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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职院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现状及对策探索

2015-01-22马羽赫

产业与科技论坛 2015年15期
关键词:奖学金资助困难

□马羽赫

一、高职院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的重要性

(一)对高职院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资助是一项非常重要的国家扶贫工作内容。我国经济发展不平衡,地区经济发展差异较大,以及地理环境因素的影响,贫富差距的加大,内地和西部地区收入水平偏低,农村收入水平低于城镇,来自经济落后地区的学生占高职院校学生总数的比例还很大。此外,还有来自家庭经济环境的因素而致贫的情况,包括单亲家庭、重病家庭、伤残家庭、下岗职工家庭、多子女上高中或大学的家庭。对这些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资助,有助于他们增长知识,提高能力,脱贫致富,改变家乡贫困现状。

(二)对高职院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资助是实践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重要举措。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需要协调各方面的利益关系,需要充分体现社会公平和正义,而教育公平是社会公平的重要组成部分,让每个人都享受到受教育的权利,让家庭经济困难学生顺利完成学业,是教育公平的充分体现。

当前,在高职院校里,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所占比例很大,帮助他们解决求学困境是国家需要解决的重要问题,这就需要发挥公共财政的职能,优化教育结构,推进公共服务均等化。

二、高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政策体系分析

在国家财政部、教育部、全国学生资助管理中心的共同努力下,在结合各项资助政策的基础上,于2007年建立了高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政策体系,国家多项资助政策涵盖其中:国家生源地助学贷款、困难学生的家庭情况调查和困难认定、国家助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国家奖学金、“绿色通道”、学费及住宿费减免、勤工助学等政策。这些政策能够惠及更多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帮助他们完成学业,有效推进了科教兴国和人才强国战略。

(一)国家奖学金。高校国家奖学金由中央政府设立,奖励对象为特别优异的全日制普通高校本科及专科在校生,其中包括高职院校学生、第二学士学位的学生,奖励标准为每一学生每一学年8,000元,每年奖励5万名学生。

(二)国家励志奖学金。中央和地方政府出资设立国家励志奖学金,奖励资助品学兼优、家庭经济困难的全日制普通高校本专科(含高职、第二学士学位)在校生。其资助面平均约占全国全日制普通高校本专科(含高职、第二学士学位)在校学生总数的3%,奖励标准为每一学生每一学年5,000元。

(三)国家助学金。中央与地方政府共同出资设立高校国家助学金,主要资助家庭经济困难的全日制普通高校本专科(含高职、第二学士学位)在校学生。奖励对象为全国全日制普通高校本专科(含高职、第二学士学位)在校学生总数的20%,奖励标准为每一学生每一学年3,000元。

(四)国家助学贷款。国家助学贷款是政府牵头设立,由金融机构向家庭经济困难高校本专科学生提供信用贷款,这一信用助学贷款的申请标准为每一学生每一学年不高于6,000元。

(五)勤工助学。勤工助学是由学校安排岗位,高校学生由学校组织利用课余时间,通过自己诚实合法劳动获取相应报酬的社会实践活动,通过勤工助学,学生借此来改善自己的学习和生活条件。

(六)学费减免。国家对公立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因家庭经济较困难导致无力按时缴纳学费的本专科学生通过减免学费等方式进行帮助。

(七)绿色通道。因家庭经济困难而无法缴纳学费的来报到新生,学校采取先办理入学手续再核实的方式,根据核实情况采取不同办法予以资助。

(八)其他资助。各学校利用自有资金、社会组织以及个人捐赠资金等,设立奖学金、助学金;对临时出现经济困难的学生以特殊补助等形式进行资助。

三、问卷调查及结果分析

近年来,我国对高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资助力度加强而且效果明显。但是,国家资助工作尚存在许多不足之处。笔者以河北建材职业技术学院为例,对高职院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的现状进行调查,以便分析目前资助工作存在的问题并提出合理的对策建议。调查内容主要包括:高职学生每年受教育费用、高职学生对学校资助工作的满意程度、对各项国家资助政策的了解情况、国家资助政策对高职学生的帮助程度、所受过国家资助的类型及个人生活费用的主要来源。本次调查共发放调查问卷118份,收回调查问卷118份。在被调查的118名高职学生中,男生109人,占总人数的92%,女生9人,占总人数的8%。其中,农村生源100人,占总人数的85%,城镇生源10人,占总人数的8%,城市生源8人,占总人数的7%,父母两人都有固定收入的13人,占总人数的11%,父母只有一人有固定收入的46人,占总人数的39%,父母都没有固定收入的59人,占总人数的50%,所调查的118人均为一年级理科学生。

(一)高职学生每年受教育费用调查。高职院校的学费为5,000元/年,每个月的生活费为600元的有29人,占总人数的25%,500元的有27人,占总人数的23%,800元的有19人,占总人数的16%,1,000元的有12人,占总人数的10%,从每月生活费的分布看,主要集中在500~1,000元的范围内。而500~600元占了总人数的近一半。人情费用为200元的有28人,占总人数的24%,100元的有33人,占总人数的28%,人情费为0元的有26人,占总人数的22%,从人情费的分布看,主要集中在0~200元范围内,100~200元占了总人数的一半以上。其他费用为200元的有22人,占总人数的19%,其他费用为100元的有39人,占总人数的33%,其他费用为0元的有22人,占总人数的19%,从其他费用的分布看,主要集中在0~200元范围内,其中100~200元占了总人数的一半以上。从以上四项费用来看,大部分的高职学生每年受教育的费用在11,300~14,000元之间。

(二)高职学生对学校资助工作的满意程度。如图1所示,高职学生对学校及时传达国家资助政策信息、对所在学校资助工作公开透明情况以及对所在学校资助政策重视程度方面,达到基本满意以上的人数占总人数的比例都在75%以上。可见,高职学生对学校资助工作的满意度较高。

图1 高职学生对学校的资助工作的满意程度

(三)高职学生对国家各项资助政策的了解程度。如图2所示,在对国家各项资助政策的了解方面,高职学生不了解国家资助政策的人数比例仍然很大,尤其是对其他国家资助政策和学费减免政策的不了解程度分别达到了总人数的64%和51%,而对助学贷款和勤工助学政策的不了解程度也达到了40%以上。可见,学校对国家资助政策的宣传力度应该加大,让更多的学生能够深入了解这些政策。

(四)国家资助政策对学生的帮助程度。国家各种资助政策对高职学生完成学业的帮助情况显示,帮助很大的比例占总人数的49%,有帮助,但作用不大的占总人数的32%,可见,资助政策在帮助学生完成学业方面所起的作用比较大,但是还需要进一步完善,以发挥更大的作用。而认为享受资助的学生家庭经济方面真的困难方面,不了解的比例占总人数的42%,认为是真困难的占到总人数的34%。可见国家资助工作的落实,还需要更加深入到学生中去。

(五)所受国家资助类型及个人生活费用的主要来源。在受过国家的各项资助以及个人的生活费用的主要来源方面,极少数学生获得助学贷款,其占年生活费的10%,小部分学生获得助学金,其占年生活费的50%,参加勤工助学的收入占年生活费的20~30%,而大部分学生的经济来源80~90%来自于父母给予,10~20%来自于亲友资助。可见,国家还需要加大财政投入,让更多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得到资助。

图2 高职学生对国家各项资助政策的了解程度

四、高职院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中存在的问题

(一)高职院校对国家资助政策的宣传力度有待加强。因为还有许多学生对国家资助政策并不了解,或者了解的程度不深,特别是对学费减免政策、其他国家资助政策、助学贷款政策和勤工助学了解匮乏。

(二)国家助学政策发挥的作用依旧有限。国家助学政策虽然对一部分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起到了一定的帮助作用,但是还有一部分的学生认为帮助作用不大,国家助学政策在对这些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资助的作用发挥的还很有限。

(三)校内勤工助学岗位偏少,获得勤工助学岗位信息非常有限。因为校内勤工助学岗位不多,技术含量较低,收入水平不高,而且只有少部分学生能够通过校内申请的方式得到勤工助学岗位,难以满足大部分学生对勤工助学的需求,大部分学生都选择了校外勤工助学,校外勤工助学存在诸多不稳定的因素,信息来源是否可靠、是否存在安全问题和拖欠工资的问题,对于弱势群体的学生来说他们缺乏自我保护意识,校外勤工助学缺乏监管,对他们来说非常不利。

(四)为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提供的奖学金不多。目前只有国家励志奖学金提供给家庭经济困难而且品学兼优的学生,虽然其他类型的奖学金是针对所有在校生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也包括在内,但是很大一部分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因为在中学阶段学校师资缺乏,没有受到良好的教育,而进入大学之后思想上压力又大,导致他们的学习成绩一般,获得奖学金的机会很小。

(五)监督机制还不够健全,执行落实情况还不到位。例如,有的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申请不到生源地贷款,有的县级部门没有落实家庭经济困难认定工作。

(六)各项政策的资助比例不合理。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政策体系的中的各项政策的资助比例还不合理,受助资金向少部分学生集中,获得资助的学生比例还很有限。

五、高职院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资助对策建议

(一)加大国家资助政策的宣传力度。让每一个学生每一个家庭都了解相关有利政策,通过学校资助部门、院系学生工作管理部门对资助的相关政策内容与要求进行宣传和解读,以多种方式来推进落实政策,让更多因为经济原因而濒临退学的学生享受国家政策,获得相应的资助。

(二)进一步完善和发展国家的资助政策。进一步完善和发展国家的资助政策,使之更加全面、涉及范围更广、资助类型更多,能够使其发挥更大的资助作用,更好地帮助高职院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完成学业。

(三)对勤工助学工作进行改革。加大力度,拓展勤工助学渠道,开辟、设立适合学生的勤工助学岗位,提高勤工助学岗位的技术含量,与校外企业加强联系,把勤工助学与学生所学专业知识结合起来,发挥学生的潜力和特长,帮助学生树立自立、自强的精神。

(四)让奖学金发挥更大的助学功能。奖学金的奖励力度和受益范围扩大,适当为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提供更多获取奖学金的机会,发挥奖学金的助学作用。例如:设立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单项奖学金。

(五)建立健全监督机制加大资助落实力度,建立逐级审批监督制度。国家要建立健全监督机制,建立逐级审批监督制度,让资助透明化,同时要大力加强自主落实力度,让更多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得到资助的机会。

(六)完善资助政策体系。尽可能帮助更多因家庭经济困难而濒临退学的学生,使他们在校期间的基本生活得到保证,避免资助款集中在少数家庭经济困难学生中,科学合理地调整该体系内部的“奖、贷、助、勤、补、减”等各项帮困措施的比例。

[1]张爱芳.高校经济困难学生资助存在的问题及对策研究[J].中国电力教育,2011,7

[2]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国务院关于建立健全普通本科高校高等职业学校和中等职业学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政策体系的意见[Z].2007

[3]王志杰.对高校经济困难学生自主形式的进一步探究[J].高等函授学报,2012,10

[4]雷娜,卞艳艳,赵晓明.高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政策体系效果的实证研究[J].河北交通职业技术学院学报,201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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