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水县动物疫病防控工作存在的问题及对策
2015-01-23倪保芬云南省建水县盘江乡畜牧业兽医站654319普连英云南省建水县利民乡畜牧兽医站654307
倪保芬(云南省建水县盘江乡畜牧业兽医站 654319)普连英(云南省建水县利民乡畜牧兽医站 654307)
魏登华(云南省建水县李浩寨乡畜牧兽医工作站 654304)赵玉武(云南省建水县青龙镇畜牧兽医工作站 654317)
杨春(云南省建水县曲工镇畜牧兽医站 654303)张春喜(云南省建水县畜牧技术推广站 654399)
建水县动物疫病防控工作存在的问题及对策
倪保芬(云南省建水县盘江乡畜牧业兽医站 654319)普连英(云南省建水县利民乡畜牧兽医站 654307)
魏登华(云南省建水县李浩寨乡畜牧兽医工作站 654304)赵玉武(云南省建水县青龙镇畜牧兽医工作站 654317)
杨春(云南省建水县曲工镇畜牧兽医站 654303)张春喜(云南省建水县畜牧技术推广站 654399)
在深入调查中发现当前建水县动物防疫工作中存在的一些问题,不同程度地影响着动物防疫工作的开展,通过分析原因,提出妥善解决这些问题措施和对策,以确保动物防疫工作有效开展。
动物疫病;防控工作;问题分析;措施对策;建水县
动物疫病防控工作是畜牧业健康发展的根基,关系公共卫生和人民生命财产安全。加强基层动物防疫队伍建设,建立健全动物防疫体系,制定并组织实施动物疫病防控规划,是政府领导及动物防疫工作者应尽的责任。“十二五”以来,建水县规模养殖场迅猛发展,据统计,到2014年11月全县实现了畜禽规模养殖场2351个,饲养畜禽921多万头(匹、只、羽),占饲养总量的50.8%。由于养殖密度在不断增大,加上部分养殖户(场)片面追求短期效益,不注意动物防疫工作,不重视动物养殖环境的维护;建水县动物防疫体系还不够完善和健全,建水县地处红河中游,交通四通八达,畜产品如禽蛋等常常运往河口出境越南、老挝等国外销售,又把国外的玉米、木薯等饲料原料购入用于饲料生产。故面临国外动物疫病的侵入和国内动物疫病的复杂化,严重地制约着建水县畜禽养殖产业化的发展。加之这些年来,城乡居民对无公害、安全动物产品需求的呼声越来越高,突现了抓好动物防疫工作的重要性。
1 建水县动物疫病防控工作基本概况
建水县是云南省商品猪基地县之一,是国家级养猪大县和肉肥猪外调大县,是云南和红河州的畜牧业生产大县。全县共有14个乡镇,规模养殖乡镇7个,规模养殖场2101个,其中饲养年出栏20~1000头肥猪和100~10000头以上猪苗的猪场231个;年出栏50头以上的肉肥牛场有23个;5~28头以上乳牛场2个,共养乳牛33头;饲养年出栏10~500只以上乳肉兼用的黑山羊场有1223个;饲养年出笼20~1000羽肉鹅的场(户)11个;年出笼50~30000羽肉鸭和出30万羽鸭苗的场(户)199个(户);年饲养出笼500~20万羽肉鸡和山地土杂鸡场151个;1000~10万羽蛋鸡场205个(家或户)。2013年建水县出栏畜禽:肉猪113.27万头、大牲畜4.84万头、肉羊8.83万只、家禽882.95万羽,其中规模养场户的饲养和出栏分别占到51.8%以上,较“十一五”期间分别增长170.65%、505.05%、13.4倍、9.43倍。近几年来,全县上下认真贯彻落实畜牧业发展“123”工程,坚决贯彻动物疫病防控方针和“预防为主、综合防控、防重于治”的原则,加大了动物疫病防控力度,疫情形势总体平稳,没有发生重大疫病。但是,畜禽在高密度养殖的条件下,动物防疫情况发生了显著变化,建水县动物疫病防控仍存在一些薄弱环节,防控形势依然严峻,防控任务十分艰巨。
2 当前动物疫病防控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
2.1 学习、宣传 《动物防疫法》工作不够
在对学习和宣传 《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以下简称 《动物防疫法》)方面,虽然畜牧兽医部门做了大量工作,取得了初步成效。但是学习、宣传的广度和深度还不够,群众对 《动物防疫法》的内容了解还不多,特别是边远地区和山区,群众依法做好动物防疫的观念还比较淡薄,学法、懂法、守法的意识还不够,强制免疫难度大,逃避检疫的情况时有发生。
2.2 对动物疫病防控的重要性认识不足
由于各种重大动物疫病的肆虐,动物防疫工作越来越受到各级政府的重视。从中央到地方都投入了大量的人力、物力和财力,采取各种有效的措施对重大动物疫病进行防控。建水县各级党委、政府对动物工作的重视程度也显著提高。但是,一些乡镇的领导尤其是山区乡的领导,没有重视动物防疫工作。一些养殖户的认识也不高,有重养轻防或轻防重治的思想。再者,依法治疫难度大,在一些乡村,病死动物尸体随意丢弃甚至出卖,传染源不能得到有效控制,增加了动物防疫工作的难度。
2.3 基层动物防疫队伍整体素质较差
尤其基层畜牧兽医站较为严重,难以适应现代畜牧业生产发展的需要,具体表现在:
2.3.1 文化素质低
据统计全县有县乡(镇)村261名畜牧兽医技术工作人员,其中在编内职工(含县、乡镇两级畜牧兽医站)103人,不在编158人;大专以上学历35人,占在编职工总数的34.95%;中专、高中学历52人,占50.49%;初中及以下人员16人,占15.53%。
2.3.2 非专业技术人员比例较高
编内职工从事动物防疫、检疫及技术推广岗位的职工103人,有70人具备本专业学历,占在岗人数68%。以总人数261人计算,取得专业技术职称98人,仅占职工总人数37.55%,其中副高级职称18人,占6.89%,中级职称60人,占22.98%,初级职称20人占7.66%。
2.3.3 缺乏专业技术培训,知识老化
近几年来,全县仅举办过一些农业行政执法方面的培训班,很少举办专业技术方面的培训。相当一部分在岗职工对当前新流行的动物疫病防控知识了解甚少,在遇到问题时束手无策。
2.3.4 基层动物防疫的硬件与软件配置差
基层畜牧兽医部门工作条件较差,设备陈旧简陋。目前,全县、乡镇村基层畜牧兽医站(室)只有少数畜牧兽医站拥有简单常规化验仪器设备,大多数畜牧兽医站基本没有任何化验检测设备,仅凭感观、经验和仅有的体温计诊断疾病,最基本的工作条件无法保障。
2.3.5 动物防疫队伍不稳定
由于工作难度大,待遇低,特别是村级畜牧兽医技术推广人员目前每月每人才得40元,有两个人的大村只得20元。由于工作报酬偏低,致使队伍不稳定,工作积极性不高,影响了动物防疫工作效率与质量的提高。
2.3.6 基层防疫经费仍然不足,与 《动物防疫法》要求差距大
全县对动物防疫工作经费虽然列入了财政预算,并逐年有所增加,但防疫基础设施建设,防疫物资的配备,疫苗运输保管、免疫注射补助和防疫宣传等经费未能给予及时配套和妥善解决,特别是村级动物防疫员的补助过少极大地影响了基层动物防疫的工作效果。
2.3.7 免疫反应损失补偿不能及时到位
免疫接种不可避免地有不良反应发生,有时可导致动物死亡,免疫反应损失补偿不能及时到位,给防疫工作带来负面影响。一些农户的防疫意识本来就很浅薄,如果因免疫注射反应造成动物死亡,而不能及时给予赔偿或得不到补偿,就会严重挫伤养殖者的防疫积极性,给以后的防疫工作带来负面影响,并可能发生不必要的纠纷。
2.3.8 对动物防疫的重要物资缺乏有效监管
假耳标的冲击,兽用生物制品的泛滥,严重影响动物防疫工作的有序开展。耳标和兽用生物制品是国家控制的重要物资,实行定点生产、逐级供应和许可证制度,但一些不法分子唯利是图,采取极其隐蔽的手段销售兽用生物制品及假耳标,严重扰乱防疫秩序。
3 强化动物疫病防控的对策
3.1 加大对动物防疫法律法规的宣传力度
采取多种形式广泛深入开展 《动物防疫法》等法律法规的普及教育和宣传活动,努力做到家喻户晓,人人皆知,促进广大人民群众增强贯彻实施 《动物防疫法》的参与意识和守法意识。
3.2 进一步加强对动物防疫工作的重视
建议高度重视动物防疫工作,加大领导力度和工作力度,把免疫接种和疫病防控工作抓实抓牢,特别是对边远山区的防疫、检疫、监督工作要高度重视,不留死角,不留后患,对病死畜禽要严格按GB16548-2006规程作无害化处理。
3.3 加快人才与知识更新,提高整体素质
针对动物防疫队伍人员多、年龄偏大、正规教育偏少、知识老化现状,定期举办动物疫病防控技能培训班,组织参加技能鉴定考试,以获取 《动物防疫员证》和 《动物检疫员证》为标准,择优录用人才。另外,对取得高级职称的人员要加以重用,鼓励他们发挥所长,实行带班制。以此,加快人才与知识的更新,提高整体素质,以适应新形势动物防疫工作要求。
3.4 加强基层动物防疫硬件和软件的建设
切实加强基层动物防疫设施建设。为适应目前养殖业快速发展的需要,多渠道集资金,积极争取上级专项经费的投入,有计划有步骤地解决动物防疫办公和诊疗用房、冷库存、冷藏设施及仪器等问题,改善设施,添置办公及防疫设备,提高基层防疫能力,抗击防疫风险;动物防疫队伍建设问题上,每个行政村配足1名以上村级防疫员,落实村级防疫员的人员及经费,政府部门应切实负起政府职责,将动物疫病的预防、控制、扑灭、检疫和监督管理及村级防疫员补贴等经费纳入本级财政预算,以刺激村防疫员的积极性,提高动物疫病防控工作成效。
3.5 进一步加快兽医体制改革的各项后续工作
建水县基本上完成了兽医体制改革,对系统内的属自收自支还未完全纳入财政供养的人员实行公开考聘,2008~2011年每年均有80人经过考试合格后得到聘用。上级有关领导应进一步加快兽医体制改革的各项后续工作,逐年将全部人员纳入财政供养,解决他们的后顾之忧,确保队伍的隐定。
3.6 统筹安排动物疫情应急处理物资
统筹合理安排动物疫情应急处理工作所需的防疫物资,对动物疫病预防与控制、扑灭过程中,政府应当依法给予当事人补偿;采取有效措施,对从事动物疫病预防、检疫、监督检查、现场处理疫情以及在工作中接触动物疫病病原体的人员,给予应有的卫生防护;建立动物免疫反应损失赔偿制度,国家可实行中央、地方财政分级负担或者动物防疫部门在疫苗招标中与生产厂家鉴订免疫反应损失赔偿合同的办法,对养殖者因免疫接种反应造成动物瘫痪、死亡等的损失给予适当补助,并及时到位,以化解动物免疫注射的风险,促进社会的和谐稳定。
3.7 加强防疫监督检查和违法处罚力度
发挥动物卫生监督机构的职能,加强防疫监督检查、违法处罚力度。从源头抓起,采取严格督查与常抓不懈等手段,采取明察暗访相结合的办法,坚决铲除非法经营兽用生物制品和倒卖假冒耳标的窝点,依法合理使用生物制品和耳标,维护动物防疫部门和动物饲养者的利益。
3.8 鉴订防控责任状,强化防疫责任,确保防控成效
县级畜牧兽医主管部门应与乡镇政府部门及乡镇畜牧兽医站的主要负责人鉴订 《动物疫病防控工作责任状》,把动物防疫工作列入日常的议事日程,进一步强化政府及部门领导的责任意识,强化防疫负责人的思想意识,增强防疫责任心,主动地抓好防疫工作。认真落实 《动物防疫法》各项保障措施,将动物防疫工作任务完成情况纳入年度考核计划内容,实行动物防疫不合格,坚决撤换有关责任人的一票否决制。切实帮助基层畜牧兽医站解决实际困难和具体问题,充分调动和发挥基层防疫队伍的工作积极性和创造性,把动物防疫工作的基础夯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