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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女”的位置

2015-01-09吴辰房福贤

文艺争鸣 2014年8期
关键词:女权话语小说

吴辰 房福贤

早在19世纪末,梁启超就旗帜鲜明地提出了具有民权意识的国家概念,“国者,积民而成,舍民之外,则无有国。……国民者,以国为人民公产之称也。”面对甲午战争后中国危如累卵的境遇,从“家天下”的治国理念向具有现代国家意识的治国理念转变势在必行。民权一经提出,便为当时混沌一团的思想界打开了一扇天窗,各种在封建语境下数千年处于失语状态下的问题借由民权这条路一起涌出,并和晚清的社会现实形成了一定程度上的互动,促使中国向近代化转型。“兴民权”就必须要“启民智”,“我中国畴昔,岂尝有国家哉,不过有朝廷耳”。要建立民众对“国家”这一概念的想象和认同,小说则是最快捷有效的途径,“欲新一国之民,不可不先新一国之小说……小说有不可思议之力支配人道故。”晚清女权小说正是伴随着民权意识的兴起而产生的,并在很大程度上服膺于民权意识的内在逻辑。

梁启超在《倡设女学堂启》中提到建设女学堂是为了“振二千年之颓风,拯二兆人之吁命”。金天翮在其集女权理论大成之作《女界钟》中则说:“民权与女权如蝉联跗萼而生,不可遏抑也,吾为此说,非独为二万万同胞姊妹说法也。为中国四万万人民普通说法也。”由此可以看出,晚清女权的兴起和民权的兴起是紧紧联系在一起的,准确地说,晚清女权运动就是民权运动的一部分,并不具有其独立的地位。与西方同一时期的天赋人权观念不同,中国的男女平权思想多源自于传统的道家阴阳学说。当时发行量颇大的《清议报》曾经发表《男女平等原理》一文,指出:“阴阳奇偶,刚柔凹凸,造化之玄妙,以太之合分哉!……古者夫妇之好,一男一女,而成家室之道,各具自由之权。……阴阳一也,其名曰元;男女一也,其名曰人。”表面上看,这段论述与西方天赋人权的观念并无二致,但是男女平等原理经过阴阳学说的转译,在进入晚清中国文化语境的同时,就被赋予了特定的含义,长期以来的传统文化造成的中国人观念中的阴/女性对于阳/男性的从属地位是显而易见的。这种思维定势导致了晚清的女权叙事中女性的身体很大程度上是从属于国家的,女性的解放仅仅是在国民维度的解放,“晚清女权言论,借助民族主义而兴起,它也便成为民族主义话语的一部分”。晚清的社会思潮普遍认为:“女子者,国民之母也。欲新中国,必新女子;欲强中国,必强女子;欲文明中国,必先文明我女子;欲普救中国,必先普救我女子,无可疑也”。这种设想中的因果关系和线性逻辑有着强烈的实用主义的倾向,女性只是救国的工具,在国家不新、不强、不文明的时候,女性充当了观音一般的“普救牲角色,但是一旦国家新了、强了、文明了,女性又该何为?对其社会地位的定位又该在哪里?这些都是晚清女权话语所没有思考过的问题。

晚清女权提倡者对于女性自身问题上的欠于思考,导致了作为女权精神体现的女权小说出现了种种值得深思的叙事裂缝:看似女性的解放却较多倚重男性话语,甚至小说中的女权在很大程度上成了一个伪命题。在1903年出版的《自由结婚》一书中,女主人公关关有一段关于守节的宣讲:“我曾经想过,女人一定要守节,甚是无谓之事。……倘若拿着难能可贵的性质去爱着自己的国家,驱除异族,光复旧物,有那一件事情做不到呢?诸位姊妹,大约非是烈女,就是节妇,替一人守节,既然说到做到,你今向后,就可以替国家守节。……我们女人有了这守节的好性质,却只会用在一人身上。取小遗大,知一不知二,这是最可惜的事情。”从这段话中我们不难发现,这篇小说中提到的所谓女性爱国,实际上只是父权的一个转喻,国家在这个层面上来说只不过是父权的象征。看似走出闺阁的女性,在社会的意义上又委身于民族国家这样一个具有明显父权建构的“菲勒斯”中心,国家只是一个符号,而潜行在其地表之下的仍然是男性话语。《自由结婚》的封面上印有“政治小说”字样,表明了作者写作的立场,而“犹太遗民万古恨”的托名更鲜明地体现了作者生怕中国蹈犹太覆辙的恐惧。19世纪犹太复国运动在世界范围内高涨,犹太复国主义思想体系化,1897年,犹太复国主义者在瑞士巴塞尔召开了“第一次世界犹太复国主义者代表大会”,再加上19世纪末到20世纪初发生在中国的几次大规模的犹太移民行动,使得犹太作为一个象征性的存在进入了《自由结婚》一书的作者眼里,成为了老旧中国的前车之鉴。作者借儿女讲英雄,借结婚谈救国,成功地将关关和黄祸自由结婚一事中的女权主题纳入了民族主义觉醒的国家大叙事之下。

晚清女权叙事遵循着这样一个逻辑,即认为全国“二万万女子,居国民全数之半”,理应“以中国之患难为己之患难,中国之腐败为我之腐败,报此思想,达其目的,则中国兴如反掌耳”。女性成为一个社会行动和政治的主体是基于“女性也是中国人”这样一个思路,这样,女性所独有的意识和作用完全泯灭在了民族国家叙事的大话语中,甚至可以说,这是父权社会在男性走投无路的时候做出的“让渡”性质的行为。清末列强入侵,中国在历次战争中一败再败,国人开始意识到西方文化的先进,于是有洋务者提出“师夷长技以自强”的改革口号,旨在达到清室中兴。但是即使有了坚船利炮也仍然无法摆脱被动挨打的命运,使一些有卓见的改革者们认识到了仅靠军队和科技上的革新是不足以振兴中国的,因为老大帝国的子民们在精神面貌上远逊于西方殖民者。梁启超形容中国文化的时候用了“鬼脉阴阴”“病制奄奄”“女性纤纤”一类的词语,并称中国国民“冉冉如弱女”“温温如菩萨”“戢戢如驯羊”。如此形容中国文化在晚清文化界并不少见,这在很大程度上可以看作在面对西方侵略者这一强大主体的时候,中国父权社会的集体去势。晚清男性以及代表男性的政权在面对一个比自己强大的主体时,选择了自我矮化,甚至成为了颇具女性化意味的存在,这也正如梁启超所洞见的,“有女德而无男德”。在这种语境下,男性救国的力量和可能性已经令人生疑,所以一些风闻或是了解过西方文化的知识者们开始寄希望于女性,将女性“教成思想发达,具有男性之人”,“抬举妇女作为历史意识转变的象征,但也不免暴露出中国男性在政治上一筹莫展时,对中国女性的狂想”。这种情况在中国古已有之,每每在父权面临危急之时,就会有女性救国的想象,梁红玉、李师师、小风仙等或真有其人,但其出现得恰当其时,莫不因背后存在着一个男权主义的幽灵,看似获得独立地位和公共话语的女性,其实质只是男性为了维持其父权统治的最后一根稻草,虽然这种想象的动因往往是由女性而起,但其实质上还是统摄于一个父权的大话语场域之下。《女娲石》中,金瑶瑟假扮日本歌姬为胡太后唱的“亡国的音”便可看作这一时期女权小说的核心思想:“万马蹂躏起风波,是谁招得瓜分祸。祸祸祸,几时春梦几时破!那堪故国恸桑麻,隔江忍听后庭花。花花花,今日天下是谁家?自古亡国多妇女,唐有武后汉则吕。吕吕吕,可有秦政按剑起。”不难发现,这首歌中所唱还是女子误国的调子,之所以会出现小说中所要塑造的“四十八位豪杰、七十二位女博士”(虽然小说并未完成),其目的在于“可有秦政按剑起”,男子既然没有可以比肩秦政一统六国的帝王之才,那么在这个“阴阳代谢,大运已交”的时代,女子作为除男子外的另二万万人,理应出现男子的替代品。《女娲石》中提到的翠黛所看书籍,内中有《约翰亚尔德传》,上写着“救国女子”,由此可见,与当时的社会叙事一样,女权小说中女性争取社会公共话语还是建立在对男权维护的基础上的。女子借“救国”以争取话语权利,但是这所要救的“国”作为女性话语权利的基石,仍然是一个强大的父权性质的存在,并牢牢控制着女性话语的合法性。endprint

更加讽刺的是,在晚清的文化语境下,许多时候女子对于其权益的争取竟然是建立在承认自己是累国、误国的祸水,或是承认自己是男性世界的附属物的基础上的。这里边最有代表性的是流行于清末的“缠足误国论”。康有为在戊戌变法前夜曾经上过光绪皇帝一书,书中写到:“吾中国蓬荜比户,蓝缕相望,加复鸦片熏缠,乞丐接道,外人拍影传笑,讥为野蛮久矣,而最骇笑取辱者,莫如妇女裹足一事,臣窃深耻之。”而《女子世界》杂志上发表的一个事例则更让人直观地认识到了禁裹足对于民族形象的意义大于对于女权本身的意义:“阅某报载有‘闽海关英人某,代办闽省品物赴美洲赛会,内有妇女三人,描摹闽省恶俗。一缠足妇人,一赤脚处女,一新嫁娘,置于人类馆,以辱华人之事。呜呼!中国之国权,沉沦于水平线下久矣!中国之妇女为人类馆之陈列品久矣!往者大阪博览会员列缠足妇女,今者第二次耳。中国之女人,其真荣誉!其真大价值!”正如文中所述,西方人对于中国妇女裹足一事的确抱有极大兴趣,并且在很大程度上将其看作中国落后的象征,即使贵为中堂的李鸿章,在甲午战争后访美期间,也遭遇到了被教会学校儿童查看双脚的尴尬。从这里可以清晰地找出一条线索:禁止女性缠足,并非出于对妇女自身痛苦的深切同情,更多的是出自于受到西方世界的玩弄和鄙视后的耻辱、自卑和不安,因此,禁缠足这一颇具现实意义的女权主义问题,一旦被纳入带有父权性质的民族国家大叙事中,就变成了一件“事关国体”的大事,失却了自身独立的位置。而在西方列强的欺凌之下,丧失权威的中国男权社会也在妇女解放问题上找到了一个情绪的宣泄点,仿佛中华民族的衰落和女性的缠足有着密不可分的关系。晚清的一份地方性文献清楚地表明了关于缠足一事的官方态度:“国家所以要干涉的缘故,借由女子缠足,就会把一国的男子、天下的事情弄弱了。”虽然清政府的禁足法令从顺治帝时期就一直没有间断过,但是法令归法令,事实上,有清一朝却是缠足最为风行的时代。清政府对于缠足禁而不止的原因,从根本上说,还是在于长期以来父权社会对于女性的束缚已经成为一种稳定的文化审美情绪,而这种稳定被打破,还得益于西方侵略者的坚船利炮,他们不但打开了中国的国门,还打破了源自于父权社会的审美自尊,使得妇女从男权社会的松动处。找寻到了突围的可能性。但必须承认的是,这种突围根本上还是服从于男性审美意识的改变。事实上,裹足为美还是天足为美,于女性而言,区别并不大,因为这并不是由女性决定的,其话语的领导权都在男性。关于这一点,时人也有所察觉,如托名“扪虱谈虎客”的韩文举就发出过这样的议论:“伊尹与妹喜比尔亡夏,胶鬲与妲己比尔亡殷。世无不称伊尹胶鬲为圣人,骂妹喜妲己为妖物。何其是非不明乎?若以亡国论,则伊尹与妹喜,胶鬲与妲己其罪一也。若因桀纣暴虐,妹喜与伊尹、妲己与胶鬲谋除暴君以安天下,忍于割一己快乐以与万民,其后竟被惨戮。”这样的言论可以说是对长久以来的“红颜祸水论”的一种反驳,但是在当时的父权大语境下,韩文举的论点并没有得到广泛的回应,女性必须要承认自己是“祸水”“误国”才能从父权的缝隙中解放出双脚,赢取自己的话语空间。这一点在晚清女权小说中表现得十分明显。《女娲石》中写到金瑶瑟和琼仙比枪法一段时,湘云对于女子习武评价道:“我国妇女从古不武,至今文弱。这种风气,谈及社会,宋明已还,以任外族侵凌。”而金瑶瑟刺杀胡太后的行动,竟有着明显的“女子误国”的结构特征。与以往所不同的是,小说在这里,反其意而用之,将“女子误国”纳入一个“惨莫惨于亡国恨,百劫江山几争战”的时代,女子不但能误掉一个昌盛的时代,同样能“误”掉一个乱世,这使得“女子误国”的陈旧叙事模式有了某种正义性。周作人(署名病云)在《女娲传》一文中也提到“(陈圆圆)生当国家多事之秋,前不能激劝夫子,光复中原;自陷于闯,复不能如方芷之一死,以坚其志。卒使雄关不守,铁骑纵横,而四千余年之古国遂永沦矣”,配得上“女娲”一称。女性的“红颜”需要被民族国家所利用,只有成为老旧中国的“祸水”“少年中国”的成因,才能为民族国家和男性话语所承认。现实中蔡元培组织女子暗杀团,并认为“女子于暗杀更为相宜,于爱国女学,预备下暗杀的种子”:小说里诸位女杰创办“女子改造会”“天香院”“花血党”“中央妇人爱国会”等,皆出于对女性与国家之间的关系上工具论式的认知。在这种认知维度下,女权就约等于民权,男性对女性的压迫,在外国对中国的欺凌下显得微不足道,甚至为当时诸多话语所忽视。岭南羽衣女士在《东欧女豪杰》中提到“民贼”和“女贼”对女性的压迫时,认为先除“民贼”才能除“女贼”,不难看出,将女权置于民权之下,以民权来遮蔽女权,是这一时期女权小说和女权叙事的一个显著特点。《女娲石》中金瑶瑟和风葵宣誓加入天香院一节,凤葵对于身体的理解和天香院众人对身体的理解就有着很大区别。天香院的组织者秦夫人在入会宣誓之前先问风葵“你这身体是谁的”,也就是将会员对于自己身体的认知当作了一个重要的问题。在听到凤葵回复说:“我这身体,天生的,娘养的,自己受用的,问他则甚?”天香院众人“大笑”。在以秦夫人为代表的晚清激进女权者的眼中,身体属于个人是一种落后的象征,“你需知道你的身体,先前是你自己的,到了今日,便是党中的,国家的,自己没有权柄了。”“身体”作为一种资本,在晚清民族国家兴起的语境下,完成了一次权力的让渡,个人不再拥有对于身体的支配和使用权,身体成了中国在通向近代化过程中强有力的工具和武器,属于个人的身体话语逐渐消失,取而代之的是身体的高度国家化。

19世纪末20世纪初的中国,由于西方侵略者的殖民行径,国家的主体性地位被空前强调,国家在这个时候,不但是一个父权的象征,在很大程度上还被赋予了神权的意味。在梁启超的《新民说》中,国家已经是一个超越种族之界、超越朝野之别的存在,他特别强调国家之于个人的作用:“惟兹国家,吾侪父母兮!无父何怙?无母何恃兮?”在这种思路下,国家就好比一面滤镜,将一切与国家大事不相干的事情过滤掉,仅仅剩下纯洁的国家意识。这一点,在晚清女权小说中表现得尤为明显。endprint

在晚清女权小说中,通常的叙事模式是只见“英雄”,不见“儿女”,即在小说中采取了一种去性别化的叙事策略。《新中国未来记》中有一个人物叫陈猛,从名字来看,很难想象这是一位年轻的女性。她的亮相式的出场更是“安能辨我是雄雌”:“却原来是二十来岁一个少年,中国的美少年,穿着一个深蓝洋绉的灰鼠袍,套上一件青缎对襟的小毛风的马褂。头戴着一件蓝绒结顶的小帽。两人细细打谅他一番,那人也著实把黄李二位瞅了几眼,便昂昂然踏步去了。”这里的女豪杰,以一种少年的形象出现在公众视野中,不但是少年,还是一位“中国的美少年”。这一方面与中国传统叙事中女性必须遮蔽其身份才能在男权社会获得话语权的套路模式有关;另一方面,梁启超强调“中国的美少年”,将国族意识置于性别之上的背后,还隐藏着以国家遮蔽性别的写作伦理。《女娲石》中那些在山野剪径的女英雄们被取名为“山精”“水母”,这在一定程度上表现了当时女权小说的男性作者对于女性力量崛起的恐惧,同时,这些颇具象征意义的非人类的名字也使得这些女豪杰在行动上去性别化,甚至去人性化。小说中多有如“晚间,见水母女士腰间佩两个血淋淋的人头回来,用了膳,去了。众姊妹习以为常,也不为怪”的叙述。此外,诸如《黄绣球》中的毕去柔、(弧分惨祸预言记》中的夏震欧等,其名字多有民族国家话语建构的痕迹,而性别特征相对地消隐在这样的叙事中。

晚清女权小说对于性别意识的忽视,其直接结果就是导致了叙事中欲望话语的消失。晚清女权小说对欲望的书写几乎是缺失的,女主人公们被塑造成不吃不喝、无欲无求的符号化人物,苏菲亚、黄绣球、金瑶瑟、秦夫人们整日里为国为民奔走操劳,“拚着性儿,连这身子都不要,便爽快了”,即使是貌似与民族国家关系较少的《自由结婚》,黄祸与关关之间本应以个人欲望结构起来的婚姻,也为国家话语所代替,婚姻只是民族国家的一个譬喻。的确,在民族国家这样一个大话语面前,个人欲望实在是过于渺小,甚至成为了国家话语这样一块在当时人眼中可以说是无瑕美玉之上的污点。《黄绣球》中有一位王老娘,孀居已久,只是想为庙里捐款,作者就对她大加讽刺。这种讽刺就是建立在晚清语境下民族国家意识对于个人身体及精神欲望的压制和不认同。这种去欲望化的书写集中表现为晚清女权小说中大量出现的“厌男症”现象。《女娲石》中提到了“灭四贼”,其中“下贼”“是指人身部位讲的,人生有了个生殖器,便是胶胶黏黏,处处都现出个情字,容易把个爱国身体堕落情窟,冷却为国的念头。所以我党中人,务要绝情遏欲,不近浊秽雄物,这便名叫灭下贼”。将身体与国家置于对立的位置,是这一时期小说中常常出现的状况。《女娲石》中剪径江湖,专杀男性“野猪”的魏水母三姐妹如此;《女狱花》中高呼“手执钢刀九十九,杀尽男贼方罢手”的沙雪梅也是如此。这种“厌男症”最极端的表现是《女娲石》的作者为了达到“生殖自由,永断情痴,毋守床第,而误国事”的目的,居然创造出了类似于今天人工受孕的方式繁衍后代,对于女性独立的宣传及至如此,不免矫枉过正,已经超出了“男女平权”的范畴,甚至开始有了一些阶级论式的仇恨。但这种极端的女权话语是违反基本人性的,“天生的,娘养的,自己受用的”身体,自己却没有支配的权柄,其根基必定是不牢靠的。所以一旦风葵在入天香院宣誓时说出了“这却使不得,我还没嫁人的”,便“骇得秦夫人、瑶瑟面如土色。幸喜得党人喧噪,还没听得,急忙遮掩过去”。从这里不难看出,这种建立在空想和强制意义上的女权是没有根基的,在当时的民族国家话语之下,对于其稳固性的隐忧也同时暗藏在其中。

在晚清女权小说的创作中,小说名字中有“女”字的占到了多数,如《女豪杰》《女狱花》《女子世界》。特别是《女豪杰》一题,在这一时期甚至出现过四部同名的小说。对“女”字的强调在这一时期是一个值得注意的文学书写现象。《女子世界》创刊于1904年的上海,当其时,报纸作为公共舆论的媒介,其力量已经开始在中国南方崭露头角。1898年,上海已经出现了以《女学报》为代表的妇女杂志,其主笔和主编即有女性参与。分别载于1900年3月和6月《清议报》中的两篇文章《男女交际论》和《论女权渐盛》更是直接提到了“女权”。1903年,江苏开明士绅吴怀疚所创务本女塾从名字上已经透露出了与传统闺塾不同的性质,其教学内容更是加入了许多关于女权的内容。长沙周南女校更是培养了一批杰出女性,与当时社会产生了较好的互动,其中直接与工作挂钩的技术性培养方案更是集中了妇女解放的核心——“娜拉走后会怎样”。自1901年起,日本的青山实践女校开始招收中国女留学生,胡彬夏、林宗素等人就是其中成员,并组织了如“共爱会”“女子复权会”这样的妇女团体,1902年留日学界所办《江苏》杂志甚至在每期专门辟出“女学论丛”。到了1907年,就连一向反应迟缓、落后于时代的清政府也颁布了《奏定女学堂章程》。由此可见,在晚清的社会语境中,虽然仍有各方面力量的阻挠和反对,但“女学”已经成为了一种社会潮流,与先进、进化密不可分。但是“女权”作为一个复杂的、有一定学理性质的范畴在当时的传播和接受颇有些急功近利的味道。这个时期集女权理论之大成的《女界钟》由上海大同书局出版后又于日本重版,在一定程度上证明其在女权界的地位。但是,就是这样一本系统讨论女性解放问题的著作,其中的急进和狂想性质的语言还是比比皆是,如“二十世纪新中国新政府,不握于女子之手,吾死不瞑”“我将为君一拳捶碎黄鹤楼,君为我一脚踢翻鹦鹉洲”“禽名精卫,终填海其有时;虹号美人,看冲天而一起”等。这种文风在晚清女权界是十分普遍的,其中最经典的就是流行于晚清的“娶妻当娶”“嫁夫当嫁”的叙述模式。与之呼应,则是“夫男女平权,美国斯盛;女学布浸,日本以强。兴国智民,靡不始此”这样的单一逻辑线索。这里边,一种对于女权的肤浅化理解跃然纸上。匪特是女权,即使是民权也在中国晚清的语境下产生了通俗化的异变。被晚清知识界视为“第一人”的卢梭的《民约论》在1898年前后被译介进中国,但其思想并没有得到学理化的宣传,而是立即被转译成为民间话语,以种种形式在民众中流传。卢梭在晚清知识界甚至民众中,是作为一种标杆性质而存在的,“孕育今世纪,论功谁萧何?华拿总余子,卢孟实先河。赤手铸新脑,雷音殄古魔。吾侪不努力,负此国民多。”(梁启超:《留别梁任南汉挪路卢(之四)》)卢梭在晚清中国社会的形象塑造有着很强的“卡里斯马”意味。上文所述诗中,卢梭造物救世,为后世开创新纪元的光辉形象背后,是晚清知识界急于利用卢梭思想资源的迫切心理。同样的,女权思想在晚清社会的传播也存在着这样一个通俗化的情况,当时内忧外患的国情和“兴民权”的民粹主义宣传思路使得女权思想没有也来不及在学术化领域去深入的讨论,而是更多地以较接近平民的姿态,传播到社会更广泛的角落。对于1904年前后大规模出现的女权小说来说,女权思想译介到中国不到十年时间,女权思想的急先锋们来不及消化和吸收这样的理论便将其转化为大众传媒方式,这一时期的女权运动处于各自为政的时期,并没有什么统一的理论去领导。直到1907年刘师培夫妇所办《天义报》,这种统一的理论在女权运动中的作用才初步形成。因此这一时期我们看到更多的是诸如《女娲石》《女界钟》这样的通俗性文本,以及诸如《女学生入学歌》《女国民歌》这样的歌谣,甚至如秋瑾所著《精卫石》一类的弹词唱本。不难看出,女权运动之于晚清中国,一开始就有着介入公共话语场域的意识,而对理论的探索并没有太多的兴趣。在同时期女权小说中,女子介入公共话语体系成为了一种常态,她们多被塑造成振臂一呼、应者云集的“英雌”,积极地以广场政治的模式改造着中国晚近社会。《黄绣球》中的黄绣球、毕去柔等女权者积极参与社会事务,兴办学堂,大行讲演,致力于改造国民思想;《东欧女豪杰》中的女豪杰行暗杀之事更是与当时社会舆论(当时社会舆论多有谈及俄国虚无党行状)形成了一种互动,将女子救国纳入了公共话语的言说体系;《女娲石》中秦夫人的演讲慷慨激昂,虽不乏图解政治之嫌,也足以使有志之人闻之扼腕。小说中女豪杰们用行动以感性直观的方式介入了民众精神的改造,虽然卓有成效,但是其背后所显示出的却是当时小说作者对于国事凋零的深深忧患。小说中,女主人公的思想改造通常是在收到某种类似于“天启”一样的召唤,在一瞬间完成的。《女娲石》中的钱挹芳,“一日,忽阅欧洲历史,看到埃及女王苦略帕辣一段,不觉长叹一声道:‘唉!世界上的势力全归女子,那有男子能成事的么?你看苦略帕辣,她的外交手段,战事权谋,便是绝世英雄也要逊她一着。咳!这样看来,什么革命军,自由血,除了女子,更有何人?况且,今日时代比十九世纪更不相同。君主的手段越辣,外面的风潮越紧,断非男子那副粗脑做得到的。从今以后,但愿我二万万女同胞,将这国家重任一肩担起,不许半个男子前来问鼎。咳!我中国或者有救哩!……到了次日,便做篇《女子世界》文,登在《女学报》上。第一项说道:‘女子是上帝的骄子,有一种天赋的能力,不容他英雄豪杰,不入我的彀中。第二项说道:‘今日世界,教育经济,以及理想性质,都是女子强过男子。第三项说道:‘男子有一分才干,止造得一分势力。女子有了一分才干,更加以姿色柔术,种种辅助物件,便可得十分势力。”若说这钱挹芳变化之快还可理解,因为她是一位“女史”,黄绣球的转变则快到令人咋舌。黄绣球本是一位缠了足的已婚女性,并已育有两子,在听到丈夫黄通理关于“国家和房屋”的譬喻后“譬触电激发思想”,女权意识的萌生令人措手不及,并且以大病为契机梦会罗兰夫人,病愈后,马上由一个传统的家庭妇女成长为女权革命者,放足、宣讲、兴办女学堂,其转变速度之快,实在有悖逻辑。这不合逻辑的背后实际上隐藏的是晚清女权者意图一夜之间完成社会改良的宏图大志与对国之不国的隐忧,这样的叙事在构成了晚清女权小说博览壮阔的图景的同时,也对其艺术成就造成了极大的伤害。endprint

就市场来看,在1904年,一些有着新知识的女性已经从旧中国的铁幕下脱颖而出,她们有着一定的阅读能力,能够接受女权小说中所要传达的思想。且不论通俗易懂的女权小说以及各种民间化的女权宣传文本,即使是颇具理论性的《女界钟》,在问世之后也在短时间内受到了女性世界的较多关注。另外,以《女子世界》杂志为样本,初期仍有着较浓结社性质的杂志在晚清出版模式转型的大背景下也出现了向全国征稿、发行这样的商业化行为。投稿者由于要切《女子世界》之题,多将“女”字作为其叙述的重点,虽然这里边也有许多在严格意义上与女权无关的东西,但显然题目中有“女”字则更容易为编辑所纳用,《女子世界》杂志创刊初期刊发的文章几乎篇篇题目中有“女”字。女权在晚清社会是一个较为敏感的议题,上至慈禧太后,下至富豪乡绅,在“成与维新”的时代背景下,多喜爱做新潮语,以示自己的高深。以陈啸庐的《新镜花缘》为例,这是“一部名为提倡女权,实为反对女权的小说”。小说虽说是“替女权真想发达做的,也是替女界真想同男界平等做的”,但处处充斥着对女权的隔膜与反对。即使如此,在“人说中国的女权不发达,我说中国的女权极发达;人说中国的女界同男界极不平等,我说中国的女界比男界还倍加平等”等荒谬论调背后,仍能看出作者对于晚清以来由西方引进的女权思潮还是广有涉猎的。

这样看来,晚清女权小说的叙事就存在着两种维度,一种是真正为女权兴起提供可能性和精神支持的:另一种则是为传统口味的阅读者从男权角度提供一种能够“共欣赏”的“奇文”,不啻为一种新形态的案头雅玩,并不比《品花宝鉴》高明太多。但是,即使是前一种文本,也同样存在着一个“被看”的逻辑。小说中塑造的女性多为一些“国民之母”式的不及物的符号,或是像《东欧女豪杰》中苏菲亚那种过于传奇化的人物,都容易在人性被压抑已久的晚清社会成为男性对于女性世界的想象,况且一些小说的作者在写作的时候,这种想象就已经存在其潜意识中了,如《女娲石》中人工受孕的片段、《自由结婚》中关关对于守节的论述。其中最为典型的是《东欧女豪杰》等作品中颇具传统意味的女性审美形象塑造,作品写苏菲亚:“一千八百六十九年,青春十六,正长得不丰不瘦,不短不长,红颜夺花,素手欺玉。腰纤纤而若折,眼炯炯而多情。举止则凤舞鸾翔,谈笑则兰芬蕙馥。”这样的描写仍遵循着以《红楼梦》为代表的中国古典小说的窠臼,而这种亮相式的描述,也与当时的文人心态和审美趣味形成了某种合谋,将女革命者置于读者的案头上,以供其把玩,唤起读者的一系列联想,此种阅读趣味与辜鸿铭之赏玩女性裹足别无二致。正如鲁迅先生在《小杂感》中所说:“一见短袖子,立刻想到白臂膊,立刻想到全裸体,立刻想到生殖器,立刻想到性交,立刻想到杂交,立刻想到私生子。中国人的想象惟在这一层能够如此跃进”。在晚清的文化语境中,对于女豪杰形象塑造,这种从属于男性思维的把玩比比皆是。另有一些女子舍身入青楼以拯救万民的描写,也见诸《女娲石》等作品,虽然晚清女权意识的兴起在一定程度上和妓女这一特殊的群体是不可分割的,但绝不是像这些作品中所描述的那样,是一个《法华经》中“锁骨菩萨”或“金沙滩头马郎妇”式的佛教转喻,而是一个复杂的过程。而周作人较早地认识到这样的问题,并在一篇名为《论不宜以花字为女子之代名词》的文章中论述这种叙述背后实际上是将女子作为“供男子之玩弄,为生殖之器具”。

由此不难发现,晚清女权小说以及女权叙事中种种乱像,其产生的根源在于语言和话语的问题。自从维特根斯坦发现语言的巨大价值之后,西方哲学开始向语言方面转向,人们不得不承认“语言是存在的家”。语言在一个民族或一个国家中起到的根基性和结构性的作用深深地影响着其思想逻辑和心理结构。从晚清女权小说中我们不难发现,它并未曾像之后几十年蓬勃发展的女权主义运动一样,有着明确的纲领、理论和属于自己独特的一套话语体系,而是过多地倚重于既成的男权话语。寓居于民族国家解放这样一个宏大主题下,晚清女权思潮本身就缺乏主体性,再加上基于这样思潮而形成的文本并没有注意到女性话语的独特性,女权小说中的女性意识被置于了民族国家意识和中国传统语言中所具有的男权意识的双重遮蔽下,渐渐地失去了言说的力量,在之后的十余年内,女权小说向着技击武侠、公案黑幕、狭邪滑稽等方向渐渐下滑,其中承载的旧的糟粕也越来越多。《玉梨魂》《孽冤镜》等小说以及《礼拜六》等杂志刊载的作品大多如是,这时的女学生也在很大程度上成为了名媛一类的流行话语,晚清女权叙事中“兴民权”“彰女权”的强烈问题意识和时代召唤感消解在了或骈四俪六或繁复芜杂的男性叙事之中。但与此同时,晚清女权的兴起在很大程度上让社会看到了女性的能力,并且女学之风一开,就如离弦之箭,绝无回头的可能性。越来越多的女性接受到了西方的教育,成长为新人,更多更广泛地参与到了社会实践领域与公众话语场域,并出现了诸如第一任武汉军政府总监察处监印官李淑卿这样的女性政务人员。“国女经由晚清女权叙事,在一层层地冲破男性话语所设置的枷锁之后,终于在现代中国,以一种属于自己的声音加入到了现代民族国家的建构中,找到了其独立的位置。endprin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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