浅谈火灾事故调查工作的注意事项
2015-01-13晏翔
晏翔
摘 要:火灾事故调查作为一项专业技术性较强的工作,是公安机关、消防机构的法定职责,通过查明火灾原因,对研究火灾发生、发展的规律,总结防火、灭火工作经验和教训,改进和加强消防工作提供依据。目前,随着经济社会的不断发展,新工艺、新材料、新技术的不断涌现更新,法律法规的不断健全和群众维权意识的提高,特别是涉及影响较大、损失较大、多方当事人的火灾,及时、准确认定火灾原因不仅是履行法定职责,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也是减少各种矛盾进而促进社会和谐的一项重要工作。
关键词:火灾事故 调查 注意事项
中图分类号:X928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674-098X(2014)12(a)-0184-01
1 当前火调工作中存在的问题
1.1 专业的火调队伍不健全,火调人员专业素质不高
众所周知,由于体制编制的原因,基层大队未设立专职火灾调查人员,发生火灾后一般由当日值班消防监督人员调查。以克拉玛依区大队为例,消防大队现有监督人员10人,分管220家消防安全重点单位,在做好审核、验收工作的同时,还要做好法制审核、宣传报道、信息调研、培训教育、派出所指导等工作,再加上基层大队非事务性工作日益增多,人少事多,特别是学习和在职培训时间严重不足,致使大部分监督员掌握的仅是最基本的火灾调查知识,对于火灾调查的专业知识涉及不足,未进行深入认真研究,进行火灾调查时,往往是谁值班谁调查且调查多使用简易程序,实际上却降低了火灾调查工作的严肃性和权威性,致使火灾调查程序错误时有发生。加之由于个人因素和所接触的工作不同,消防监督人员往往缺乏专业知识,在火灾调查中素质低的问题就暴露出来了。部分认定火灾原因只是依据调查询问笔录,没有对痕迹物证进行提取固定和分析认定,该做鉴定的不做鉴定,致使原因认定依据不充分,未形成完整的证据闭合链;部分调查人员询问水平不高,调查询问时目的不明确,重点不突出,东问一句,西问一句,没有全面考虑,使询问工作出现大的疏漏,该深入问的没深入问出来,无关紧要的问了一大堆等等。
1.2 火灾损失统计难,损失统计的专门机构管理不规范
公安机关消防机构对火灾损失统计是火灾事故调查里的一项重要工作内容,随着《火灾损失统计方法》的出台以及人民群众法律意识的逐步增强,对火灾财产损失统计的专业性、技术性提出了越来越高的要求。近年来火灾发生后,因民事经济纠纷而引发的火灾财产损失统计、诉讼的案件逐年增多。目前政府负责财产损失统计的相关职能部门均要收费。
1.3 偏重调查询问,轻视现场勘查和证据收集
火灾调查两个重要方面包括现场勘查和调查询问,二者相互印证,缺一不可。但目前在很多实际情况中,火灾调查的重点是偏重调查询问轻视现场勘查且对询问情况核对不及时,或是偏重现场勘查轻视调查询问的现象不同程度存在。
2 火灾调查工作的注意事项
2.1 注意加强火灾调查人员专业队伍建设
加快火灾事故调查人才的培养,保持火灾事故调查队伍的稳定。人才是火灾事故调查之本,人员素质是战斗力生成的第一要素,火灾调查人员专业队伍梯次化建设是火灾事故调查事业发展的当务之急,建立完善的人才培训机制,对现有人员重点培养,努力发展新人。人才培训的机制应有所创新,健全人才库建设,积极拓宽人才培养渠道,大力培养专业型人才,各基层单位除了采取师傅带徒弟、邀请专家讲课、模拟现场等多种方式外,还应充分利用社会教育资源,依托院校认真办好各类火灾事故调查培训班,及时更新知识结构,提高业务水平。同时还应加强单位内部的交流学习,加大抽调郊区单位人员到中心城区进行轮训的力度,提升人员的现场处置能力。
保持住火灾调查人员专业队伍的稳定性,是火灾事故调查事业健康发展的根本保证。在体制上,应以现役制为主体,结合政府配置消防文员等有利条件,将消防文员适当纳入火灾调查队伍,同时逐步提高火灾事故调查岗位中、高级技术职称人员的比例,以延长火灾事故调查专业技术人员的服役年限,各基层单位火灾调查人员岗位尽量少调整或调整频次保持在较低水平;积极完善专家队伍建设,对有较高技术水平的现役技术骨干在达到服役年限时可以采取聘用等方式,继续留在火灾事故调查岗位工作,这有利于保留技术骨干和保持较高的技术水平,始终有一个稳定、高效的技术核心。在火灾事故调查人员的来源上,可适当从地方大学中招收相关专业的毕业生充实到火灾事故调查岗位上,逐步提高火灾事故调查人员的文化档次和知识水平。另外,还要加强对火灾调查装备器材的配备和学习,提升火灾调查的科学技术含量。
2.2 注意完善火灾调查的法律体系
通过立法,制定规章,完善火灾损失统计的法律体系,真正做到火灾损失统计工作有法可依。目前我国颁布实施的涉及到火灾损失统计工作的法律规范只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火灾事故调查规定》和《火灾损失统计方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和《火灾事故调查规定》只是在职责和程序方面做了规定,在火灾损失统计工作中真正发挥作用的是《火灾损失统计方法》,然而《火灾损失统计方法》虽然对出具法律效力鉴定文本的部门或具有法定资质的社会中介进行了明确,但对其的监督管理、收费标准、对于同一损失不同部门鉴定评估是由什么部门出具报告才具有权威等方面并没有进行细化或明确。因此完善《火灾损失统计方法》相关制度势在必行。在完善过程中从法律角度将有可能引起行政复议、行政诉讼的几率降低到最低限度。
3 注意建立和完善火灾档案管理制度
火灾档案是记载火灾事故的原始资料,客观地记载了火灾原因认定的依据和火灾损失、伤亡、经验教训等内容。它是公安机关消防机构在火灾调查过程中,依法行政和进行火灾事故处理的重要依据。目前各级公安机关消防机构的火灾调查人员对所调查的火灾案件,均按要求建立火灾档案,并在规格和内容上统一标准,形成一套系统的火灾档案材料,但是鉴于公安机关消防机构的档案现在都还是基层单位在保存,而基层单位却没有管理档案的专业人员,致使大部分基层单位火灾档案管理混乱无序。因此,对基层消防大队及防火处的火灾档案管理,除了明确责任外,还要制定奖惩措施,切实搞好火灾档案的建立和管理,以推动火灾调查工作的开展。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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