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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化改革 服务发展努力开启标准化事业发展新征程
——田世宏在全国标准化工作会议上的报告

2015-01-11

电器工业 2015年4期
关键词:标准化标准工作

深化改革 服务发展努力开启标准化事业发展新征程
——田世宏在全国标准化工作会议上的报告

全国标准化工作会议主要任务是深入贯彻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落实中央经济工作会议、中国质量(北京)大会及全国质检工作会议要求,总结2014 年工作,安排2015年重点任务。科技部侯建国副部长、工业和信息化部怀进鹏副部长、商务部房爱卿副部长专门出席会议并讲话,体现了对标准化工作的关心、重视和支持。

一、2014年标准化工作回顾

2014年,全国标准化战线认真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在质检总局党组正确领导下,在各部门、各地方高度重视和大力支持下,团结一致,奋力拼搏,圆满完成全年各项工作任务。

(一)支撑发展,标准化种用更加凸显。

一是支撑转型升级措施有力。在新兴产业培育发展方面,发展改革委、科技部、标准委等12个部门联合发布2014年战略性新兴产业标准综合体指导目录,下达177项战略性新兴产业国家标准制定计划。启动了物联网基础共性标准研究项目。首个特高压输电重大工程标准化示范项目完成验收。在传统产业优化升级方面,实施化解产能过剩标准支撑工程,针对钢铁、水泥、平板玻璃、电解铝等重点行业,组织开展122项重要标准研制。落实工业转型升级规划,批准发布了21项高端装备制造关键技术标准。在现代服务业发展方面,标准化列入国家物流业发展中长期规划,商务部、标准委出台《加快推进商贸物流标准化工作的意见》,制定专项行动计划。在财政部支持下,北京、上海、广州开展了物流标准化试点城市建设。交通运输部依托示范工程加快集装箱海铁联运相关标准制定,提升物流效率。在质量品牌建设方面,制定质量信用评价标准,规范质量信用分级分类。批准发布了16项品牌价值评价国家标准。加强服务业质量标准化工作,组织开展《服务企业质量分级通则》等一批标准制定,形成质量政策与标准制定良性互动。深圳市提出大标准、大质量的发展理念,加快打造深圳标准、创造深圳质量、铸就深圳品牌。

二是保障改善民生务实有效。(略)

三是促进绿色发展积极有为。(略)

(二)服务开放,国际标准化工作更加有效

一是参与国际标准化活动能力不断增强。经国务院同意,我国成功申办2016年第39届ISO大会在北京召开。新承担6 个ISO、IEC技术机构秘书处,新担任5个技术机构主席、副主席职务,新提出国际标准48项,城镇水回用、特高压交流输电、饲料机械等成为国际标准化新工作领域。在电动汽车、纺织服装、农林产品、船舶、海洋、石油化工、中医药、物联网、云计算等领域正式发布了一批我国主导制定的国际标准。首次在ITU 建立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同轴电缆宽带接入技术标准体系。加大国际标准版权保护力度,得到ISO以及成员国高度认可。

二是标准走出去取得初步成效。标准化纳入国家“一带一路”战略规划及三年滚动计划。在水利、铁路、能源、主要农产品等领域,翻译出版了一批外文版标准,为我国装备、产品和服务走出去提供了技术支持。依托对外合作项目,我国航天、铁路标准在委内瑞拉、巴西、尼日利亚等国实现海外应用。

三是标准化国际合作稳步推进。拓展与主要贸易国的标准化合作,与法国、希腊、意大利、墨西哥签署标准化合作协议。落实中英标准互认协议,成立中英标准化合作委员会,确定第一批66项互认标准。积极推进与法国在农业食品、铁路、电子医疗、智慧城市等领域的标准化合作项目。签订中德电动汽车标准化工作计划联合声明,巩固和提升现有合作机制。

四是国际标准化人才培养进一步加强。联合ISO 、IEC 举办10期国际标准化培训,培训国内专家760人次。加强与1SO以及德国、日本等国标准化机构的工作和人员交流,学习借鉴国外先进管理经验。标准委、商务部、科技部联合启动东盟、非洲、俄罗斯和中亚国家标准化官员培训工作。标准化首次纳入国家外专局因公出国(境)培训项目。

(三)创新机制,标准化管理更加完善

一是标准化制度政策不断健全。组织开展标准化规章的实施后评估和规范性文件的清理工作。标准委、知识产权局联合实施国家标准涉及专利的管理规定,规范了国家标准在制定和实施中涉及专利的处置问题。制定国家农业标准化示范项目绩效考核办法,以绩效管理推动农业标准化示范区建设成效明显。林业局、标准委印发《国家林业标准化示范企业管理办法》,交通运输部出台关于加强和改进交通运输标准化工作的意见。陕西省颁布施行《陕西省标准化条例》,深圳市发布《关于加强特区标准建设若干问题的决定》,有力加强了地方标准化法规制度建设。山东、江苏、内蒙古等地方政府出台加强标准化工作的意见, 加大标准化工作力度。

二是标准制修订管理得到加强。全年共发布国家标准1530项,下达国家标准制修订计划1519项。备案行业标准4381项,地方标准3541项。通过优化流程,国家标准审批出版周期缩短一半以上,国家标准公告发布与标准文本正式出版基本实现同步。加强地方标准管理,备案效率提高40%。推进标准制修订经费分类管理改革,重点支持强制性标准和基础公益类推荐性标准。落实技术委员会组建和换届公示公开制度,选择建材、电工领域60多个技术委员会开展考核评价试点。新版国家标准制修订工作管理信息系统正式上线,技术委员会工作平台投入试运行。

三是标准与科技结合日益紧密。积极推动将标准化内容纳入国家科技体制改革重点任务和《国务院关于加快科技服务业发展的若干意见》。技术标准资源服务平台向国家科技计划试点开放,为科技创新活动提供标准化支撑。批准筹建华南、广州两个国家技术标准创新基地。组织开展2014年度中国标准创新贡献奖评选表彰工作,表彰了一批具有自主创新技术的标准,军用标准首次纳入评奖范围。公开征集遴选近2000名标准化科技专家,为标准化创新发展提供智力支持。北京市政府批准发布技术创新行动四年计划,将形成技术标准作为重大专项考核指标。四川省质监局会同科技厅,率先启动技术标准研发基地和技术标准创制中心申请认定工作。

四是标准化宣传工作成效明显。成功举办“世界标准日”宣传周主题活动,以及万册标准图书赠送消费者、标准化改革圆桌会议等10 项专题活动,65个部门、行业协会、集团公司和各地方也举办了形式多样的宣传活动,推动标准化知识“进企业、进家庭、进社区、进机关、进学校”在全国范围内营造了“知标、学标、用标”的良好氛围。配合质量月活动,组织开展了标准计量合格评定创新发展与提质增效研讨会。针对汽车安全、国五汽油、儿童玩具、贵金属首饰等10多项社会关注的重要标准,广泛组织宣传解读。新华社、人民日报、中央电视台、中国政府网等主流媒体发布的标准化新闻频次大幅增加,一批重要标准的科普读本陆续出版发行,社会反响热烈,标准化影响力日益增强。

(四)凝心聚力,标准化改革步伐更加坚定

一方面,加强了改革顶层设计。一是在各部门、各地区的充分理解和大力支持下,经过一年多认真研究、充分协商和反复论证,起草了《国务院关于深化标准化工作改革方案》送审稿,经会签49个部门,于去年底上报国务院审批。二是经国务院同意,按照国家级专项规划要求,组织有关方面编制了《国家标准化体系建设发展规划( 2015-2020年)》送审稿,已上报国务院,对“十三五”期间标准化体系建设进行总体规划、提前布局。三是加快推进标准化法修改,加强与立法机关的沟通协调,开展修法重点问题研究。标准化法修改列入全国人大一类立法计划,中央财经领导小组第七次会议将标准化法修改作为重点工作任务,国务院法制办多次听取修法工作汇报。

另一方面,推出了一系列改革举措。一是加快企业标准管理制度改革。开展基础理论研究,制定改革工作方案,起草企业产品标准自我声明公开的指导意见和管理办法,选择上海、福建等7省市进行试点,切实推进简政放权。开通企业产品标准信息公共服务平台,已有超过1000家企业公开了4000多项标准。二是启动团体标准试点工作。会同中国科协组织中国标准化协会、中国汽车工程学会、中华中医药学会等单位,积极探索团体标准工作模式,开展团体标准的评价和监督机制研究。三是实现强制性国家标准全文公开。强制性国家标准全文公开服务纳入中国政府网,目前已将3559项强制性国家标准全文公开,为全社会提供更加优质的公共服务。四是推进组织机构代码工作改革。将年检制度改为年报制度,开展网上实时赋码,探索收费制度改革。配合发展改革委研究18位代码设计方案,推动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制度建设。深化拓展应用,新增宗教管理、知识产权、审计等5个组织机构代码应用领域。

一年来,标准化工作取得了显著成效。这些成绩的取得,得益于党和国家的高度重视,得益于各部门、各地方和社会各界的支持参与,得益于全体标准化工作者的辛勤付出。借此机会,我代表国家标准委向大家表示诚挚的感谢!

在肯定成绩的同时,我们也清醒地认识到当前标准化工作中存在的问题。主要表现在:一些方面依然存在标准缺失老化滞后、交叉重复矛盾的现象,标准体系不够合理,标准化法治建设仍然滞后,标准实施力度和效益尚有待加强,标准化发展基础比较薄弱,我们必须高度重视,切实加以解决。

二、今后一段时期标准化工作的总体思路

当前,我国经济发展进入新常态,党中央、国务院对标准化要求更高,社会各方面对标准化期望更多。党和国家把标准化工作提上更加重要的议事日程,党中央国务院刚刚下发的中发[2015]8号文件中明确要求“健全技术标准体系,强化强制性标准的制定和实施”中央全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将标准化改革列入2015年工作要点,今年政府工作报告中强调要“加强质量、标准和品牌建设”。特别是,2月11日国务院第82次常务会议专门研究标准化改革工作,3月11日国务院印发《深化标准化工作改革方案》,确定了标准化改革的总体思路、基本原则、目标任务和一系列重大举措,为标准化事业发展指明了方向,具有里程碑式的意义。

国家标准委党组按照党中央、国务院对标准化工作的部署,认真研判形势,分析需求,准确把握标准化自身发展规律,研究提出了今后一段时期标准化工作的总体思路,即深入贯切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牢牢把握“四个全面”战略布局,紧紧围绕经济提质增效升级,坚持抓质量、保安全、促发展、强基础,按照“改革创新、协同推进、科学管理、服务发展”的基本要求,深化标准化工作改革,加强标准化体系建设,提高标准化法治水平,夯实标准化发展基础,推动标准国际化,提升标准先进性、有效性和适用性,更好发挥标准化在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建设中的基础性、战略性作用,促进经济持续健康发展和社会全面进步。

第一,改革创新是促进标准化发展的不竭动力。从改革看,标准化的历史就是一部不断改革发展的历史。1962年发布《工农业产品和工程建设标准化管理办法》,确立了国家标准、部标准和企业标准三级标准体系。1989年实施《标准化法》,将标准单一的强制属性调整为强制与推荐两种性质。刚刚颁布的《改革方案》,将标准单一的政府供给调整为政府和市场共同供给。从计划经济到有计划的商品经济,再到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标准化的调整变革,都主动适应了时代变革的发展要求,也为事业发展注入了强大动力,推动了我国标准体系的不断完善和标准总体水平的不断提高。从创新看,标准服务于创新,在创新中发展。一方面,标准将创新成果转化为现实生产力,是未来创新的制度基础; 另一方面,创新是推动标准发展的源泉动力,标准在持续创新中,不断提升先进性和科学性,增强生命力。当前,标准化正处于体系调整、管理优化、水平提升的关键时期,我们必须坚持改革创新,增强内生动力,突破发展瓶颈。唯改革者进,唯创新者强, 唯改革创新者胜。

第二,协同推进是深化标准化改革的内在要求。标准反映各方的利益,是相关方共同商定、一致遵循的技术“规则”其本质是协调一致。标准化工作涉及国际国内,涵盖部门多、技术面广、产业链长, 需要协同推进。当前,深化标准化工作改革是一项庞大复杂的系统工程,任何一项改革措施都会牵一发而动全身。推进《改革方案》的落实,必将打破现有的工作格局和管理方式,重新调整各方的权利、责任和义务, 这就需要各部门、各行业、各地方以及社会各方面,进一步增强大局意识和全局思维,一方面要各负其责, 抓好各自领域和范围内改革任务的落实, 另一方面要协调统一, 更加团结配合, 确保国务院确定的改革目标和改革措施落到实处、取得实效。从标准国际化的发展看, 也需要我们更加强化与国际标准组织和区域标准组织的合作,加强与主要贸易国问的标准互认和工作交流,共同推进国际标准化发展,努力提升中国标准的国际化水平。

第三,科学管理是提升标准化水平的有效手段。近年来,我国标准化事业快速发展,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总数超过十万项,备案企业标准达到百万余项,但标准管理“软”导致的标准体系“乱”、标准水平“低”状况,已经在一定程度上影响和制约了经济社会的发展。解决这些问题,必须依靠科学管理。科学管理首先是法治管理,要建立健全标准化法律法规制度,将标准化全面纳入法治轨道,确保标准化工作规范运行,提高标准化法治水平。科学管理也是效率管理,要优化标准制定程序,缩短标准制修订周期;提高标准化技术组织能力,确保工作质量水平;强化标准实施管理与监督,保证和提升标准化效益。科学管理更是系统管理,标准化工作应当秉承统一管理、分工负责的基本原则,既要注重加强宏观管理和综合协调,也要注重更好发挥各方面在标准制定和实施中的作用,还要很好地统筹和衔接国际标准化工作。我们应当运用法治思维、国际视野、科学方法,强化标准化科学管理,努力构建系统完善、科学规范、运行有效的标准化管理体系,促进标准化水平整体提升。

第四,服务发展是开展标准化工作的根本目的。标准根源于人类历史实践,立足于经济社会发展。离开经济社会发展,标准就是无源之水、无本之木。只有服务于经济社会发展,标准化的生命力才能鲜活长久。经济社会发展,需要标准化发挥技术基础作用。特别是,当前建立统一市场体系、保障市场公平竞争,需要健全协调配套、开放透明的标准体系,发挥好标准的杠杆作用。加快转变政府职能、简政放权,需要更多依据标准开展事中事后监管,发挥好标准的规制作用。节约资源保护环境、调整优化产业结构,需要标准升级,严把准入关,发挥好标准的门槛作用。促进质量发展、建设质量强国,需要务实标准化、计量、认证认可、检验检测四大质量基础,发挥好标准的支撑作用。扩大对外开放、培育国际竞争新优势,需要加强中外标准互认,提高标准一致性水平,以中国标准走出去带动我国企业、产业走出去,发挥好标准的引领作用。随着时代发展和社会进步,标准覆盖范围日益扩展,服务对象不断增加,标准化服务发展使命光荣、任重道远。改革创新、协同推进、科学管理是推动标准化事业再上新台阶的重要举措,服务发展是标准化工作一以贯之特别是进入全新发展阶段的必然抉择。我们要深刻认识和把握四者之间的内在联系,以改革创新统领发展全局,用协同推进凝聚各方力量,将科学管理贯穿工作始终,把服务发展全面体现在标准化实际行动中,更好地适应发展新常态,落实发展新要求,赢得发展新希望,开启标准化事业发展的新征程。

三、2015年标准化工作安排2015年是深化标准化工作改革的启航之年,是开启标准化事业新征程的奋进之年,也是标准化更好服务经济社会发展大有作为之年,我们要以新的认识、新的思路和新的措施,全力做好以下几个方面的工作。

(一)深化改革,狠抓各项任务落实

各方面要切实按照党中央、国务院的决策部署,统一思想,凝聚共识,坚定不移地推动各项改革任务落到实处。

一要抓好《改革方案》的学习宣传贯彻。充分运用媒体宣传、专家讲解以及培训班、研讨会等多种形式,广泛开展宣传解读,重点针对政府部门、科研院所、社会组织以及广大企业开展宣传培训,主动加强引导,使社会各界准确理解改革精神,自觉执行改革措施。质检总局、标准委正在按照《改革方案》确定的目标和实施步骤,抓紧起草上报改革任务分解落实行动计划,推动建立国务院标准化协调推进机制。各部门、各地方也应结合实际,做好今后一段时间本部门、本地区标准化改革的任务分解和工作安排。

二要抓好标准化法治建设。加快推进《标准化法》修订工作,在全国人大财经委、法工委和国务院法制办领导下,加强修法调研和协调工作,尽快提出法律修正案,争取年内上报国务院审议。开展现行标准化相关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的清理评估,明确下一步制度文件立改废的重点。加快启动《强制性国家标准管理办法》《全国专业标准化技术委员会管理规定》等重要规章制度的制修订工作。

三要抓好现行强制性标准的清理整合。强制性标准改革是今后一段时期改革的重中之重,必须花大力气予以推进。严格按照《改革方案》确定的强制性标准范围,对现行强制性国家、行业、地方标准和计划项目进行清理评估,不再适用的予以废止,不应强制的转化为推荐性,需要整合修订的,逐步列入强制性国家标准计划。选择部分领域先行开展强制性国家、行业、地方标准的整合精简试点。下一步,标准委将会同有关部门专门制定强制性标准清理整合工作方案协同推进强制性标准改革。

四要抓好推荐性标准制定质量和效率。推荐性标准改革要逐步优化体系结构,提高各级标准的协调性,推动向公益类标准过渡。要利用信息化手段,优化推荐性标准立项和审批程序,缩短制定周期。建立面向部门和地方的标准信息交换机制,实时共享标准立项和批准发布信息。改进推荐性行业标准和地方标准备案制度,加强备案审查,避免产生新的交叉重复矛盾。加强标准立项评估,从源头上保证标准质量和协调性。强化对标准起草、征求意见、技术审查等环节的监督。建立标准实施信息反馈和评估机制,广泛搜集标准实施过程中遇到的问题和建议,及时开展标准维护更新。

五要抓好团体标准的试点和管理。团体标准以内生需求为动力,按市场机制产出,有助于满足市场、科技快速变化及多样性需求,当前要加快培育,做好引导、规范和监督。一方面,继续做好学协会有序承接政府转移职能的试点工作,在市场化程度高、技术创新活跃、产品类标准较多的领域进一步扩大试点范围。另一方面,要在总结试点经验基础上,加快制定团体标准发展指导意见和标准化良好行为规范,进一步明确团体标准制定主体资质、制定程序和评价准则。

六要抓好企业标准的管理改革。企业标准管理改革,就是要切实推进简政放权,放开搞活企业标准,允许企业自主制定实施产品和服务标准,逐步取消政府对企业标准的备案管理,促进大众创业、万众创新。要研究制定企业产品和服务标准自我声明公开和监督制度,加快推进企业产品标准信息公共服务平台的建设。在现有7省市基础上,进一步扩大试点范围,制定完善激励机制和政策,鼓励企业进行标准自我声明和公开。鼓励标准化专业机构对企业公开的标准开展比对和评价,强化社会监督。

七要抓好组织机构代码和物品编码体制机制改革。(略)

八要抓好标准化规划编制。今年是“十二五”规划的收官之年,也是编制“十三五”规划的关键之年。《国家标准化体系建设发展规划(2015-2020年)》已报送国务院,要继续推动规划的发布实施工作。交通、旅游、林业、机械、电力等部门和行业,北京、广东等地方在今年的工作安排中,也都在着手“十三五”标准化发展规划的组织编制工作。各部门、各地方要把编制规划作为落实改革任务的有效手段,做好规划与改革的衔接配套。同时,要注重部门、地方规划与国家规划的统一协调,树立“一盘棋”的全局意识,保证规划的协调性、整体性和科学性。

(二)紧贴需求,加强重点领域标准制定

标准化工作要围绕经济社会发展需要,科学设计、合理布局,不断完善重点领域标准体系。

一要健全农业农村标准体系。(略)

二要加强产业升级关键技术标准研制。围绕实施“中国制造2025”,加强新一代信息技术、高档数控机床和机器人、航空航天装备、海洋工程装备及高技术船舶、先进轨道交通装备、节能与新能源汽车、电力装备、新材料、生物医药及高性能医疗器械、农业机械装备等重点领域标准研制,助推智能制造、绿色制造。继续实施2014~2015 年百项能效标准推进工程,确保完成制修订100项节能标准的任务。深入推进化解产能过剩标准支撑工程。加快推进战略性新兴产业标准综合体项目,抓紧完成产业园区循环化改造、智能电网并网、电动汽车充电设施等标准综合体研制。促进军民标准融合,加强北斗卫星导航军民通用标准制定,建设军民共用标准化技术组织,推动形成军民融合的长效工作机制。

三要提高服务业标准水平。(略)

四要加快民生改善和社会治理领域标准制定。(略)

(三)强化实施,提高标准化质量效益

重制定、轻实施,一直以来都是标准化工作的“短板”。标准的生命力在于实施,标准的权威性也在于实施。进一步推进标准的有效实施和监督,是摆在各级标准化管理部门面前的一项重要任务。

一要充分发挥好各方作用。各部门要配合重要标准出台,提出相关实施要求,创新实施举措, 组织做好宣贯工作。各地方要发挥好标准化主管部门的组织协调作用,特别要注重结合京津冀协同发展、长江经济带建设战略的实施,进一步探索建立区域标准化协作机制, 共同制定实施相关标准, 促进工作互通、资源共享,服务好区域一体化发展。企业应当在标准实施中发挥主体作用,建立标准化工作机制,加强企业标准体系建设,开展标准化良好行为创建活动,激发“贯标”、“用标”的内生动力。行业组织、科研机构、学术团体以及相关标准化专业组织要发挥好桥梁纽带作用,搭建多方共同参与的平台,促进标准有效实施。

二要提升标准化试点示范水平。启动农业标准化示范项目提升工程,继续推进新型城镇化、循环经济、装备制造业、高新技术、服务业等试点示范建设。结合政府质量工作考核,开展政务服务标准化试点示范工作。加强试点示范项目管理,强化绩效考核,严格工作标准,坚决淘汰达不到管理要求的低水平项目,着力提高试点示范的质量效益和整体水平。总结提炼成功做法,推广先进管理理念和方法,更好发挥试点示范的辐射带动作用,让各方学有榜样、赶有方向。

三要加强标准的实施监督。研究建立标准分类实施监督机制,以行政管理、执法检查、强制性认证为主要形式,强化依据标准监管,保证强制性标准得到严格执行。以标准符合性检测、监督抽查、自愿性认证为主要形式,多渠道开展实施信息反馈与监测,健全推荐性标准实施监督机制。逐步建立标准实施评估制度,以强制性标准为重点,加快建立标准实施情况统计分析报告制度,开展标准实施效果评价。加强标准实施的社会监督,进一步畅通标准化投诉举报渠道,充分发挥新闻媒体、社会组织和消费者对标准实施情况的监督作用,让大众监督的"正能量"倒逼标准化工作水平提升。

四要培育发展标准化服务业。坚持专业化、市场化、产业化方向,建立完善标准化服务体系。支持各级各类标准化技术机构开展标准化服务,不断提升标准化服务能力。通过政府购买服务,引导社会力量参与标准化服务机构建设。依托技术标准创新基地, 打造标准创新服务平台。开展标准信息的综合加工、深度开发,提供深层次、高质量、定制化的标准信息产品,把“纸标准”变为“活信息”。加大对中小微企业标准化服务力度,帮助企业建立标准体系,提高产品服务质量。加强各级标准馆建设,加大馆际资源共享。

(四)提升水平,加快标准走出去步伐

随着加快构建全方位对外开放新格局和“一带一路”战略实施,我国国际标准化工作的空间和舞台越来越大,要抓住机遇,全面提高我国标准国际化水平。

一要推动参与国际标准化活动向高端迈进。充分发挥我国担任1SO 、IEC 常任理事国作用,积极参与1SO 、1EC 、ITU 战略规划、组织治理、政策规则制定等工作。在铁路、航天航空、工程机械、能源等重点领域,推动研制一批高端装备国际标准。积极推进船舶、海洋、信息技术、茶叶等重大国际标准取得突破。争取成立ISO竹藤和稀土等新技术委员会,承担首个ISO信息文献国际标准关联码国际注册中心。加强国际标准组织国内技术对口单位能力建设,对1SO、1EC 技术机构秘书处的承担单位开展评价试点。加强区域标准化研究中心的建设管理,对重点贸易国和地区的标准化机制、政策和重要标准进行研究。认真做好中国承办第39届1SO大会的筹备工作。

二要有效服务“一带一路”战略实施。围绕“一带一路”战略规划及三年滚动计划,制定标准化工作实施方案,明确工作路线图和时间表。加强“一带一路”沿线重点国家大宗商品标准比对分析研究,开展东盟农业标准化示范区建设,与沿线国家开展标准化专家交流,加大标准化援外培训力度,支撑政策沟通、设施联通、贸易畅通。开展与“一带一路”沿线国家的合作,与海湾阿拉伯国家合作委员会标准化组织签署谅解备忘录。围绕航天、工程机械等重点领域装备走出去,提出中国装备标准名录。研究制定标准走出去工作指导意见。进一步规范中外标准互认工作程序,加大标准互认力度,增加标准互认的国家和标准数量。根据外交外贸重点领域的需要,成体系开展急需标准外文版翻译。

三要持续深化国际标准化合作交流。加强与大平洋地区标准大会、亚太经合组织标准一致化分委员会等区域标准化组织的务实合作,积极参与泛美标准化委员会活动,推动与非洲电工标准化委员会签署合作协议,扩大我国参与区域标准化活动的影响力。探索建立“金砖国家”标准化合作新机制,加大与非洲、拉美等地区标准化合作力度。深化与美国、欧盟、俄罗斯等在经贸、科技合作框架内的标准化合作。组织举办中欧标准化工作组和中德、中法标准化合作委员会会议,以及第十四届东北亚标准化合作论坛。探索推动中国城市与国外相关城市间以标准化为纽带,结成标准化合作城市。开展标准国际化创新型城市建设试点工作。

(五)务实基础,保障标准化事业持续发展

适应深化标准化工作改革要求,必须加强基础能力建设,增强发展后劲,为标准化事业持续健康发展提供坚实保障。

一要加快标准化信息化建设。加快建立全国标准信息网络平台,实现跨部门、跨行业、跨区域标准化信息交换与资源共享。组织开展标准数据的结构化加工,开展标准内容和技术指标的比对分析,为标准化工作提供信息化支撑。抓好标准信息公共服务体系建设,积极推动成立服务联盟,进一步提升标准化信息服务能力。

二要严格标准化技术委员会管理。优化技术委员会委员组成结构,注重吸纳消费者和外资企业代表参与,提高委员的广泛性、代表性和工作透明度。利用信息化手段规范技术委员会运行,严格委员投票表决制度。完善技术委员会年报制度,加强对技术委员会基础数据和年报数据的统计分析,编制年度报告。进一步健全技术委员会考核评价和奖惩退出机制。

三要促进标准化与科技互动支撑。制定加强技术标准研制促进科技成果转化的指导意见,畅通科技项目产出标准的渠道,强化标准在技术、产品研发中的导向作用。组织编制《“十三五”技术标准科技创新规划》,健全标准化与科技结合的政策和机制,服务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实施。

四要加强标准化人才队伍和科研机构建设。推进标准化学科建设,支持更多高校、研究机构开设标准化课程,开展学历教育,设立标准化专业学位。制定国际标准化人才培训规划,加大各类国际标准化人才培养力度。支持标准化科研机构开展标准化理论、方法、政策研究以及标准试验验证工作。

五要加大标准化宣传工作力度。标准化宣传工作要注重广泛性、普及性,以通俗易懂、喜闻乐见的形式,宣传标准化知识,宣讲重要标准。在世界标准日、全国质量月、消费者权益保护日等重大活动中,做好标准化宣传。围绕改革方案出台、规划发布实施、标准化法修改等专项工作,进行广泛宣传和深入解读。要选择食品、重要消费品、节能环保、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等人民群众密切关注的领域,组织开展重要标准宣贯,建立常态化的宣传工作机制,努力形成人人关注标准、人人使用标准的良好社会氛围。

标准化事业发展迎来了新机遇,踏上了新征程。让我们以更加主动的担当意识、更加有为的精神状态、更加扎实的工作举措,协同奋进,攻坚克难,确保标准化工作改革取得实效,全面提升标准化工作水平,为推动经济持续健康发展和社会全面进步作出新的更大的贡献!

(摘自自田世宏在全国标准化工作会议上的工作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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