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事之理与办事之戒
2015-01-21李光炎
李光炎
所谓“办事”,就是办理有关事务,或者说,是为了个人或社会团体乃至一个政党、国家取得某项结果而进行的活动。事,有种种。办事,也有种种。好办的、难办的,个人办的、群体办的,明着办的、暗着办的,自己办的、托人办的,顺利办的、求人办的,领导支持去办的、领导默许去办的,真抓实干去办的,作秀虚假地办的,等等。办事之成功与否其重大意义,于公于私,于单位工作,于家庭幸福,于个人进步,都是不言而喻的。
第一“理”:成功地办事须把握好原则
求实原则。求实,就是一切从实际出发,主观与客观相一致;就是具体情况具体分析;就是“看菜吃饭、量体裁衣”;因地制宜、因时制宜。脱离实际去办事,遇上失败、倒霉在所难免。当然,即使从客观实际出发去办事,也仅仅是为成功地办事提供了一种可能。办事之成功还有许多因素,所以办任何事情必须以务实、求实作为出发点,力戒唯心主义。
依法原则。法律是治国之重器,良法是善治之前提。党的领导和社会主义法治是一致的。领导者要深刻地认识到,维护宪法法律权威就是维护党和人民共同意志的权威;要对法律怀有敬畏之心,牢记法律红线不可逾越、法律底线不可触碰;要带头遵守法律,带头依法办事,不得违法行使权力。办任何事情都不能以言代法、以权压法、徇私枉法。
诚信原则。诚信为本,这是做人之常理。办事也务必讲诚信、讲守时、讲践约。言而无信,不知其可,还能办好、办成什么事呢?除了“兵道诡诈”之外,除了对敌用谋用计之外,凡事凡人都应当以诚待人,以信为友。即使有一次不诚不信的办事而得逞,但终究是侥幸,是一锤子买卖,下次别人就不会上当受骗了,而且您“阁下”的忽悠伎俩、骗子名声将在江湖上发酵遗臭。
果断原则。果断,就是当机立断。办事情在经过充分论证、情况看准之后,必须果断明快,一刀砍下,不能争论不休,不可优柔寡断。事情总有利弊得失,十全大美者罕见,只能两利相权取其重,两害相权取其轻。特别是当今瞬息万变的时代,失之毫厘,谬以千里,错过良机,时不再来。
周全原则。办事必须考虑事情方方面面的相关性、动态性和整体性,务必力求做到周全、周到、周密,瞻前顾后,超前思考,预后准备,有条不紊,严谨安排;务必整体地思考问题和处理问题,顾大局、看全面、识大体,避免形而上学地办事。
环境原则。办任何事情都离不开环境条件,如不同的国情、不同的地域,不同的文化背景、不同的历史条件,乃至不同的对象、不同的人脉,其办事的思维、方式、方法都是不同的。这些不同就是制约因素,而且它足以让事情好事多磨、事倍功半、甚至一事无成。这就是谋事在人、成事在天的道理。
第二“理”:成功地办事须掌握一套好方法
调查研究、掌握信息的方法。中国自古以来就有调查研究的活动,中共领导人一贯重视调查研究,毛泽东开了中国共产党调查研究的先河。试想,不调查何来的信息情报?不研究谈何探求事物的真相、性质和规律?总而言之,凡办事者必须把情况搞明,把事情弄清,然后才能去办理、处理、打理。情况不明决心大,心中无数办法多,“权力加大胆加无知等于可怕”,如此办事,就没有不失败、不惨败的。陈云有一句名言:“要用90%的精力搞调查研究,用10%的精力作决策就够了。”坚持调查研究、弄清实际情况,是办好一切事情的前提。
可行论证、准备充分的方法。办事之前必须进行科学论证,可行性认证,权衡利弊得失以及事后的严重后果,万万不可贸然而为之。经过论证认为可行、可取之后,举事动作之前,还要努力做到“知己知彼”,不能、不应办无准备之事;还要超前思考,考虑各种可能发生意外的情况,准备各种情况发生之时的“预案”,并随时启动实施。
胆识过人、心细如发的方法。办事不能不讲胆量,缺少应有的胆量,比如胆小如鼠、胆怯畏缩、前怕狼后怕虎,那就什么事情也办不成。当然,莽撞、粗犷、胆大包天、胆大妄为、有勇无谋,比如《水浒传》的李逵式人物,也会把事情办砸的。除了胆量之外,还应该有“识”,应该心细如发、智慧过人,在冷静分析、脉搏摸准之后 ,才大胆去办。把大胆和心细结合起来,是帅才的素质要求。
朋友八方、人脉通畅的方法。人和、人气、人缘、人脉,是把事办妥、办好、办快的人际环境。“公事公办往往就难办”,有了朋友助一臂、进一言、甚至是“举一手之劳”,事情就要好办得多。在多元化的社会里,并不是什么都与原则、与法规、与政策沾上边,大量的是属于非原则问题,可以这么办、也可以那样办,可以进一寸、也可以退半尺,此时此刻,朋友的感情、人脉的通畅、人气的旺盛、个人的魅力、可信的程度、关系的理顺,就能起到事半功倍的作用,甚至是四两顶千斤的作用。
冷静沉着、管理情绪的方法。办任何事情都不能情绪化,必须理智、冷静、沉着,必须把急躁、亢进、狂热的情绪严加管束。当办事顺风顺水的时候,不可得意洋洋、亢奋忘形;当办事遇到挫折、遇到困难甚至失败的时候,也必须硬着头皮、稳定情绪、冷静分析,寻找突破口,然后“杀出重围”。此刻,提高情商十分重要,万万不可在成功之际过分张扬、狂妄失态而招人妒忌,也不要在办事遇到麻烦、受到挫折乃至节节溃败的时候心灰意冷、一蹶不振。
坚守“底线”、灵活变通的方法。办事,不能没有原则,不能没有“底线”。“底线”是不能后退的,必须坚守。但同时又必须灵活地、应变地处理一切事务,缺少灵活变通,就是“死板”,就可能是“刻舟求剑”,或者办不成事,或者变成孤家寡人、没有一个朋友。因此,应该把原则性与灵活性结合起来,结合得好,就是一个人成熟、理智的表现。
抓主要矛盾、抓关键环节的方法。事情千头万绪,简直是乱麻一堆,从何抓起、抓住什么为好?毛泽东说过的“抓主要矛盾”,此话并不过时。抓住主要矛盾,一切问题就能迎刃而解,至少也能减少办事的障碍和阻力。关键部位对事情起着决定性的作用,是最关键紧要的部分,因此也必须逮住、抓牢和解决,如同大门之栓、窗户之销,打开了门栓、插销,则门、窗可启。
第三“理”:弄清作为领导者办事的特殊要求
领导者办事主要具有以下特殊性:公共权力的威慑性,威信声望的影响力,下属对其投桃报李的期待,官官相助的权力资源共享,关系户为其办事之后互动的可能。所以,领导者出面办事一般地说都比较好办,这也就提出了特殊的要求。
廉洁自律,不谋私利。领导者也是人、不是神,是人就得办事,或是公事、或是私事。办事的出发点是什么、最终希望结果是什么、或者最终的意外结果又是什么?说到底,都有个为公还是谋私的问题,或者获私得利的问题。这就要求作为领导者务必警钟长鸣,严守为官、做人的底线。本人固然要严于律己,还要管好身边的人,坚决杜绝身边的亲属、秘书、司机乘机捞一把、投一注。
抓好公务,办好大事。领导者办事,首先要抓住公共事务的大事,缓办小事。分清轻重,有所为有所不为。所谓“大事”,就是以其所领导单位的全局为出发和归宿,充分考虑单位的全面和长远,事关广大干部群众的利益,牵动千家万户的事务,这就是本职责所在,也就是大事,也就是“西瓜”。不能只捡“芝麻”,只顾“作秀”做表面文章。
指挥系统,落实机构。领导者掌握着公共权力,他办理公共事务一般不应该单枪匹马,而要有得力的、精干的指挥机构和相对固定的随身工作人员,通过这些机构和人员去联系上下左右各方,采取各种措施办法去办理各种相关事务,然后还要掌握执行情况的变化,并通过各方面的反馈渠道了解办事的进程和效果。换言之,领导者办事要善于授权他人、委托他人、指挥下属去办,不必凡事都亲力亲为。
虚怀纳谏,兼有主见。领导者在办理公务大事的过程中,一般少不了可行性研究、分析论证这些程序,这是应该的、必需的。高明的领导者之所以高明,是因为他能够虚怀纳谏、兼听则明,发挥专家智囊的作用,决策之前尽量听取不同的意见。但并不是流于附和、举棋不定、简单的少数服从多数,而是有自信心,敢于坚持自己的主见,有时甚至要敢于力排众议,一锤定音。纳谏与主见的统一,是对领导者心理素质、政治素质和理论素质的考验。
全员学习,提高团队。领导者个人、一个班子,其素质能力固然是重要的,但还必须走群众路线,发扬团队精神,动员团队的力量,为此,必须组织本单位团队全员学习,提高整体素质水平。俗话说:三个臭皮匠,赛过诸葛亮。假如皮匠不臭而带香,岂不是超过十个、八个诸葛亮吗?所以,在一个单位里,学习长知识,人员高素质,是把事情办好的人力资源储备,是唤起全体成员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是把事情办快、办好的根本保证。
第四“理”:被领导者必须弄明白办事的特殊要求
领导与被领导是相对的,可以说,人人都是被领导。研究被领导者如何办事,更具有广泛性的价值,也提出了特殊的要求。作为被领导者应当如何办事呢?
主动办事,但不越位。被领导者办事的主动是可取的,不要像四方木头那样推一推才动一动。但首先要定准自己的位置,办事的主动性、积极性是必要的,但过了一个“度”就是谬误。主动过了头就是越权、越位,那就可能犯错误。积极过了头就会引起各方的猜疑,那实在是费力不讨好的蠢事。
本职事务,出色完成。无论是谁,都有本职工作的问题,爱岗敬业、忠于职守,这是被领导者安身立命之根本。被领导者办事就是要发扬“拉套”精神、“黄牛”精神,出色地种好自己的“责任田”,不要耍嘴皮子、摆花架子。要以自己的精明能干和对工作的认真负责态度,奠定与顶头上级关系融洽、合作共事的基础。
自知之明、忠厚殷诚。弄巧反拙、适得其反的教训可谓不少。被领导者办事千万别耍小聪明,不要自以为是,还是实实在在点好,还是谦虚谨慎点好。须知几乎每个人都有自尊心,尤其是晋升到领导岗位之后、有了声望之后,其自尊心将与其职务和威望成正比,这是大实话。因此,被领导者办事、特别是请求上级领导办理事、商量事、汇报事,都必须特别注意谦恭得体,充分尊重对方。力求做到:恭敬却不谄媚,忠诚却不奉承,精明却不傲慢,敢于担当却不冒险。
了解上级,因人制宜。所谓“察言观色”似乎是个贬义词,但完全符合办事的规律和要求。作为被领导者去找上级办事,假如对方正气呼呼的时候,正一脸愁容的时候,难道你还“去撞到枪口上”吗?“情况不明”就不应“下决心”,只有“知己知彼”才能“百战不殆”。上级领导者也是人,当然也是各种不一样的人,比如:外向、内向,粗犷、细腻,文绉绉、大咧咧,坦诚相见、城府颇深,年轻得志、仕途不畅。总之,对他们的性格和心理有所了解,对于请求上级办事不是没有益处的。
办事之“理”,远远还不止以上四个方面,还可以不断探索。至于办事之“戒”,也处在不断探索的进行时。办事的警戒本文归纳为如下两个方面:
(一)请求上级领导办事之“戒”
1.戒不考虑领导工作和时间的安排。在领导者最忙、最烦、最难、最累的时候去请示汇报,后果一般都不会好。
2.戒请示汇报的冗长和啰嗦。应该抓住主题、锁定议题、语言简明扼要,还应准备必要的文字材料和附件。
3.戒大事小事都登门打扰。属本人职权范围的事就要大胆处理、大胆负责。能打电话解决的就不上领导的门,能让秘书代办的就不用直接找领导。
4.戒看领导笑话旁边看“热闹”。当领导者“焦头烂额”、疲惫不堪的时候,应该助他一臂,为领导者决策当参谋,献计献策,参与论证。
5.戒动辄“拍胸膛”。人的主观能力是有限的,应该量力而行,承认困难,老老实实说明情况,不可蛮而为之,承诺不现实的事。
6.戒拖沓延时不办。凡是领导交办的事,必须立马就办、认真地办、尽快完成,而且必须切实办好。
7. 戒石沉大海。领导交办的事办完、办好之后,要及时报告一声,发个短信也行,这样可让领导放心,不可如同“泥牛”入海。
(二)一般性办事之戒
1.戒庸、懒、散。应该有一种励精图治的精神状态,精明能干的良好作风,举一反三的工作能力。
2.戒勇而不谋。主将无谋,累死三军。办事也须有谋略、善管理,管理者应带动一批人去把事办完、办妥、办好,不要满足于“办了”。
3.戒不分轻重缓急。应该是急事先办,重要的事下功夫办,缓事安排着办,轻事也要兼顾着办。
4.戒推诿。凡属你职责范围之事,就要坚决办好。“边界”的事,各方商量之后分头去办,不应留下“死角”“盲区”。
5.戒忙乱。办事要有计划:月计划、周计划、天(上午、下午、晚上)计划。除了计划之外,还要有“备忘录”,及时记下。相关人员及时“对接”,不可忙忙乱乱。
6.戒拖拉。力争做到今日之事今日毕,事不办完寝不安席。还应有个时间表、日程表、进度表。尽可能一件一件地办完、办好,尔后“另起一行”、办另一件。
7.戒事必躬亲。可能和必要的话,可以授权他人、委托他人去办。除非特殊情况,比如抗洪、救火,那就非“亲自”不可。
8.戒有头没尾。要善始善终,首尾封闭。如果事情办不下也应该有个“说法”,有个交代。
9.戒事办砸后不哼声。事情搞砸了、办糟了,必须及时补救,尽可能把损失抢回来;或者总结教训、说明缘由。
10.戒“画蛇添足”。应该是把事情办得恰如其分,适时、适量、适职,恰到好处地到位。
11.戒勉为其难。如果有的事不大好办,比如不成熟,情况不明朗,那就必须从实际出发。若明若暗的事情不可随意下决心去办,勉强地去办其结果也许适得其反。
12.戒异性之间犯规出界。异性之间有许多公事、私事办理的机会,但必须把握界限,公事就公办,正常事就正常办,不要掺进私情,不要暧昧、亲密。引起绯闻对谁都不会好。
(作者系中国领导科学研究会学术顾问、广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客座研究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