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络文化背景下中小学生网络道德问题刍议
2015-01-26潘小军
网络文化的发展在推动社会前进的同时,也产生了诸多网络道德问题,尤其体现在以中小学生为主体的网络社会群体当中,用先进的网络文化引导中小学生健康成长是和谐社会的内在要求和重要内容。本文首先阐述了中小学生网络道德问题的表现,研究并分析了中小学生网络道德问题的成因,最后提出了应对中小学生网络道德问题的几点思考。
网络文化 中小学生 道德问题
网络文化的传播为人们提供了丰富的信息资源,促进了人类的知识增长和技能发展,扩大了人际交往的范围,推动了人类社会的进步。但“每一种技术或科学的馈赠都有其黑暗面”[1],网络文化带来的负面效应也日趋显现。如何解决中小学生的网络“道德失范”问题,用先进的网络文化引导他们健康成长,是全社会应当深入思考的问题。
一、中小学生网络道德问题的表现
根据CNNIC的最新统计报告,截至2012年6月底,中国网民规模达到5.38亿,互联网普及率为39.9%。网民中,小学及以下、初中学历人群比例均有上升,其中初中学历人群涨幅较为明显,显示出互联网在该人群中渗透速度较快[2]。作为最大受众群体的中小学生更容易被网络文化中的不良信息侵蚀,产生一些道德问题,主要表现在以下几方面。
1.价值观模糊
网络的开放性和互动性大大拉近了世界的距离,但也把国外、港台一些腐朽的思想和低俗的价值观传播进来,很容易误导他们的价值观。很多中小学生认为那些善于投机取巧、博人眼球的人更容易一夜走红,从而对脚踏实地的努力嗤之以鼻。博客和论坛本是网络上发表个人言论、抒发个人情感的平台,但因为网络的开放性、隐匿性、虚拟性和无约束性,加上中小学生易冲动的性格特点,很容易产生对他人进行人身攻击甚至恶言谩骂等现象。这些不良情绪通过网络传播扩散,不仅损害了他人的名誉,还不利于社会和谐。网络的多元化价值取向使中小学生可以自由选择,但同时也增加了道德抉择的随意性和盲目性,从而引起道德与信仰的混乱与相互冲突,造成信仰危机与道德缺失。
2.暴力倾向
天津市社科院在一项连续十年的青少年犯罪研究中发现,近年来网络成为青少年犯罪的重要诱因,八成网络游戏与暴力、血腥有关,经常玩网游的青少年中有暴力倾向的比例是普通人的四至五倍;沉溺网游的孩子容易分不清现实世界和虚拟世界,变得冷漠、孤僻、叛逆,缺乏人情味。中国青少年犯罪研究会公布的统计资料显示,近几年18岁以下未成年人群的暴力案件逐年递增,而且案件的实施者越来越低龄化、团体化。2000年未成年人暴力案件主要集中在17、18岁,而到了2006年,其平均年龄已下降到15、16岁。天津市社科院专家指出,本市未成年人群的暴力案件也呈明显的上升趋势。青少年犯罪增加、犯罪年龄降低,除了不科学的养育模式、教育等因素外,长时间接触充满暴力、血腥、战争的网络游戏是重要原因之一。[3]
3.信任缺失
网络是个虚拟的世界,人与人之间的交流是匿名的。人们常常无法分辨在互联网另一头与其聊天的到底是“轻舞飞扬”还是“痞子蔡”,还要常常为网络购物买到假货而头痛不已。中国传统的“熟人”社会是建立在人与人之间相互信任的基础上的,随着网络无法面对面交流的陌生人模式的发展,信任感也开始土崩瓦解。“南京10岁女孩走失”的求助微博曾一度引发人们对信任危机的思考。微博中走失的那个女孩牵动了无数网友的心。令人遗憾的是,经警方证实,该微博的发布竟是一个11岁女孩的恶作剧。这无异于“狼来了”的恶作剧,愚弄了善良网友的同时,更将使社会信任危机雪上加霜。
4.人格冲突
有调查显示,相当一部分未成年人在网络中存在双重人格的倾向,对自己在现实与网络社会的道德要求不一样,实行的是双重道德标准。比如,在现实生活中,侮辱谩骂他人是不道德、不礼貌的,但在网络上却任意为之。有19.2%的学生在网上聊天或发表自己的看法时使用过不文明的语言或符号缩写;有60.6%的学生表示在聊天室或论坛中曾遇到过其他网友使用脏话或带有人身攻击的语言。对使用不文明语言的动机调查数据显示,7.3%的学生出于“好玩、表现个性”,21.3%的学生是因为“情绪不好的时候发泄一下”,22.3%的学生是“别人对我用时我才用”,5.2%的学生是“大家都用我也用”。[4]
5.爱情婚恋观扭曲
中小学生正处于性发育的关键阶段,对于新鲜事物的好奇和对于性的渴求,使他们无法拒绝网络上低俗、色情信息的诱惑。各种色情网站、以性吸引眼球的网络事件泛滥,使得本应是美好、含蓄的男女之情,现在变得日益“速食化”。一些论坛和网络影视作品鼓吹“爱情自由”,为“小三”正名,也把中小学生的爱情观、婚恋观引入歧途。这种对于爱情和婚姻不负责任的态度,将会对中小学生的身心带来巨大的负面影响,也会引发一系列的社会问题。
二、中小学生网络道德问题的成因分析
1.社会原因
科技进步发展了生产力,改变了人们的生活,因此,人们对于科技的崇拜已经到了近乎狂热的地步。我们强调“科学技术是第一生产力”,却对科技进步的负面影响估计不足或控制力度不够,对科技进步的盲目崇拜很容易误导公众走向急功近利,忽视精神世界的建设。网络上屡见不鲜的学术剽窃、“枪手”代写以及侵犯知识产权的行为,可见人们对于成果追求的不择手段。再者,西方文明的渗透,使中华民族传统的伦理道德受到冲击。道德相对主义就认为,不同社群不同个体的道德价值和道德观点是相对的,而不是绝对统一的。由于不同社群不同个体所作所为乃至其一切信仰所赖以存在的基础是千差万别的,所以这个世界上没有绝对的对和错,也不存在客观的是非标准。这种思想在社会上特别是在中小学生中泛滥,容易使人迷失方向,丧失集体主义的坚定信念。
2.个人原因
中小学生的身心都处在发育成熟的转折期,他们已经有“独立感”和“成人感”,开始关注自己和他人的内心世界,希望证明自我。然而,中小学生心智尚不成熟,是非对错的分辨能力还比较有限,容易受到有害信息的蛊惑。再加上我国的特殊国情,绝大部分中小学生都是独生子女,在享受家人呵护的同时,缺乏与同龄人的沟通和交流,孤独感十分明显。根据人本主义学者马斯洛的理论,人的需要分为:生理需要、安全需要、归属和爱的需要、尊重的需要和自我实现的需要等层次[5]。网络正好迎合了中小学生需要层次中的多重需要,使现实生活中无法实现的需要在网络世界中得到满足。但网络毕竟是一个虚拟的世界,中小学生很难在虚拟世界和现实世界之间游刃有余,现实需要面对的各种难题常使他们不知所措,进而产生心理障碍,引发道德问题。endprint
3.家庭和学校因素
由于社会因素的影响,我国家庭对于中小学生的教育往往侧重“智育”,一切向考试分数看齐,从而忽略了他们思想道德的发展。对于孩子接触网络文化,家长要么放任自流,要么全盘否定。一些家长对网络文化的了解不够,视网络为洪水猛兽,一味地认为网络上都是暴力、色情、欺诈信息,因而粗暴地制止孩子上网,甚至采取打骂的手段,这无疑加剧了中小学生的逆反心理。由于社会不良风气的影响,一些家长不但不能以身作则地给孩子做好榜样,反而起了负面的、消极的作用。学校片面重视科学文化知识的传授,而往往忽视学生的德育。比如有些中小学将信息技术课简单理解为计算机技术的传授,而忽略提升学生的信息素养这一根本。
三、应对中小学生网络道德问题的几点思考
尽管网络的不当使用会对中小学生产生负面影响,但是我们切不可因噎废食地割断他们与网络的联系,而是应该举全社会之力,共同营建健康、文明、和谐的网络环境。
1.强化网络文化的建设与管理
首先,要处理好网民、网络文化管理者和网络运营商之间的关系,实现各取所需、共同发展的和谐局面。网民是和谐网络文化中最重要的目标群体,主要通过自我约束来达到个体自律的目的。对于网络运营商而言,网络文化的内容是灵魂,网民是上帝,只有追求社会效益与经济效益的和谐统一才能树立起自己的品牌与信誉。作为管理者,应注重对网络文化的科学管理,在对网络文化内容进行硬性控制的同时也应该扶持一些重点的网络新闻媒体,引导网络舆论的发展。
其次,我国网络文化管理部门职责分工横向交叉、条块分割严重,既造成了各管理部门相互扯皮,又浪费了政府的管理成本。网络文化管理牵扯到的各个部门,如公安、文化监察、电信、商检等等,应明确各自的职责,统筹管理,进一步细化网络文化管理的责任范围。
最后,要加快网络文化法律体系的建设,提高立法质量,把网络文化管理的立法工作纳入到国家整个法制建设的框架中。在跟踪网络文化发展的新动态的基础上,加快立法进程,使网络文化管理做到有法可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保障国家网络文化的安全。
2.培养中小学生的网络自律精神
儒家思想是中国传统伦理思想的集大成者,“儒家传统伦理不仅有其存在的充分理由和社会需求,而且也是我们必须由之开始的创造新伦理新文化的根本和主要资源”[6]。儒家对于自我修养和道德自律的注重,主要体现在“慎独”思想上。“慎独”强调从主体自身的意志出发加强主体的道德修养与自律,积极进行对自身行为的内省与反思。作为一种道德修养方法,“慎独”思想对于中小学生网络道德问题的解决有很好的借鉴意义。
在网络生活中,中小学生应该明确自己的道德权利和义务,理性对待网络文化,洁身自好,注重道德修养的自律和提高。通过“反求诸己”不断反思自己的行为,克服不良思想和行为,在实践中改造自己,真正把外在的道德要求变成自身的自觉意识,从而成就网络世界中的理想人格。
3.加强中小学生的网络道德教育
国外的很多高等学校都开设了专门的网络道德教育课程,美国计算机协会(ACM)1992年公布了《伦理与职业行为准则》[7]。不仅如此,其网络伦理教育已经覆盖到幼儿教育中,注重培养幼儿的责任意识。我国的教育工作者应以此为借鉴,从我国的国情和网络实际情况出发尽快制定统一的网络道德规范,以此规范网民的网络言行。加强网络道德教育,应当从娃娃抓起,以培养儿童的责任意识和信息素养为基础;同时,应当在中小学计算机课程中加入网络道德规范的内容,教育学生自觉遵守与信息活动有关的道德、法律、法规,促进学生健全的人格发展;在高等学校中开设专门的网络道德教育课程,介绍高科技时代正确价值观、正确的网络行为、网络礼仪、网络法规与政策,引导学生正确认识网络生活与个人成长的和谐关系,帮助学生树立正确的网络伦理价值观。
4.打造网络道德教育合力
网络道德教育是一项系统工程,要想取得实效,必须牢固树立大教育观的思想,学校、家庭、社会各负其责,密切配合。学校是网络道德教育的主渠道、主阵地,因此老师应该掌握网络道德教育的主动权,教育学生要遵守网络道德,同时向学生推荐优秀网站,让他们在文明网站上吸取营养,减少其接触不良网站的机会。家庭是孩子学习的第一所学校,父母是孩子的第一任老师。在孩子早期成长过程中,其兴趣、态度、习惯,乃至性格都受到家庭潜移默化的影响,在上网问题上必须端正态度,以身作则,健康上网。社会教育虽然不像学校教育、家庭教育那样具有针对性、主动性,但对中小学生的成长也非常重要。尽管《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管理条例》中明确规定,不允许16岁以下儿童进网吧,中学、小学校园周围200米范围内和居民住宅楼(院)内不得设立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但仍然有相当一部分中小学生是在网吧接触有害网络信息的,因此,加强对网吧的经营管理,促使其规范经营,是中小学生免受不良道德影响的有效途径。
网络文化作为一种特殊的文化形态,随着人类进入网络信息化时代而产生。如何对网络文化“取其精华,去其糟粕”,是时代发展的需要,也是研究者关注的主要问题。要在科学分析网络时代特征的基础上,结合我国传统伦理思想并借鉴国外先进经验,根据中小学生的身心特点,加强对于网络文化背景下伦理道德问题的研究,为解决网络社会中纷繁复杂的社会问题提供强有力的理论支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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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考文献
[1] 尼葛洛庞帝.数字化生存.胡泳,范海燕,译.海口:海南出版社,1996.
[2] http://www.cnnic.net.cn/hlwfzyj/hlwxzbg/hlwtjbg/201207/t20120
723_32497.htm.
[3] http://games.qq.com/a/20071114/000364.htm.
[4] 张新明,王振.我国未成年人网络道德教育探析.现代远距离教育,2007(4).
[5] JerryM.Burger.人格心理学.陈会昌,等,译(第6版).北京:中国轻工业出版社,2004.
[6] 万俊人.儒家伦理传统的现代转化向度.社会科学家,1999(4).
[7] 项家祥,王正平.网络文化的跨学科研究.上海:上海三联书店,2007.
[作者:潘小军(1972-),男,四川蓬安人,四川师范大学体育学院助理研究员,硕士。]
【责任编辑 王 颖】endprin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