徽、江西赣州等地。同时,工商业市镇的大量兴起和繁荣,又促进了商品性农业的发展。苏、杭、嘉、湖等地以盛产丝织品闻名全国,上海、嘉定布、棉为盛,苏州府吴江县平望镇、湖州府德清县新市镇等是新兴的粮食市场集散地,杭州、苏州、淮安、临清、济宁、通州、武昌、芜湖、上海、广州等是因工商业发展而兴起的城市。明中期以后,虽然朝贡贸易渐衰,而外贸却逐渐壮大。明代将南洋分为东洋、西洋,东为菲律宾群岛一带,西为中南半岛、马来半岛等地。西洋的苏木、胡椒、犀角、象牙诸货物,皆中国所需;东洋则银钱独盛。至于俄、日、泰等国,多以中国珍丽之物相贸易,而获大利。
商业的发展,冲击着传统的“本末”观念,改变着人们的价值观,以至不少有识之士提出了新的思维。如胡敬斋认为:“衣食出于工农商,观不过相资而已。”(胡居仁《居业录》卷5)李贽更对世人鄙视商贾疾呼:“且商贾亦何可鄙之有?挟数万之资,经风涛之险,受辱于关吏,忍诟于市易,辛勤万状,所挟者重,所得者末。”(李贽《焚书》卷2)王阳明主张“四民业异而道同” ,(王守仁《阳明全书》25)强调工商皆是本业。
由上可见,张居正“厚农资商”思想的产生,是有着深厚的社会基础的,而晋商在幕后推动的开边互市正是张居正“厚农资商”主张的实践,也是社会经济发展的要求。所以,明代晋商与张居正之间的关系,是符合时代潮流的思想与实践的一种结合endprin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