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PP下载

畜禽标识的使用和管理

2015-01-24周晓峰河北省石家庄市动物卫生监督所

中国畜牧业 2015年16期
关键词:耳标变造石家庄市

文│周晓峰(河北省石家庄市动物卫生监督所)

李旭辉(河北省石家庄市畜牧行政综合执法支队)

王会肖(河北省石家庄市栾城区动物卫生监督所)

畜禽标识的使用和管理

文│周晓峰(河北省石家庄市动物卫生监督所)

李旭辉(河北省石家庄市畜牧行政综合执法支队)

王会肖(河北省石家庄市栾城区动物卫生监督所)

相对于免疫耳标,畜禽标识增加了畜产品质量安全追溯的意义。但在实际工作中,由于种种原因,畜禽标识相关制度的作用往往得不到充分发挥,同时也存在相关规定与实际工作不相适应的地方。笔者结合河北省石家庄市实际,谈一谈官方兽医在出具动物检疫合格证明(动物A、动物B)时存在的一些问题及建议。

一、法定畜禽标识加施的时间及部位

1.畜禽标识加施的时间。《畜禽标识和养殖档案管理办法》第十一条规定:新出生畜禽,在出生后30天内加施畜禽标识;30天内离开饲养地的,在离开饲养地前加施畜禽标识;从国外引进畜禽,在畜禽到达目的地10日内加施畜禽标识。

2.畜禽标识加施的部位。《畜禽标识和养殖档案管理办法》第十一条规定:猪、牛、羊在左耳中部加施畜禽标识,需要再次加施畜禽标识的,在右耳中部加施。

二、实际工作中存在的主要问题

按照《农业部关于印发动物检疫合格证明等样式及填写应用规范的通知》要求,“牲畜耳标号”项需填写耳标号后三位,官方兽医检疫时要对猪、牛、羊畜禽标识(耳标)逐一核对,进行登记,但实际操作困难。主要存在以下问题:一是耳标个体较小,需要先保定动物后才能查看;二是畜禽标识在猪、牛、羊出生后30天内加施,到出栏时,畜禽标识长期受饲料或粪便污染,查看号码容易产生错误;三是部分动物间撕咬等原因造成耳标脱落,出栏时还要重新加施。

三、建议

鉴于以上问题,笔者认为耳标加施的时间以在动物出栏时为宜。这样既可以避免检疫出证时逐头保定动物的麻烦,又避免发生检疫证明上填写的耳标号和动物加施的耳标号不一致,给追溯造成困难。

1.出栏时加施,不影响动物强制免疫工作。《畜禽标识和养殖档案管理办法》第十九条规定:县级动物疫病预防控制机构应当建立畜禽防疫档案。防疫档案的建立已经对强制免疫情况进行了登记,而且《动物防疫法》中对强制免疫的主体义务和违法责任都进行了明确,因此出栏之前不加施畜禽标识对强制免疫工作不产生影响。

2. 出栏时加施,记录号码方便准确。在猪、牛、羊出栏时加施畜禽标识,官方兽医能够很方便地记录畜禽标识号码,不容易出现号码错误,免去了保定动物麻烦和查看号码出现误差的问题,并且能够保证出栏动物全部加施畜禽标识,方便追溯。

3.出栏时加施,不影响畜产品安全追溯。畜禽标识承担畜产品质量追溯内容,而追溯的目的是在发生畜产品质量安全事件时,通过耳标号码追溯动物的来源,出栏时带耳标不容易脱落,在追溯时不会发生只有耳标孔没有耳标,造成无法追溯的现象。并且追溯的目的不是追溯到哪头动物,而是追溯到某个饲养场户。

四、畜禽标识违法行为的监管

1.对销售、收购没有畜禽标识动物的监管。《畜牧法》第六十八条规定:销售、收购国务院畜牧兽医行政主管部门规定应当加施标识而没有标识的畜禽的,或者重复使用畜禽标识的,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畜牧兽医行政主管部门或者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责令改正,可以处二千元以下罚款。这条明确了畜牧兽医行政主管部门对销售、收购没有畜禽标识动物的监管。

2.对转让、伪造、变造畜禽标识的监管。《动物防疫法》第七十九条规定:转让、伪造或者变造检疫证明、检疫标志或者畜禽标识的,由动物卫生监督机构没收违法所得,收缴检疫证明、检疫标志或者畜禽标识,并处三千元以上三万元以下罚款。明确了动物卫生监督机构对转让、伪造、变造畜禽标识行为进行监管。

3.使用伪造、变造畜禽标识的监管。《畜牧法》第六十八条第二款规定:使用伪造、变造的畜禽标识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畜牧兽医行政主管部门没收伪造、变造的畜禽标识和违法所得,并处三千元以上三万元以下罚款。明确了畜牧兽医主管部门对使用伪造、变造畜禽标识行为进行监管。

猜你喜欢

耳标变造石家庄市
动物耳标使用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及改进措施
乡镇尺度下PM2.5时空分布——以石家庄市为例
藏羊佩戴不同材质和形状耳标的试验分析
浅析当前生猪耳标管理使用现状、存在的问题及建议
牲畜耳标和电子耳标有了新的技术规范
浅论伪造、变造金融票证罪
石家庄市
河北省石家庄市第十七中学
石家庄市
论票据伪造和变造的立法完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