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防范官兵偏激行为的几点思考
2015-01-08亓迎晓廖春雨
●亓迎晓 廖春雨
关于防范官兵偏激行为的几点思考
●亓迎晓 廖春雨
近年来,部队因官兵心理失常、行为偏激导致发生自杀、自残、故意伤害等问题日趋增多,不仅给官兵家庭带来极大痛苦,而且严重影响军心士气,已成为影响部队安全稳定与社会和谐的突出问题。有效防范官兵偏激行为,切实增强工作的预见性、主动性、针对性和实效性,不仅是落实以人为本理念的客观需要,也是新形势下部队教育管理工作亟待解决的重要课题。
一、全面掌握情况,切实增强工作的预见性
一是扎实搞好思想摸底。心理问题往往都因思想问题而引发。因此,要深挖问题根源,切实把现实问题找准,把思想情况摸透。师(旅)团每季度、基层营连每月要进行一次思想形势分析,特别是在新兵入营、战士入党考学、士官选取、干部转业、年终评比、重大政策出台、执行重大任务等时机,要加强对官兵思想、心理情况的分析掌握,及时为每名官兵建立思想档案,连续记载思想变化重要情况,定期上报所属人员异常表现。
二是及时掌握征兆苗头。任何问题的发生大都事前有征兆,发现了这些征兆苗头,就掌握了预防工作的主动权。为此,要充分发挥干部骨干作用,用心了解所属官兵基本情况,留心观察细微变化,潜心摸索内在规律,着重掌握以下几种征兆:在谈话、手机或网络通信中流露轻生念头;情绪焦躁不安、反复无常,行为明显不同以往;郁郁寡欢、食欲不振、沉默少语、经常失眠;有意回避与他人接触,不愿见人;无缘无故收拾东西、归还财物、赠送纪念品,突然向他人道歉或告别等。
三是高度关注高危人员。必须把有极端行为等倾向的高危人员作为工作的重点来抓,努力把问题消灭在萌芽状态。实践中,应重点关注以下十种高危人员:个人发展遭受挫折,不能正确对待的;婚恋家庭陷入危机,长期不能解脱的;不堪躯体疾病折磨,流露轻生念头的;家庭经济负担过重,难堪生活重压的;触犯法纪法规,企图逃避惩罚的;患有严重心理疾病,精神状态不够稳定的;不适应部队生活,长期有抵触情绪的;嗜酒酗酒成性,酒后行为易失控的;性格冲动暴躁,遇事易走极端的;与他人关系紧张,矛盾隔阂较深的。
二、注重教育管理,切实增强工作的主动性
一要加强思想引导。干部骨干要知兵、爱兵、近兵,积极开展谈心交心活动,坚持学习互助、思想互助、工作互助、生活互助,切实做到“四个知道、一个跟上”。要结合培育“四有”新一代革命军人,广泛开展“关爱生命”“正确对待挫折”等教育,反复为官兵讲清革命军人报效祖国、奉献社会的重大责任,讲清感恩父母、回报亲情的传统美德,讲清人的生命、军人荣誉至高无上,引导官兵保持健康向上的精神状态。
二要严格部队管控。狠抓八小时外和营区外延伸管理,防止人员失管失控。加强枪支弹药、各类刀具、毒麻药品、催眠镇定类药物管理,旅团级单位每年进行1至2次点验,防止官兵私藏违禁物品。严格落实监护措施,对患有心理疾病的个别人员,指定专人帮教监管,定人、定责、定活动范围,防止监护不到位发生问题。对性格偏激、有心理问题的官兵,合理安排工作岗位,严格落实“三不、五离”措施(不放在重要工作岗位、不放在重点执勤哨位、不放在单独执行任务的小点,离舰、离机、离弹、离车、离危险物品)。
三要营造和谐氛围。坚持依法带兵、文明带兵、科学带兵,充分尊重官兵个人尊严,严防因打骂体罚、侮辱人格、随意扩散个人隐私等引发矛盾。坚持基层有关事务办事公开,公平公正公开处理敏感问题,积极回应官兵合理诉求,切实理顺官兵之间情绪。坚持注重人文关怀,设立“知心信箱”,推动“两网”(互联网、政工网)建设,举办军地联谊晚会,开展各类文体活动,切实增进官兵情感交流。大力加强基础设施建设,积极为基层办实事、解难题,切实为他们健康成长营造良好环境。
三、搞好心理服务,切实增强工作的针对性
一是大力普及心理常识。要把心理知识普及纳入经常性思想教育,组织官兵学习《心理科学知识读本》《基层官兵心理指南》等教材,定期观看心理知识教育片,引导官兵了解常见心理问题,掌握心理调适方法,增强维护心理健康意识。团以上单位要发挥现有心理医生和心理工作骨干的作用,每半年至少为官兵进行一次心理常识辅导,并搞好经常性的心理咨询服务。师以上单位每年组织一次心理服务活动,深入基层传授心理知识,帮带基层心理工作骨干,努力使干部骨干做到会开展心理知识普及教育、会发现官兵常见心理问题、会进行一般心理疏导和调适。
二是严格组织心理测查。院校新毕业学员、地方入伍干部、入伍新兵、直招士官到部队后,要专门组织心理测查,患有严重心理疾患、不适宜在部队服役的,按规定予以清退。部队选调重要岗位人员时,应开展心理测查工作,对不符合岗位要求的,应及时予以调换。结合心理测查,要及时为每名官兵建立心理档案,重点人员档案保卫、卫生部门应同时掌握并严格保密。
三是注重搞好疏导干预。要构建部队、家庭、社会三位一体的预防体系,对高危人员,各单位要发动骨干、家庭成员共同做工作,思想上多劝慰、生活上多关心、工作上多帮带,帮助其缓解压力、解决问题、化解矛盾。有条件的单位要与驻地专科医院建立定点联系,适时邀请专家上门服务,进行心理巡诊。对严重心理问题的官兵要组织专家会诊,及时进行疏导和矫治。对有明显自杀自残倾向的人员,应尽快送专科医院进行治疗,由专业人员进行危机干预。
四、完善制度措施,切实增强工作的实效性
一要加强心理骨干队伍建设。按照四总部《关于加强新形势下军队心理服务工作的意见》,采取部队培训和院校培养等方式,实现旅团级部队至少有1名专职心理医生,连级分队有3名以上心理骨干,团以上政治机关有1名经过院校专业系统培训、能组织开展和指导心理服务工作的干部。
二要切实搞好服务保障。要把心理服务工作纳入年度工作总体部署,认真筹划研究,作出具体安排。团以上单位要建好心理咨询室,设立心理服务热线,提供必要工作场所,配备必需器材设备,不断完善心理服务工作保障机制。要逐步加大经费投入,将心理工作所需经费列入年度预算,专款专用,保证心理服务工作顺利开展。要重视做好涉军维权工作,积极帮助官兵解决涉法涉诉问题,防止个别人员因矛盾激化导致激情犯罪。
三要积极妥善处理问题。官兵偏激行为发生后,要按照果断控制事态、严密组织调查、做好善后工作、全力消除影响的原则进行处理。对自伤自残、故意伤害问题,要积极救治伤者,严密监管当事人,查清原因,依法依纪处理。对自杀问题,保卫部门要依据《军人涉嫌自杀问题调查规则》严密组织调查取证,准确定性。相关部门要积极稳妥做好善后工作,防止缠访闹访、聚集闹事、网上发布极端言论制造影响等问题。同时,要组织专业人员对官兵进行心理干预,防止产生示范效应引发连锁反应。
【作者系92830部队保卫处处长、干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