欠发达地区小微金融服务模式选择分析——以普洱为例
2015-01-15秦超
秦 超
(中国人民银行普洱市中心支行,云南 普洱 665000)
普洱地处云南省西南部,下辖9 县1 区,有8 个国家级贫困县,社会经济发展要求迫切,人民生活水平改善愿望强烈。2013年6月国家发改委正式批复普洱市建设国家绿色经济实验示范区,11月,国家批复《云南广西建设沿边金融综合改革试验区总体方案》,政策春风给普洱社会经济发展带来了前所未有的机遇,普洱市委市政府提出以工业为主导的跨越发展模式,突出优势,以茶叶、咖啡、烟草、生物医药、高原特色食品为代表的特色生物产业和休闲度假养生产业作为产业建设的主攻方向,提升绿色产业聚集水平。经济发展离不开金融支持,尤其是在普洱这样相对欠发达地区,产业主要以小微企业为主体,融资渠道单一,主要是以银行贷款间接融资,深入研究小微金融服务模式推动地方经济发展就显得极为重要。
一、小微金融服务模式发展现状
此次调研共选择市级银行业金融机构8 家、地方法人金融机构5 家和以茶叶、咖啡、林下种植为主的普洱特色生物产业20 家,调查内容为金融机构的贷前风险控制、信贷模式、贷后管理等共4 大类17 项和企业的生产经营、销售利润、融资渠道等共3 大类36 项。总的来说,各家银行业金融机构为小微企业提供服务中贷前审核积极主动,放贷程序严格规范,贷后管理不断完善。截至2014年9月未,全市小微企业贷款余额为99.9 亿元,同比增长19.3%,略低于全市贷款增速,小微金融服务发展潜力巨大。主要特点为:
一是贷前审核积极主动,主动服务意识有很大提高。各金融机构都能积极走出去,引进来,尤其是针对重点客户,随时上门服务,利用自身优势开展积极营销。同时,在防控风险方面很下工夫,各金融机构均有一套完整的风险评估系统,依靠系统但不盲信系统,强化人工现场核查,对贷款对象经营性质、经营时间、经营理念、行业周期性、用工情况、主要负责人的个人素质、经营管理能力,重点对经营产品竞争力、市场价格及生产成本各要素严格考核,从而掌握贷款对象的真实情况为放贷决策提供详实准确的依据。
二是放贷程序严格规范,放贷对象满意度高。授信完成后即可放贷,放贷及时,为企业抓住稍纵即逝的市场机会赢得了宝贵时间。金融机构在发放贷款的过程中,杜绝通过各种手段变相提高贷款利率、预先支付利息或收取财务咨询费、管理费等增加企业融资隐形成本的行为。我们在调查中发现,除了个别企业对银行贷款时有附加开承兑汇票、办卡等条件有所反映,其他均无搭便车的情况发生,总体满意度达到90%。
三是贷后管理日趋完善,促进了小微金融市场的良性发展。各金融机构针对贷款数额、贷款期限的不同加强贷款对象资金用途的跟踪监测,并借助人民银行的企业和个人征信系统加大诚实守信的宣传力度,切实防范违约风险。在调查中,选择信用记录对企业发展影响很大的占比为80%,有一定影响的占比为20%,没有影响的占比为0,这也说明诚信意识普遍提高。虽然当前面临经济运行下行压力增大,宏观债务水平持续上升,增长后劲不足等问题,但从普洱各金融机构不良贷款率来看,依然处于合理区间,不仅没有大幅提高,反而有所下降。截止10月31日,普洱各金融机构不良贷款率合计占比为1.39%,环比下降0.04%,比年初下降0.32%。
二、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是小微企业对国家和地方支持自身发展的各项优惠政策普遍不了解,优惠政策落实不到位。近年来国家和地方各级政府陆续出台了多项对小微企业发展的支持政策。如:优惠税收政策、财政贴息政策、技改补贴等等。调查数据显示,小微企业对相关优惠政策的认知程度,了解一点的占比为70%,根本不了解的占比为28%,比较了解的仅占2%。其原因主要在于两个方面,一是小微企业规模小、分布散,限于自身条件,没有主动了解优惠政策意识,加之地方经济不发达,信息获得渠道不畅;另一方面,作为政策执行部门宣传不到位,在具体执行中走形变样,“经济近视”现象突出,尤其在面临财政困难时,不惜杀鸡取卵,使优惠政策丧失了推动小微企业发展的威力。
二是融资渠道单一,以银行抵押贷款为主的间接融资依然是小微企业融资主渠道。限于自身实力,小微企业还不能直接上市融资,新三板融资尚处于探索阶段,基本上以银行贷款为主要融资渠道。由于经济欠发达,这种局面短时期内难以扭转。为了强化金融服务,各商业银行加大了信贷产品创新力度,但其模式核心依然是抵押贷款。从调查数据来看,抵押贷款在各家商业银行贷款余额总体占比为95%左右,有的贷款虽然有担保公司担保,但限于担保公司信用水平,放贷银行依然会要求贷款方提供抵押物。信用贷款模式有所发展,但总体规模较小,条件较高,如农信社推出的“红色信贷”,难以有效满足小微企业发展需要。财政担保模式、科技孵化模式、认股权模式等新兴融资模式基本处于空白。
三是融资成本相对偏高,与地方收益率偏低的实际情况形成巨大反差。作为欠发达地区,由于产业缺乏核心技术,产品竞争力不强,在经济增长下行压力加大的大环境下,营业收入和利润率普遍不高,更需要获得低成本的融资。调查发现,2011年至2013年,当前小微企业的生产(服务)量和销售量与去年同期相比基本持平;营业收入年均增加0~15%之间的占比为60%,增长15%以上的为0,降低0~15%之间的占比为40%;税前利润比上一年增加0~15%之间的占比为30%,持平的占比为20%,降低0~50%占比为50%;但是贷款利率上浮依然是普遍现象,有的贷款在基准利率基础上最高上浮达60%。融资隐形成本难以杜绝,如附加办卡、买理财产品或担保公司、中介机构预先收取利息等等。
四是县域金融服务机构缺失,金融服务创新动力不足。普洱9县1 区共计9 家银行业金融机构,主要分布在普洱市思茅区,其中农行、邮储银行和农村信用社在县级设有分支机构,在乡镇有网点的仅有邮储银行和农村信用社2 家,受限放贷权限上收,为县域小微企业服务的金融机构主要是农村信用社。近年来,农村信用社通过自身的努力和政策的扶持,得到了快速发展。调查表明,各县农村信用社均已成为地方利税大户,效益有了大幅提升。但这也带来了一个突出问题,如何提高金融服务质量,实现金融机构与服务对象的互生共荣并长远发展等问题,作为服务于小微企业的主力军,各级农村信用社尚未引起足够重视。
五是贷后管理缺乏有效手段,风险防控能力、贷后管理的专业化水平亟待提高。近年来企业的经营环境日益复杂多变,影响因素广泛,尤其是当前房地产市场分化、财政金融潜在风险、产能过剩等矛盾和问题持续积累,这些都对银行贷后管理提出了更高的要求。银行对企业在交易背景核实、项目合规手续查询、资金流向监控等方面缺乏统一的信息系统支持,对集团客户以及关联客户的识别困难,加之企业诚信记录和风险信息共享沟通不够,严重制约了银行贷后管理水平。调查表明,银行对贷款用途再循环普遍缺乏有效控制手段。
三、建议与对策
一是建立跟踪监督和制定相关激励惩罚措施。政策出台要细化和配套到位,要考虑到“神经末梢”,将优惠政策落实程度纳入相关政策执行部门考核指标中去,提高地方推进的积极性。
二是建立统一信息化平台,让企业能够随时掌握相关优惠政策和优惠信贷。利用信息化技术,指定统一信息化平台供企业查询,方便企业人员快捷地了解最新优惠政策和信贷产品。
三是积极推动农村信用社体制改革,尊重农村信用社独立的法人地位,尊重农村信用社的经营自主权,保持农村信用社的长期稳定,提高履职效能,增强其农村金融服务功能。
四是适当下放贷款审批权限,适度提高欠发达地区小微企业不良贷款容忍度。各银行业金融机构应按地域经济发展程度科学合理地确定基层行的信贷管理权限,适当下放给不发达地区基层行更大的贷款审批权限,鼓励采用财政担保模式、科技孵化模式、认股权模式等新兴融资模式,适度提高欠发达地区不良贷容忍度,让金融扶持政策真正落到实处。
五是提高贷后管理主动性,实现双赢。要认识到任何事物都处于不断的发展变化之中,贷后企业经营面临的内外部环境也不是一成不变的。实质上,放贷仅仅是贷款管理的开始,大量的工作依靠贷后的后续管理。所以放贷后,开户行要主动参与和渗透到贷款企业的生产经营全过程,利用银行网络优势,协助客户搞好经营,实现互利共赢目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