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习贯彻全国刑侦工作会议专栏 警犬技术服务侦查破案打好证据战、合成战
2015-01-24徐世海隋国旗
徐世海 隋国旗
学习贯彻全国刑侦工作会议专栏 警犬技术服务侦查破案打好证据战、合成战
徐世海 隋国旗
2014年12月23日公安部召开了全国刑事侦查工作会议,会议全面总结了近年来刑侦工作取得的成绩和积累的经验,深入分析了当前刑侦工作面临的形势,就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刑侦工作特别是实行打击犯罪新机制、提升打击犯罪的能力和水平进行了部署。
建立刑侦工作新机制,警犬技术服务实战面临新机遇、新挑战。警犬技术在刑侦工作中一直发挥着不可替代的独特作用,在新形势下警犬技术仍然能够发挥自身的优势和特点,打好证据战、合成战。
一、利用警犬技术获得犯罪物证打好证据战据
物证是案件侦破的关键,在案件侦破中使用警犬追踪、搜索等方法能够及时发现犯罪物证,包括凶器等作案工具、尸体(块)、血迹、毒品等物,甚至直接发现犯罪嫌疑人,为案件侦破提供有效证据。
警犬追踪、搜索发现凶器等作案工具。2011年10月8日,安徽省芜湖市镜湖区某地段发生一起命案,嫌疑人持凶器杀人后逃匿。接指令后,芜湖市公安局带犬民警携警犬赶赴现场。首先,带犬民警指挥警犬对嫌疑人住所及周边进行搜索,警犬在住所外围发现嫌疑人丢弃的血衣,对住所地面上一块微量血迹做出示警反应。随后,带犬民警携警犬前往中心现场继续搜索,当搜寻到路边一棵大树下时警犬做出示警反应,并出现强烈的爬树重嗅动作。带犬民警遂对2米多高的树杈部位进行细致查找,在树杈上的一个竹扫帚下发现一把沾附血迹的凶器——军刺。10月10日,嫌疑人投案自首,对犯罪事实供认不讳,并指认了藏匿凶器的地点正是警犬搜索发现军刺的树杈。
2015年1月10日,厦门市某公园内发生一起伤害致死案。经现场勘查,厦门市公安局刑侦支队警犬队民警指挥血迹搜索犬,以现场为中心向周边扩散作业,血迹搜索犬在离中心现场约200米的草丛中发现一支警棍和一把西瓜刀,经过技术勘查确认为此案凶器之一。案发后6小时,嫌疑人被抓获,确认血迹搜索犬发现的凶器系其遗留。
警犬追踪、搜索发现尸体、血迹。2014年8月4日,温州市瓯海经济开发区某写字楼工地地下室发现一具男尸,警方经尸检后确定系他杀,由于案发20多天,无法确定第一现场及获取有力的现场物证,案件侦查陷入僵局。8月6日,温州市公安局刑侦支队警犬管理大队民警携血迹搜索犬赶赴写字楼工地。根据现场条件,民警指挥血迹搜索犬对发现尸体的楼层进行作业。血迹搜索犬到达楼层电梯井通往地下室的楼梯时,对一处疑似血迹的污渍做出示警反应,随即又在楼梯侧面发现喷溅状污渍,在楼梯下的地面发现疑似血迹的污渍。随后通过DN A技术检验,这些污渍均为死者血迹,从而确定此处为杀人第一现场。据此,警方展开侦查并抓获嫌疑人,其对故意杀人的犯罪事实供认不讳。
2015年1月5日,上海市闵行区吴泾镇一名男子被杀。经现场勘查,上海市公安局刑侦总队警犬队民警以现场血迹为嗅源,指挥多头血迹搜索犬分别在中心现场、现场北侧河道边、现场南侧外围进行作业。血迹搜索犬在北侧河道铁丝网处、铁丝网至河道间的草丛中发现多处血迹,带犬民警判断嫌疑人可能畏罪投河自杀。据此,警方通过现场打捞找到嫌疑人的尸体,经查系被害者女友。
警犬追踪、搜索发现毒品等赃物。2012年4月29日,湖南省长沙市公安局禁毒支队得到情报:当日某航班有人携带毒品。接报后,带犬民警携警犬赶赴长沙黄花国际机场,对当日某航班旅客进行盘查。带犬民警指挥警犬对形迹可疑的两名男子携带的物品进行搜索,两头警犬均对朱某随身携带的塑料袋做出示警反应。民警当场从该塑料袋中方便面盒内查获毒品海洛因170余克。随后,朱某同行人员李某接受审查时从体内排出毒品海洛因107克。
2012年4月7日,甘肃省临夏自治州公安局刑警支队警犬大队接到指令:对涉嫌非法买卖枪支弹药的马某住处进行搜查。警犬大队技术人员携警犬赶赴现场,对马某所住的房间进行搜索,两头警犬均对房间西面衣柜做出示警反应,侦查员在衣柜中查获一把自制转轮手枪。随后,警犬对马某儿子租住地进行搜查,警犬对客厅沙发时做出示警反应。侦查员拉开沙发垫子,在一个布袋中查获制式半自动步枪弹424发。在物证面前,嫌疑人对犯罪事实供认不讳。
警犬追踪、搜索发现犯罪嫌疑人。2014年9月25日,吉林省白山市公安局新建分局接到一居民报警称:其在该市新建街某小区被一名男子持刀抢劫,并致其面部受伤。接到出警指令后,白山市公安局警犬基地民警携警犬赶赴现场。经勘查,在楼道和楼外墙根处发现多枚嫌疑人遗留的足迹,遂以此为嗅源指挥警犬进行追踪。警犬追出楼道左拐后一直向前追去,约300米后进入相邻小区,并对正在楼宇间行走的一名男子做出示警反应,且该男子体貌特征与被害人的描述极为相符。据此,带犬民警立即对该男子进行盘查,并从其身上发现匕首1把。经讯问,嫌疑人供述了持刀抢劫的犯罪事实。
2015年1月10日,广西区北海市某下水道发现人体尸块。经现场勘查,北海市公安局警犬大队民警以尸块为嗅源,指挥警犬追踪作业。警犬向某小区一幢楼房追去,经过逐户嗅认后进入X楼的XXX号房,对房内一名男子做出示警反应,带犬民警和侦查员当场将嫌疑人控制,此时距离案发仅4个多小时。经审讯,嫌疑人交代了因争执杀死林某并碎尸的犯罪事实。
二、警犬技术与相关技术紧密结合打好合成战
警犬技术有自己的特点和优势,它可以与DAN技术、足迹检验技术、指纹检验技术、视频监控技术和巡逻防控技术等相互结合使用,发挥整体技术效能,实现优势互补,使案件侦破形成技术合力,努力打好合成战。
警犬技术与DN A技术结合。2013年1月21日,浙江省温岭市某镇一名老人被杀害在家中,嫌疑人被抓后拒不交待有关情况。为搜集证据,温岭市公安局警犬技术人员指挥警犬对嫌疑人家中进行搜索,警犬对洗衣机的盖缝做出示警反应,并在滚筒的出水卡口上面发现了干涸血迹。经DN A技术检验,此为被害人血迹。面对证据,嫌疑人交代了杀人经过。
2015年2月17日凌晨2时许,湖南省湘西自治州永顺县城发生一起命案,致一死一伤,两名嫌疑人驾车潜逃。当日11时许,办案民警在永顺县某乡发现遗弃的涉案车辆。湘西自治州公安局带犬民警以嫌疑人遗留在车上的纸盒为嗅源,指挥引导警犬进行追踪。警犬追踪1000余米,在路边发现了一件衣物并做出示警反应。该物证的发现,为DN A技术检验确定嫌疑人提供了检材,同时指明了嫌疑人逃跑的方向。当日18时许,嫌疑人归案,案件告破。
警犬技术与足迹技术结合。2015年1月5日23时许,辽宁省抚顺市清原县某乡发生一起杀人案,一名男子在家中被人砍死。1小时后,清原县公安局刑侦大队带犬民警以案发现场遗留的一枚足迹为嗅源,指挥引导警犬向西追出约100米,又向南追出20余米到达村民姜某某家门前,警犬对一辆面包车做出示警反应,带犬民警在附近发现与现场特征一致的足迹。随后,警犬继续追踪进入姜某某家中室内对其所穿鞋、衣物做出示警反应,经足迹技术人员鉴定,鞋底花纹与现场遗留足迹相同。据此,警方在姜某某家仓房内搜查发现一把带有血迹的斧子,当场抓获嫌疑人姜某某。此时距离案发还不到2小时。经审讯,姜某某交代了犯罪事实。
警犬技术与视频监控技术结合。2014年9月1日凌晨,广东省东莞市公安局石排分局指挥中心接警,辖区环球厂附近发生一起命案,一名男子被砍伤致死。接指令后,市公安局刑警支队带犬民警携警犬赶赴现场。经对现场勘查后,指挥警犬进行追踪与搜索,当警犬追踪至现场西北侧约50米时,发现一处滴状血迹,随后警犬转向西面,在一家酒楼门口地上发现一个带血的方便面盒子,警犬继续追踪约1.8公里,先后在一个水塘边的围栏、一片菜地里的砖头和火腿肠皮上、一片香蕉林的路边草叶上发现多处血迹,由此还原了嫌疑人的行进轨迹。侦查人员依据上述线索,在该路线上通过一视频监控摄像头获取了清晰完整的嫌疑人视频,案发后第3天就抓获3名嫌疑人,成功侦破此案。
2015年3月5日6时许,新疆伊犁州伊宁市某街发生一起故意杀人案,导致一死一伤。伊宁市公安局带犬民警以现场嫌疑人足迹为嗅源,指挥引导警犬进行追踪。警犬从中心现场向东追出约70米后右拐进入一巷道,顺巷道向南追出约150米后左拐进入一片空地,继续向东追出约80米到达一围墙处中断作业。据此,侦查员在警犬追踪路线的视频监控资料中调出了嫌疑人的清晰图片。3月8日,警方在伊宁市环城路抓获嫌疑人,案件告破。
警犬技术与指纹技术结合。2015年2月12日,重庆市黔江区公安局警犬基地接指令:青杠工业园区某小区室内电线被盗,要求出警。到达现场后,带犬民警以现场遗留的铜线为嗅源,指挥警犬进行追踪。警犬沿安置小区右边土路追出10余米后,转入上山坡的蜿蜒小路又继续追踪50米,进入小路旁的一座废弃砖瓦房内做出示警反应,并在此发现一根铁撬和一把夹钳。警方在铁撬上提取到完整的指纹,通过指纹比对锁定嫌疑人。经审讯,嫌疑人交待了盗窃电线及将作案工具藏匿的犯罪事实。
警犬技术与巡逻防控技术结合。2012年10月29日3时许,山西省朔州市公安局带犬民警携警犬例行乘车巡逻至朔城区某村时,发现一辆车牌号为晋F19258的红色夏利车形迹可疑,随即上前盘查。在两车相距大约50米时,嫌疑车辆突然刹车,车内4人仓皇离车逃窜。警犬技术人员迅速下车指令警犬追捕,当场抓获嫌疑人1名。在对嫌疑车辆检查中,发现后备箱内藏有被盗割的电缆200余米,断线钳、剪子各1把。经现场讯问,嫌疑人交代了盗割电缆的犯罪事实。
2014年1月13日16时许,辽宁省沈阳市和平公安分局南市场派出所带犬民警携警犬参与街面巡逻时接110指令称,南五经街附近有人正在实施砸车窗盗窃。带犬民警携警犬赶赴现场,一名男子面对民警盘查转身就跑,带犬民警使用警犬进行追捕,警犬追出约200米后将该男子控制。经讯问,嫌疑人对盗窃事实供认不讳。
(作者单位:徐世海,辽宁省鞍山市公安局,114200;
隋国旗,公安部沈阳警犬基地,110034)
(编辑:李 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