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军转民”技术交易的探索与思考
2015-01-09中国技术交易所有限公司贾燕琛
中国技术交易所有限公司 贾燕琛
关于“军转民”技术交易的探索与思考
中国技术交易所有限公司 贾燕琛
中技所开展军转民技术交易试点活动概况
中国技术交易所有限公司(简称“中技所”)成立于2009年,是一家国家级技术转移示范机构,参与并承接了国家科学技术部“十一五”重大科技成果进场,以及股权激励等相关前期政策方面的研究和实践工作。
2013年6月,受工业和信息化部军民结合推进司委托,中技所作为第三方机构组织开展了“军转民”技术交易试点活动。此次活动自开展以来,累计征集项目28项,专利87项,重点领域涵盖新材料、节能环保、新能源、先进制造等4个领域,中国航天科技集团公司、中国电子科技集团公司、中国兵器工业集团公司、北京航天航空大学、北京理工大学、哈尔滨工业大学等7家企业及机构参与了试点活动。“军转民”交易试点活动依托工信部《军用技术转民用推广目录》(简称《军转民目录》)所征集的优秀项目展开,主要是将《军转民目录》中同意且能够进行市场化转化的项目,通过中技所这一平台,对外进行企业化产业落地,以及存量技术的转移和疏导实现。
继第1年试点活动之后,2014~2015年,“军转民”技术交易试点活动进行了扩大开展,覆盖了整个工业和信息化部及军口部门所属相关体系,参加活动的机构达到102家,包括军工集团、地方军工办公室、军队,以及高校等。截至目前,通过前期确权,已有459项试点项目进入中技所对外公开发布平台,重点领域涵盖了先进制造、电子信息、新材料、节能环保等7个领域。
问题与思考
一、大环境
在实际工作中我们发现,当前“军转民”交易工作总体呈现出布局和能力分布不均的特点,军品强、民品弱,军品富、民品穷。究其原因不难发现,在我国计划经济的发展背景下,军工集团承担军品及民品任务的部门及人员相互独立,军品任务通常由国家以专项课题等形式支持相关工作,经费充足,且支持力度稳定,相关工作主体的主要工作任务是完成国家赋予的各项型号科研生产任务,而无需考虑技术与产品的市场化发展。与之相比,民品部门的技术研发活动需要经过研发、中试等一系列市场化的成果转化方式的洗礼,且最终成效与收益还要视相关市场形势及竞争环境的影响,其发展及经营压力可见一斑。
二、管理体制
此外,“军转民”工作的相关行政管理体制严重缺失。首先,政策依据不足。其中,首当其冲的是确权问题。军工企事业单位享有国家经费支持,其所持有的科技成果及技术专利等存在涉密属性划分不明确、确权难、转移转化操作无依据等问题,缺少完整、系统的促进科技成果转化和民用市场管理的相关法律法规或配套制度,缺少相应的管理部门,缺少相关负责机构,以及专职或兼职的管理人员,技术成果转化工作执行困难。
三、激励机制
激励机制问题也是军工体制内科研人员开展技术成果产业化转移工作面临的重要问题之一。1项技术成果的转移转化过程需要人力、经费等资源的持续、稳定投入,科研带头人及核心研发人员大多具有科技成果转化研究的工作热情,但形成科技成果积累释放的良性循环,仅凭工作热情是远远不够的,还应建立相应的、必要的激励、奖励机制。此外,科研人员的“身份”问题,以及任务完成量等的衡量与评估问题也是实施科技成果转移转化面临的一大阻力。
以某研究所的核心科研人员为例,某民营投资人看好其研究成果,希望对其进行投资。前提条件是,希望该人员能够与现单位脱离关系,专心从事该项目的进一步研发。这对于已在现单位具有一定积累的科研人员来说,无论从技术角度,还是感情方面都是非常难割舍的选择。
此外,目前军工体制内科研人员的职称评定,以及年度考核的重要指标多与军品科研任务挂钩,从事民品研发及技术转化工作则不纳入考核范围。这也在一定程度上降低了军工科研人员从事科技成果转移转化工作的积极性,阻碍了科技成果转移转化工作的顺利实施。
四、信息渠道
军工体制内的科研人员处于相对固定的“小圈子”中,信息渠道相对闭塞,研发及交流十分受限,对于民用市场需求的第一手资讯的获取严重滞后。而军工等体制内科研院所所具有的优势技术,如先进制造、机械类,以及新能源、新材料等,恰恰是市场上中小型民营企业的短板。但受限于“小圈子”、保密要求等方面的限制,这些优势技术及资源缺少对外宣传和推广的有效媒介。
五、自我判断
由于缺乏与民用市场的碰撞,军工企业尚未建立起适应民用市场竞争的自我判断能力,缺乏能够全面完成商务文案撰写、商务谈判、技术成熟度评估、技术应用形式评估等工作的专业人才,难以在民用市场竞争中取得优势。
方法与建议
一、政策方面
建议长期、持续开展“军转民”交易试点工作。科技成果的转移转化涉及多方面的利益,是一个长期的过程。有数据表明,科技成果的转化落地周期通常需要3.8年~8.5年。因此,“军转民”工作也需要长期、持续的支持。
鼓励出台“先行先试”政策。建议工信部、军工集团及科研院所,以及科技园区等制定自己的支持政策,鼓励所属单位积极开展科技成果转移转化工作,形成示范带动效应,推进科技成果的转移转化。
二、举措方面
搭建面向市场化的公开信息渠道。信息渠道的畅通是实现科技成果转化的重要前提,因此,必须重视面向市场的公开信息渠道的建设。目前,中技所已连续3年开展了“军转民”交易试点活动。未来一段时期,中技所将继续把推进“军转民”技术交易试点活动作为其主导业务及主要工作宗旨。增加辅助性协助工作。健全的服务内容是科技成果转移转化服务机构发挥作用的重要保障。中技所将在后续的工作中,协助科研院所等单位,制定自己的激励机制。此外,中技所还将引入专业机构共同参与,提供知识产权预警分析、交易评估、法律咨询及侵权诉讼等服务。
三、创新方面
组合符合产业发展需求的成套工程方案。目前,单打独斗的技术转移转化难度进一步加大。为此,中技所为相关单位提供了因地制宜的解决方案,打出了一记卓有成效的组合拳。以中国航天空气动力研究院为例。中技所针对目前京津冀协同发展过程中河北省遇到的首要问题,对该研究院的3个重点项目进行了产品组合,形成了完整的工程化解决方案,为河北省解决了困扰多时的疑难问题。
组建行业领域及主题概念的产业孵化基地基金。在开展“军转民”科技成果转移转化工作的过程中,我们发现,单纯的技术成果转化在我国当前环境下仍是不可取代的主要形式,但也存在很大的问题。为此,中技所探索组建行业领域及主题概念的产业孵化基地,并配套建立产业孵化基金,目前已有部分成功案例。目前,河北省石家庄市栾城区产业基地已获批,可行性研究报告已完成,相关投资人也已就绪,正式进入产业孵化基地建设阶段。河北省申请的产业孵化基金也将为该项目提供支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