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行政执法显成效 依法行政谱新篇
2015-01-26葛彦军
葛彦军 石 俊
水行政执法显成效 依法行政谱新篇
葛彦军 石 俊
骆马湖水利管理局是水利部淮委沂沭泗局的派出机构,其主要职责是受淮委沂沭泗局的委托和法律授权,对江苏境内新沂河、中运河、沭河、沂河、邳苍分洪道等流域性河道和骆马湖以及嶂山闸、宿迁闸行使水行政管理职能。建局三十年来,骆马湖水利管理局按照依法治水、依法行政的要求,积极推进水行政执法建设,全面加强对河道管理范围内涉水事务的管理,有力促进了水行政管理工作健康发展。
一、依法行政,成效显著
建局以来,在水利部淮委和沂沭泗局的正确领导下,骆马湖局水行政执法工作在不断的探索和实践中稳步发展,逐步形成了“以服务地方社会经济发展为中心,以建立流域与区域联合管理的新机制为手段,以树立流域管理权威和良好形象为目的,认真贯彻落实各项水利管理法规,服务单位更好更快发展”的水行政执法工作思路。
1.大力开展水法规宣传,营造依法治水新环境
以“世界水日”“中国水周”为契机,骆马湖局紧密围绕宣传主题,联合地方政府法制部门、水利部门、自来水公司等单位,不断完善宣传形式和效果,利用广播电视、报纸、网络等公共媒体,广泛开展法律咨询服务、宣传车队、张贴标语、散发传单、执法宣传、手机短信、水法规知识竞赛等宣传活动,进行形式多样、丰富多彩、持之以恒的水法规宣传教育,让全社会充分意识到水资源的珍贵、水问题的严峻性和水利事业的重要性,自觉珍惜、保护水资源,增强自觉遵守水法律法规意识,为依法管理创造良好的社会环境。
2.落实水政巡查制度,严肃查处水事违法行为
骆马湖局切实执行“巡查预防为主,执法为辅”的水政执法巡查制度,坚持“三级”互动(即支队、基层局与大队、基层所)和定期联合巡查,对水事违法行为及时着手调查取证,并采取果断措施控制事态发展。针对河湖内非法采砂活动,一方面发动全局水政监察队伍力量,攻坚克难,严格执法;另一方面充实人员进入地方涉砂机构,联合地方涉砂机构共同打击非法采砂,统一开展采砂管理工作,查出了一大批大案要案。比如中运河水上服务区未批先建项目、张某某非法采砂刑事追责等案件,挽回直接经济损失数亿元,有效打击了各类水事违法活动,维护了正常的水事秩序和防洪安全。
3.提升水政执法能力,强化水政监察队伍建设
骆马湖局一直把提高水政执法能力作为一项常抓不懈的重要任务。在人员配置上,优先选择文化水平较高、熟悉水法规、工作认真负责的干部职工;在工作开展中,通过不断加强培训、完善制度、严格考核,增强水政监察人员的责任使命;在执法设施和装备上,建设二湾和晓店执法基地,不断充实完善水政执法单兵装备,运用视频监控开展采砂管理工作,有效促进了执法能力的提升。同时按照水政监察规范化建设要求,努力造就具有较强战斗力和具备较强业务素质的水政执法队伍。
4.注重科学管理与调度,生态调水凸显社会效益
配合开展了流域水资源优化调度工作,2001年根据上级部署开展了引沂济淮工程,有效缓解淮河水系、洪泽湖旱情,使沂沭泗河水系的洪水成为淮河水系的宝贵资源。2002~2003年开展了山东南四湖“应急生态补水工程”,向南四湖地区补水1.1亿立方米,有效缓解了南四湖地区旱情,维系了湖区生态平衡。2014年又配合江苏防指应急联动,全力支援南四湖、骆马湖生态应急调水,累计向南四湖地区调水8069万立方米,维护了生态环境和群众生产生活用水安全,不断为地方经济社会发展服务。
5.提高认识,加强协调,取水许可监督管理不断加强
取水许可监督管理工作不断加强。近年来,根据淮委和沂沭泗局部署,开展了流域范围内取水口普查工作,对普查信息甄选核实后,根据上级要求录入水利部取水许可信息管理平台,提高取水许可管理工作针对性,分别于2007年、2013年对所辖范围内取水口进行新发和换发证工作。对直管区内新建、改建、扩建的取水建设项目工程严格开展水资源论证,严把建设项目水资源论证关。协助淮委和沂沭泗局完成了南水北调宿迁市尾水导流工程入新沂河排污口设置、新沂地表水厂等多个项目的验收工作,以及徐州市第二地表水厂等项目的水资源论证工作。积极开展水利工程水费征收工作,近几年成功收取新建项目水费多起,根据所辖范围内取水单位实际情况采取行政协调、法律诉讼等不同措施开展收费攻关,水利工程水费征收工作不断推进。
6.完善制度,强化执法巡查检查,基础工作不断夯实
不断夯实基础工作,在国务院《关于实行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的意见》出台后,骆马湖局根据管理职责,进一步明确任务、落实责任,出台了《骆马湖直管区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实施方案》。根据沂沭泗局下发的《沂沭泗直管范围内取(排)水口、水功能区监督管理规定》做好日常巡查,高度重视水资源专项执法检查。抓好宣传教育工作,尤其做好对取用水户的法律法规和政策宣传,促进取用水户依法用水,积极节水,积极落实最严格的水资源管理制度。
7.积极开展依法收费,服务单位经济发展
骆马湖局以维护国家和单位的利益为己任,认真履行法律法规赋予的职责,借助地方出台或调整收费政策的机遇,认真贯彻落实各项规费征收政策,按照“严格规范,狠抓重点,全面提升”的规费征收思路,成功实施了对西气东输天然气管道、各类公路大桥、通讯电力管线等建设项目建设期间的河道堤防工程占用补偿费的征收,为维护国家利益、服务单位经济发展作出了重要贡献。
8.流域与区域管理相结合,建立联合执法机制
强力推动“政府负责,流域管理机构主导,水利、国土、公安、交通等部门参与”的流域直管河湖联合执法机制。特别是自2011年淮河流域及沂沭泗地区采砂专项整治活动开展以来,骆马湖局充分抓住上级开展专项整治活动的机遇,发挥流域统筹协调作用,集全局之力联合地方政府及相关部门开展了多批次、高强度的专项整治行动。通过整治,对管辖范围内所有的采砂船、堆砂场等情况建立了登记台账,摸清了底细;新沂河宿新段的采砂管理秩序取得了明显改善,沭河、骆马湖等区域汛期禁采落实较好,基本实现了全面禁采的管理目标。
二、当前水行政执法工作面临的新形势
1.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对水利法治工作提出了更高的要求
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明确提出了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这是指导新形势下建设法治中国的纲领性文件。作为水利部门,要深刻领会四中全会对水利法治工作提出的新要求,准确把握水利改革发展对水利法治工作提出的新挑战,全面加强水利法治建设,推动水利各项工作制度化、规范化、程序化,不断完善水治理体系、提升水治理能力。
2.水事法律关系渐趋复杂,流域水法规体系建设尚不完善
随着我国流域经济社会的快速发展,流域水资源的开发、利用和保护等水事活动越来越频繁,水事关系渐趋复杂。从流域管理的现状来看,流域统一管理能力相对薄弱,流域水法规体系建设不能满足现实需要,既存在无法可依的情况:《水土保持法》没有规定流域管理机构的职责,流域水土保持工作无法可依;也存在有些水法规的规定不够具体,针对性、操作性不强的现象:现有水法规对河道采砂管理规定过于原则,进行河道采砂管理缺乏具体的法律依据,包括执法手段尚有待商榷。
3.水事执法环境复杂、恶劣,执法工作面临挑战
基层水行政执法面对的行政相对人较为庞杂,良莠不齐,其中不乏社会黑恶势力,执法难度大,风险高。近年来,非法采砂、非法取土、行洪河道违章建筑、违法凿井等水事案件时有发生。尤其是河湖非法采砂案件,受经济利益驱动,非法采砂活动多与黑恶势力勾连,采取夜间偷采、暴力抗法等手段,增加了水政执法难度,威胁水政执法人员人身安全。
4.水资源管理机遇与挑战并存
2011年中央一号文件明确提出实行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2012年,国务院发布《关于实行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的意见》,对实行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做出全面部署和具体安排。党的十八大报告在水资源管理方面,明确提出全面促进资源节约,提高利用效率和效益,加强水源地保护和用水总量管理,推进水循环利用,建设节水型社会;在水利改革创新方面,强调要完善最严格的水资源管理制度。社会各界对水资源管理工作高度重视,上级也对水资源管理工作提出很多具体要求。骆马湖局作为流域管理机构,根据上级部署积极开展水资源管理工作,尤其是2012年12月水资源科成立以来,围绕取水许可监督管理、水资源优化配置及调度和直管区排污口、饮用水水源地监督管理等主要任务,开展了大量工作,有力推动了流域水资源管理工作,但同时还面临水资源管理体制机制不顺畅、管理力量不强等许多困难,还有许多管理工作需要进一步完善。
三、全面推进依法治水,任重而道远
1.完善流域与区域联合管理机制,实现流域与区域共赢
完善流域管理与区域管理的联合会商和联合执法机制,努力实现流域与区域的共赢。作为流域管理机构的基层管理单位,既要承担当好河流代言人、维护河流健康生命的重任,也要兼顾地方的发展和合理需求。通过完善与区域管理的联合会商和执法机制,加强同地方的联系和沟通,不断加强河道采砂管理、确保防洪安全,加强取水口管理、确保饮水安全,加强涉河建设项目管理、保证河道行洪安全,加强堤防保护、确保工程安全,维护地方社会稳定,最终达到流域与区域的共赢。
2.不断加强水政执法能力建设,全面推进依法治水管水
水政执法装备方面:要为水利执法工作提供保障和支持,为每个水政监察大队配备取证执法工具,同时根据形势发展和执法任务的变化,购置一些必要的先进的管理设备和执法装备,提高管理的精确度和科技含量。
水政执法队伍方面:一是要加强水政执法队伍的快速反应能力建设,尝试建立具有快速反应能力的执法队伍;二是加强执法人员的管理,加强对水政监察人员的培训与考核,加强对水政执法人员执行职务行为的管理,制定和推行执法人员行为规范;三是提高执法队伍责任意识,建立健全行政执法责任制,落实到执法队伍和每一个执法人员,实行综合考核,达到内外皆优,全面进步。
3.狠抓“三条红线”管理,深入推动依法行政
一要进一步落实水资源管理“三条红线”“四项制度”管理,推动流域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实施。二要以加强取水口管理为突破口,对于拟建工程提前介入,主动服务,积极引导取水单位按照法律程序办理相关手续,对已建工程加强沟通,完善取水许可等手续,逐步推动规范化。三要进一步加强节水和依法行政宣传,提高全社会节水意识,使管理人员牢固树立“法律授权必须为”的理念,推动水资源管理依法行政,坚决杜绝懒政怠政。四要多措并举加强水利工程水费收取。五要继续加强水资源管理各项基础工作。
四、结语
三十年来,骆马湖局高举依法管水的大旗,加强水行政执法建设,加大水行政执法力度,发扬团结治水的优良传统,使骆马湖地区的水事秩序得到明显改善。随着水利作为国民经济基础产业地位的强化,国家对水利的高度重视,水行政管理工作任务光荣而艰巨,依法治水必将不断谱写新的篇章
(作者单位:淮委沂沭泗局骆马湖水利管理局 223800)
(专栏编辑:周 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