做好新常态下财政法规的守护者
———访辽宁省财政厅党组副书记、副厅长邢恩先
2015-01-18
●本刊记者
做好新常态下财政法规的守护者
———访辽宁省财政厅党组副书记、副厅长邢恩先
●本刊记者
“辽宁省财政监督工作过去一年的成绩是令人满意和欣慰的。监督检查人员公而忘私,较真碰硬,与家人聚少离多,全年工作于一线,奋发努力,主动作为,保障了省委、省政府重大决策有效贯彻落实,在严格预算管理、加强增收节支、严肃财经纪律等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财政监督自身建设有了长足进步,‘大监督’格局正在全面形成,财政监督管理不断创新,监督检查质量不断提高,机构队伍建设不断加强,财政监督体制机制建设实现了重大突破。”在辽宁省财政监督工作会议上,辽宁省财政厅党组副书记、副厅长邢恩先对过去一年全省财政监督工作给予了充分肯定。他强调,“在看到成绩的同时,我们也要清醒地认识到,在当前社会经济不断变革和财政改革不断深化的新形势下,财政监督工作面临新的机遇和挑战。我们必须牢牢把握财政监督工作的新要求,全面完成新常态下财政监督工作的新任务。”过去一年已经取得了骄人的成绩,在当前形势下,辽宁省如何把握财政监督工作新要求,开创财政监督工作新局面?带着这一问题,本刊记者采访了邢恩先副厅长。
把握财政监督工作新要求
在邢恩先看来,新形势下的财政监督工作与以往相比,既有相同之处,也有不同之处。相同点主要有四个方面:一是监督财政资金的全过程,包括预算编制、执行、核算、决算等;二是财政资金到哪儿,监督就要到哪儿;三是监督目的和要求还是监管财政资金使用的合法性、合规性、绩效性;四是实施主体都是财政部门即财政监督检查部门。不同点则有五个方面:一是监督依据变化比较大。新预算法以及即将实施的预算法实施条例,新的税法以及税收条例等都提出了新的、更高的要求。二是政策界限更难把握。比如,当年列赤字预算的合理性,有税不收、有费不缴以及没有预算先支出等情况,如何界定,很难把握。三是严格执法难度加大。比如财政收入存在水分问题情况复杂,对财政监督提出新的课题和要求。四是工作要求更高。随着财政预决算公开,社会各界都可以监督财政收支情况,这就要求管理者、监督者必须主动作为、奋发有为。五是规范执法要求更加严格。自由裁量权日益缩减,执法权和执法行为越来越受关注,要求监督人员必须依法依规执法,不认真执法就有可能面临被追诉的问题。
他从四个方面分析了当前辽宁省财政监督工作面临的形势:
第一,依法治国和依法理财的全面推进,为财政监督工作提供了广阔的空间。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审议通过了《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这是党中央第一次在中央全会上专题研究依法治国问题,标志着依法治国迈向历史的新高度。今年1月1日起正式实施的新预算法为深化财税体制改革,加强预算管理,实施财政监督提供了法律保障。财政监督是全面推进依法治国、依法理财的重要力量,因此,财政监督部门要站在落实依法治国方略的高度,以新预算法颁布实施为契机,不断加大财政监督检查力度,坚决查处各类违法违规行为,切实做到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努力将各项财政工作纳入法治化轨道。
第二,财税体制改革和财政管理的全面深化,为财政监督赋予了新的任务。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以来,新一轮财税体制改革全面推进,预算公开内容和范围不断扩大,预算管理体制逐渐完善,税制改革不断深入推进,事权和支出责任相适应的现代财政制度正在构建。辽宁省也相继出台了深化财税体制改革和预算管理制度改革的相关方案,明确了改革任务和思路,并设定了时间表。在制度转型的过程中,更容易出现管理和执行的各种风险。这就需要加大监督检查力度,做好重点监督、精准监督、有效监督,为财税体制改革提供有力保障。
第三,财政收支规模和支出结构的全面调整,为财政监督提出了新的课题。今年1—5月,辽宁省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同比下降23.9%。这不仅对财政管理提出了新的挑战,也为财政监督工作提出了新的课题。一方面,财政收入由高速增长转为中低速增长,财政收入下行压力不断加大。为确保收入质量,要继续开展财政收入质量监督检查,坚决制止、纠正空转虚增等违法违规行为;更要注重开展财政收入征管质量检查,确保应收尽收,为做大做实财政收入作出应有贡献。抓好组织收入工作,各市财政部门要给地方党委政府当好参谋。一手要认真抓收入,抓调整;一手要认真抓管理。必须坚持实事求是,依法行政,依法理财。另一方面,财政支出刚性增长,民生支出规模不断扩大。针对民生支出点多面广、分布基层,“跑、冒、滴、漏”现象较易发生的特点,财政监督要深入基层,深入实地,跟踪资金,跟踪项目,确保财政资金安全、规范、高效运行。
第四,严肃财经纪律和反腐倡廉的全面开展,为财政监督提出了更高的要求。近年来,党中央坚持以无禁区、全覆盖、零容忍的态度,整治“四风”积弊,大力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倡廉建设,开创了党建领域的新常态。习近平总书记多次强调,要加强对权力运行的制约和监督,把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当前,违反财经纪律,甚至贪污腐败、挪用侵占公款等违法违纪行为仍时有发生,且违法违规手段更加复杂化、隐蔽化。这就要求财政监督部门不断探索,常抓不懈,大力开展监督检查,严格依法惩治财经领域中的违法违规、贪腐舞弊行为,为规范财政管理、严肃财经纪律、促进廉政建设作出积极贡献。
在领导的重视下创造性开展工作
“财政监督是财政的重要职能,是财政管理的主要组成部分之一。预算编制管理、预算执行管理、预算监督管理,三者构成完整的财政管理体系。财政部门既要注重资金分配,又要注重资金监督。事实证明,财政监督工作薄弱的地区,财政收支管理质量明显偏低,甚至违法违纪问题也明显偏多。”邢恩先强调,“财政监督工作的有效开展,离不开上上下下尤其是领导的高度重视。”
领导的重视体现在实实在在的具体行动上。邢恩先要求该省各级财政部门主要领导和分管领导要切实提高对财政监督工作的认识,把财政监督工作列入重要的议事日程。主要领导和分管领导要主动谋划财政监督工作,做到重要工作亲自部署,重大问题亲自过问,重要环节亲自协调,重要检查亲自督办;要更加理解、关心和支持财政监督工作,在健全财政监督机构、改善人员结构、干部提拔任用、保障工作经费、创新财政监督方式方法等方面予以大力支持。要进一步加大对基层财政监督工作的支持力度,为加强县乡等基层财政监督建设提供必要的保障。同时,省财政厅也要继续加强对各市财政监督工作指导和质量考核,不断提高财政监督工作水平。
除此之外,对于专项监督检查、内部控制体系建设、财政监督成果利用、提升财政监督管理水平等方面也提出了具体要求。
第一,加大检查工作力度,强化专项监督检查。要求各级财政监督专职机构认真履职,深入开展各项专项检查工作。围绕贯彻落实新《预算法》,加大对预算编制和预算执行的检查力度,切实维护预算法的权威性;围绕聚焦民生政策落实,开展“三农”、教育、社会保障、医疗卫生、生态环保、文化建设等涉及民生财政资金的专项检查,确保各项民生政策落地生根;围绕适应经济新常态,开展财政收入质量检查,坚决制止和纠正组织收入中的空转、“过头税”等违法违规问题;围绕优化会计监督,加大会计信息和注册会计师执业质量检查力度,切实履行会计监督职责;围绕提高财政内部管理水平,加强内部监督,促进财政部门依法理财。
第二,构建财政内部权力制约机制,全面推进内部控制体系建设。辽宁省财政厅厅长陈广君对内部控制建设工作高度重视,将其列入省财政厅重点工作,多次进行工作部署,听取相关汇报,要求大力推进。辽宁省财政厅已经制定了工作方案和内部控制基本制度,并正在抓紧制定财政管理业务内部控制规范和各单位业务内部控制操作规程,要求各级财政部门将建立和实施内部控制作为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的重要工作来抓,结合自身实际,积极探索建立本级财政管理内部控制体系,有效提高财政管理的质量和效率。
第三,充分发挥财政监督职能作用,有效利用财政监督成果。要求各级财政监督专职机构充分发挥财政监督深入基层、深入一线的优势,在履行查处财政违法违规行为的基本职责基础上,注重查调结合、点面结合,既要发现总结好的经验做法,也要善于剖析问题存在的原因,结合基层意见和群众智慧,提出切实可行的管理意见和建议,努力发挥好参谋作用。要求财政部门领导和业务管理机构高度重视财政监督发现的问题和提出的管理建议,从体制上、机制上和制度上研究解决问题的措施和办法。将监督检查的处理处罚结果与预算安排挂钩、与资金分配挂钩,形成预算编制、预算执行和财政监督的联动效应,提高财政管理整体效能。
第四,勇于创新,不断提升财政监督管理水平。要求各级财政部门在财政监督过程中拓宽思路、不断创新,更好地满足财政管理需要。在检查环节上,要突出财政监督特色,逐步前移监督检查关口,注重开展预算编制、预算执行过程的监督与控制,提高监督检查绩效;在检查实施上,综合运用监控、督促、调查、核查、审查、检查、评价等多种监督检查方法,多渠道履行监督职责;在处理处罚上,注重利用财政内部业务机构和外部专家咨询,综合运用行政处罚、下达关注函、约谈等方式,确保处理处罚的准确性和权威性;在监督手段上,充分运用现代信息技术,提高监督检查效率和质量;在组织形式上,综合运用独立监督、联合监督、委托监督和异地交叉监督等方式,同时继续完善“大监督”格局,加强财政部门内部协作,形成合力,提高监督整体效能。
打造高素质的财政监督队伍
“财政人都是财政法规的守护者,我们财政监督人更是财政法规直接的守护者。”邢恩先十分重视财政监督队伍建设,他向记者强调,“财政监督工作非常重要,没有高素质的财政监督队伍,无法保障财政资金有效运行,这就是财政监督工作的意义所在。”
他认为,当前,财政监督工作仍面临五个方面的问题:一是执法环境不够好,行政干预、人情左右等现象时有发生;二是执法难度加大,违法手段不断升级,执法手段相对落后;三是执法不够严格,手段施之以软,处罚施之以宽,偏软偏宽的现象比较普遍;四是财政监督还没有形成氛围,还没有形成震慑力;五是领导重视不够,监督作用发挥有待加强。
针对上述问题,他提出了四个方面的要求。
第一,加强作风建设。各级财政监督机构要不断发扬求真务实、敢于碰硬、敢于担当、勇于奉献的优良作风,坚持原则,严格执法。执法要有刚性,坚决打击违法行为,严厉震慑犯罪分子。“我不赞同处罚只靠罚款,符合没收条件的要没收,更重要的是要追究个人的责任。通过财政监督发现的问题要严肃追责,违纪的要移送纪检监察机关,违法的要移送司法机关,必须严厉惩处。”他鲜明地表明了自己的态度。“当然,我们认真执法,有刚性不是蛮做胡做,工作要认真,语言要中听,处理上要刚性,程序上要依法。省财政监督局在原有基础上,要完善移送的法律手续,要规范、便捷,让社会知道我们的财政监督队伍是过硬的,是不可或缺的。我们要挺直腰杆,刚正不阿,认真执法,把老百姓的血汗钱看好,并用到百姓身上。同时,要以近期开展的‘三严三实’专题教育为契机,在监督工作中努力践行‘三严三实’,维护国家财经法纪的权威和政令统一。”他进一步向记者解释。
第二,加强廉政建设。财政监督干部长期工作在一线,直接面对基层和预算单位,反腐倡廉工作要加强。作为执法队伍,打铁更需自身硬。要防微杜渐,警钟长鸣,打造一支心中有党、心中有民、忠诚、干净的财政监督队伍。
第三,加强机构队伍建设。全省各级财政部门要努力建立健全财政监督检查机构,配好配齐财政监督检查干部,把德才兼备、年富力强、想干事、会干事、能干成事的同志充实到财政监督队伍中,确保监督检查工作不断提高。
第四,加强业务培训。为了适应财税体制改革的新要求,针对新的政策举措密集出台的形势,要进一步加大培训力度,为财政监督工作的顺利开展创造必要的条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