扎实推进代燃料建设 惠及民生保护生态
2015-01-26贵州省水利厅
贵州省水利厅
农村水电
扎实推进代燃料建设 惠及民生保护生态
贵州省水利厅
编者按:2015年4月9日,农村水电工作会议在广西南宁召开,全国11个省份和5个基层单位的代表在会上作了典型发言,介绍了农村水电增效扩容改造、水电新农村电气化建设、小水电代燃料工程、安全监管和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等方面的经验做法,很有借鉴意义。这些交流材料将在本刊分4期刊登,供广大读者参考借鉴。此为第三期。
贵州省自2003年开展小水电代燃料试点以来,共建设了33个项目,代燃料总装机7.97万kW,解决了33.3万农村居民的生活燃料问题,保护森林植被面积127.2万亩。截至目前,33个项目已有24个建成投产,正在建设的9个项目预计2015年建成7个,2016年汛前建成2个。已建成项目采取就近直接供电和电费直接补贴两种模式,代燃料到户电价0.19~0.30元/(kW·h),余电上网电价为0.2294~0.2594元/(kW·h);代燃料额定电量为每户1200kW·h/年,从目前各代燃料户用电情况看,基本能满足要求。
一、主要做法和经验
一是高度重视前期工作。严格申报条件,项目必须是初步设计已审批或已核准,并且实施方案已通过省级批复的才能申报小水电代燃料建设,在申报的同时提交项目初步设计批复或核准文件以及环评、用地预审、移民安置等批复文件。省水利厅会同省发改委对各地上报的项目进行认真审核和严格筛选,必要时深入项目现场复核,综合考虑项目各方面的条件,坚持 “宁缺勿滥”的原则,选择符合要求、切实可行的项目向国家申报,确保国家计划下达后能够顺利实施。
二是强化工程建设管理。严格按规定执行“四制”,加强协调指导,切实帮助项目业主解决存在的困难和问题。强化督促检查,层层传递压力,对进度滞后、问题突出的项目,采取通报、约谈和暂缓下达补助资金等方式加大问责力度,强力推进项目进展。近年来我省有3个项目因为进度达不到省级要求,省水利厅和省发改委暂缓下达中央和省级资金,待进度赶上后再下达。通过各种有力措施,我省33个项目除1个受军事设施影响未按期建成外,其余项目基本上按计划推进,总体进展良好。
三是足额落实配套资金。我省属西部欠发达省份,落实配套资金的困难很大。我们积极向省政府汇报,与省财政厅沟通协调,通过努力,省财政在十分困难的情况下仍然积极支持代燃料建设,近几年来配套资金足额落实。2011—2014年省财政共安排代燃料配套资金4079万元,进一步调动了各地积极性,有力促进了代燃料项目顺利实施。
四是建立完善体制机制,确保项目长期稳定发挥效益。实行所有权、经营权和使用权 “三权分设”的管理体制和 “国家补助、企业运作、农民受益、协会监督”的运行机制。在抓好各项制度措施的基础上,我们切实加强代燃料国有资产监管和协会监督,建立了代燃料国有资产出资人代表制度,33个项目所在县 (市、区)的人民政府行文授权县级水行政主管部门行使出资人职责,负责代燃料国有资产的监督管理;各项目成立了代燃料用户协会,对代燃料电价、电量和森林植被保护进行监督,确保项目区农户长期受益。
二、下阶段工作打算
一是抓好在建项目进度,强化已建项目管理。认真组织实施好在建的9个代燃料项目建设,按期建成投产,早日向项目区农户供电。对已建成投产的24个代燃料项目进一步加强建后监管,确保农民长期稳定用上代燃料电,保护生态环境。按照水利部要求认真做好 “十二五”代燃料建设总结,为下阶段工作提供经验和借鉴。
二是编制好规划,积极谋划 “十三五”代燃料工作。贵州省农村水电资源丰富,还有较大开发潜力,具备继续实施小水电代燃料的良好条件。按照水利部统一部署,我们已委托贵州省水利科学研究院开展我省农村水电发展 “十三五”规划编制工作,目前已取得阶段性成果。“十三五”期间我省拟建设38个小水电代燃料项目,代燃料总装机24.6万kW,解决83万农村居民的生活燃料问题,保护森林植被面积273万亩,其中普安县作为代燃料整县推进建设。
三是进一步完善体制机制,促进代燃料健康持续发展。认真研究新形势下代燃料建设管理,把实践中行之有效的做法固化下来。强化监督管理,将代燃料建后监管作为水行政主管部门的常态工作和农村水电行业管理的重要内容。充分发挥代燃料用户协会的作用,积极探索用户协会参与代燃料项目建设、运营和管理的新模式。努力争取上网电价和信贷等优惠政策,为小水电代燃料健康持续发展创造良好条件。■
10.16617/j.cnki.11-5543/TK.2015.08.00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