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陇县种子管理工作存在的问题及对策研究

2015-01-22李陇强

种子科技 2015年5期
关键词:陇县经营户经营

李陇强

陇县种子管理站,陕西 宝鸡 721200

陇县种子管理工作存在的问题及对策研究

李陇强

陇县种子管理站,陕西 宝鸡 721200

随着种子生产经营主体日趋多元化,种子市场竞争更为激烈,种子市场问题也逐一暴露,对农业生产用种造成了一定的威胁。抓好基层种子管理工作,是建立一个公平竞争、诚信有序而又成熟健康的种子经营市场的前提与基础。

基层;种子管理;问题;对策

种子作为农业生产的第一生产资料,直接影响着农业生产和农村经济发展。尽管《种子法》从颁布实施至今已10年有余,但基层种子管理体制尚未完善,管理中仍存在不少问题。如何适应新形势,切实维护种子生产者、经营者、使用者和品种选育者的合法权益,实现农业增收、农民增效的需要,已成为种子管理工作的核心任务。加强种子管理,规范种子经营市场,也成为种子管理部门做好一切农业管理工作的基础。

1 陇县种子经营现状

《种子法》的颁布实施,打破了国有种子经营主渠道的传统分销模式,放宽了种子经营市场的准入,出现经营单位遍地开花的局面,虽然活跃了市场,但出现了低水平的恶性竞争,又造成种子经营机构数量多、种子经营市场混乱的现状。

陇县是一个山区农业县,农业生产主要以小麦、玉米等粮食作物为主,年需各类农作物种子近500万kg。经调查统计,截至2009年,在陇县工商管理部门注册登记的“不再分装的小包装种子”经营户及农资经营企业有112户;2013年7月调查统计为185户,分布在全县158个村组。5年间增加种子经营户73户,受委托的临时种子经营户已成为陇县种子经营市场的主力军,另外仍有部分种子经营户未办任何经营手续违法经营种子,给种子市场执法管理工作造成了一定的困难。

2 陇县种子管理工作存在的问题

2.1 种子市场“多、乱、杂”现象严重

由于种子市场经营门槛降低,使大批种子从业人员蜂拥而上,加之种子管理、农业执法及工商管理等部门缺乏统一的协调沟通机制,基层种子市场上出现了大量种子从业者和种子经营门店,表现出经营点“多”;在商业利益的推动下,大量品种被推向了市场,给农民选种、种植栽培、增产增收等带来了隐患,表现出前所未有的“乱”;种子经营人员只有个别曾经营过种子或者参加过种子专业知识培训,大部分经营者缺乏基本的种子知识,经营者素质良莠不齐,表现出经营人员“杂”。由于多数种子经营者缺乏必要的种子知识和法律意识,在一定程度上造成销售与技术服务的严重脱节,给种子市场管理和规范经营带来很大困难。

2.2 种子市场经营不规范行为普遍存在

《种子法》第三十六条规定,“种子经营者应当建立种子经营档案,载明种子来源、加工、贮藏、运输和质量检测各环节的简要说明及责任人、销售去向等内容”,这是规范种子经营市场的重要环节。而大多数种子企业在利益的驱动下,为抢占基层种子市场,纷纷让利给农村种子代销户,让他们到群众中流动销售,农民购种得不到技术服务,一旦出现问题无法索赔,农民群众的合法权益得不到有效保障。种子管理部门由于受经费、人员等因素限制,执法力量无法在有效时间内达到全覆盖。常有种子经营档案记录不详细,甚至一直到销售结束也没有记录过的现象,这给种子市场管理带来很大困难,也提升了种子质量纠纷投诉率,造成了不稳定因素。

2.3 种子从业人员文化水平低

近年来,基层种子经营从业人数逐年增加,这些经营者大都是农民,由于其职业的特殊性,种子管理部门无法集中对其进行种子法律法规及品种栽培等专业知识培训。大部分种子经营者自身缺乏对种子知识的了解,什么品种都敢推广,而且夸大品种种植范围和产量,诱导消费者选购,技术服务也基本是空白的,很容易造成种子质量纠纷。

2.4 品种管理工作成效不明显

基层种子经销商在利益的驱动下,未经登记备案私自引进各类农作物新品种在当地示范推广,由于忽视引种推广程序,对所引品种适宜区域及综合抗性不了解,加大农民种植风险。种子管理部门缺乏统一的新品种试验示范基地及经费,统一引种管理工作受到制约,私引滥推现象屡禁不止。同时,由于缺乏品种退出管理机制,形成了新旧品种共存、品种多乱杂的“痼疾”。

2.5 管理队伍不强,经费不足

一是人员问题。由于国家对人员编制控制比较严格,人员年龄出现断层,知识老化,缺乏精通农业知识、种子技术和法律法规的工作人员,人员数量和素质难以满足现代种子管理业务的需要。二是管理经费问题。目前,种子管理经费虽然列入了同级财政预算,但用于实际工作的经费严重缺乏,只能勉强维持日常办公,无法创造性地开展种子管理工作。

3 管理对策

种子管理工作面对农村、农民,涉及千村万户,事关粮食生产安全,是一项关系粮食增产、农民增收的“良心工作”。如何抓好县级种子管理工作,笔者建议做好以下几方面。

3.1 实现信息共享,联手整治种子市场经营秩序

种子经营市场“多、乱、杂”现象是困扰基层种子管理部门的难题。解决这一问题就需要种子管理、农业执法和工商行政管理等部门立足职能联手行动,实现信息共享、无缝衔接。

具体来说,一是整治人员“杂”。建立种子经营户培训制度,定期对基层种子从业人员开展专业知识测试考核,考核合格准予上岗经营;对新申请的种子代销人员,要集中进行种子法律法规、种子专业知识等内容的培训考核,考核合格发给《培训合格证明》,持该证到工商部门在《营业执照》上加注种子经营信息。二是整治经营户“乱”。工商部门要严把《营业执照》发证关,对无种子知识培训证明的不予加注种子经营信息,减少不懂法律法规、不懂种子知识的种子经营户数量。三是整治品种“多”。种子管理部门要对引进的新品种进行统一试验示范,筛选当地适宜品种,发布《品种区域布局意见》,经营户根据《意见》选择代销品种;对未试验示范、未审品种、超范围的代销品种坚决禁止销售。

3.2 强化市场执法,规范种子经营秩序

一是种子管理部门要广泛利用电视、广播等宣传媒介,搞好种子法律法规和优良品种推广等宣传活动,提高群众辨假识劣、科学选种的能力。二是认真搞好种子市场检查,对企业生产资质、生产范围等内容进行审核,对所繁育品种、面积、地点等信息详细登记备案,加强品种繁育跟踪监控,搞好种子田间检验,坚决淘汰不合格品种,把好种子入库关。三是对进入市场的品种要开展净度、水分、发芽率及纯度室内检验,不合格不放行,严把品种入市关。四是积极落实品种经营备案制度,规范种子购销备案、包装标签和经营档案,对不符合规定的要给予警告和处罚,建立长期有效的执法机制,维护种子市场的正常秩序,保护企业和农民合法利益。

3.3 加强技术培训,提高种子管理及从业人员素质

一是在干部队伍建设方面,要加强业务技能培训,提高管理人员素质,做到管理与服务相结合,处罚与教育相结合,在服务中实施管理,在管理中体现服务。二是在种子从业人员素质提升方面,要建立种子经营人员培训制度,通过多种方式,将基层种子经营人员打造成一支知法、守法、精通业务的种子营销队伍。三是要提高广大农民群众懂得运用法律武器保护自己合法权益的意识,努力营造一个依法管理、守法经营、依法维权的良好氛围。

3.4 建立新品种引进与退出机制,降低种植风险系数

品种优劣是影响农民收成的关键。建立新品种引进试验示范与退化品种退出机制,使农作物品种使用科学化、制度化,效益最大化。首先是在品种推广过程中,必须坚持“先引种试验、示范,后推广”的原则,加强对品种育、繁、推的管理,严防未审先推、未引先售、未试先种,打击乱引滥繁的违法行为。其次,要通过政府财政资金支持,建立标准化的农作物新品种试验田,通过这个试验平台对引进的新优品种集中进行试验示范,筛选适合当地种植的新品种,同时降低新品种生产风险系数。第三是建立退化品种退出机制。要对市场上推广的品种集中进行大田展示观摩,对一些综合抗性差、增产潜力小的品种,要通过强力措施,使之尽快退出当地种子市场,使种子市场形成一个良性循环机制。

3.5 加大资金投入力度,加强种子管理队伍建设

首先要将种子管理经费纳入同级财政预算,配备必要的办公设备和交通工具,以保证种子管理工作的正常开展。其次要配备必要的种子质量检测设施,培训一批持证种子检验员,并通过省级认证,为政府监督检验和社会需求提供种子质量检测服务。第三,加强种子管理人员队伍建设,协调增加编制,支持种子管理人员进行专业技能培训,解决种子管理人员青黄不接和知识断层问题,打造一支业务精、能力强的种子管理队伍,保证种子执法管理工作覆盖各个角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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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01-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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