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油真便宜,往哪放是问题
2015-01-10
彭元正
2014年“跌跌不休”的国际油价,令世人瞠目结舌。进入2015年,油价仍持续跌势,如今已跌破50美元/桶。面对油价如此下跌,社会上“应大量买进石油”的呼声此起彼伏。但说实话,当前国家石油储备设施不足的现状,让我们有时候只能“望油兴叹”。
国家石油储备属于战略性的应急储备,一般包括政府战略储备、企业义务储备和法定机构储备。我国原油战略储备基地建设起步于2004年。据有关资料显示,2008年底,国家第一期石油储备工程镇海、舟山、黄岛、大连4个项目相继竣工并开始储油,总储备原油能力可达1200多万吨。2009年开始建设二期工程,规划新建原油储备基地6个,扩建一期基地2个,新增原油总库容2300多万吨。第三期工程在抓紧筹建中。但这一计划中有的还停留在“规划”阶段。根据相关数据,我国战略石油储备量相当于36天原油净进口量或20天国内消费量,与国际能源署和美英法德等国家提出的建立相当于上年90天以上的进口量应急储备目标,还相差54天的储备量。
因此,我国原油战略储备基地建设的延缓,制约了国家石油储备扩展的步伐,成为利用油价暴跌机遇低成本扩大石油储备的一大瓶颈。
关于造成我国石油储备建设迟缓内在因素的分析和探究已经很多,笔者认为,国家石油储备关系到国家安全、社会稳定和国民生活,我们要用战略智慧来有效制定和实施战略举措。当务之急,是要完全依据我国国情进行石油储备立法,建立起切合中国实际的石油储备模式。
世界主要石油消费国都已经建立起完备的石油储备体系,他们的共同经验是立法先行,依据国家法律或行政法令建立和完善储备体系,调整和规范储备行为。
我国石油储备建设已经实施10年,但至今还没有一部《国家石油储备法》或者《国家石油储备条例》,相关的管理体系,包括政府战略石油储备的专项基金制度和市场化的战略石油储备委托代管制度、国家石油储备动用制度、动态监测及预警制度等,更是处于空白状态。没有法治保障,国家石油储备很难顺利建设和规范发展。有了完备法定的石油储备管理体系,我们就会最大程度地兼顾需要与可能、效率与公平,依据国力逐步推进国家石油储备建设;就会随时区别不同情况动用国家石油储备,并对授权动用作出明确的规定;就会通过建立完备的应急反应机制,该买则买,该卖则卖,形成稳定市场、化解危机的合力;就会实行政企分开、统一监管、市场化运作,建立起符合市场经济规则的国家石油储备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
当前国际低油价的态势为我国石油储备建设提供了机遇,能否抓住和利用好机遇,对现行石油储备体制也是一大挑战。毫无疑问,我们应当抓准问题、对症下药、深化改革、健全法制,加快推进国家石油储备体系现代化,为国家安全和产业安全构筑起可靠的基石。▲
(作者是中国石油企业协会专职副会长兼秘书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