宏观
2015-01-12
信息化建设 2014年1期
【通知】
四部门同意16城市(群)开展互联网示范城市建设
日前,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工业和信息化部办公厅、科技部办公厅和新闻出版广电总局办公厅联合发布《关于同意北京市等16个城市(群)开展国家下一代互联网示范城市建设工作的通知》。
《通知》指出,经研究,原则同意北京、上海、南京、苏州、无锡、杭州、郑州、武汉、广州、成都、西安、克拉玛依、厦门、青岛、深圳等15个城市开展国家下一代互联网示范城市建设工作;同意长沙、株洲、湘潭3个城市联合开展国家下一代互联网示范城市群建设,并建立相关工作机制,统筹协调推进。
【试点】
工信部公布首批国家信息消费试点城市名单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促进信息消费扩大内需的若干意见》(国发[2013]32号)要求,工业和信息化部启动了国家信息消费试点示范市(区、县)创建工作,经过地方政府申报、各省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预审、专家遴选答辩会评审等环节,遴选出首批68个国家信息消费试点市(县、区),信息消费试点城市活动将按照“先试点、后示范”的原则逐步有序展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