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际胶价“变脸”境外橡胶替代罂粟种植企业融资困境调查与政策建议——以西双版纳州为例
2015-01-15马咏洪
马咏洪
(中国人民银行西双版纳州中心支行,云南 西双版纳 666100)
与云南毗邻的“金三角”地带,是世界主要罂粟种植区域。境外替代罂粟种植(以下简称替代种植)是中国与缅甸、老挝禁毒委员会合作开展的,由中国企业在缅甸和老挝通过独资或合资方式种植经济作物从而取代罂粟种植的项目,属云南省独创,是从源头上有效遏制毒品、支持国内企业“走出去”、互助互帮促进睦邻友好的一项重要举措。西双版纳州国境线长966.3 公里,目前州内注册境外替代种植企业39 家,共有境外替代种植项目52 个(其中,老挝36 家、缅甸16),涉及橡胶、玉米、甘蔗、香蕉等10 类经济作物种植,以及农产品加工。截至目前,全州境外替代种植面积达88.66万亩(老挝82.38万亩、缅甸6.28万亩)。
一、境外橡胶替代种植企业发展现状
(一)较低的种植成本和优惠的激励政策,使种植面积迅速扩张
2005年天然橡胶市场持续升温,抬高了州内劳动力、地租等种植成本,境外劳动力和土地价格相对低廉,加之商务部门每年都给予境外替代种植项目一定进口返销配额(配额内的返销产品减免10%的关税和17%的增值税)和补贴激励,导致2005 至2006年期间大量投资者到老挝、缅甸开展橡胶替代种植。目前,中国境外橡胶替代罂粟种植面积62.08万亩(老挝56.95万、缅甸5.13万亩),占境外替代种植总面积的70.83%,并建有橡胶加工厂7 座。
(二)市场价格骤变,橡胶返销价格首次出现倒挂
2013年以来受国际石油价格下跌和东南亚天然橡胶大幅增产影响,世界天然橡胶市场大幅震荡,价格跌势凶猛,目前价格已跌至顶峰时的三分之一。据调查了解,目前境外橡胶收购与国内已无差价,再加上境外返销橡胶需负担更高运输成本,即便在配额优惠政策下,境外进口橡胶价格仍然倒挂。9月份从老挝以配额进口的二级干胶到厂成本价在11000 元/ 吨左右,每吨高于国内轮胎厂10700 元/ 吨的收购价格300 元。
(三)橡胶替代种植企业举步维艰,融资需求迫切
天然橡胶区别于粮食和果蔬替代种植产品,具有垦殖周期长、成本收回周期长的特点。一般定植8年后才能进入产出期,定植12年后才能逐渐收回前期投入成本。境外橡胶替代种植一般有两种形式,一种是替代种植企业独立种植,另一种是替代种植企业向境外农户提供技术和种苗、境外农户提供土地和劳力,企业与农户签订胶乳收购合同。2005年以来大面积垦殖的橡胶树陆续进入开割(产胶)期就遭遇了价格下跌行情。部分替代种植企业保守开割或延迟开割,橡胶加工厂由于市场价格已低于保本临界点而陆续停产。采取“企业+农户”合作模式的境外橡胶替代种植企业,前期与境外农户签订了胶乳收购协议,即使在市场价格倒挂的情况下,从契约责任和维护国际形象的角度考虑仍在按协议保护价格收购胶乳,大量的初加工制品积压在仓库,资金难以周转。境外橡胶替代种植企业要维持正常经营顺利渡过尚无时间表的市场调整期,急需境内外金融机构的资金支持。
二、境外橡胶替代种植企业融资面临的困境
(一)境外金融市场欠发达,难以从境外获得有效融资
替代种植开展的老挝、缅甸经济欠发达,金融市场发展相对落后,金融机构规模小、且经营方式单一,金融机构普遍惜贷,贷款金额低。此外,由于替代种植企业非国民身份、境外物权证办理滞后等原因,替代种植企业很难从境外金融机构获得满足其需求的贷款资金。此外,我国资本项目尚未完全放开,若“走出去”企业将境外借款汇回国内将受人民币外债管理。
(二)境内抵押担保不足,从国内商业银行获得贷款较难
由于橡胶种植投入资金巨大、投资周期长,在国内多数企业已将国内固定资产变现后投资境外,国内只简单设有联系点或办事处。企业在国内没有可抵押的固定资产,很难以传统方式从境内商业银行获得信贷支持。此外境内金融机构由于信息不对称、创新动力不足等原因没有充分发展跨境融资业务。
(三)其他融资渠道成本高,且不能享受政府相关扶持政策
缺乏抵押物的橡胶替代种植企业只能从成本高且期限短的小额贷款公司或其他非传统银行渠道融资。非银行贷款渠道获得的融资既不能享受国家给予境外替代种植企业的贷款贴息政策,也不能享受人民币跨境融资业务在融资规模和资金汇出等方面的优惠与便利。
(四)汇差损失大,增加企业经营成本
即便企业从国内获得了资金,在资金汇出时也要承担高昂的汇差损失。西双版纳州虽然已于2009年开通了与老挝南塔省的人民币跨境支付渠道,但是受制于人民币跨境调运,境外银行人民币头寸有限,汇出的人民币在境外银行仍需兑换成基辅才能取现。在没有开通边贸网银业务的老挝其他地区,企业先将人民币兑换成美元汇出,然后再从老挝银行将美元兑换成老币取现,企业要承担两次汇差损失,汇差损失在本金的3%~5%左右,加重了企业的经营成本。
三、政策建议
(一)完善金融支持企业“走出去”外部环境建设
完善各层次、功能金融机构设立,吸引外资金融机构特别是东南亚外资金融机构在辖区设立分支机构或开设合资银行。加强与东南亚国家的双边本币互换,实现与老、缅的双边本币互换突破。引导境外机构积极加入香港离岸人民币跨境清算银行系统,加快在岸人民币清算中心建设,打通边境人民币跨境调运通道,提高人民币跨境支付清算效率和便捷性。建议上级行及相关部门尽快出台云南省沿边金融改革试验区跨境融资业务实施细则及指导意见,尽快搭建政策落地平台。
(二)加强金融机构“走出去”业务合作框架建设
各商业银行总行及省会分行,尤其是有境外分支机构、合资银行和国际结算业务优势的金融机构应积极自上而下整合内外资源,与境外银行签订跨境融资战略合作框架,积极培育境外协议行、委托行、担保行,并加强与境外金融机构开展跨境融资担保“外保内贷”、“内保外贷”业务的相互授信。并将相关业务办理权限下放至沿边金融改革试验区地州分行或跨境合作经济区县域分支机构。
(三)加大人民币跨境融资业务发展及创新力度
考虑到与现有人民币可兑换状况的衔接,以及境外人民币回流可能对境内货币政策实施产生的影响,中国人民银行对人民币跨境融资政策放开的领域主要在人民币贸易融资、境外项目贷款及跨境担保等方面。结合境外替代种植企业生产资料、设备采购、产品销售在国内,原料收购、生产加工和固定资产在境外,替代种植区域人民币定价、流通和结算功能日益提升的实际情况。可通过境外固定资产抵押,境内保税仓储质押、应收账款质押和反担保等方式,使用保函、备用信用证等跨境融资担保工具,发展人民币“外保内贷”和“内保外贷”业务,发挥“外保内贷”业务能盘活境外固定资产、“内保外贷”不计入外债管理和不受国内新增贷款调控管理的优势,为替代种植企业畅通内外融资渠道。其次,大力发展跨境人民币项目融资业务,为替代种植企业提供中长期人民融资便利,较好满足境外橡胶种植资金投入周期长的融资需求。同时,可尝试境内金融机构向境内卖方提贷款并通过境外替代种植企业NRA 账户委托支付模式,为替代种植企业产品返销提供融资便利。
(四)搭建信息互通长效机制
建立人民银行和商业银行跨境业务人才库,加大与境外金融机构的人员交流和信息互通,促进相互间经济、金融、法律等制度的掌握与熟悉。并加大对“走出去”企业相关知识与业务的宣传和培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