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删《诗》说及其意图阐释 ——兼论走出删《诗》说的困惑

2015-01-21谢炳军

关键词:诗经

删《诗》说及其意图阐释
——兼论走出删《诗》说的困惑

谢炳军

(暨南大学 文学院,广东 广州 510632)

摘要:司马迁“孔子删《诗》”说本义是“孔子因《诗》三千余篇数目多、简策多,故删要而排纂成书,定著三百〇五篇,以备王道”,即“去重”是“去多”之意。此说的发端与儒家文化传承和西汉礼教制度等有颇深渊源。追溯诗、书、礼、乐等教本成书的历史、制度、文化的渊薮,郑玄《诗谱序》提出的“王官删《诗》”说可信。自司马迁提出“孔子删《诗》”说,对之的解读逐渐走向碎片化,有了“意图阐释”的意义。其实,孔子删《诗》针对的并非王官们手中的权威的、专业的《诗》文本,而是以王官更新修订的善本为底本,校正自己用以教学的《诗》本。

关键词:诗经;王官删《诗》;孔子删《诗》

收稿日期:*2015-04-02

作者简介:谢炳军(1986-),男,广东湛江人,暨南大学文学院在读博士研究生,专业方向为先唐文献整理与研究。

中图分类号:I206.2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672-335X(2015)05-0122-07

Abstract:The original meaning of Sima Qian's theory of selection of the Book of Songs was that Confucius cut the detailed version of the Book of Songs down to an abridged edition with 305 poems because the number of poems was more than 3000 and employed thousands of bamboo slips. However, the origination of theory was closely related to the heritage of Confucian culture and feudal code of ethics of the Western Han Dynasty. Differently, Zheng Xuan's Shi Pu Xu advanced its own theory that the persons who deleted the Book of Songs were officials of Zhou Dynasty. When tracing back to the formation of the textbooks like the Book of Songs, Shang Shu, the Rites, and Yue Jing, we find that Zheng's theory is more reasonable. However, since Sima Qian put forward his theory, its interpretations have gradually been fragmented with intention by different scholars. In fact, Confucius' did not abridge the dynasty officials' authoritative and professional texts of the Book of Songs but corrected it for teaching by taking the text revised by the officials of Zhou Dynasty as master copy.

傅道彬先生说:“周代文化既包括古典文明的‘前轴心时代’,也包括决定中国文化精神走向的‘轴心时代’,‘前轴心时代’与‘轴心时代’共同构成了周代文化的核心内容。”[1]这指出了朝代更替之际的文化承接性。诗教作为殷、周文化共同的文化活动,必定有其用以诗教的文本,即《诗》教本,殷《诗》教本作为“前轴心时代”的文化载体,对周《诗》教本的文体、格局等有直接的重要影响。对通行本《诗》教本的编辑、修订和最终形成的看法,主要有两个:一是由孔子删《诗》而成;二是王官损益殷《诗》教本而成。前者经各个学者阐述发挥,逐渐走向碎片化的学术格局,被赋予了时代的学术意义,具有了各自时代的文化意蕴。

一、司马迁“孔子删《诗》”说内涵

最先记载孔子删《诗》说的文献是《尚书序》,其载:

先君孔子生于周末,睹史籍之烦文,惧览之者不一,遂乃定礼乐,明旧章,删《诗》为三百篇,约史记而修《春秋》,赞易道以黜八索,述职方以除《九丘》。[2](P114)

此指出孔子对六艺之典籍的修订,因原本《诗》为“烦文”,即《诗》之诗数量烦多,故孔子删削之,定制为三百多篇,以使孔门之《诗》教本定于一统。陆德明说:“此孔氏所作,述《尚书》起之时代。”[3](P139)是《尚书序》为孔安国所作。我们也认为《尚书序》是一篇可信的文献。司马迁《史记·孔子世家》吸收了孔安国之说,并将之详加润饰,其云:

古者《诗》三千余篇,及至孔子,去其重,取可施于礼义,上采契、后稷,中述殷、周之盛,至幽厉之缺。三百五篇孔子皆弦歌之,以求合《韶》《武》《雅》《颂》之音。礼乐自此可得而述,以备王道,成六艺。[4](P1936-1937)

司马迁曾问学于孔氏,《汉书·儒林传》载:“孔氏有古文《尚书》,孔安国以今文字读之,因以起其家。《逸书》得十余篇,盖《尚书》兹多于是矣。遭巫蛊,未立于学官。安国为谏大夫,授都尉朝。而司马迁亦从安国问,故迁书载《尧典》、《禹贡》《洪范》、《微子》、《金縢》诸篇,多古文说。”[5](P3607)可见司马迁撰写《史记》时史料来源的丰富性与有据性,从而说明“孔子删《诗》”说并非直肇自司马迁,而是司马迁杂采博搜,整饬各国史记之说、各家之精论及时代的主流观点。孔安国“孔子删《诗》”说或许来自《鲁诗》,其“少学《诗》于申公”,[6](P580)而“《鲁诗》之说正是《史记》所本”。[7](P21)《汉书·艺文志》云:“汉兴,鲁申公为《诗》训故,而齐辕固、燕韩生皆为之传。或取《春秋》,采杂说,咸非其本义,与不得已,鲁最为近之。”[5](P1708)是“孔子删《诗》”之说或源自诸子“杂说”,而“杂说”并非向壁虚构,有些有着深刻的社会心理和文化渊薮,有的随着其景附的文化争得话语权后,成为显学观点,“孔子删《诗》”说就是其一。司马迁根据占主流思想的传说,发挥成文,其孔子删《诗》说之意兹可略论三点:

其一,“古者《诗》三千余篇”,指明孔子之前《诗》已是“三千余篇”之规格。此“三千余篇”作为《诗》之诗,各自成篇,并无重同者。后文“及至孔子”之“及至”一词,是表示时间之顺延,意为“定著三千余篇之《诗》,行于世,至孔子之世”,明孔子之前《诗》已系司马迁所言之篇数,且已经定本成书,行于世;否则,不能以“诗”之名命之。孔子之前,《诗》已有定本。此先秦文献已有明言。襄公二十九年《左传》载:“(季札)请观于周乐,使工为之歌《周南》、《召南》……为之歌《邶》、《鄘》、《卫》……为之歌《王》……为之歌《齐》……为之歌《豳》……为之歌《秦》……为之歌《魏》……为之歌《唐》……为之歌《陈》……自《郐》以下,无讥焉。为之歌《小雅》……为之歌《大雅》……为之歌《颂》。”[8](P2004-2007)此段记载于《诗》学史极为重要,它明言《诗》全部入乐,一个“观”字又隐含着《诗》之诗皆是歌、舞表演的文本,且《诗》的文本结构业已发生,并已成为常乐,表明《诗》文本的已经成熟与定型。而常乐数量必然不会太多,作为“乐语”中的英华部分,《诗》文本篇数三百多大致可信。因为常乐侧重典型性、代表性,散乐侧重时兴性、多样性。散乐收集于各国各地,数量众多,但被选入乐典时自然是千挑百拣,以质见长,而不是以量为优,此亦是舜命夔典乐[9](P131)的原因。司马迁所言“三千余篇”之诗是定本《诗》之规模,意与孔安国同,意指《诗》之诗数量烦多,学之者劳多功寡。

其二,“去其重”,“重”系“多”义。许慎说:“重,厚也。”[10](P169)又说:“厚,山陵之厚也。”[10](P111)《左传·成公二年》云:“重器备。”《注》:“重,犹多也。”[8](P1896)《礼记·中庸》说:“尊其位,重其禄。”《疏》:“‘重其禄’谓‘重多其禄’。”[11](P1630)然则“厚”可引申为“多”,多方厚,重量多。孔颖达云:“如《史记》之言,则孔子之前诗篇多矣。”[12](P263)是孔颖达亦以“重”为“多”。显而易见,若干篇相同之诗,仅能称为一篇。欧阳修云:“以予考之,迁说然也。……今书传所载逸诗何可数焉!以《图》推之,有更十君而取其一篇者;又有二十余君而取其一篇者。由是言之,何啻乎三千?《诗》三百一十一篇,亡者六篇,存者三百五篇云。”[13](P678)是欧阳修之意,亦以“三千余篇”为不重复者。总而言之,因《诗》之诗多,简牍甚重,故孔子删要之。然则“去其重”与赵坦说言“‘删《诗》之旨可述乎?’曰:‘去其重复焉尔。’[14](P10260)之“去其重复”并不能划一。

其三,“上采契、后稷,中述殷、周之盛,至幽厉之缺”,指出所采之《诗》之诗主要的年代范围。“上、中、至”年代次序粲然,然则司马迁以为孔子所取之诗的年代集中在幽厉之前。后来入编之诗属于少数。班固对司马迁此说有补充,其说:“孔子纯取周诗,上采殷,下取鲁。”[5](P1708)

据上,司马迁之言传达的信息截然分明:一是孔子之前,《诗》已有定本,并行于世;二是孔子之时,依定本之《诗》,删要以剟去其多,最后裒次成编。以《左传》《国语》等载籍考之,第一点于古有征;第二点,司马迁当亦有所据,并符合当时《诗》说的主流思想。但东汉郑众、郑玄对“孔子删《诗》”说提出质疑,尤以郑玄“王官删《诗》”说为显。

二、郑玄“王官删《诗》”说

郑玄“王官删《诗》”说因隐藏于《诗谱序》,历来未为学者所察觉与概括,故本论文表而出之,试加以论述。《诗谱序》载:

诗之兴也,谅不于上皇之世。大庭、轩辕逮于高辛,其时有亡载籍亦蔑云焉。《虞书》曰:“诗言志,歌永言,声依永,律和声。”然则诗之道放于此乎。有夏承之,篇章泯弃,靡有孑遗。迩及商王,不《风》不《雅》。何者?论功颂德,所以将顺其美;刺过讥失,所以匡救其恶;各于其党,则为法者彰显,为戒者著明。周自后稷,播种百榖,……本之由此《风》、《雅》而来,故皆录之,谓之《诗》之正经。……五霸之末,上无天子,下无方伯,善者谁赏,恶者谁罚,纪纲绝矣。故孔子录懿王、夷王时诗,讫于陈灵公淫乱之事,谓之变风变雅。[15](P12-13)

郑玄认为:舜之时业已形成诗的教化功能的观念,有夏承继舜诗教之法,但用以诗教之文本亡佚,孑遗不存;至西周立国,王官录用商《诗》之《颂》,而弃其《风》、《雅》而不录。孔颖达说:“汤以诸侯行化,卒为天子。《商颂》成汤‘命于下国,封建厥福’,明其政教渐兴,亦有《风》、《雅》。商周相接,年月未多,今无商《风》、《雅》,唯有其《颂》,是周世弃而不录,故云近及商王不《风》不《雅》,言有而不取之。”[12](P262)此为正解。不取商周《风》、《雅》之人是王官,是以周公为代表的制礼作乐的编制诗、书、礼、乐的王官队伍。周至成王之时,平定三监内乱之后,国家生活逐渐步入正轨,具有了制礼作乐的政治环境。为了传播周朝的政治制度、政策以及培养政治人才、教育王储等迫切的需要,编制教本是其当务之急,周代诗书礼乐等官方常用教本就是在这样的政治环境下产生的。“春秋教以礼乐,冬夏教以诗、书”[11](P1342)的教育制度决定了王官编定教本的现实需要。此种教育体系,殆由来已久,并不始于周代,“周因于殷礼”,[16](P2463)“就礼仪制度而言,周初制礼作乐的礼制大多沿袭殷礼”,[21](P4)而教育制度是礼制的重要组成部分。余永梁先生称“周民族的文化可说是用了商文字才有的了。……周承受商的文化制度,似无更大的疑义”。[17]此言不假,周作为一个文化与社会文明程度比商落后的小邦,周的教育制度沿袭大邦商大致可信。而诗教本编定,据《舜典》所载于舜之时业已发生;至殷代,《诗》教本可从《商颂》管窥其一斑。因革殷代修编诗、书、礼、乐教本的制度,我们信从周代《诗》教本的编定是在殷《诗》文本的基础上逐渐的损益,而从事编修工作的人员正是以周公为核心的王官队伍。王官追溯诗乐源头时撰成《舜典》,以给“凭借歌、奏、舞统合的综合艺术形式进行‘乐德’教化”[18]注入理论自信。准此,郑玄所说“不《风》不《雅》”之意则是王官逐渐删削了殷《诗》文本的殷《风》、殷《雅》,取而代之者是周《风》、周《雅》,而《商颂》的部分却保留了下来。

从《诗谱序》可看出,郑玄并不认为孔子删削《诗》之诗,与此相反,郑玄在提出“王官删《诗》”说,其“孔子录诗”之说与服虔略同。服虔说:“哀公十一年,孔子自卫反鲁,然后乐正,雅、颂各得其所。距此六十二岁,当时雅、颂未定,‘为之歌《小雅》、《大雅》、《颂》’者,传家据已定录之。”[12](P263)服虔之意是孔子之前,《雅》、《颂》之诗有一部分已经定型,而尚有一部分归于《雅》、《颂》之列,但未被王官选录入《诗》,后被孔子择取其英华,录入孔家私人教本之《诗》。郑玄转益多师,博采诸家所长,发挥了郑众之论,谓“孔子录懿王、夷王时诗,讫于陈灵公淫乱之事,谓之变风变雅”,使服氏之说愈加具体。

究郑玄、服虔之说,早在郑众之时,“孔子删《诗》”说已被质疑,郑众称:“古而自有风雅颂之名,故延陵季子观乐于鲁时,孔子尚幼,未定诗、书。……《论语》曰:‘吾自卫反鲁,然后乐正,雅颂各得其所。’时礼乐自诸侯出,颇有谬乱不正,孔子正之。”[19](P796)先郑之意甚明确:风雅颂之名由来已久,早在季札适鲁观周乐之时,《诗》作为“乐语”的主要部分,已形成“常乐”形式的文本,不待孔子删定而已成书。郑玄承接郑众之说,加以发挥,将风雅颂之诗体的明确时间推定为商。如前文所述,我们认为,诗教源远流长,殷周更替,周《诗》文本是在殷《诗》文本体制的基础上损益而成。郑玄之言已隐含此重要的论断,但尚未明晰地表出,本文的微薄之功即是将之较为明朗地复述出来。郑众、郑玄关于《诗》文本的渊薮的追溯,在《诗》学史上极为重要,尤以郑玄《诗谱序》为标杆。在北宋之前,曾为学者所重视,欧阳修说:“世言《诗谱》最详,求之久矣,不可得。”[20]此言可见欧阳修对《诗谱》价值估量之大。冯浩菲先生说:“郑氏《诗谱》之作……内容丰富,观点鲜明,学术价值高,对后世的《诗经》训解工作所产生的影响是深远的,作用是巨大的。”[15](P9)此论甚确。《诗谱序》的诗学理论思想尤使《诗谱》闪烁着宝贵的学识的光芒,尤值得重新审视与研究。

《诗谱序》从诗教产生、发展及商周文化承继性的视角,无意间提出了与“孔子删《诗》”说并立的重要论断,其影响深远,乃至欧阳修将质疑“孔子删《诗》”的学者归为“郑学之徒”[20],而孔颖达是其中之一。可见,《诗谱序》启发了孔颖达,其在《诗谱序疏》中说:“据今者及亡诗六篇,凡有三百一十一篇……汉世毛学不行,三家不见《诗序》,不知六篇亡失,谓其唯有三百五篇,谶纬皆汉世所作,故言三百五耳。”[12](P263)此从诗数量上削弱了司马迁《诗》“三百五篇”之说的可信度,进而怀疑司马迁古本《诗》三千余篇的史料来源的可靠性。郑樵说:“夫《诗》上自《商颂》祀成汤,下至《株林》刺陈灵公,上下千余年,而《诗》才三百五篇,有更十君而取一篇者,皆商周人所作。夫子并得之于鲁太师,编而录之,非有意于删也。……删《詩》之説非夫子本意,汉儒孔安国倡之文中子极笔载之。”[21]

总而言之,郑玄在“王官删削殷《诗》,增益周诗,厘成周王官《诗》教本”之说的基础上,又采纳了服氏“孔子录诗”之说。由此观之,郑众、服虔、郑玄从实质上否定了“孔子删《诗》”说。

三、“孔子删《诗》”说的碎片化:意图阐释

“孔子删《诗》”说的碎片化是指处于不同立场的学者阐释通行本《诗》来源时,皆信从孔子删《诗》的历史真实性的存在,但在孔子为何删《诗》、何时删《诗》、怎样删《诗》等细节问题上各抒己见的局面。学者并未遵从司马迁定义的“孔子删《诗》”说,而是在泛化意义层面阐释之,从而使孔子删《诗》说异彩纷呈。

“孔子删《诗》”说的碎片化,由来已久。有细化“删”之义项者,如欧阳修说:“删《诗》云者,非止全篇删去也,或篇删其章,或章删其句,或句删其字。”[22](P698)此将司马迁“去其重”详解,司马迁之意只是“去诗之篇数”,欧阳氏扩而大之,并产生了深远影响,其多被现代持孔子删《诗》说者所承继。有质疑孔子删存之诗性质者,如朱公迁说:“愚按三百五篇其间亦未必皆可施于礼义,但存其实以为鉴戒耳……孔子删之得三百篇,可以垂世立教。”[23](P9)此否认了司马迁孔子删《诗》说中的“取可施于礼义”一说,并为顾炎武等人继承。有称孔子删不明诗旨者,如李先芳说:“作诗之人可考,其意可寻,则录之;其人不可考,其意不可录,则删之……是其录者非私好也,述而不作也;其删者非作恶也,阙其所不知也。”[24](P508)总之,在承认孔子删《诗》的基础上,环绕孔子为何删《诗》、怎样删《诗》等问题,学者们见仁见智。至今,伴随着传世文献新的阐释及出土文献的行世,学者发挥司马迁“孔子删《诗》”说,赋予“孔子删《诗》”说新义,为学界提供了新的理论视角。下文试以马银琴、徐正英、刘丽文三先生的研究成果,略加论述。

马银琴先生在《两周诗史·孔子对〈诗三百〉的删定》中认为“孔子删《诗》”说符合“诗文本形成的历史过程”及“孔子时代诗文本存在的基本状态”,并胪列四点新解:“第一,诗文本经过数次结集,每次结集后产生的新文本,不可能完全取代原有文本;第二,在周代诗乐一体的礼乐制度下,‘正乐’与‘删诗’是同一过程的两个侧面;第三,鲁襄公二十九年季札聘鲁,所观‘周乐’,《国风》之次序为……而今本《诗经·国风》的次序则为……这种变动这跟你好说明,在季札之后,必然有人进行过调整乐次,……能承担这项工作者则非孔子莫属;第四,后人所谓‘淫诗’,多为采诗所得的歌谣。”[25](P414-415)由此观之,《诗》最终形成是数次结集的产物,孔子所言“正乐”与司马迁所言“删诗”是一意两表,季札所观之“周乐”诗次已谬乱不正。所以马先生认为:孔子对《诗》的删定增入了《国风》十首诗及《鲁颂》,并删削诗篇、调整乐次、雅化《诗》之语言。[26]此论使“孔子删《诗》”说焕发新意,因此“孔子删《诗》”说成了“孔子对行于世之定本《诗》先删削旧诗、后增补新诗”之论。

与马先生论述视角不同,徐正英先生侧重于以二重证据法考察古典文献,其以传世文献和出土文献的相互印证,推断中国诗论开山纲领“诗言志”说的发生时间便是一例。[27]而利用新出土文献上博简《孔子诗论》与清华简《周公之琴舞》论证《诗经》文本生成及其流播、影响,理论视阈开阔,成果尤为显著。他称“《周公之琴舞》组诗,又为支持司马迁“删诗”说提供了更有价值的新实证,使此说法的可信度大为提升。”[28]由此,徐先生认为清华简《周公之琴舞》“为‘孔子删诗’公案的最终解决提供了新的支撑,并为其删诗‘十分去九’提供了文本范例,且启示人重新理解司马迁‘去其重’的含义不只指删除重复诗篇,还指删除内容相近的诗篇”。[29]可以看出,徐先生借助新文献清华简《周公之琴舞》将司马迁“孔子删《诗》”说更加具体化。马、徐两先生都提及并意识到了孔子厘定《诗》教本对现存本《诗经》格局的重大意义。司马迁所称“孔子以诗书礼乐教,弟子盖三千焉”,[4](P1938)而选取或编制教本为教学活动得以顺利开展的前提条件;教本自身所具有的特征及意义,自然决定了《诗》的篇幅不能长篇累牍,不能让人皓首仍不能穷晓一书。此外,马先生认为孔子“删诗”是在晚年,徐先生则称孔子为之于中年。总之,马、徐两先生从不同视角,考察《诗经》编辑及教本性质对《诗经》格局的意义,进而论定“孔子删《诗》”说,是现代“删《诗》”说的理论提升。

与徐先生论证基调相同,刘丽文先生亦以《周公之琴舞》为中心,其称“毫无疑问,清华简《周公之琴舞》与现行本《诗经·周颂·敬之》是繁本和删节本的关系。这一现象表明,传世本《诗经》确实对原始诗作进行过删节,司马迁说的孔子删诗并非无据之言”,[30]随后,刘先生归纳出传世本《诗经》使用的三种删诗法,即“删掉一部分,整篇删掉的,将一篇分成几篇”。[30]此进一步具体化了“孔子删《诗》”说,使司马迁之说趋向完整化,同时也具备了经学“意图阐释”的意蕴。

张江先生提出了“强制阐释”的概念,称其“是指背离文本话语,消解文学指征,以前在立场和模式,对文本和文学作符合论者主观意图和结论的阐释”。[31]而相对西方文学文本的“强制阐释”,经学文本的阐释用“意图阐释”更为恰当,其指忽视经学文本的历史语境,置入经学家所处时代的观念,并以论者在生成文本现场的感知形式,对经学文本所作的新解。经学文本的意图阐释,以积极的态度参与政治伦理文化建设,以论者预设的理想化的“在场感”参与经学新的书写。而现实往往是离开了作者之手、发表出来的文本,便也同时脱离了作者的在场感,从而使作者的文本走向非作者的“距离感”,加之文本流播过程中的失真,作者的本意便隐而不显,而此并不阻碍读者对文本的阐释。从文本生命意义的层次而言,正是作者本意的隐退于幕后,文本才被注入了新的阅读动力和新鲜的血液。

四、删《诗》说的文化意蕴

孔子删《诗》说的生成,植根于复杂的而意蕴丰富的社会心理、文化环境中,折射出儒者对孔子文化地位巨大的认同心理,暗示着儒者对传承经典文化的使命感富有同情心的共同体验,是一种儒者生命与文化通融的士人精神家园的寄托。在礼崩乐坏的时代场域中,儒者流离于赖以诗意栖息的家园后,重觅生命珍贵的价值成为儒者的重彩浓抹。孔子干七十余君,身陷于被妒忌、被迫害之暗流中,徘徊于真小人、伪君子之聘邀间,形如丧家之犬,始终未能找到真正供其驰骋政治雄才的广阔天地,无力改变政治现实、实现政治理想的无奈、无助、孤独感最终化成孔子述作的巨大力量,王官失守的典籍成为了孔子精神得以寄托的家园,在教学相长的过程中,王官用以执教王者、国子的教本被孔门注入了新的血液,典籍因为孔门的阐释而焕发出芬芳的持久的文化韵味,并最终塑造了儒者的文化人格。所以,“孔子删定六经”之说曲折地反映出儒者对自身价值的思考及追求“以传议政”、“以论议政”的正义性诉求。而这种富有历史性、哲学性、理想性、诗性的正义却不是被写进帝王永恒的执政法典,而是以“引经据典”和“阐释经典”的方式在不同的历史时空,以不同的精神面貌步入政治、文化的舞台。经典的“意图阐释”自然水到渠成。

由此而言,孔子自我标榜的“信而好古,述而不作”实质上是既“述”也“作”。《论语·公治长》载:“子贡曰:‘夫子之文章可得而闻也。”邢昺《疏》:“子贡言夫子之述作威仪礼法有文采,形质著明,可以耳听目视,依循学习。”[16](P2474)可见孔子亦撰写文章,考证夏、商之礼便是其一,故“述而不作”仅是孔子自谦的说法。删定六艺,彰显其精义,成一派之宗师,更是孔子述作的显证。殷周旧典的英华和精彩,在孔门得以延续,失守的王官之学再现灿烂的生命之光。作为儒者导师与精神领袖的孔子,在雅乐崩坏、旧礼制堕坏的时代语境下,王官所司之旧典所设计的理想的礼乐体制就如可望不可即的奢侈品,成为孔子想推行、供国君共享的行动力量。但常乐的仪式化、僵硬化已难以激荡起人们内心美丽的涟漪。用乐礼制绑架观乐者身份,强制性地置入德义的成分,本身伤害了音乐娱人性情的功能,民风民乐的随意性、开放性、自由性、娱情性便为帝王们所喜好,故魏文侯“听古乐则唯恐卧,听郑卫之音则不知倦”,[11](P1538)故《淮南子·齐俗训》称“蹀《采齐》、《肆夏》之容也,以为旷日烦民而无所用”;[32](P810)而王官设计的理想的礼乐场景,既是王权政治的理想化,也是王官理想的政治化(即其是王官争取话语权、求得安身立命之本的运思的产物),难有条件得以实现。被现实折断了干政理想的翅膀的孔子,在对周之文化典籍的述作中构建起强大的精神王国,相对于法家的冷峻、强势、生硬化,相对于墨家的务实、朴素、平民化,孔子的论说继承了西周王官的诗性的、理想化的、重在德义的文化。收集、编定原由王官司守的承载着王道理想的教本的历史事实,成为了“孔子删《诗》”说的源头。孔子以王官的教本,建立的儒学家国,直承了中国先前积累的优秀的、血脉正统的文化精髓。这种具有浓郁理想化特质的礼乐文化、诗意般被王官构建的社会制度,自然在儒者心灵家园里充满浓郁诗意和政治情感期待。“孔子编定《诗》”就是在这样的社会心理、文化环境中发生变异,逐渐衍生成孔安国、司马迁等人的“孔子删《诗》”说,而司马迁之说更具有了神话的色彩,而神话往往带着诗意,它的真实性是诗意的真实性,是人们心理情感的真实性,是将王官集体的文化功绩通通归于孔子的光环效应的产物,就如人们将“制礼作乐”这个在今天看来都异常浩大的政治的、制度、文化的工程归功于周公旦一样,孔子文化巨子的形象在西汉政治、文化建制的需要中被董仲舒等人表而出之。

对于西汉初立并求政局稳定的社会状态,选拔人才的政治制度与文化的建设历来血肉相连,如何统一诸生及朝臣们的思想、造成一个异于暴秦的美政局面,成为武帝的施政理想。文化的建设,尤其是政治文化的建设是统一四方思想的利器,而文化的载体主要是典籍与百家之学,如何整合文化资源,厘定政治的、文化的教本正如周革殷命后厘定诗书教本一样,成为当权者亟需解决的难题。“王者功成作乐,治定制礼”是政治的基本诉求:对儒者而言,参与制定政治文化制度,可以构建儒者的话语权,确立儒者的身份、地位,建立安全的政治言论自由;对汉帝而言,诏举贤良方正文学之士,使之参政议政,是政治建设、收揽人才、展示政治胸怀、彰显文治之王者丰采的需要。就在这样的政治语境下,董仲舒的“天人三策”及“罢黜百家,独尊儒术”的主张得以重视与采纳,中国文化因此走向了经学盛美的格局。而儒者追溯文化宗师时,自然推崇孔子,并将之塑造成了一个“素王”和圣人。有学者称司马迁之说“是在《性自命出》和陆贾的相关论述的基础上提出来的,是孔子‘王’化的结果”[33],此言不假。总之,司马迁对孔子就充满了崇敬之情,在这样的历史背景下,“孔子编定诗书礼乐”之说变异为“孔子删定诗书礼乐之说”,并形成了社会共识,被司马迁写进了《史记》。

五、走出删《诗》说的困惑

孔子删《诗》说迄今靡有定论,一个主因是学者对删《诗》说概念界定不一,从而使孔子删《诗》说走向碎片化,此又与论者的意图阐释直接联系。实际上,从《诗》文本原先是王官所司的性质出发,以及其作为“乐语”主要组成部分的文本角色定位,郑玄等人的“王官删《诗》”说大率符合王官们修编周代《诗》文本的情况,它表明了承载三代文明的载体——典籍文本及其文体是历时性与共时性通融的产物,同时肯定了作为知性群体的王官们修编、厘定、完善诗书礼乐的教本及教育体制的巨大功劳。在承认三代“官书作为历史上唯一书籍,官书制度作为具有悠久历史的社会制度”[34]的情况下,在承认“春秋以上,诗乐之教传为定制……既以《诗》、《书》等设教,则乐官必定持有一定本子”[35]的基础上,王官们的历史地位及文化贡献不可被忽视,此在《周礼》、《礼记》、《仪礼》等经典中有多处体现。作为明确提出孔子删《诗》说的司马迁,“表示在孔子之前有古本《诗经》”,[36]即王官之本,为王官所司,有学者称“在周代,对诗进行专门加工的职业人员主要有两种,一是周王朝的乐官,一是各诸侯国的乐官”,[37]此论确为平允。

同时,孔子在王官之学的基础上,删定文化经典教本的功绩也并非不根之谈。应注意到,孔子大规模地删削王官所定教本之《诗》的情况或许为夸大之词,对此许廷桂先生之论值得重提,其认为:

首先、孔子周游列国的性质、目的,是谒见干求,不是专访《诗经》的不同版本;第二,孔子周游列国,来去匆匆,在社会动乱中,孔子不可能专注于文献搜求;第三,孔子周游列国,并不受欢迎,在这种氛围中他难以搜求到列国官守所藏的《诗经》;第四,孔子自幼贫贱,及长也并不富有,即从从孔子周游列国所能拥有的运载工具上看,也不容他携带十国以上的《诗经》简犊回去备用。[36]

此说否定了孔子访求诸侯各国《诗经》版本的主观、客观条件,为我们重新审视孔子删古本《诗》提供了一个合理的视角。司马迁之说未言及王官的首功,而将王官集体的功劳集中到孔子一人,并将“乐崩礼坏”与“诗书缺失”过分地绑定在一起。其实,王官所司典籍的失守,严格地说是典籍的外流及经典文化的下移、平民化,是与垄断文化的官学相对立的私学的兴起,而并非周朝典籍飘零、王官失业。周代的教育制度尚完整地存在着,官学依然保持着它的专业性、权威性。而恰恰是散落民间的、私学的王官曾经编定的典籍,面临着更新换代的危机。因教本的修订,如《诗》文本的几次修编,《诗》中的诗篇必定有所损益,而私学教本《诗》未必能及时更新。还有一种可能的情况是,行于私学或民间的《诗》文本,被私人增进流行的诗歌文本,而郑、卫之新乐可能就被私人编入《诗》,故孔子在《论路·卫灵公》中倡言“放郑声、远佞人;郑声淫,佞人殆”,在《论语·阳货》中称“恶郑声之乱雅乐也”。音乐的风格与诗的思想格调的“温柔敦厚”是孔子诗歌审美的标准,而新乐过分表现声色,并易让人沉迷其中,不利于中正之德的养成,不利于美政的推行。孔子周游列国,耳闻目睹各国歌舞的表演,深刻地意识到了自己不断完善的教本亦存在被误编之诗,如郑、卫之新诗,故孔子在《论语·子罕》称“子曰:‘吾自卫反鲁,然后乐正,《雅》《颂》各得其所。’”朱鉴《诗传遗说·纲领》说:“鲁哀公十一年冬,孔子自卫反鲁,是时周礼在鲁,然诗乐亦颇残缺失次,孔子周流四方,参互考订,以知其说,晚知道终不行,故归而正之”,[38](P501)此说大致可信。孔子周游各国,必定接触过王官,谈论过《诗》文本的情况,并将善本的情况作了记录。当他返回鲁国后,根据王官《诗》文本的格局,删削乱入《诗》的诸如郑、卫之诗歌,此当在可信之列。准此,孔子删《诗》针对的并非王官们手中的权威的、专业的《诗》文本,而是以王官更新修订的善本为底本,校正自己用以教学的《诗》本,最终形成一个比较完善的《诗》文本,故孔子声称己本之《诗》的音乐与思想格调为“思无邪”。由此,我们可以找到一个合理的平衡王官修编《诗》和孔子删定己《诗》本的理论支点。

总之,孔子是否删《诗》,简单地回答是或否,是知识层面的对错判断;而着力于追寻其说的精神生命及其碎片化的时代文化异彩,体认一个学说从萌芽、发生、成型到变异、碎片化的带着学人生命感知力度与带着热度的寻觅真理的态度,或许有助于现今的我们走出“孔子删《诗》”说的历史困惑,走向“柳暗花明又一村”的诗意思考的天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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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heory of Selection of the Book of Songs and the

Interpretation of Its Intentions

Xie Bingjun

(College of Liberal Arts, Jinan University, Guangzhou 510632, China)

Key words: The Book of Songs; dynasty officials' selection of the Book of Songs; Confucius' selection of the Book of Songs

责任编辑:高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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