央企薪酬改革核心是规范权力自肥
2015-01-08刘英团
刘英团
“人社部已完成相关方案的制定工作,预计会在今年年底对外发布。”多位人事劳动专家表示,该方案将重点对行政任命的央企高管人员以及部分垄断性的高收入行业的央企负责人薪酬水平实行限制。北京大学国家发展研究院院长姚洋对记者表示,央企薪酬改革既要抑制央企高管获得畸高薪酬,又不能打击市场化职业经理人积极性,因此应该采取差异化薪酬管控办法,对行政任命和垄断性行业的高管进行重点“限薪”。(11月18日《每日经济新闻》)
统计显示,2013年公布年报的央企上市公司中,有259位董事长。其中,公布年薪的有167位,占比64.48%。从上市公司拿年薪的83位董事长中,新华保险董事长康典年薪为598.09万元。不仅是保险业,银行、证券、房地产业央企高管的薪水也位居榜单前列。工、农、中、建、交五大国有商业银行董事长的年薪均超百万。此外,还有84位董事长的年薪显示为零。为什么年薪显示为零?恐怕不足为外人道也,或许是太高的,高的自己都不好意思公布了。譬如,未公布年薪的中国石化董事长傅成玉就在全国两会上公开承认自己的薪酬上千万:“没错,年报公布的数字的确是”,“但实际上一分钱都没有动。”傅成玉说,他们当时拿的工资是国资委发的,打到个人账户。另一个账户则由公司会计集体管理,在他离开中海油的时候,“这个账户里有9000万元”,“我跟我们的管理层成员说,这笔钱是市场经济给我们的,要交出去。”
千万年薪一分钱都没动,傅成玉都上交了。但是,不是每一个央企高管都是傅成玉,也不是每一个央企高管都有傅成玉一样的高风亮节。一些央企高管不但领着高薪,还坐享着名目繁多的补贴。从上市公司财务报表来看,国企高管们除了坐享几十万乃至数百万、上千万的年收入外,还享有职务消费等隐性收入。同时,央企高管的薪酬基本与业绩无关,即便企业亏损也不影响高管薪酬及福利待遇。也正因为如此,中共中央总书记习近平指出,要逐步规范国有企业收入分配秩序,实现薪酬水平适当、结构合理、管理规范、监督有效,对不合理的偏高、过高收入进行调整。“国企负责人没有‘职务消费,按照职务设置消费定额并量化到个人的做法必须根除。”
企业的人和薪酬都是市场化进程的一部分,市场化薪酬的本质上是出资人对企业职业经理人的激励。但是,国有企业的负责人虽被冠以企业经理人,身份却仍是国家干部,其管理机构不是企业的董事会,而是国家组织的部委,根本就不是真正的市场化,相应的,其薪酬亦处在尴尬的半市场化之间。所以,薪酬改革的核心,是要界定企业高管的身份问题,究竟是国家的行政干部,还是市场化的企业经理人。同时,还要对央企的性质进行分类管理,哪些是提供公共服务的企业,哪些是处于垄断地位的企业,哪些是参与市场竞争的企业,如果仍然允许一些央企“一身多任”,行政与市场混为一谈,一切的改革都无从谈起。实践证明,倘若任由央企“一身多任”,一些央企高管就会通过“合谋”的方式自己设定对自己有利的考核指标,然后自己给自己评定工作绩效,最后自己给自己定薪酬标准,甚至出现了高管薪酬随着业绩下滑而上升的怪现象。
央企薪酬改革应让高管的薪酬透明化。在国外,对高管薪酬的最大约束之一是公开透明的信息披露,媒体经常会对高管薪酬进行追踪、披露和分析,从而对高管薪酬形成强大的社会舆论和民众压力。在我国的香港地区,高管薪酬披露信息包括基本工资、津贴、退休养老计划、花红(年度奖金)、长期激励或股权收入等。从这个意义上说,高管薪酬要透明化,包括股权激励计划、在职消费等信息都应当清晰可见。所以,无论是从法治还是从情理的角度看,也无论是从央企高管重获民众信任,还是从进一步完善市场经济体制的角度来看,规范央企高管薪酬标准的前提都必须是尽快建立薪酬信息披露机制。endprin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