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力工业:持续健康发展 电力消费增速将回升
——《中国电力工业现状与展望》解读
2015-01-11徐晖
/本刊记者 徐晖/
电力工业:持续健康发展 电力消费增速将回升
——《中国电力工业现状与展望》解读
/本刊记者 徐晖/
2014年电力工业持续健康发展,装机总量及发电量进一步增长,非化石能源发电量比重首次超25%,火电发电量负增长,设备利用小时创新低。
根据中国电力企业联合会(以下简称“中电联”)年度快报统计,截至2014年底,全国全口径发电装机容量为13.6亿千瓦,同比增长8.7%,其中非化石能源发电装机容量4.5亿千瓦,占总装机容量比重为33.3%。2014年,全国全口径发电量5.55万亿千瓦时,同比增长3.6%,其中非化石能源发电量1.42万亿千瓦时,同比增长19.6%;非化石能源发电量占总发电量比重自新中国成立以来首次超过25%,达到25.6%、同比提高3.4个百分点。全国发电设备利用小时4286小时,为1978年以来的年度最低水平,同比降低235小时。
由于经济增速稳中趋缓,2014年我国电力消费需求增速也创了1998年以来新低。据统计,2014年全国全社会用电量5.52万亿千瓦时,同比增长3.8%,增速同比回落3.8个百分点。
2015年3月10日,中电联发布了《中国电力工业现状与展望》,显示2014年电力工业持续健康发展,装机总量及发电量进一步增长,非化石能源发电量比重首次超25%,火电发电量负增长,设备利用小时创新低。
煤电提效空间越来越小 坚持优化发展
《中国电力工业现状与展望》显示,2014年火电结构进一步优化,技术水平进一步提高。高参数、大容量、高效环保型机组比例进一步提高。据中电联初步统计,截至2014年底,全国30万千瓦及以上火电机组比例达到77.7%,比2013年提高近1.4个百分点;2005~2014年累计关停小火电机组预计超过0.95亿千瓦。
中电联同时也强调,目前煤电清洁发展还面临重重问题。2014年7月1日,现役燃煤电厂开始实施《火电厂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同年4月,环境保护部要求京津冀地区所有燃煤电厂在2014年底前完成特别排放限值改造;9月12日,发改委、环保部、能源局印发《煤电节能减排升级与改造行动计划(2014—2020年)》,要求燃煤电厂达到燃机排放水平。仅2014年,对燃煤电厂污染物排放要求就有三次变化,致使大量燃煤电厂环保设施重复改造,边际成本增大。在面对超低排放改造新要求时,大量煤质难以保障、场地受限、技术路线选择困难的电厂实现超低排放改造的困难很大。
同时,排放标准考核方法使企业违法风险增大。2014年3月,国家发展改革委、环境保护部印发了《燃煤发电机组环保电价与环保设施运行监管办法》,该文件变相明确了按照浓度小时均值判断是否达标排放,是否享受环保电价和接受处罚等。按小时均值考核要求远严于按日、月均值考核。如美国排放标准以30天的滚动平均值考核,煤矸石机组则是以12个月的滚动平均值进行考核;欧盟按月均值考核,同时规定小时均值不应超标准200%,日均值不超110%。煤电机组受低负荷(烟气温度不符合脱硝投入运行条件)、环保设施临时故障、机组启停机等影响,都会导致污染物排放的临时性超标。按小时均值考核成为世界最严考核方式,企业的违法风险加大。
2005年以来,供电煤耗快速下降,既源于现有机组积极进行节能改造,更源于大量新建的低煤耗机组提高了行业清洁利用水平。受国家宏观经济及产业结构调整影响,煤电发展速度明显低于“十一五”及“十二五”初期,经过“十一五”以来大规模实施节能技术改造,现役煤电机组的经济节能降耗潜力很小(再改造的经济投入与产出比大幅度下降),继续提高效率空间有限。同时,伴随风电、太阳能等可再生能源发电比重的快速提高,煤电调峰作用将显著增强,机组参与调峰越多,煤耗越高。通过增加新机组方法优化煤电机组结构降低供电煤耗的空间越来越小。煤电节能还与减少排放矛盾日趋加大。受到技术发展制约,对于主要靠增加设备裕度、增加设备数量等来提高脱除效率,在去除污染物的同时,增加了能耗。
我国电源结构以煤电为主的格局长期不会改变,必须坚持优化发展煤电,高度重视煤炭绿色发电,推行煤电一体化开发,加快建设大型煤电基地;严格控制东部地区新建纯凝燃煤机组;鼓励发展热电联产;大力推行洁净煤发电技术,加快现有机组节能减排改造,因地制宜改造、关停淘汰煤耗高、污染重的小火电。全国煤电装机规划2020年达到11亿千瓦,新增中煤电基地占55%;2030年达到13.5亿千瓦,新增装机主要在煤电基地;2050年下降到12亿千瓦。
水电未来5~10年仍有较大装机需求空间
水电是技术成熟、出力相对稳定的可再生能源,在可靠性、经济性和灵活性方面具有显著优势,需要放在优先开发的战略位置上。水电要坚持绿色和谐开发,以大型基地为重点,大中小相结合,推进流域梯级综合开发;重视水电消纳市场研究,扩大水电资源配置范围;加快抽水蓄能电站发展,提高电力系统运行的经济性和灵活性,促进可再生能源发电的合理消纳。《中国电力工业现状与展望》数据显示,全国常规水电装机规划2020年达到3.6亿千瓦左右,开发程度67%;2030年达到4.5亿~5.0亿千瓦左右,开发程度超过80%,除西藏外,全国水电基本开发完毕。抽水蓄能装机规划2020年、2030年和2050年分别达到6000万千瓦、1.5亿千瓦和3亿千瓦。
中电联指出,水电开发要着力解决统一认识难、统筹协调难、前期核准难、成本控制难、移民安置难“五难”问题。一是建议组建国家级水电开发委员会,加强统一规划和统筹协调调管理力度,在2015年前完成西南水电合理开发时序规划研究。二是完善项目前期管理,争取2015年前颁布水电开发前期管理条例,2015年前确定乌东德、白鹤滩电站送电方向和开发时序,2015年前确定龙盘电站坝址方案。三是创新移民安置管理,争取2015年前制定出台移民安置管理办法,增加移民安置方式,调动地方政府积极性。四是建立水电开发环境影响全过程管理机制,加强投运后的环境实际影响监管,并将结果向社会公布。五是促进更大范围消纳水电,推广水电丰枯电价、峰谷电价。六是建议国务院责成有关部门加强水电开发相关知识普及和宣传,并进行绩效考核。
发展水电、核电与发展风电、太阳能发电相比,两者在绿色低碳(环境品质)上大致相同;在发电成本或上网电价(经济品质)上,前者明显优于后者;在电力负荷平衡中的发电装机容量利用率(容量品质)上,前者也明显优于后者。同时,当前电力供需总体宽松、利用小时数处于历史低位,但是未来5~10年发电装机需求仍有较大的发展空间,而水电和核电的建设周期为5年左右甚至更长。所以,优先发展水电和核电,既能够拉动经济发展,又能够有效规避当前供需宽松的困局,还能够确保电力结构绿色转型和保障电力中长期安全经济供应。
近年来,随着水电集中投产、风电快速发展,部分地区出现了“弃水”、“弃风”等现象,虽然政府、行业及企业采取了多项措施予以解决,但当前问题仍持续存在,西南水电“弃水”问题还尤为突出。建议国家有关部门应尽快协调有关地方,统筹考虑西南水电等可再生能源的开发及市场消纳。加快清洁能源基地的跨省区输电通道建设,尽快核准开工建设西南水电基地外送通道,确保现有电源过剩能力得到更大范围消纳、新增电源能及时送出。
考虑云南、四川等水电大省火电机组长期承担电网调峰作用、利用小时数偏低、亏损严重及企业经营状况持续恶化等实际问题,尽快研究这些省份的火电价格形成机制;在地区内开展水、火电企业发电权交易,建立健全水电与火电互补机制,尽快研究两部制电价改革。
积极有序发展新能源发电
2014年,主要受风电上网电价政策调整预期影响,风电投资完成993亿元,首次超过水电、火电、核电投资,成为电源建设中完成投资最多的一类,同比大幅增长52.8%。基建新增并网风电装机容量2072万千瓦,年度新增规模首次超过2000万千瓦,同比增加585万千瓦,其中甘肃、新疆、内蒙古、山西、宁夏、河北和云南新增并网风电装机容量超过100万千瓦。截至12月底,全国并网风电装机容量9581万千瓦,同比增长25.6%,其中内蒙古和甘肃分别达到2070和1008万千瓦。
2014年,全国并网风电发电量1563亿千瓦时,同比增长12.2%。风电设备利用小时1905小时,同比降低120小时。并网风电装机容量超过100万千瓦的15个省份中,福建、云南和广东风电设备利用小时超过2200小时,新疆、江苏和内蒙古也高于全国平均水平,而贵州、辽宁、山东、黑龙江、甘肃和吉林低于1800小时,其中甘肃和吉林分别仅有1596和1501小时;与2013年比较,除广东、江苏、贵州和云南风电设备利用小时同比提高外,其余11个省份利用小时同比降低,其中山西、山东、福建、甘肃和辽宁降幅超过200小时,吉林、黑龙江、河北、内蒙古和宁夏降幅超过100小时。据了解,往年弃风较多的地区在2014年弃风率有所下降,来风少、风速下降是2014年大部分地区风电设备利用小时下降的最主要原因。
截至2014年12月底,全国并网太阳能发电装机容量2652万千瓦(绝大部分为光伏发电),同比增长67.0%,其中甘肃、青海和新疆分别达到517、411和376万千瓦,内蒙古和江苏超过200万千瓦,宁夏和河北超过100万千瓦。2014年,全国并网太阳能发电量231亿千瓦时、同比增长170.8%。
中电联强调,风电、太阳能发电发展要坚持分散与集中、大中小相结合;加快提高技术和装备水平,力争到2020年我国风电产业处于世界领先水平,2020年我国太阳能发电产业达到世界先进水平,2030年力争处于世界领先水平;加快大型基地外送通道建设;合理布局建设调峰调频电源,研究应用储能技术。全国新能源发电装机规划2020年达到2.8亿千瓦,2030年达到6.7亿千瓦,2050年达到13.3亿千瓦。
新能源发电要着力解决缺乏清晰战略目标及发展路径、缺乏统筹规划、缺乏项目统筹核准机制和法律法规政策有待完善、基础工作有待加强、设备性能和建设运行水平有待提高“三缺乏三有待”问题,贯彻落实《可再生能源法》,进一步完善相关机制。一是明确国家能源等主管部门、发电企业、电网企业、设备制造企业和行业协会责任,转变发展方式。从单纯追求“装机增长速度”向追求“质量与速度并重”转变,从单纯追求“集中大规模开发”向“分散与集中、大中小相结合”方向转变。发展目标要与国家财政补贴能力、全社会电价承受能力和电力系统消纳能力等相平衡。二是加强新能源发电科学统一规划,实现中央与地方的新能源发电规划、新能源发电规划与消纳市场、新能源发电规划与电网规划以及新能源发电规划与其他电源规划相协调。三是强化规划执行刚性,简化项目核准程序。2017年前全面推行新能源发电规划内项目公开招标制,通过市场机制选择投资主体。建立新能源发电项目和配套电网、调峰调频项目同步审批的联席会议制度。建立项目审批与电价补贴资金挂钩制度。四是健全和完善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体系。2015年前制定实施新能源发电辅助服务补偿和考核管理办法,制定合理的新能源发电送出工程电价政策,出台科学可行的调峰电源电价政策。2015年前出台简便易行的分布式电源并网管理办法。五是加强产业发展的基础工作。确保2017年前摸清家底,加强新能源发电的运行管理,健全和完善相关的标准体系,明确统计标准、加大统计力度。六是加快推进新能源发电产业技术升级。七是高度重视生态环保问题。
调整新能源发电思路,提高新能源发电利用率。做好统筹规划,实现区域布局及项目与消纳市场、配套电网以及调峰电源相统筹,做到国家与地方规划相统一,完善国家规划刚性实施机制。风电和光伏发电发展应坚持集中与分散相结合原则,近中期优先鼓励分散、分布式开发。在落实消纳市场和输电通道,并且提前开工输电通道工程的条件下,有序推进集中式开发。
电力消费增速将回升
中电联预计,2015年全国基建新增发电装机容量1亿千瓦左右,其中,煤电3800万千瓦、气电600万千瓦、非化石能源发电5300万千瓦左右。非化石能源新增装机中,水电1400万千瓦、核电876万千瓦、并网风电1900万千瓦、并网太阳能发电1000万千瓦、并网生物质发电100万千瓦左右。
2015年是全面深化改革的关键之年,中央经济工作会议指出2015年将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坚持以提高经济发展质量和效益为中心,主动适应经济发展新常态,保持经济运行在合理区间,预计2015年我国国内生产总值增长7.0%左右,低于2014年增速。
基于此背景,中电联预测中央仍将出台系列“稳增长”政策措施,且改革红利将逐步释放,有利于稳定电力消费增长;2014年对用电量增长产生抑制作用的气温因素,将对2015年用电量尤其是居民用电量增长有一定拉升作用;受经济转型驱动,信息消费等第三产业仍将保持快速增长势头;部分地区为大气污染防治和节能减排而推行的电能替代客观上有利于促进电力消费增长;部分地方逐步推进的电力用户直接交易试点,降低了用户电价,企业生产成本下降,一定程度上促进电力消费。与此同时,未来我国的节能减排和环境保护压力日益加大,2015年是中央政府实现“十二五”节能减排目标的最后一年,部分节能减排形势严峻的地区可能在部分时段对高耗能高排放行业采取限电限产等措施,可能对高耗能行业用电增长带来一定影响。
综合判断,预计2015年电力消费增速将比2014年有一定回升,预计全年全社会用电量5.74~5.80万亿千瓦时、同比增长4.0%~5.0%,预期5.77万亿千瓦时、同比增长4.5%左右,其中,第一产业同比增长2.0%、第二产业增长3.5%、第三产业增长8.5%、城乡居民生活增长7.0%。
综合考虑经济、社会发展、电气化水平提高等影响因素和电力作为基础产业及民生重要保障的地位,对比分析世界发达国家用电需求发展历程,借鉴国内各机构预测成果,采取多种方法进行预测,未来电力需求推荐方案为:2020年全国全社会用电量为7.7万亿千瓦时,人均用电量5570千瓦时,“十三五”年均增长5.5%左右,电力消费弹性系数为0.76;2030年全国全社会用电量为10.3万亿千瓦时左右,人均用电量7400千瓦时左右,2020~2030年年均增长3%左右,电力消费弹性系数为0.5左右;2050年为12~13万亿千瓦时,人均用电量9000千瓦时左右。
对应于上述用电增长需求,预计全国发电装机到2020年需要19.6亿千瓦左右,2030年需要30.2亿千瓦左右,2050年需要39.8亿千瓦左右。其中,非化石能源发电所占比重逐年上升,2020年、2030年和2050年发电装机占比分别达到39%、49%和62%,发电量占比分别达到29%、37%和50%。到2050年,我国电力结构将实现从煤电为主向非化石能源发电为主的转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