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国家治理能力现代化和人民民主——一个基层民主发展的视角
2015-01-21梁孝
梁 孝
(中国社会科学院 马克思主义研究院,北京 100732)
中国国家治理能力现代化和人民民主
——一个基层民主发展的视角
梁孝
(中国社会科学院 马克思主义研究院,北京100732)
摘要:人民民主是人民当家作主,它是国家治理能力的力量之源。从我国基层民主的发展历程来看,不管是在革命年代、社会主义建设时期还是在改革开放时期,中国共产党坚持和不断发展人民民主,人民获得了选举权、决策参与权和监督权,真正参与管理自己事务,成为真正的主人。这样,人民群众才会以极大的热情参与革命、建设和改革。这是中国国家治理能力不断提升的关键。推进国家治理能力现代化,必须坚持和发展人民民主。
关键词:国家治理;现代化;人民民主;基层民主
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提出:“全面深化改革的总目标是完善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习近平同志指出:“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是一个国家制度和制度执行能力的集中体现……国家治理能力则是运用国家制度管理社会各方面事务的能力,包括改革发展稳定、内政外交国防、治党治国治军等各个方面。”[1]
近代以来,中国一直面对西方资本主义民族国家的强势扩张,而中国传统的政治制度无力应对挑战。建立一个能办事的政府,构建一个高效率的、拥有强大国家治理能力的现代民族国家,动员人民群众,救亡图存,发展复兴,是中国近现代史的中心议题。晚清政府曾尝试君主立宪,孙中山在辛亥革命后移植西方民主制度,蒋介石在20世纪三十年年代力图建立法西斯一党专制。但这些政权对外不能抵御侵略,维护国家独立;对内无力展开大规模工业化建设,推动社会前进。随着中国共产党领导的人民民主政权的出现,蕴藏在中国人民中的伟大力量被真正动员起来。在新民主主义革命中,中国人民推翻三座大山,当家作主。新中国成立后,广大人民群众又以主人翁责任感投入到社会主义建设中,在短短三十年间初步建成了完整的工业体系和国民经济体系。改革开放以来,我国又取得了举世瞩目的成就,经济与社会发展现代化初现端倪。
历史证明,人民民主是国家治理能力的力量之源。那么人民民主是如何让国家政权获得力量,使其能够高效率地履行自己的职能呢?只有阐明这一点,才能在未来发展中,通过不断完善人民民主,真正提高国家治理能力。本文拟从基层民主历史发展的视角来探讨这一问题。
一
中国人民民主政权发展的过程,是与如何有效动员人力物力资源完成革命,尤其是与如何在广大乡村中动员农民参加革命紧密联系的。
在革命过程中,中国共产党对人民民主进行了积极探索,先后建立了广东省农民协会、1927年的上海特别市民代表会议、工农兵代表苏维埃、实行“三三制”的陕甘宁边区政府、华北临时人民代表大会选举的华北人民政府委员会,直到建立人民民主国家,实行工人阶级领导的、以工农联盟为基础的、团结各民主阶级和国内各民族的人民民主专政。
但是,动员广大人民群众,尤其是农民,并非易事。农民是被压迫者,有革命性,但是,长期被压迫在农业传统的空间里,也使农民具有浓厚的小农思想,目光狭隘,对政治冷漠。而在建立政权的过程中,中国共产党通过人民民主,使人民当家作主,让以农民为主的人民群众把政权视为自己的政权,从而积极参加革命。这是中国革命取得胜利的关键。其采取的主要措施是赋予人民群众以选举权、监督权,同时通过各种制度、政策使政权代表人民的利益,
先看选举权。在人民民主政权的建设中,中国共产党高度重视人民的选举权,通过真实的选举使政权代表人民利益。1927年11月28日,江西茶陵县工农兵政府成立,这是井冈山革命根据地的第一个县级红色政权。根据毛泽东的倡议,自下而上民主产生政府领导人。先由基层推选出工人代表谭震林、农民代表李炳荣、士兵代表陈士榘,组成新政府常委,再由代表推举谭震林任政府主席,然后设立了民政、财经、青工、妇女等部门。茶陵县工农兵政府的组成人员主要是工人、农民、士兵代表,并吸收革命知识分子。在政权建设中,充分发挥工农兵代表大会的作用。茶陵县工农兵政府的领导人是通过自下而上层层推举出来的,因而,这个政权来自群众,代表群众,能赢得群众的承认和拥护,同时也锻炼和提高群众的政治觉悟。这成为后来苏区政权的萌芽。
在苏区,共产党人不断推动基层群众选举。在毛泽东和张闻天的《区乡苏维埃怎样工作》中,在毛泽东的农村调查中,有十分生动的、令人神往的记载。《长岗乡调查》中有一章专讲“此次选举”,评论其缺点是:候选人名单没有差别,群众对名单没有批评;选委会在提候选名单中没起作用,只有党的活动。《才溪乡调查》则称赞了选举中的差额和批评[2]。
在政权建设中,领导人非常关注工农兵代表对政府的监督权。毛泽东在井冈山时期就指出,“现在群众普遍知道的‘工农兵政府’,是指委员会,因为他们尚不认识代表会的权力,以为委员会才是真正的权力机关。没有代表大会作依靠的执行委员会,其处理事情,往往脱离群众的意见,对没收及分配土地的犹豫妥协,对经费的滥用和贪污,对白色势力的畏避或斗争不坚决,到处发现。”[3]72毛泽东主张从工农兵群众中选出代表,组成代表大会,由代表大会选出执行委员会。代表大会来自工农兵群众的直接选举,是工农兵政府的权力机关。执行委员会受代表大会的委托进行工作。在平时的政治生活中,不能由执行委员会大权独揽,而应该充分尊重代表会议的权力和职能。在执行委员会内不应由常委、主席或秘书处理决定,而应该充分尊重委员会集体的职能和权力。
这样,通过代表监督,保障政权代表人民群众的利益,保持人民民主性质。
还有一点非常重要,就是政权要真正关心人民的利益,为人民做实事。只有这样,才能得到人民的拥护。毛泽东在中央苏区有针对性地指出:“我们要胜利,一定还要做很多工作。领导农民的土地斗争,分土地给农民;提高农民的劳动热情,增加农业生产;保障工人的利益;建立合作社;发展对外贸易;解决群众的穿衣问题,吃饭问题,住房问题,柴米油盐问题,疾病卫生问题,婚姻问题。总之,一切群众的实际生活问题,都是我们应该注意的问题。”[3]136-137
抗日战争时期,中国共产党领导的边区政权建立了广泛的基层民主政权。民主政治建设是一项艰苦的工作。在政权建设中,最突出的一点,就是通过真实地参与权来克服北方落后地区农民的政治冷漠。
在以陕甘宁边区为代表的革命根据地中,每次组织进行基层选举时,都要花费很大的力气进行组织动员。如专门成立选举委员会,成立选举训练班,针对选举的技术问题专门进行培训。有的地方还编出《选村长》这样的戏剧到处演出,形象地告诉农民选上自己合意的人会带来什么好处。为了宣传选举,各个边区还印行大量的小报和宣传品,仅晋察冀边区就出现各种报刊100余种。
为了真正吸引人民参加选举,参加革命政权,边区政府就要让群众认同这个政权,把它视为自己的政权。为此,政府在两个方面着力:第一,政权代表群众的利益。为此,边区政府清除旧政权中的土豪劣绅和贪污分子,消除衙门气,让老百姓有亲切感,能最大限度地代表大多数农民说话。在处理乡民日常纠纷时一碗水端平,具有公正性。但是,这是权力自上而下发挥作用,还没有脱离“青天”这样的传统观念。第二,就是自下而上,要让农民说话有用,最普通的农民可以对直接管自己的权力机构“说三道四”。实际上是对日常事务的决策参与权。为此,边区在农村实行真正的普选,设立民意机构。在乡村这一级,除了以前的村民大会外,还设立村民代表会,作为村民大会的常设机构,村民代表会由村长和各个公民小组选出的代表组成,平时有权过问村里的一切事务,并监督村公所的工作,凡公民小组认为不合格的代表,小组可以随时撤换,只是村长必须由村民大会改选,过半数以上的公民小组同意,可以随时召开临时村民大会[4]。
正是因为中国共产党领导的政权的人民民主性质,农民、人民群众才真正认同这个政权,把它看作自己的政权,才愿意积极参与民主政治,支持革命战争。这是人民民主政权能够有效地把千百万农民以及更广大的民众组织起来,凝聚成伟大的力量,抗击帝国主义的侵略,推翻封建势力和官僚资本主义统治的根本原因。
二
新中国成立后,中国面临的一个核心任务就是如何从一个落后的农业国迅速发展成为一个社会主义工业强国。发展现代大工业,这是维护国家独立统一的要求,也是国家未来发展的要求。但是,工业化需要积累资金,快速工业化需要大规模资金投入。而中国却面临着极大的困难。首先,中国是落后的农业国,生产力、经济、科学、教育极其落后,工业基础薄弱。其次,百年来,饱受帝国主义侵略和欺凌,战争连绵不断,国家和人民极其穷困。再次,中国面临复杂的国际局势。朝鲜战争后,美国在中国东部建立军事包围圈,进行军事和经济封锁。苏联在1960年我国经济处于困境时,突然撕毁合同,撤走专家,并追讨债务,以此迫使我国屈服。1960年以后,中国处于被围困的状态,没有外部援助。最后,出于国家安全考虑,中国无法按照农—轻—重的顺序依次发展工业,必须实行赶超战略,集中一切资源,以重工业为重点,高积累、低消费,进行快速工业化。
建国后不久,中国建成苏联模式的社会主义计划经济基本制度。这个制度的特点就是国家权力高度集中,可以集中一切可能的人力、物力和财力,进行高速工业化。在这三十年中,中国完成了初步工业化,建立了比较完备的国民工业体系,建立了以两弹一星为代表的国防工业和科技研发体系,为国家独立、发展打下了坚实的物质基础。
工业化是世界发展的潮流。就一个国家的生存与发展而言,工业化是必须的。但是,就现实而言,并不是每一个国家都能够完成工业化。中国是第二次世界大战后,人口过亿的第三世界大国中唯一一个完成初步工业化,建成完整工业体系的国家。而许多发展条件远好于中国的国家,工业化却没有完成。
就此而言,中国政府是高效的,国家治理能力是强大的,这种国家能力的来源就是人民民主专政。
人民民主专政就是人民当家作主。人民是国家的主人。人民不仅有选举权,还有参与国家事务的权利。而社会主义工业化是为了人民的长远利益。因此,中国人民能够以主人翁精神,以极大的主动性、积极性、创造性投入国家建设,甚至献身于社会主义事业。这样,在缺乏外援的情况下,中国人民能够以精神力量弥补物质力量的不足,以劳动代替资本投入,不断地进行工业积累,推进中国的工业化。这是其他第三世界国家无法做到的。
在计划经济时代的基层民主建设中,这一点表现得非常突出。
在农村,人民公社实行“三级所有,队为基础”,也就是人民公社、生产大队(一般是村)和生产小队。人民公社、生产大队的领导一般由上级任命,而生产小队的队长则由该小队的社员定期选举。在国家整体计划的安排下,小队具有相应自主权,如对如何发展生产,安排劳动、分红以及日常事务等。
而在工业部门,基层民主的建设更是受到重视。其中,最有代表性的就是鞍钢宪法。
1960年3月,中共鞍山市委把鞍钢开展的技术革新、技术革命和合理化建议活动的经验进行总结,以《关于工业战线上的技术革新和技术革命运动开展情况的报告》为名上报中央。这份报告引起毛泽东的高度重视。他在批示中将鞍钢的报告总结概括为五个方面的内容,即“坚持政治挂帅,加强党的领导,大搞群众运动,实行两参一改三结合,大搞技术革新和技术革命运动”。这样,鞍钢的经验被称为鞍钢宪法,其基本原则就是“两参一改三结合”,即干部参加劳动,工人参加管理;改革不合理的规章制度;实行领导干部、职工群众和技术人员三结合[5]。鞍钢宪法成为我国工业企业管理的重要原则,对工业企业基层民主发展起到了推动作用,如后来的职工代表大会、合理化建议等都受其影响。
毛泽东高度重视鞍钢宪法,并非偶然兴之所致。实际上,鞍钢宪法的灵魂就是人民当家作主。它的宗旨是保证人民真正参加国家管理,具体地说,就是参加所在工业企业的管理,成为企业的主人。
在1959年读苏联《政治经济学教科书》时,毛泽东就对书中所说的,吸收广大劳动群众“直接地和积极地参加生产管理,参加国家机关工作,参加国家社会生活的一切部门的领导”极为关注。毛泽东指出:“这里讲到苏联劳动者享受的各种权利时,没有讲劳动者管理国家、管理军队、管理各种企业、管理文化教育的权利。实际上,这是社会主义制度下劳动者最大的权利,最根本的权利,没有这种权利,劳动者的工作权、休息权、受教育权等等权利,就没有保证。”[6]129
毛泽东还结合我国的一些实际情况指出,“如果干部不放下架子,不同工人打成一片,工人就往往不把工厂看成自己的,而看成干部的。干部的老爷态度使工人不愿意自觉地遵守劳动纪律,而且破坏劳动纪律的往往首先是那些老爷们”[6]129。
可见,毛泽东认识到,只有人民真正参与管理,人民群众才会成为国家真正的主人,这样,人民才会以极大的主人翁精神进行社会主义建设。这是在物质匮乏的条件下,推进社会主义工业化和社会主义建设的保障。
应该说,计划经济体制可以扩大国家汲取物质资源的能力,但计划经济体制要高效地运行,必须以人民民主为基础。
三
改革开放以来,我国面临新的历史任务。从工业化的角度看,我国初步工业化已经完成。但是,由于当时优先发展重工业,农、轻、重的比例关系不合理,同时,随着工业规模的不断扩大,苏联模式的弊端也开始显露。其核心症结就是计划的效率和经济的动力问题。过去是用革命理想、主人翁精神作为经济发展的动力,提高生产效率,但这种精神动力不是无限的。由于企业生产、销售都是按照计划,企业缺乏外部竞争,自身没有自主权,因此缺乏激励机制,劳动者生产的积极性、主动性无法正常表现,从而影响生产效率,削弱工业发展的动力。
这样,我国开始改革,逐步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社会随后发生了深刻变化。在所有制上,我国出现了以公有制为主体多种所有制并存的结构;在资源配置上,在国家指导下,市场逐渐发挥越来越大的作用。在市场经济中,个人追求自己的利益成为经济发展的动力,市场竞争提升经济效率。在这种基础上,社会也出现分化,出现了不同的阶层、利益集团,出现了相应的矛盾。同时,国家职能也出现了相应变化。随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发展,国家不再控制一切资源,不再对经济进行全盘规划,国家逐渐从一些经济领域退出,由市场发挥资源配置作用。同时,在国家之外,逐渐出现了一个庞大的社会空间,社会主体由单一性趋向多元化,社会发展策略由威权化趋向公共化。
在这种情况下,我国既要维护国家安全,推动经济发展,又要促进社会和谐,人民幸福。这对国家治理能力构成了极大挑战。
坚持和完善人民民主,丰富人民民主的内容和新形式,仍然是提升国家治理能力的保证。
改革开放以来,我国基层民主取得了很大发展,出现了村民自治、城市社区自治等基层民主形式,保证了人民群众的选举权、参与权、监督权。其中,在基层民主发展中,注重参与协商成为一大趋势。这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人民民主的重要体现,也为提升国家治理能力提供了有益经验。
2003年6月13日,由浙江温岭市新河镇政府部门、工会出面,召集羊毛衫行业劳资双方坐下来进行“职工工资恳谈会”,协商工价。13位职工代表和8位企业老板坐下来进行面对面商谈,确定各个工序统一、合理的工价。经过反复商讨,双方在8月8日签订《2003年下半年羊毛衫行业职工工资(工价)集体协商协议书》。
这是我国第一份工资商讨协议。它曾引起国家高层领导人的高度关注。
就在“工资协议”签订后的第二天,长屿羊毛衫行业工会成立。这是我国第一个非公有制企业的行业工会。行业工会委员会由9人组成,除镇工会副主席陈福清兼任主席外,其余8位委员,都是从十几家较大规模企业的一线工人选出。在此后8年时间,新河镇长屿羊毛衫行业工会主席带领行业的1.2万名职工与企业老板坚持不懈地进行工资谈判,每年职工工资都有约10%的增长[7]。
浙江温岭民主恳谈会引起了广泛关注,这一代表性的基层协商民主包含着丰富的信息。
在这之前,当地工人和企业老板之间矛盾激化,出现过罢工、暴力事件,工人不断上访。因此,经济发展受损害,社会秩序受影响。地方政府既不能强迫企业老板提高工人工资,也不能帮助老板强迫工人生产,还要应对各种事件,也是苦恼不堪。传统地方政府的治理方法难以应对新挑战。
工资协商会议这种新的基层民主协商形式解决了这一难题。它主要表现在以下几方面:
第一,在市场经济条件下,集体协商给私营企业中的农民工(工人)以参与权。农民工和私营企业老板是两个新兴阶层。不管从经济还是社会地位而言,农民工都处于相对弱势。作为个人,农民工很难要求提高了工资,难以维护自己的切身利益。通过集体协商的形式,新河镇羊毛衫行业职工提高了工资,并且随着企业发展,连续增加工资。职工运用手中的民主权利,在涉及自己利益的事务中,获得了参与权、发言权,在经济社会发展中获得了自己应得的利益。
第二,注重各方利益,维护多元一体。私营企业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中发挥着重要作用。促进私营企业的良好发展是政府的责任。在协商中,既应维护工人的利益,也应尊重企业老板的利益。工人代表和企业老板都提出自己的意见,讨价还价,最后达成共识,对企业利润进行相对合理的分配。
第三,注重发挥社会力量的作用。在协商中,作为社会组织的工会具有重要作用。在第一次协商后,长屿羊毛衫行业工会成立。这是非公有制企业的行业工会。除镇工会副主席陈福清兼任主席外,其余8位委员都是相关企业的一线工人。他们能够代表职工与企业老板谈判,维护工人的利益。政府通过发挥工会的作用,协调、解决社会矛盾。
第四,平等有序参与。协商具有平等性。民主协商的机制承认,不管参与人是什么身份、地位,有什么样的经济条件,每一种利益诉求都应当得到尊重。在协商议事的过程中,都有同样的参与权、发言权和参与决策的权利。这为利益表达和政治参与搭建了平台。同时,这种参与是有序的,是通过地方政府和工会的组织进行的。而且,随着民主协商的发展,这种恳谈会也会不断制度化、法律化。
温岭“民主恳谈会”是来自基层的自发的创新。在温岭市政府的推动下,在基层公共决策、劳资纠纷协商、参与式公共预算等领域,出现了各种形式的“恳谈会”。这种基层民主新形式的出现和兴起,标志着新时期我国基层民主发展的新趋势。
温岭“民主恳谈会”这种新型的基层协商民主是人民民主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的新形式,它通过广泛政治参与、多元共存、有序协商,维护人民当家作主的地位,维护人民的利益,使人民能够从社会发展中获得应得的利益。因此,它能够消除潜在的社会利益冲突,推动社会和谐发展。
四
纵观中国革命、建设和改革的历史,人民民主是国家治理能力的源泉。只有坚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坚持人民民主,坚持人民当家作主,才能真正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承担起经济社会发展新要求,承担起人民群众期待,应对当今世界日趋激烈的国际竞争,实现国家长治久安。在推进国家治理能力现代化的过程中,我们必须坚持以下原则:
第一,坚持人民民主,坚持人民当家作主。
历史一再证明,没有人民民主,无产阶级政党就不能获得最广大人民群众的支持,无产阶级就不可能获得政权,就不可能建立社会主义制度。没有人民民主,就不可能激发广大人民群众的聪明才智和奉献精神,就不能集中一切力量,快速发展社会主义。没有人民民主,就不能凝聚人心,无法战胜国内外敌人。
“人民当家作主”具有绝对的至上性,因为它是最终目标。只有始终坚持“人民当家作主”,我们才能在改革中,在经济、政治、文化、社会等制度设计中,把人民的利益放在第一位,才能始终关注民生、解决民生、保障民生,才能把人民群众的呼声和愿望作为推进改革和完善制度的动力。与此同时,也只有始终把维护人民利益、实现人民利益最大化作为社会主义建设的目的和最终归宿,才能赢得人民的支持,才能凝心聚气,才能克服一切困难。
第二,加强人民群众参政议政、民主监督的权利。
从历史来看,人民民主发展的最关键一点,就是要让普通群众说话管用。国家发展的大政方针要代表人民的利益,在普通群众居住和工作的地方,在制定各种有关普通群众生活、工作、利益的制度、政策、法规、发展规划的过程中,人民群众都要有参与权;在实施时,人民群众要有监督权。而当这些制度、政策、法规、发展规划极大地影响了人民生活和利益时,人民可以通过民主渠道反映意见,发出自己的呼声,获得相关部门满意的答复。只有这样,政府所制定的制度、政策、法规、发展规划才能反映人民的利益,才能获得人民群众的广泛支持,才能极大提高政府的治理能力。
因此,要加强各级人民代表大会的监督职能,同时,在各级人民代表大会代表的名额中,增加劳动者的名额。在基层自治组织中,加强普通群众参与、监督社区活动。在国家企事业单位中,要发挥职工代表大会的作用,发挥其真正的监督职能。在互联网时代,发挥、规范网络参政议政。
第三,坚持顶层设计与尊重人民首创相结合。
国家治理能力需要相应的制度建设。但是,制度的形成不是出于某种理念的设计,而是在人们根据具体情况解决所面临的问题时逐渐形成的。在历史上,人民民主政权的发展都是为解决革命、建设和改革所面临的问题,根据实际情况进行的制度建设。这样的政治制度具有强大的生命力,这样的政权具有强大的治理能力。
社会主义现代化进程是一个社会结构不断复杂化的过程,也是一个不可避免的社会分化过程。在这个过程中会形成不同阶层、集团、群体和个人的复杂利益关系以及相应关系。“顶层设计”就是在推进体制改革的过程中,追根溯源,统揽全局,统筹协调,在最高层次上寻求解决问题之道。
但是,“顶层设计”不是仅凭领导人或某个高层智库根据某个理念设计制度,而是要以基层群众的首创为基础。基层干部群众面对实际问题,更能找到问题的症结,他们往往能够结合自身的实际条件,突破旧体制,创新某种制度,有效地解决问题。这种创新往往是新制度的萌芽。这些创新看似偶然,具有特殊性,但由于它立足国情社情民情,所以有强大的生命力。
因此,“顶层设计”本质上是从群众中来,到群众中去的中间环节。首先要鼓励基层首创,对这种首创进行经验总结、研究、提升,在国家改革的总体布局中确定它的位置,再由高层推动,探索完善,借鉴推广。
没有顶层设计,基层创新就会处于盲目、随机、自生自灭的状态;而没有基层首创,顶层设计就会失去基础,成为空中楼阁,流于制度空转。
第四,借鉴世界经验,拒绝照搬西方模式。
中国的国家治理体系和国家治理能力是在革命、建设和改革中产生和发展起来的,它是在解决中国具体问题的过程中产生的,并随着历史发展和社会面临的中心任务的变化而发展。它有自己的发展路径和发展脉络。其中,人民民主、人民当家作主,是中国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的灵魂,贯穿于一切制度建设之中。而各项具体的制度,则是根据具体国情建构而成。因此,国家治理能力现代化是在解决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发展所面临的新问题中实现的。中国国家治理能力现代化,不等于西化,不等于照搬西方的国家治理体系。历史上,晚清政府的君主立宪、孙中山的西式民主、蒋介石的法西斯集权都失败了。当时人们最渴望的就是有一个能办事的政府。抛开政权的阶级本质不说,这些制度都是西方国家解决自己所面临问题的产物,离开具体的国情,只是模仿西方的制度形式,必然会失败。简单地套用、移植他国的国家治理模式,不仅不能提高国家治理能力,而且还会危及国家命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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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图分类号:D602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9-105X(2015)01-0019-05
作者简介:梁孝(1970-),男,哲学博士,中国社会科学院马克思主义研究院副研究员。
基金项目:中国社会科学院“创新工程”项目:“社会主义国家主流意识形态建设与我国意识形态安全研究”(2013)。
收稿日期:2014 - 10 - 0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