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常态下新状态环保部今年推进十项重点工作
2015-01-10周生贤
文/周生贤
新常态下新状态环保部今年推进十项重点工作
文/周生贤
2015年是全面深化改革的关键之年,是新修订《环境保护法》的实施之年,是全面完成“十二五”环保规划目标任务的收官之年。认识新常态,适应新常态,引领新常态,是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我国经济发展的大逻辑。中央经济工作会议专门将环境保护放在经济发展新常态中进行考量,并作出明确部署。全国环保系统必须科学认识、主动适应、积极应对新常态,用新常态来对照观察、分析判断环境保护事业发展新形势新任务新挑战,乘势而上,有所作为。
在经济发展新常态下,生态文明建设和环境保护出现了一些新的阶段性特征和趋势性变化。从处理环境与经济关系、探索环境保护新路看,强调“经济社会发展与环境保护相协调”,要求更加自觉地推动绿色发展、循环发展、低碳发展,在保护环境中实现经济发展和民生改善。
从工作领域看,坚持从再生产全过程来防范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将经济社会活动对环境损害降低到最小程度。从体制机制看,加快建立生态文明法律制度,要求坚持用改革的办法解决突出问题,建立和完善严格监管所有污染排放的环境保护管理制度。从落实责任看,把生态文明建设作为地方政府政绩考核评价重要内容,并实行责任追究,要求抓紧建立体现生态文明要求的目标体系、考核办法、奖惩机制。
“新常态要有新状态。” 全国环保系统必须科学认识、主动适应、积极应对新常态。要以积极探索环境保护新路为实践主体,实现经济发展与环境保护协调融合;要以改善环境质量为导向,推进环境管理战略转型;要以市场和法律手段为主导,创新环境管理方式。
2015年,环保部将全面推进十项重点工作。
一要集中力量打好大气、水和土壤污染防治三大战役。深入实施“大气十条”,全面落实“水十条”,稳步推进土壤污染治理,继续推动“土十条”的制定实施。
二要不折不扣地完成主要污染物减排任务。指导督促各地和中央企业编制2015年度减排计划,加快淘汰黄标车,继续实施好脱硫脱硝除尘电价政策,落实重点行业大气污染限期治理方案以及建设项目总量指标管理办法。研究提出“十三五”总量控制制度改革方案。
三要采取综合措施优化经济发展。启动京津冀、长三角、珠三角地区战略环评,坚决遏制“两高一资”、低水平重复建设和产能过剩项目建设。进一步梳理和下放环评审批权限,完成环保系统事业单位环评机构脱钩改制。进一步完善环境保护标准和技术规范体系。
四要强化环境法治保障。抓紧制定排污许可、环境损害评估鉴定等方面的具体规定,严格环境执法监管。加大暗查暗访力度,依法严厉打击环境违法行为。在全国开展环境保护大检查。
五要加大生态和农村环境保护力度。印发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管理规程和示范县、市指标,启动中国生态文明奖评选和生物多样性保护重大工程,加强自然保护区监督管理。继续深入实施“以奖促治”政策,推进新一轮农村环境连片整治。
六要抓好核与辐射安全监管。加强运行核电厂和在役研究堆日常监管,做好在建核电厂建造许可证、首次装料批准书等技术审评。加快核设施退役项目治理,加大铀矿冶和放射性物品运输监管力度,确保核与辐射安全。
七要全面强化保障措施。推动完善国家环境监察体制。加强环境信用体系建设,不断完善环境经济政策。安排专项资金,提升投资保障水平。加快水专项成果应用步伐,强化科技支撑。完善环境质量监测网络,加强环境监测数据质量管理。
八要深入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全面加强党风廉政建设,深入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
九要全面推进“十三五”环保规划编制。抓紧编制污染防治、总量控制、核安全等专项规划,形成完善的“十三五”环保规划体系。
十要全力抓好生态环境保护领域改革。做好生态文明体制和生态环保管理体制改革顶层设计,积极推进重点改革任务,强化对改革举措的督促落实,确保各项改革举措落地生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