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业银行流动性风险管理体系及其发展状况
2015-01-15俞勇
俞勇
摘 要:本文分析了银行业流动性风险现状,阐述了银行流动性风险主要监管指标的不足,在此基础上提出完善流动性风险管理体系,建议将流动性风险管理嵌入银行整体经营战略中,从而提高银行流动性风险管理能力。
关键词:商业银行;流动性风险管理
流动性风险是商业银行经营与管理过程中最基本的风险种类,根据银监会有关《商业银行流动性风险管理办法》,流动性风险是指商业银行无法及时获得或者无法以合理成本获得充足资金,以偿付到期债务或其他支付义务、满足资产增长或其他业务发展需要的风险。流动性风险可分为融资流动性风险和市场流动性风险。其中,融资流动性风险是指商业银行在不影响日常经营或财务状况的情况下,无法及时有效满足资金需求的风险;市场流动性风险是指由于市场深度不足或市场动荡,商业银行无法以合理的市场价格出售资产以获得资金的风险。
流动性风险因其具有较强的隐蔽性、不确定性、来源广泛等特点,加大了流动性风险管理的挑战,流动性风险管理也成为了商业银行持续经营管理的重要内容之一。虽然流动性风险不是银行特有的风险,但银行吸收存款与其他资金来源,提供贷款与其他融资的经营模式,使得流动性风险管理对银行而言尤为重要。2008年的美国次贷危机以及后来引发的全球流动性危机,更加深刻地暴露了全球银行流动性管理实践及各国流动性风险管理和监管制度中的一些弊端,也说明了对流动性风险的管理与监管更利于维持银行持续经营与整个金融体系的安全与稳定。商业银行和监管机构应该充分了解流动性风险,并对其管理及监管措施进行反省和调整。
一、国内商业银行流动性风险现状
(一)期限错配的风险。从负债方的客户存款看,全球金融危机后,欧美银行吸取经验教训,力争提高在危机中比较稳定的客户存款在银行资金来源的占比。稳定的客户存款是银行缓解期限错配的重要工具。但国内银行目前的经营与竞争环境,令人重新思考客户存款在缓解期限错配风险所能发挥的作用。一方面,零售存款客户把理财产品看成类似存款、但收益较高的替代品,认为银行发行的理财产品都由银行进行风险兜底。因此,客户存款在各银行的理财产品间转移以追求高收益,甚至向银行体系外的网络金融转移。这令银行难以评估存款的行为模式及其稳定性。另一方面,理财与存款业务混合经营,甚至理财产品的到期日设计是为了月末冲存款的监管指标,更人为加剧了期限错配。香港的迷你债券风波和全球金融危机中的AAA级证券化资产的低风险假象等前车之鉴显示,一旦投资者了解真正的风险,该类产品与业务的市场规模与流动性会出现急转直下的危机,并很快对银行的流动性与经营模式造成冲击。
从资产方的贷款资产看,国内银行的贷款期限与国际同业相比,中长期贷款的占比偏高。另外,有些贷款实际上是到期必须续借,或借新还旧,否则会引发违约风险,其实际贷款期限远长于合同期限。
从资产方的同业业务看,当短期融资的同业业务变相成为银行规避监管(资本、非标资产、拨备与贷款投向等),进行信贷和非标资产的工具时,同业业务对银行流动性可能造成的冲击不仅是对不稳定融资来源的过度依赖与期限错配,还可能扭曲信贷与同业资产的管理,加剧信用、声誉与系统性风险。
(二)或有负债与突发的流动性风险。出于规避监管或提高收益的对传统资产负债表科目,以及传统的贷款、存款、理财与同业业务的“创新”,实际上都加剧了银行所面临的或有负债、信用风险、声誉风险、系统性风险,最终都将体现为对银行流动性的冲击,即流动性风险。流动性风险的特点在于银行表内外经营业务中任何风险点都可能引发、体现在对流动性的冲击。而且,任何规避监管、粉饰报表的经营手法一旦落实到现金流就打回原形。
二、商业银行流动性风险的主要监管指标
根据银监会有关《商业银行流动性风险管理办法》,流动性风险的主要监管指标有:
(一)流动性比例(LR)。LR是简单、为银行熟悉的正常情况下的一个月内的流动性风险轮廓指标;但与基于现金流的监测方法相比,其主要局限是风险敏感度不够、未能提供真实、准确的风险轮廓。LR未对客户存款做详细分类,并评估各类别层面的现金流假设与进行涵盖资产负债表内外主要科目的现金流预测。例如,两家银行的LR相同,但一家以储蓄存款为主,另一家以公司存款为主,其客户行为模式与风险轮廓的明显区别未能体现在LR上。即使是公司存款,小企业与中大型企业的存款行为模式也很不同。另外,由于客户的活期存款占不少银行流动性负债的很大比例,分子流动性资产的变化(例如贷款到期日、授信的使用率、还款计划等的不合理分布)与该分母相比,不易体现在LR的变化上。
LR的流动性资产不等于一个月内的现金流入。如“一个月内到期的合格贷款”可能要求续借。流动性覆盖率(以下简称LCR)下假设一个月内到期的合格贷款有50%会得到续期(金融机构客户除外)。没有确定到期日的表外科目,如透支与其他可循环使用贷款,可能在任何期限内提取未使用的款项或归还部分使用的款项。同时,LR的流动性负债不等于一个月内的现金流出,例如一个月内到期的“定期存款”,有一部分早于到期日流出,有另一部分到期后续存,其现金流都有很大一部分与其合约的期限不同。
LR的流动性资产与第三版巴塞尔协议的《流动性风险计量标准和监测的国际框架》(以下简称计量标准)的LCR下的优质流动资产(以下简称HQLA)不同,不是真正考虑当银行遇到压力情景时,这类资产是否能在危机初期提供银行一定的“喘息期间”。LR的流动资产包括了一些现金流入科目,例如“一个月内到期的同业往来款项轧差后资产方净额”、“一个月到期的合格贷款”等,这些科目实际上不是流动资产。另外,金融机构发行的债券在LR下获得认可,但在LCR下不被认可。
此外,LR是银行正常经营情况(即非压力情景下)的监测指标,但其部分假设比LCR下的严峻压力情景下的现金流假设还要严格。例如LCR下,假设活期储蓄存款在30天内的流失率是5-10%,而LR下假设所有非核心的活期存款都列入流动性负债。由于银行的内部风险限额往往是基于LR或其它监管指标,监管要求的改变不仅影响银行的监管报表填报,还影响其内部管理方法。如,若银行内部的两个风险限额分别基于LR与LCR,银行需要核对基于LR的限额如果以LCR的角度去计量,是否与基于LCR的限额同样严谨与一致。
(二)存贷比。存贷比是传统的监控非银行客户的存款与贷款比例的指标,由于客户存款是相对稳定的资金来源,存贷比对银行维持一定比例的稳定资金来源有积极的意义。但是存贷比指标未能更详细地区分稳定与不稳定的存款类别,例如某银行拥有当地大部分零售存款,与其它主要持有波动性很大的企业存款的银行相比,不能以存贷比进行简单比较。此外,与国际同业相比,国内银行的贷款组合普遍存在期限长、在某类产品或行业如项目贷款、房地产行业的集中度比较高的情况,这些风险在存贷比未能得到有效的体现。
(三)流动性覆盖率(LCR)。LCR是流动性风险管理原则与计量标准(2010年发出)下的一个主要监管指标(另一个为净稳定资金比例,简称NSFR),预计将于2015年开始实施。银行在执行新要求时,应留意管理原则与LCR的主要区别,及其对银行经营管理的影响。管理原则与流动性覆盖率的异同点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
首先,LCR下有关现金流的分类与假设是全球划一的,并且不允许银行根据自身的历史数据加以修订。这类似新资本协议下第一支柱风险的标准法,而银行在管理原则下所建立的LRM框架类似更具风险敏感度、更能反映银行自身风险轮廓的内部评级法。另外,两者的前提假设也不同。LCR是指定的严峻压力情景下的一个月内的现金流预测,不包括银行在正常情景下的各期限(包括次日、2-7日、8-15日、16-30日、1-3个月…1年)以及其它压力情景(例如银行自身危机的情景)下的各期限的现金流预测。与信贷、市场等风险相比,流动性风险是因银行而异的风险。由于同一个客户的行为模式可能因不同银行的市场地位、业务优势、服务网点及其在顾客心目中的形象等而不同。因此,划一的现金流分类与假设更不适用于流动性风险管理。
其次,LCR下的现金流分类与假设可供银行参考,但全球划一的标准未必适用于各银行,银行需要根据自身特点制定更恰当的现金流分类、假设与预测。国内未建立存款保险制度,因此,在LCR下个人与非金融类小企业客户的活期存款以及剩余期限在一个月内的定期存款都不能纳入稳定存款的现金流分类。但银行可考虑按照客户所提供的资金总额进行现金流分类。资金总额规模比较小、客户数目比较多的现金流类别,其存款流失率往往比较低,这是符合风险分散规律的。若数据足够,银行可进一步考虑更详细的分类,例如是否有理财产品账户、代发工资账户、住房贷款等。此外,LCR下不允许银行评估定期存款的实际期限,但银行的自身历史数据分析显示合同期限到期的定期存款有颇高的比率到期续存,因此,各类客户、货币与存款产品的实际期限是有用的现金流预测与分析的资料。同时,LCR下对表内贷款组合没有详细的分类,假设所有履约的一个月内到期的非金融机构客户贷款,50%会获得续期。银行内部可进行更详细的分类,例如“包括住房贷款在内的分期贷款”(少有续期,但可能提早还款)、“定期放款”(有部分要求续期/再融资,银行应根据自身数据分析恰当的续期假设)、不可无条件随时取消的承诺(其现金流取决于其用款率的情况,以及到期的授信有多少获得续期)等。
再次,银行应持有多少HQLA,取决于其在所有压力情景(包括LCR情景)下的最大净现金流出金额。LCR要求银行必须持有不少于所指定压力情景与现金流假设下的一个月净现金流出金额的HQLA。但银行究竟需要持有多少HQLA取决于银行在所有压力情景下的最大净现金流出金额及银行愿意接受的最低生存期间(不短于相关的监管要求)。例如在银行自身危机的压力情景下,由于现金流假设更为严峻,银行可能需要更多的HQLA才能支持其既定最低生存期间下的净现金流出金额。从分析LCR与管理原则的异同点来看,LCR下只要求人民币等值的HQLA,而在管理原则下,HQLA的币种组合在一定程度上要与净现金流出的相匹配;LCR未考虑其它风险轮廓转差,如信用风险转差对流动性的影响,银行内部的压力测试要包括其它风险对流动性的第二轮影响。
最后,合理的流动性溢价(LP)与流动性成本、收益的分配应建立在更适合银行自身情况、更能反映其风险轮廓的现金流分类与假设基础上。如上所述,LCR是监管机构指定的压力情景下、在划一的现金流分类与假设下的一个月内的现金流情况,而合理的LP框架需要考虑银行自身历史数据所显示的现金流分类与假设。随着新监管要求的实施与对以往危机的经验教训总结,全球银行都在考虑如何加强资金结构并重检其经营模式。这将令银行面临更激烈的市场竞争,加大其增加稳定资金来源、控制资金成本的难度,而合理的LP机制是令银行内部相关部门能自觉、有效执行融资战略的一个重要前提。同时,合理的LP框架是有效鼓励银行内部相关部门吸收更多稳定资金、扭转将流动性视为免费资源的经营模式的重要基础,是实施更为整合的业务、风险与融资战略的重要前提条件。
三、商业银行流动性风险管理体系
流动性风险管理体系可由稳定的资金来源、压力测试与相应的流动资产、流动性应急计划三道相辅相成的防线,加上日常与压力情景下的现金流预测,相应的治理架构、政策、制度,以及对内外的管理信息报告等组成。稳定的资金来源主要支持银行日常的资金需求;压力测试与相应的流动资产可以保证银行度过危机初期的一段期间(可称之为“最低生存期间”或“喘息期间”);妥善的流动性应急计划能够保证银行应对流动性危机。下面针对这三道防线,进一步分析流动性风险管理体系。
(一)稳定的资金来源。银行在内部管理中,要能够识别与区分稳定与非稳定资金来源,且能够有针对性地拓展稳定资金来源,而那些尚未能识别与区分稳定与非稳定资金来源的银行在日益激烈的市场竞争下,将处于不利地位。识别稳定的资金来源是重检与调整银行资金策略与各类资金来源的目标占比的重要前提,要想有效地识别与区分稳定与非稳定资金来源,就要能准确评估不同类型资金的行为模式,而对资金进行详细分类是准确评估不同类型资金行为模式的前提,因此,有必要先根据常见的资金分类标准对资金进行分类。在分类的过程中,客户数目是否足够和资金金额占比是否足够将影响评估资金行为模式的准确性与稳定性,因此,应注重考虑在每一类别下的这两个因素。如果在行为模式评估过程中发现两个类别的资金表现出类似的行为模式,则可合并在一个类别下。银行对资金进行详细分类和评估行为模式,使银行更有效地分析与监控其资金结构、变化情况及其原因。
(二)压力测试与相应的流动资产。压力测试时,银行考虑影响流动性风险的因素,要注重评估与分析宏观经济环境、客户/交易对手的信用、银行的外部信贷评级以及市场利率等其他因素。如当经济与融资环境转差时,将出现客户往往更多地提取未使用的信贷承诺;业务增长率将放慢、坏账率将增加等问题。再如,一旦银行的外部信用评级被调低,将影响存款客户与交易对手的信心造成存款流失率上升,核心存款占比减少;银行难以获得无抵押融资;银行需要接受更高的成本与大幅的折扣以获取有抵押融资;因银行外部信用评级被降级而触动的条款所造成的现金流出或可用的资产/抵押品减少等问题。同时,银行的资产和负债都面临着相应的风险因素,银行必须进行全面的分析与评估,才能科学合理的进行压力测试。另外,银行应积极将压力测试结果应用到银行日常管理中,用于识别银行的经营模式中存在的主要薄弱环节;用于重检银行内部的风险限额是否全面与恰当;用于评估其他类别的风险对银行流动性的交叉影响;用于支持流动性应急计划的制定与具体执行等。
压力测试要与相应的资产相匹配,即银行要具备优质流动资产储备及融资能力,但什么才是优质流动资产的适当水平?本文认为应该是以下两个评估结果的较高者。一是在流动性覆盖率的压力情景和监管机构给定的现金流假设下,可支持30天最低生存期间的优质流动资产水平;二是银行内部的各种类别的严重压力情景下,可支持银行既定的最低生存期间内的现金需求的优质流动资产水平。哪些因素会影响银行所需的优质流动资产的水平?从流动性风险管理体系的三道防线来看,增加银行的资金来源中,稳定资金的占比,可减少压力测试下,由于不稳定资金的流失率大幅增加而引起的现金流缺口大增,加大流动性覆盖率合规的难度(第一道防线);妥善、可行的流动性应急计划,可补足银行在日常情况下不会持有巨额的优质流动资产以应对性质、持续期间与严重程度不确定的流动性危机(第三道防线)。因此,银行要综合各种因素,采用相应的压力测试和相应的流动资产。
(三)流动性应急计划(CFP)。我们不能预测下一次危机的性质、持续期间与严峻程度。一方面,银行不可能在日常情况下持有巨额的优质流动资产以足以应付任何性质、持续期间的严峻的危机,这将在危机来临之前拖垮银行的盈利能力;另一方面,银行必须准备好应付足以致命的流动性危机。因此,我们需要妥善的应急计划,包括有效的早期预警机制、阀值;及时的应急计划的启动机制以及详细、可行的行动方案。
四、商业银行流动性风险管理应嵌入银行整体经营战略中
流动性将作为银行整体战略规划的主要考虑因素之一,下面本文从风险战略和业务战略两个角度进行分析。
(一)风险战略。银行现行的风险战略主要考虑各类实质性风险对其资本充足率与盈利的影响,较少考虑到对银行流动性的影响。这将是未来银行重检与调整其风险战略的主要内容之一。目前来看,银行单靠资本充足率无法支持银行安然度过流动性危机,而增加稳定资金来源在融资组合的占比、通过压力测试来评估经营模式中的风险点、相应的HQLA以及应急融资方案才是流动性风险管理的重点。银行有必要开始在压力测试与逆压力测试下考虑各类实质性风险,尤其是信用风险与流动性风险之间的交叉感染,及其对银行流动性的影响与冲击;并将压力测试结果纳入其经营模式与风险战略的重检与调整。
(二)业务战略。银行在考虑各类业务战略时应考虑以下三方面的因素,并对银行的经营模式与部分业务战略进行重检。一是评估各类业务与经营模式对银行流动性的影响,尤其当某些业务已偏离传统的性质,有不同的风险特征。这是主动、有前瞻性地进行流动性风险管理的必要前提。若银行在制定业务战略时未充分考虑其对流动性的影响,流动性风险管理只能是被动的。这将造成银行不得不更多地依赖不稳定的资金来源。二是流动性风险可能来源于银行各类业务,尤其是回报偏高、增速偏快的业务。主动的流动性风险旨在找出这类业务与流动性风险轮廓之间的相关性,识别其影响模式,并制定相关的监控指标。三是流动性很可能比资本更能限制业务增长。在年度预算与未来数年的业务规划过程中,银行不仅要考虑其对资本的占用,还要考虑其对流动性的占用,并视需要作出调整。银行在年度预算过程中,考虑各项业务战略时主要考虑其对资本的占用与风险调节后的资本回报率。但较少前瞻性地全面考虑其流动性与现有的融资战略是否能够支持其未来数年的业务战略。银行在评估各项业务的风险调节后的收益与资本回报率时若未充分考虑其所占用的资金的流动性溢价,将导致银行过度拓展长期贷款;不重视承诺性授信的使用率情况;贷款的再融资比率与还款计划等对流动性的影响。这不利于资金的合理使用与流动性风险管理,也高估了业务的回报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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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iquidity Risk Management System of Commercial Banks and Its Development
YU Yong
(China Banking Regulatory Commission, Beijing 100800)
Abstract: The paper analyzes the present situation of banking liquidity risk, expounds the shortage of major regulatory indicators of banking liquidity risk. On above basis, the paper puts forward to perfect liquidity risk management system, and suggests embedding liquidity risk management in banks management strategy so as to improve liquidity risk management ability of banks.
Keywords: commercial bank; liquidity risk management
责任编辑、校对:张德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