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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健品头上的“紧箍咒”

2015-01-17青禾

生活文摘·养生版 2015年6期
关键词:紧箍咒保健食品保健品

青禾

上张马老师专家出境。

有病应先求医、次求己、不求“神”。这里的“神”,指的就是那些鼓吹一方治百病、一法保一生,误导病人不求医、不信药,只拜偏方和“妙法”的人。

“不久前,一位患糖尿病多年的老年女性,因突发昏迷而被送来医院救治。经检测,发现她的血糖值过高,已超过了仪器的测量范围。医护人员立即进行抢救,却最终没能挽回患者的生命。后来我们通过患者老伴了解到,该患者已患糖尿病10多年,以前口服药物治疗,血糖控制一直较好。近一年多来,因为口服降糖药物已不能很好地控制血糖,且出现了副作用,医生嘱其改以注射胰岛素治疗。几经调整,胰岛素剂量虽然逐渐加大,但餐后血糖仍较高。就在抢救前1个多月,患者在电视节目中偶然看到一个被吹得神乎其神的糖尿病食疗方,便深信其说,停用了药物,只坚持食疗,结果就发生了糖尿病高渗性昏迷而死亡。”这是本刊主编、成都中医药大学马烈光教授亲见的一个患者案例,因长期在中医附院“名医堂”坐诊,这样以养代医造成的悲剧,他见了不少。

在一些养生节目和养生书籍中过度鼓吹某种养生方法的现象,在保健品的宣传中有过之而无不及。例如,冬虫夏草就是一种保健食品,但北京广播电视报曾经刊登的藏达牌冬虫夏草胶囊广告却大肆宣传其治疗作用,声称“吃冬虫夏草10种病好得快”,这10种病有失眠、有咳喘,有肾虚、有肝病,有肿瘤、有糖尿病,甚至还有妇科病。

近年来,像这样的保健品宣传比比皆是,曾被食药监管总局查处过的就不在少数,例如保健食品“天之方虫草养生酒(原名:虫草养生酒)”,卫食健字〔1998〕第272号,其批准的保健功能为“延缓衰老、免疫调节”。广告宣称“补真气,清血毒,修五脏;高血压、糖尿病就是喝这酒喝好的,还能养肝护肝,防止肝纤维化”等; “海通牌奥复康片”(卫食健进字〔2001〕第0021号),其批准的保健功能为“免疫调节”,广告宣称“美国奥复康,天天见奇效,前列腺肥大完全好了”……没错,它们有批号,有保健食品的小蓝帽标志,问题往往就出在夸大宣传。而且查处一批,又很快会有新的冒出来。

保健食品不是药。这样的常识,保健品的主要消费人群——老年人往往并不知晓。虚假违法广告“以食代药”蒙骗患者,不仅不能治好病,而且会使患者错过最佳治疗时机,可谓害人不浅。

为什么这样的现象会大量产生?马烈光教授认为,其主要原因是,近年来,随着养生热的兴起,其中不可避免地出现了良莠不齐的现象。一些人无视科学的严谨性和个人应承担的社会责任,将本有一定局限性的认识或方法过度渲染、夸大宣传,以期吸引读者的注意力。同时,人们求健康心切,总希望治病能一针见效、一药根除,养生也能一劳永逸。但因人们对医学知识了解不足,故面對这些宣传时,缺乏辨别能力,甚至对那些夸大成分,充满了兴趣和信任。一旦宣传中的某些方法稍见成效,人们便容易全盘接受,陷入“迷信”的泥淖,对那些“神奇”理论和方法的传播者自然会敬若“神明”,从而忽视、违背医学常规,导致悲剧不断上演。

正是在这样的背景下,4月24日,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四次会议表决通过的新修订食品安全法,为保健品戴上一个紧箍咒:保健食品声称保健功能,应当具有科学依据,不得对人体产生急性、亚急性或者慢性危害;保健食品的标签、说明书不得涉及疾病预防、治疗功能,内容应当真实,与注册或者备案的内容相一致,载明适宜人群、不适宜人群、功效成分或者标志性成分及其含量等,并声明“本品不能代替药物”。

新修订的广告法也规定,保健食品广告不得含有下列内容:1、表示功效、安全性的断言或者保证;2、涉及疾病预防、治疗功能;3、声称或者暗示广告商品为保障健康所必需;4、与药品、其他保健食品进行比较;5、利用广告代言人作推荐、证明;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禁止的其他内容;7、保健食品广告应当显著标明“本品不能代替药物”。

保健品商家鼓吹某产品可以预防或治疗疾病,实际上是把“如果缺乏,会导致某某症状”的概念偷换成了“补充它,可以防治某某疾病”。这些微量营养成分就像润滑油,缺乏了会让车磨损得更快或者出现某些状况,但只要给够了就行——在此基础上多给,不会带来额外的好处,反倒是弄得满地滴油。

当下,鼓吹诸如“万病不求医”、“养生祛百病”,是常见且最危险的夸大方式,容易误导人们以养生替代治疗。而保健品就属于养生的范畴,保健品“可以治病、可以保健康”这类似是而非的“美丽谎言”,迎合了人们面临医疗费用居高不下的现实时所产生的“节省”心理。可是,长远来看,小病不医,往往会拖成大病而不治。这时,节省的绝不会是金钱,反而会失去我们宝贵的生命。另外,混淆各种养生概念,也会产生不切实际的负面影响,比如药物与食物不加区别,再如养生与治疗的概念混淆,都会使人产生养生“万能”的错觉。请记住,养生不是万能的,它针对的是健康和亚健康人群,对于病患者,尤其有严重疾病的患者,就必须以临床治疗或服用药物为主,养生至多发挥辅助调理的作用,绝不能替代各种治疗方法。

在网络广告和讲座式宣传中,保健品商家还常常会以多少人吃了有效的例子来增加产品的可信度,且不说这些“吃了就好”的人是不是托儿,就算不是,适合别人的就适合你吗?

马烈光教授讲了一个事例:几年前有一位中年男性,体检发现血脂远远高出正常范围,遂来就诊。针对患者的具体情况,我除了嘱咐他平时生活起居饮食应注意的事项外,还根据中医辨证给他开了一个中药茶疗方,其中主要是太子参、荷叶、绿豆衣之类益气清热祛湿的药物。患者服后,效果十分理想,三周后复查(其间未服其他任何降脂药物),血脂已降至正常水平。时隔半年之后,这位患者得知一位朋友也患上了高血脂症,便把自认为是“降脂神方”的茶疗方给了他。这位朋友坚持服用了两个多月,血脂水平不降反升,到后来还出现了腹胀肠鸣,食欲减退、大便稀溏的症状,于是前来就诊。经中医辨证之后,我另外给他开了以陈皮、干姜、苍术为主的温里化湿行气的药茶处方。患者服用一个多月后,血脂便恢复了正常。

“近几年来,像这种某些人一用就灵,另一些人一用就出问题的情况,印象中越来越多。由此可以看出,现在的人们过于重视技术方法的实用性,而对基本养生道理的了解相当匮乏。试想,如果大家熟悉和了解养生学的基本理论,讲究因时、因地、因人制宜,审因施养,就不会盲目跟风而跟出问题来了。”马烈光老师说。

那么在日常养生活动中,应该怎样摆脱 “迷信”,正确地判别和选择保健方法呢?马烈光老师有三点建议:

一是从根本上消除急躁心理。充分认识到,养生,是一个“润物细无声”的、长期的系统工程,绝不可能一蹴而就,没有人人都一用就灵的“养生妙方”。

二是信医、信己,绝不能信“神”。有病也应先求医、次求己、不求“神”。这里的“神”,指的就是那些鼓吹一方治百病、一法保一生,误导病人不求医、不信药,只拜偏方和“妙法”的人。要知道,具有职业道德的医学专业人士,出于对职业、对社会的责任感,是绝对不会这样做的。对于这类“神人”,我们最好敬而远之,不必采信。这一点,对于慢性病患者来说,尤其重要。

最后,还要学习、积累一些养生理论知识,提高自己的养生修养。理论才是一切养生方法的源头和根基,亦是甄别养生方法好坏、真假的一把标尺。倘若照此去做,我们就可摆脱干扰,不致迷失养生方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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