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学谋划 强化管理 奋力开创淮河流域水资源工作新局面
2015-01-26淮河水利委员会副主任顾洪
淮河水利委员会副主任 顾洪
科学谋划 强化管理 奋力开创淮河流域水资源工作新局面
淮河水利委员会副主任 顾洪
“十二五”期间,淮委积极践行新时期治水思路,全面贯彻落实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紧扣水资源开发利用控制、用水效率控制、水功能区限制纳污“三条红线”,按照国务院、水利部的统一部署和有关要求,不断加强流域水资源管理,流域水资源各项工作取得了较大进展和明显成效。
一、淮河流域水资源管理工作主要成效
1.全面完成淮河区水资源管理控制指标分解工作
根据2011年中央一号文件关于“确立水资源开发利用控制红线,抓紧制定主要江河水量分配方案,建立取用水总量控制指标体系”的要求和水利部的统一部署,淮委从2011年下半年开始组织开展淮河区水资源管理“三条红线”控制指标分解工作,积极推动,加强协调。采取自上而下、逐级分解的方式,确定了2015年、2020年、2030年淮河区用水总量控制指标、用水效率控制指标和水功能区达标率控制指标,并按水源指标、用户指标分解到流域各省。2012年,国务院印发《实行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考核办法》,明确了各省用水总量控制目标、用水效率控制目标、重要江河湖泊水功能区水质达标率控制目标。按照水利部有关要求,流域各省将控制指标分解到市县两级。至此,淮河流域建立了覆盖省、市、县三级行政区的水资源管理控制指标体系,成为开展最严格水资源管理目标考核工作的重要依据。
2.淮河流域跨省河流水量分配工作稳步推进
为推进全国分省区用水总量控制指标方案制定和主要跨省江河流域水量分配工作,2011年7月,水利部下发《关于做好水量分配工作的通知》,全面启动跨省江河流域水量分配工作,要求抓紧抓好首批全国25条跨省江河流域水量分配方案的论证、协调与报批工作,在此基础上尽快启动全国第二批主要跨省江河流域水量分配,力争用5年时间基本完成全国主要跨省江河流域水量分配工作。根据水利部统一部署,淮委从2011年下半年起,组织开展淮河流域第一批跨省河流水量分配工作,成立相关组织机构,积极推动,加强协调,已完成淮河、沂河、沭河水量分配工作。淮委于2014年下半年启动淮河流域第二批跨省河流水量分配工作,组织制订沙颍河、涡河、洪汝河、史灌河水量分配方案。
3.南水北调东线工程水量调度工作不断加强
为满足南水北调东线一期工程供水要求,实现工程供水目标,保障工程供水安全,充分发挥工程效益,淮委会同海委编制的《南水北调东线一期工程水量调度方案(试行)》于2013年12月由水利部印发实施,该方案是开展南水北调东线工程水量调度工作的重要技术依据。按照水利部有关要求,淮委组织编制的南水北调东线一期工程2013~2014年度、2014~2015年度、2015~2016年度水量调度计划先后通过水利部审查并印发实施。淮委负责南水北调东线一期工程水量调度计划组织实施和监督管理工作,开展调水沿线取用水巡查、省界断面水量水质监测。
4.国家水资源监控能力建设取得突破
淮委从2012年开始,开展淮河流域国家水资源监控能力建设项目工作,按照有关要求,编制了《国家水资源监控能力建设项目淮河流域技术方案(2012-2014年)》。历经三年建设,淮委完成淮河流域41处省界断面水量监测设施和淮河水系19处水质自动监测站信息传输系统改造,淮河流域中心水环境监测实验室(蚌埠)和临沂、信阳两个分中心实验室投入使用。淮河流域水资源监控平台基础环境搭建完成,实现了“中央—流域—省级”三级平台互联互通。水资源应用系统开发完成,初步实现主要水资源管理业务的在线处理功能。通过该项目的实施,初步实现信息共享、互联互通和业务协同,显著提高淮河流域水资源管理能力,为支撑水资源管理定量考核奠定了基础。
5.淮河流域节水型社会建设成效显著
淮河流域郑州市、淄博市、徐州市、淮北市、泰州市、平顶山市、广饶县共7个城市先后被水利部列为全国节水型社会建设试点城市。按照水利部统一部署和相关要求,各试点城市结合自身实际,分别编制了节水型社会建设试点规划。按照批准的规划和实施方案,试点地区政府积极组织开展试点工作,历经几年试点建设实践,取得了明显成效,有力地保障了区域经济社会的可持续发展。截至2014年7月,流域内7个全国节水型社会建设试点城市均已通过验收。同时,淮委积极推动流域节水型社会建设工作,不断加强对试点工作进行技术指导和监督管理,充分发挥了流域机构在节水型社会建设中的作用。
6.试点城市水生态文明建设有序推进
根据水利部《关于加快推进水生态文明建设工作的意见》及有关要求,淮河流域各地结合实际,先后启动第一批和第二批水生态文明建设试点工作。流域内各试点所在地人民政府加强对试点工作的组织领导,齐抓共管,成立了以政府为主导,有关部门参加的组织机构,组织编制了试点地区水生态文明建设实施方案。淮委按照水利部的有关要求,会同有关省水行政主管部门,先后审查了第一批6个和第二批8个水生态文明建设试点生态实施方案,加强对试点工作进行技术指导和加强监督检查。目前,淮河流域水生态文明建设试点工作正在扎实有序开展。
二、水资源管理工作面临的形势
在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淮河流域水资源管理工作将面临难得的发展机遇,同时也面临新的挑战。流域各地在落实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方面还存在诸多问题,如水资源短缺、水资源供需矛盾将长期存在;城市供水安全保障程度有待提高,应急备用水源地建设不够完善;水资源承载能力尚未成为经济社会发展的刚性约束,部分地区水资源开发利用已接近或超过水资源承载能力;“节水优先”方针落实尚不到位,一些地区用水方式粗放,水资源利用效率不高,节水意识淡薄;部分地区水环境问题依然严峻,生态脆弱和开发过度并存,水质改善压力大、任务重;水资源配置工程体系不完善,一些地区水源工程建设滞后,不能有效调蓄和控制水资源;基层水资源管理能力薄弱等。这些问题需要在今后的工作中下大气力解决。
三、下一步工作思路
“十三五”时期,要着力践行新时期治水思路,全面落实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把握水资源管理新要求,加快推进水生态文明建设,科学谋划,强化管理,提高能力,务实创新,奋力推动淮河流域水资源管理工作再上新台阶。
1.深化水资源论证工作,强化“三条红线”刚性约束
深入开展建设项目水资源论证工作,促进水资源的优化配置和可持续利用,保障建设项目的合理用水需求,在水资源论证报告书编制和审查工作中将“三条红线”控制指标作为刚性约束。继续开展建设项目水资源论证后评估工作,用实践来检验水资源论证工作质量和论证结论的正确性、科学性和合理性。加强水资源论证事后监督管理,配合上级单位做好报告书抽查工作。积极推进国民经济与社会发展规划、城市总体规划和重大建设项目布局的水资源论证工作,促进区域水资源条件与经济布局相协调,促进经济社会发展与水资源承载能力相适应,加快推进经济增长方式转变和经济结构调整。深入分析水资源条件对规划的保障能力与约束因素,科学论证规划布局与水资源承载能力的适应性,提出规划方案调整和优化意见,提高规划科学决策水平。
2.严格取水许可管理,加强执法监督检查
加强取水许可审批管理,将取水许可审批作为控制用水总量过快增长、落实水资源开发利用控制红线的重要抓手。流域内批准取水的总耗水量不得超过本流域水资源可利用量,行政区域内批准取水的总水量不得超过流域管理机构或者上一级水行政主管部门下达的可供本行政区域取用的水量。区域内取用水总量达到或超过年度用水控制指标的,有管辖权的水行政主管部门应当暂停审批该区域内新建、改建、扩建建设项目取水许可;取用水总量接近用水总量控制指标的,有管辖权的水行政主管部门应当限制审批该区域内新建、改建、扩建建设项目。加强水资源专项执法检查和取水许可执法巡查,重点查处涉及取水许可、水资源开发利用、水资源节约与保护等方面的水事违法行为,加大查处力度,注重执法检查实效。
3.编制水量调度方案,实现水资源优化配置和科学调度
加强流域水资源统一调度是流域管理机构的重要职责,也是实现流域水资源空间均衡的重要手段。首先,依据水量分配方案,科学编制淮河、沂河、沭河等主要跨省河流水量调度方案及年度调度计划,同时要制定旱情紧急情况和发生重大水污染事件等突发事件情况下的水量应急调度预案。其次,遵循重要断面流量控制、用水总量控制和分级管理、分级负责的原则,对淮河、沂河、沭河等主要跨省河流实施水量统一调度,有关部门应当按照水量调度权限,对水量调度计划、调度预案、调度指令的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第三,建立以流域为单元的水资源统一调度、水库群联合调度、跨地区多部门协商的联席会议制度,完善水量调度协商机制。此外,还要建立水量调度信息平台,实现信息共享、在线监控,提高调度的信息化水平。
4.加快水资源监控能力建设,提升水资源管理能力
重点抓好水资源监控体系建设,这是实施最严格水资源管理的基础。尽快启动淮河流域国家水资源监控能力建设二期工程,进一步扩大取水在线监控范围,加强流域重点水资源调度工程监控体系建设,加强监测信息的共享,实现流域与区域的信息同步,不断提高水资源计量监控能力。力争到“十三五”末,建立与用水总量控制、用水效率控制、水功能区限制纳污控制相适应的水资源监控体系,逐步增强淮河流域水资源科学管理和“三条红线”监督考核能力,显著提升水资源监测监控和信息化管理能力,为最严格水资源管理考核工作提供技术支撑。此外,开展淮河流域国家水资源监控能力建设信息系统运行维护项目工作,保障其正常运行。
5.全面加强建设节水型社会,提高水资源利用效率
以保障水资源可持续利用为核心,全面落实“节水优先”方针,坚持以水定城、以水定地、以水定人、以水定产的原则,加快实现从粗放用水向节约用水转变。强化计划用水管理和用水定额管理,加强重点领域节水工作,切实把节约用水贯穿于生产生活全过程。当前,要不断总结推广试点经验,以典型示范为引领,进一步扩大试点成效,全面推进淮河流域节水型社会建设。全力推进农业节水,加快推进工业节水技术改造,切实做好服务业和城镇生活节水,鼓励非常规水源开发利用。另外,应积极开展节水宣传教育,大力宣传节约用水和“洁水”观念,营造亲水、惜水、节水的良好氛围,使爱护水、节约水成为全社会的良好风尚和自觉行动。
6.大力推进水生态文明建设,维护河湖健康生命
水生态文明是生态文明的核心组成部分,是生态文明的资源基础、重要载体和显著标志。“十三五”期间,应大力开展淮河流域水生态文明建设,促进经济社会发展与水资源水环境承载能力相协调,把生态文明建设的理念融入到水资源开发、利用、治理、配置、节约、保护的各方面和水利规划、建设、管理的各环节,实现从供水管理向需水管理转变,从水资源开发利用为主向开发保护并重转变,从局部水生态治理向全面建设水生态文明转变。一要加大水污染防治力度,保护和改善河湖水环境;二要构筑现代生态用水调度体系,着力构建现代化生态水网;三要优化水利工程调度,保障淮河干流及沿淮湖泊生态用水安全;四要推进水生态系统保护与修复,改善生态环境;五要坚持以人为本,打造淮河水景观和水文化;六要加强水生态文明宣传教育,提高公众的水生态保护意识。
7.完善水源地建设,切实保障供水安全
重大供水工程是水利基础设施体系的大动脉,必须抓好淮河流域重大供水工程建设,优化供水水源布局,合理调配区域水资源和城市供水水源,加快构建结构合理、水源多样、水质优良、水量可靠的淮河流域供水安全保障体系。加强城市供水水源地和供水设施建设,适当建设蓄、引、提及跨流域调水等水源工程,充分利用南水北调东线和中线工程、引江济淮工程、淮水北调工程、苏北引江工程等跨流域调水工程,合理配置水资源,增强供水保障能力。流域内各城市尤其是单一供水水源以及供水水源易受污染的城市,可根据自身水源条件,开辟城市应急备用水源,形成城市双水源或多水源互补的供水格局。在紧急情况和特枯年份,可启用备用水源(包括深层地下水水源)供水,确保城市供水安全。此外,应加强对城市饮用水水质的监管,开展供水水质督察工作,确保饮用水水质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