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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玉林狗肉节”事件看政府职能

2015-01-07姜晓雨

卷宗 2015年12期
关键词:爱狗当地政府玉林市

姜晓雨

摘 要:在广西玉林,每年夏至都会举办所谓的“荔枝狗肉节”,每次举办期间,都会引起爱狗人士和动物保护者的坚决抵制。要解决玉林当地人和爱狗人士双方的冲突,需要以政府为代表的公共组织,承担起自己的职能。在物质文明和精神文明共同进步的今天,通过政府等公共部门、冲突双方和大家的共同努力,这个问题一定能够得到很好的解决。

关键字:荔枝狗肉节;冲突;政府;职能

在广西玉林当地,每年夏至都有吃荔枝配狗肉的习俗,当天大家会聚在一起品尝狗肉。但是,爱狗人士和动物保护主义者却认为狗是人类忠实的朋友、属于宠物,不能食用。双方的冲突已持续了几年,2014年夏至,玉林市被彻底推到舆论的风口浪尖。2014年夏至那天,玉林照常举办了一年一度的“荔枝狗肉节”,经过媒体的宣传,引来了全国各地爱吃狗肉的游客参加,同时对于爱狗人士和动物保护者来说一天当众杀掉上百万条狗的血腥场面也引发了他们的质疑和坚决抵制,有些爱狗者甚至打砸狗肉店、恐吓店老板,与狗肉贩发生了肢体冲突。这个节日的支持者和反对者在网络上也掀起了一场关于“狗肉到底该不该吃的口水战”,出现了被称为“狗粉”和“狗肉粉”的两个截然对立的派别,引来了社会的广泛关注。

在社会舆论的压力下,2014年6月6日玉林市政府发布声明,称“狗肉节”只是个别商家和民间的一种说法,玉林市各级政府和民间组织都没有举办过任何形式的此类活动。在被问到狗肉来源及所贩狗肉是否经过检疫时,当地政府却说不知道、没有听说过。当地政府的这种说法难免有些推脱责任的嫌疑,政府可能没有明确地提出每年夏至要举办“荔枝狗肉节”,但其态度应该是支持的,据媒体报道,“狗肉节”当天有成千上万条狗被杀,玉林狗肉市场场面是比较壮观的。2014年更是闹得沸沸扬扬,满城风雨,当地政府应该不会什么都不知道。实际情况是,吃狗肉的习俗在上世纪六七十年代的玉林农村颇为流行。随着经济的发展,20世纪90年代初,玉林市政府为了发展当地经济,开始打造美食街,狗肉餐馆越来越多,吃狗肉在玉林当地也越来越流行,甚至发展成当地的一项旅游项目。[1]对于玉林人和当地政府来说,吃狗肉是聚会、社交的一项传统,玉林狗肉节从一个传统民间节日转化成当地的一项旅游项目,带动了当地相关产业和经济的发展,应该是与当地政府的支持分不开的。此次事件爆发后,在爱狗人士、动物保护主义者和舆论的压力之下,玉林市政府发布相关声明之后,也采取了一系列措施来去“狗”化,包括:禁止当街宰狗,遮挡、涂抹与“狗”字沾边的招牌、标识等,如“玉林第一家脆皮狗肉餐馆”,已更名为“玉林第一家脆皮肉餐馆”;临街的“姐弟丽江脆皮烧烤狗”售货车,车主用纸条糊住“犬”字偏旁,变成了“姐弟丽江脆皮烧烤句”,[2]但政府的这种做法能否从根源上解决此次冲突?可想而知,餐馆照样会卖着存在食品安全隐患的狗肉,冲突还是继续,只是稍微平缓了一点,并无法从根本上解决此价值冲突。因为冲突双方关注的焦点在于狗到底是宠物还是食材,到底该不该吃?狗肉是从哪里来的?在哪里宰杀?食品安全如何保证等等问题。政府不能简单的玩文字游戏,撇清与自己的关系。

经济职能是政府职能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政府应充分发挥其在经济调节、市场监管、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方面的作用。首先,玉林市政府要为当地经济发展提供良好的宏观经济环境,在玉林人夏至吃狗肉由民间习俗转化为一项促进当地经济发展的旅游项目的过程中要运用经济手段和法律手段,同时通过制定规划和政策指导、发布信息以及规范狗肉市场准入,加以引导和调控。其次,政府要依法对狗肉市场及卖家行为进行监督和管理,维护公平竞争的市场秩序,力求市场公平、开放、竞争、有序。在玉林狗肉市场上出现的部分狗肉商“挟狗要价”行为不但属于虐待动物的违法行为,而且破坏了市场竞争秩序,需要当地政府出面解决。最后,政府有责任维护社会安全秩序,依法惩处各种犯罪活动,妥善处理各种突发性、群体性事件。玉林市政府在此次冲突事件中的态度是“吃不吃狗肉不管,但打人必须得管”个人认为政府的这种做法是正确的,既保护了个人的人身自由权利不受到侵害,又兼顾了冲突双方的自由权利。在食品安全方面玉林市政府也要实行严格的监督管理,在此次事件中政府应该承认自己的监管不力,并保证以后加强监管力度,争取兼顾支持者和反对者双方的利益,而不能推卸责任,说这是个别商家的自发行为与政府无关。政府应该更加注重公民的身心健康,而不能为了利益,置大家的健康和安危于不顾。玉林夏至日前后短期内聚众大量消费狗肉、可能引发狂犬病疫情的重大公共卫生安全的问题。短时期内大量消费狗肉所以有害,是因为它会进一步激发涉嫌违法的偷狗、抢狗和毒狗活动以及跨省跨地区的活狗长途运输,以满足陡增的需求。国家疾控中心专家就指出,长途活狗运输是狂犬病传染的诱因之一。而关于狗肉上餐桌前需检疫并没有正式的法律规定,并且检疫成本也是比较高昂的。从玉林狗肉市场的狗肉价格可以看出,绝大部分狗肉商贩的狗肉并没有经过正规的检疫。有的是“一车一检疫证”,甚至无证销售。这种情况,与无法可依有一定的关系,建议国家应出台相应的正规法律法规,当地政府应加强监管,确保狗肉从源头到餐桌的每一个环节都得到有效的监管,保证上桌的食品安全和广大人民的健康。这可能需要政府部门和其他相关部门如食品药品监管局、工商局、水产畜牧局、公安局等多个公共管理部门共同努力。

政府应承担满足人民日益增长的文化需求、加强精神文明建设的文化职能。“玉林狗肉节”在由民间风俗转化为一个节日的过程中,当地政府未能很好的引导其良性发展,导致吃狗者和爱狗者冲突不断升级,玉林市政府也被人们指责为不作为。法律虽然没有明确规定禁止食用狗肉,但像在“玉林狗肉节”当天这样大规模当众屠杀这么多狗,个人觉得确实有点残忍而且有点不符合人类现行文明规范。随着社会的进步,人类的动物保护意识越来越强。“玉林狗肉节”的初衷可能是出于经济利益的考虑,但从如何权衡“经济发展与人和自然和谐相处”上来看,这种习俗可以改一改,喜欢吃狗肉可以,但没必要这么大张旗鼓。这是传统习俗与现代文明的碰撞,双方冲突也不是一时就能解决的。玉林市政府的许多做法也是出于对吃狗肉人和爱狗人士双方利益的考虑,法律没有明文规定不许吃狗肉,所以政府无权剥夺吃狗肉人吃狗肉的权利。反而是爱狗人士的行为也有点过火,他们不该聚众侮辱甚至打骂玉林狗贩,威胁他人的人身自由和安全,当地政府也采取了一些措施来缓解爱狗人士的抗议情绪,这些做法虽然不能从根源上解决矛盾冲突,可也在一定程度上禁止了当街屠狗、虐狗等不符合人類当前文明规范的行为,而且政府也表示会加强对狗肉市场的监管。双方冲突的解决也许是一项长远而艰巨的工程,政府应加强宣传教育,加强精神文明建设,倡导人们爱护动物和动物和平相处,同时完善动物福利立法。随着社会的进步和人们文化生活水平的提高,通过政府及其他公共部门的配合,这个冲突一定能够得到很好的解决。

参考文献

[1]冯秀成.玉林狗肉节之争[J].决策,2014年第8期

[2]王心禾.吃狗肉:权利还是陋习[J].法治评论,2014年第5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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