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型期我国公务员队伍职业能力缺陷及优化途径
2015-01-07侯启缘
侯启缘
摘 要:本文旨在从核心能力、专业能力、层级能力和基本能力四个维度研究我国当前公务员队伍职业能力的缺陷,并对公务员职业能力的建构提出针对性的优化途径。
关键词:转型期;公务员队伍;职业能力;优化途径
1 当前我国公务员队伍职业能力的缺陷与不足
对于当前公务员队伍职业能力的不足,我们可以分为核心能力、专业能力、层级能力和基本能力四个维度进行分析。首先是核心能力即公共管理能力,这要求公务员在履行行政管理职能时降低成本,提高效率,从而实现社会效益最大化,然而,当前,我国公务员队伍在行政过程中,存在明显的,社会管理成本高、服务效率低下、行政风险大,大大的影响了我国治理现代化的进程;其次是专业能力,公务员队伍的专业能力主要是指在公务员具体岗位方面的技能和判断力、对 整个行业的认识和是非辨别力以及在原有专业知识的基础上不断学习和改进的能力;其三是层级能力,层级能力在高、中、基层公务员中具有不同的表现,暴露的问题主要有领导科学性不足、自主创新能力不够、法治思维不健全、依法行政能力缺失、调研能力不够等方面,致使公务员系统出现权力滥用、管理成本增加、懒政怠政、违法行政等较为严重的问题,严重影响了政府的公信力和公务员队伍的威信;最后是基本能力,基本能力是每个公务员能力结构最基础的部分,而当前我国公务员队伍存在自我调控能力不足、公文写作不规范、技术应用协调性差等问题,这是打造具有规范性和先进性的国家现代化治理团队根本的羁绊。
2 我国公务员队伍职业能力建设制度中的不足
(一)管理制度的不科学。
首先,我国公务员队伍缺乏响应的培训机制,在这一方面,我国与西方发达国家存在很大的差距,例如德国的公务员培训始终贯穿公务员生涯的始终,其机制体现为“培训—评估—就职—再培训—再评估—晋升”这样一个良性循环,从而使公务员能够胜任所担任的职位,从而保证公务员队伍能力的提升和政府职能的良好履行;其次,我国公务员的管理中缺乏一定的竞争机制,绩效考核不规范,奖金和津贴与工作能力不挂钩,导致公务员能力本位意识淡漠,关系本位盛行,将大量的精力用于搞关系,忽略了职业能力的塑造。
(二)法律制度的不健全
在公务员职业能力建设方面,主要参考的法律就是2005年通过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简称《公务员法》),缺乏健全的法律体系,同时,缺少对公务员队伍职业能力建设的针对性和指导性,不能为公务员队伍能力的建设和提高提供有计划、有目标、成体系的法律规定和法律指导,导致了不同地区、部门在进行公务员能力培训时没有统一的法律可以参考,而是依据政策性文件开展培训,政策性文件固有的权威性不足,执行弹性大,不具备强制力等弊端,导致了公务员队伍的能力参差不齐。
3 转型期我国公务员队伍职业能力优化途径
基于以上对我国当前公务员队伍的职业能力缺陷和不足的分析,本文也将针对性的提出当前我国公务员队伍职业能力提升的路径,主要分为一下几个方面:
(一)引导公务员队伍进行意识变革
加强对公务员的道德观念的规范,改变历史遗留的“官本位”思想,在公务员队伍培训中强化服务意识,针对性的提高公务员队伍的理想和信念,对于党员干部应加强党性修养;增强公务员为人民服务的意识,完成管理型政府向服务型政府的转变;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提升爱国主义思想,积极响应党和国家的号召,在完成本职工作的同时,积极学习国家大政方针,兼顾人民和公务员队伍权益的同时实现个人价值,履行相应的义务;强化职业道德观,树立艰苦奋斗、廉洁奉公、遵纪守法的观念,增强公务员队伍的纯洁性和先进性;强化以“公众利益”为核心诉求的公益价值观,使公众利益内化为公务员的道德观,从而,真正把公共利益放在首位;增强法治意识,通过公务员队伍的法治化,来推动政府治理的法治化,公务员队伍作为政府职能的执行者,他们的法律意识的树立对于民众信任法治,接受法治具有重要作用;改变当下仍盛行的关系本位思维,在公务员队伍中树立能力本位意识,关系本位意识不仅不利于公务员自身能力的提升,还会导致权力的滥用、法律意识和规则意识的淡漠,并影响到服务型政府的建设。
(二)完善公务员绩效考核制度
在制度完善方面,应当建立一套全面而完善的关于公务员奖励、惩处、晋升的绩效考核制度,并保证制度的公开、透明和坚决执行,评奖评优必公开、考勤考核必严格,确保在好的制度的基础上,进行落实和执行。另外,制度的制度不可一成不变,应当根据不同时期的不同特点进行改革和优化,以绩效考核制度的与时俱进,带动公务员队伍职业能力优化的与时俱进。
(三)完善公务员录用和淘汰机制
实行严格的公务员录用机制,抬高公务员队伍的录用门槛,同时,以政府职能实行的实际需求为选录标准,对候选人进行考核,杜绝为专人设置岗位和托关系、走后门的情况。同时,在选用公务员时强化对公务员的各项能力的要求和考核,一方面,专业能力应当能够符合并胜任所应聘的职位,必要时进行优中选优,如没有合适人选应通过提高待遇等方式进行更大范围的招募,不能盲目录用;另一方面,对于公务员的不作为现象也应当加强惩罚机制,必要时进行撤职处罚,对难以符合工作要求的公务员进行淘汰,打击“不出事,平稳退休”,“不做事,不干事,混日子”的想法。
(四)开展专业能力培训
对具体职位的公务员队伍开展专业技能培训。提高公务员的专业能力,不仅能够使公务员能够与时俱进,更进一步的满足政府行使职能的需求,大大的降低政府的管理成本、提升政府的公信力、提高政府的管理效率,从而推动政府治理现代化;同时,对于公务员个人来说,提升专业能力,有利于提升个人的竞争力,使公务员不仅能够进得来,而且还能够出得去,大幅度提升了公务员的自身价值和自我认可度,使公务员更有意愿才遇到专业能力培训中来。
(五)提升公务员运用新技术的能力
“互联网+”时代的到来,推动了我国各行各业的产业革命,将互联网引入产业发展,进行产业优化已经成为大势所趋,这就倒逼政府进行电子政务的改革,作为政府职能执行者的公务员,学会运用新技术来创造性的完成工作是时代的必然要求,同时,公务员应用计算机和互联网技术的熟练程度与操控能力直接决定了一个国家电子政务的推行进程。在国家治理信息化、现代化的背景下,公务员不仅要具备熟练运用计算机处理日常公务的能力,同时也要针对性的了解数据库分析、特定软件的掌控和操作等知识,学会利用网络综合处理各类信息、开展政府的政务活动,积极推进“互联网+政务”理论和实践的推进,为实现国家治理现代化贡献自己的力量。
4 结论
总而言之,公务员作为政府职能的执行者和政府体系的基本组成单位,其职业能力的优劣无疑直接影响到国家治理现代化的进程。当前,我国公务员队伍的职业能力仍存在着较大的缺陷和不足,只有真正探索到问题的根源,从而对症下药,从制度和技术等多个层面建立提高公务员队伍的职业能力。另外,在优化公务员队伍职业能力的过程中,我们应积极借鉴发达国家成功经验,并结合国情,逐步形成具有中国特色的公务员队伍职业能力建设体系,切实满足现代化国家治理的要求,顺利完成从“人治”到“法治”,从“统治”到“治理”的转型和过渡,并最终实现国家治理的现代化的总目标。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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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刘娜. 新形势下我国公务员能力建设研究[D].华中科技大学,200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