珠三角地区营利性户外俱乐部的发展现状、问题及发展策略
2015-01-07沈冬红林嘉玲胡泽敏赖威
沈冬红 林嘉玲 胡泽敏 赖威
摘 要:随着中国城市化的深入,人们对生活品质的提高,户外运动迎来了发展契机。文章采用文献资料法、访谈法及比较分析法,对珠三角地区营利性户外俱乐部的发展现状进行简要概述,并以广州市为例,从经营、管理两大方面入手了解到其营利性户外俱乐部存在会员制管理落后、宣传力度不足、领队质量参差不齐、行业管理不完善等问题。基于此,本文提出营销现代化、建立风险评估机制、建立珠三角户外俱乐部协会、完善户外俱乐部的领队选任制度等相应的改进措施,以期为珠三角营利性户外俱乐部未来的发展提出可行性发展建议。
关键词:营利性户外俱乐部;发展策略;问题;广州市
2014年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课题(编号:201411845221)
改革开放30多年来,我国的综合国力和人们的生活水平有了显著提升,加上公民休假制度的完善,我国正全面进入大众旅游休闲时代。在中国13.67亿人中,有3.8亿人进行体育运动(占总人口的27.79%),有1.3亿人开展徒步旅行、休闲户外等泛户外运动(占总人口的9.5%),有6000万人进行登山、攀岩、徒步等户外运动(占总人口的4.38%),大众旅游休闲时代的到来和居民休闲意识的觉醒为户外俱乐部带来了巨大的发展契机。户外运动多元化的组织形式、扩大化的活动范围,正是当下人们代替传统“旅行社观光游”的首选。
户外运动的历史,最早可追溯到16世纪的欧洲,以一些欧洲各界名流攀爬一些欧洲山峰为起点,但真正意义上的现代户外运动是在19世纪下半叶开始。对于国内的“户外运动”,国外更多的是用“特种旅游”或“探险旅游”表达。国外对户外探险旅游的研究从最初的概念分析,逐渐发展到对探险旅游的安全、产品、市场、影响乃至专题探险旅游等深层次的研究。国内学者的研究重点在于户外运动产业及风险保障制度、安全管理方面。我国最早提出户外俱乐部概念的为1985年《为老年人设立的旅游俱乐部》一文,该文献对日本出现的老年人旅游俱乐部进行简要描述。其后李红燕(2005)、刘凤香(2008)、齐震(2008)等学者也对国内新出现的户外休闲运动进行了研究,并较为系统地阐述了户外运动的概念。丁媛(2011)更是详细界定“户外运动俱乐部”的概念,认为我国目前主要有面向社会大众的商业性户外俱乐部和不以盈利性为目的的户外运动爱好者团体两种形式。随着户外休闲运动产业在国内不断升温和普及,其管理经营及政策法规方面的问题与不足也逐渐受到了国内专家学者的注意。吴耿安、郑向敏(2007)和黄亨奋(2007)等主要从户外运动参与者、组织者、公共救援体系方面的不足展开讨论。
赵刚(2006)和霍本烜、马宁波(2008)等则是从政府及相关部门的角度出发阐述户外运动安全保障体系的构建。
珠三角地区作为我国经济中心区域,户外休闲运动在居民的生活中扮演着越来越重要的角色,户外俱乐部的数量急剧增长。从1998年出现第一家户外俱乐部开始,到2015年4月14日,珠三角地区有工商局备案号的户外俱乐部已达到110家,其他非营利性组织或社团以及驴友爱好者组织成立的不以盈利为目的的户外俱乐部更是不计其数。但是,学术界对这种旅游新业态的关注研究却远远跟不上其发展的步伐。因此,本研究以珠三角地区营利性户外俱乐部为主要对象,选定广东省的省会城市广州为调研基地,采用资料收集法和走访法,就其成长发展过程中出现的问题提出相应的解决措施。
1.发展概况
参考《珠三角洲地区改革发展规划纲要(2008-2020年)》的主体规划范围,本研究讨论的“珠三角地区”范围为广东省的广州、深圳、珠海、佛山、江门、东莞、中山、惠州和肇庆市。本研究通过在百度搜索键入“珠三角户外俱乐部”和浏览8264户外资料网等方式,分别检索出珠三角地区各个市户外俱乐部的数量,并且以“营利性户外俱乐部”和“有工商局的备案号”作为筛选标准筛选出本研究的研究样本。截止至2015年4月14日,共得到样本数量131家。
1.1 创办时间
1998年,深圳出现第一家户外俱乐部,驴友休闲户外俱乐部,这也是珠三角户外俱乐部发展之始,而广州的第一家户外俱乐部2000年诞生。由图1可见,从1998到2003年户外俱乐部处于发展初期,影响力还不够大,发展较平缓。2003到2008年,其数量增长非常快,并于2009年达到顶峰,处于快速增长期,逐渐普及,为大众所接受。由于2003年非典爆发,2003年到2004年户外俱乐部骤减。2009年到2013年,户外俱乐部的增长速度减缓,但总数量还在上升,此时处于滞缓期。由于户外俱乐部大量涌现,问题逐渐突出,无论是从合理化经营还是竞争程度等方面都在一定程度上制约了期发展,为使户外俱樂部健康稳定发展,加强对珠三角户外俱乐部的研究尤为必要。广州户外俱乐部数量的发展趋势与珠三角大致符合,本研究选取广州户外俱乐部为对象有代表意义。
1.2 数量及分布概况
截止到2015年4月14日,珠三角地区已在工商局备案的户外俱乐部有110家,其中深圳市营利性户外俱乐部数量最多,为67家;广州市有24家,居于第二位;其他地区的数量较少,珠海、中山、东莞各5家,惠州、佛山各2家,肇庆和江门市暂未发现符合条件的。
从图中我们可看出,珠三角地区户外俱乐部主要分布在中国两大一线城市,深圳和广州,两者数量之和达到91家,约占该地区总量的4/5,远远超过该地其他城市。
1.3 经营内容
据本研究的概要统计,在珠三角地区110家户外俱乐部中,有86%的组织徒步项目,居所有户外活动项目之首;超过50%的组织登山、气象景观观赏、植物景观观赏、骑行和露营项目;组织穿越、溯溪、摄影、美食等的户外俱乐部均超过30%左右;而组织赏鸟、蹦极项目的极少,仅占4%和3%左右;组织滑水的则寥寥无几,只有为数不多的几家经营滑水项目。在广州24家户外俱乐部中,88%的组织开展徒步项目,超过60%的组织登山、气象景观观赏、骑行、露营、穿越等项目。但组织赏鸟和蹦极项目的都仅有4%左右。
从数据统计分析中可看出,广州市的户外俱乐部活动项目经营情况与珠三角地区大体相似,基本上都囊括了上面所有的项目,而且徒步项目也是最受欢迎的。其次,攀岩、骑行、登山等项目无论从整个珠三角地区来看,还是在广州市,都是户外俱乐部经营者较亲睐的经营项目,而赏鸟、蹦极最为冷门。
1.4 商业模式
据调查,珠三角地区户外俱乐部的发展起初是群众性自发组织的社会团体,由负责俱乐部工作的人员聚集活动资金,采用AA制形式,或在AA制的基础上加收一定的管理费用,如交通、住宿或必备活动物品的购买。据驴友反映,在户外活动中,AA制组织者需要做制定行程、帮助购买保险或要求户外活动的参与者购买保险、发活动帖、给群友答疑等工作,但在组织中,很多AA制活动组织者会受到不公平待遇,付出时间精力去协调却被人误解及谩骂。因此这种AA制开始演变为盈利性质,并出现以下三种运营模式。
从表中可了解到户外俱乐部的利润来源主要是通过活动的组织费用及户外运动产品的销售赚取的利润。然而随着其经营理念的转变,即力求做精做专做强,大多数俱乐部都以单一式运营为主,而这种运营又是以经营组织户外活动为主,而出售、出租户外运动用品的捆绑营销逐渐被分离出去,如天涯以及友友户外俱乐部的转变。
1.5 营销方式
1.5.1支付方式
随着科技的快速发展,QQ群、微博、官方微信等社交网络平台已备受公众青睐。珠三角地区户外俱乐部已有上述多种线上交流平台,而线下有短信、电话,直接到门店等方式。
据调查,珠三区户外俱乐部普遍的报名流程为:选择想要参加的活动,然后网上报名,接着填写订单等待负责人审核。通过审核后,支付方式有三种方式。
据统计,珠三角地区有77%的户外俱乐部选择“网上支付+现场支付”;12%的户外俱乐部只有“在线支付”一种方式;11%的只有“现场支付”一种方式。对比珠三角户外俱乐部,广州市58%的户外俱乐部“网上支付+现场支付”所占比重最大;38%的支付方式为“在线支付”;剩余4%的支付方式为“现场支付”。
从以上统计的数据分析可得出,无论是珠三角还是广州市,户外俱乐部都更倾向于网上支付+现场支付相结合的支付方式,所占比重最大;广州市户外俱乐部选择在线支付比珠三角地区所占比重明显增大,而上门支付在3种支付方式中所占比重最小。
1.5.2营销方式
从营销模式看,珠三角户外俱乐部可分为直接营销和间接营销。直接营销主要包:建立专业网站,与专业户外杂志、广告公司、媒体单位合作进行宣传,组织或参与赛事扩大影响,通过短信平台或其它途径推广营销。间接营销主要包括通过户外产业联盟和协会联手本地或外地俱乐部、旅行社进行资源共享,合作营销。
从营销途径看,网络宣传是最主要的途径,同时还包括各种媒体手段,如官网、广播、电视等对外宣传。
从网站建设和营销内容或板块看,可分为俱乐部开展活动背景及具体内容的介绍、所经营的主要产品介绍和便于会员交流、发帖的“互动论坛”。爱好者通过网站可了解俱乐部情况,便捷的联系和交流使得这种营销方式在吸收会员人数上远高于其他方式。网站经营者通过户外运动装备商城、出行线路支持等设置功能吸引汇集人气和支持者,而集聚的人群在接受网上发布的信息后,向俱乐部购赁出行所需装备和商品,再经俱乐部组织、网上发布的各类户外旅游活动指引,现实地理空间中集聚和分散活动。户外运动俱乐部网站经营者通过这种方式获取经济效益,以实现自身运作的维持及发展。
除了网站建设,俱乐部通过短信平台、传单或老会员、朋友介绍进行俱乐部宣传推广,俱乐部在各类媒体上进行广告宣传,形式主要有展会宣传、电视宣传或广告、报刊杂志、广播电台等。还有些俱乐部通过组织或参与各类户外运动赛事进行推广营销。
1.6 领队制度
1.6.1领队招募
珠三角地区户外俱乐部招募主要有以下3种方式:一是通过俱乐部自身的网络平台发帖招募领队;二是在参加俱乐部组织活动的户外爱好者中招募;三是前往体育院校招募身体素质好、专业素质丰富的户外爱好者作为新领队。据了解,目前珠三角户外俱乐部更多的是在使用前两种方式招募领队,众多户外俱乐部在招募领队的时候会有一个比较硬性的要求:参加俱乐部组织的活动1-5次不等。前面两种招募方式与这个要求相对应,可招募到热爱户外运动、对户外俱乐部较了解、价值观念认同的领队。
1.6.2领队管理
本研究在走访广州市户外俱乐部过程中了解到,广州市的户外俱乐部都有自己的专业领队,但是兼职领队数量居多,广州市规模最大的户外俱乐部之一的友友户外的100多个领队中,只有10个左右的全职领队。这些兼职领队的流动性强,大部分兼职领队专业技能及专业素质较低。在领队管理上,发展较好的友友户外、天涯户外、自由由我等户外俱乐部有明确的管理体系,包括领队培训、领队福利待遇、领队晋升等机制,但是小型户外俱乐部在领队管理上比较松散,缺乏领队培训。
1.7 竞争情况
目前,随着珠三角地区户外俱乐部数量的增加,户外俱乐部的竞争也日益激烈,主要体现在以下两个方面。一方面为覆盖的旅游市场大体一致。珠三角地区67%的户外俱乐部在2006年后成立,成立的年份比较集中,户外俱乐部数量在短时间内急增,而珠三角地区现实的户外需求是有限的,这必然导致户外俱乐部的之间存在竞争。另一方面为产品同质化程度高。户外俱乐部组织的活动多为徒步、登山、攀岩等,活動内容大致雷同,很多时候区别只是在于线路的进入方向不同,活动信息来源单一,户外俱乐部线路的来源主要有两类。一类为8264、磨房等户外网站发布的活动和旅行社一些常规路线;另一类为户外俱乐部的领队开发的新路线,但是用这种方式开发的新线路在短时间内很容易被复制,因此大部分户外俱乐部并无所谓的品牌活动。
2.广州市户外俱乐部的发展问题
为了更好地了解广州市户外俱乐部的发展现状,本次选取9家户外俱乐部作为面对面访谈的对象,从经营和管理两个层面上深入开展了实证研究。访谈的内容主要包括人员管理,组织结构、领导方式、控制职能、计划以及经营模式等。
2.1 会员制管理落后
据调查,广州市户外爱好者成为户外俱乐部会员的方式有三种:一为直接在户外俱乐部的官方网站点击注册成为会员,这种虚拟会员制大概占了80%;二为参加户外俱乐部组织的一定次数的活动后即可成为该俱乐部的会员,这种方式约占15%,如户外爱好者参加龙迹户外俱乐部一次活动即可成为会员,火烈鸟户外俱乐部则需要5次;三为交付一定费用后方可成为户外俱乐部会员,广州市暴走户外是个中代表,这种方式占5%左右。俱乐部设立会员制的初衷是为了让会员更容易获取信息、方便报名和获得一定的优惠,然而俱乐部会员制并没有很好地发挥其功能。珠三角地区大部分户外俱乐部“网络会员”仅仅是一种形式会员,拥有的福利非常少,而且网站上的会员数量并不具有可信度,虚设的会员数量成为俱乐部制造噱头、增加吸引力的工具,不能及时掌握客户最新动态,容易造成客户流失,会员管理方面还有待提高。
2.2 宣传力度不足
根据广州市9家户外俱乐部的负责人访谈结果,我们可以知道,宣传力度不足是制约广州市户外俱乐部发展壮大的主要因素。
据调查,目前广州市户外俱乐部的宣传方式主要是口碑宣传。以前未了解过或对户外俱乐部了解不多的户外爱好者,对俱乐部存在认识偏差,认为户外俱乐部是上流社会的交流场所,不适合大众休闲。再加上户外俱乐部大部分参与者是依靠已参加过活动的会员们的介绍和邀请,才了解户外俱乐部,进而参加户外活动。用这种方式进行宣传,能普及的范围较小。传递正确的户外文化,消除对户外俱乐部的偏见,扩大宣传力度是关键。
另一方面,户外俱乐部新路线的宣传一般是借助领队的朋友圈和空间,来号召更多的人感受拓展文化,而领队拥有的游客圈是有限的,吸引的活动参与者也有限,造成户外俱乐部的线路宣传范围小,传播速度慢,并不利于为大众所熟知,一定程度上阻碍了户外俱乐部的发展壮大。
2.3 领队质量参差不齐
据中国登山协会最新发布的 《2013中国大陆山难报告书》,自2001年至2013年期间,驴友遇难数量攀升,2013年全年山难遇难的人数达48人,是从2007年发布山难报告7年来的最高值。其中户外俱乐部组织及涉及领队参与的户外活动有13起,死亡人数共13人,因领队直接原因而发生事故有4起,间接原因而发生的事故有9起,发生事故的原因是领队的安全意识差、经验不足、管理不到位。本项目通过对广州市户外俱乐部的领队选拔方式的深入了解,发现该市户外俱乐部的领队也存在相同的问题。该市的领队是依据参加户外活动的次数、体能、是否具有急救知识以及老领队的考察等具有主观性的评判标准来进行选拔的。其次,领队培训大部分是依赖老领队带领新领队的方式,专业培训期短、培训技能单一,导致领队专业知识结构不合理,质量参差不齐。另外,《全民健身条例》 规定对从事高危险性体育项目进行健身指导为职业的社会体育指导人员应取得职业资格证书。攀岩、高山探险、山地户外运动既是户外活动的一部分,也是高危险性体育项目,应当持领队证上岗,但目前无证上岗现象频频发生。因此,为了保证参与者的安全,应提倡领队具有领队证。领队的选拔如果没有一个科学规范的标准,将直接影响到整个团队的安全系数,成為俱乐部发展的软肋。
2.4 行业管理不够完善
行业管理不完善主要体现在相应的法律法规缺失、主管部门不明确两个方面。
国家颁布《中国登山协会关于的登山户外俱乐部及其相关从业机构资质认证标准》、《登山户外俱乐部及其相关从业机构技术等级标准》等行业规章,然而登山只是珠三角地区户外俱乐部的经营范围之一,是否完全适用于珠三角户外俱乐部尚待商榷,而且这些行业规章尚未上升到法律法规层面,权威性不足。当前户外俱乐部行业缺乏相应的法律法规,这导致户外俱乐部及其相关工作人员和参与者的权益难以得到保证,进而限制户外俱乐部行业的经营与发展。其次,珠三角地区户外俱乐部没有明确的行政管理部门。长三角地区户外俱乐部有很多都带有明显的旅游性质和体育性质。珠三角地区户外俱乐部同样具备这两种性质,体育部门与旅游部门难以确定的自己的管理范围,形成了监管盲区,没有明确的法律法规,便无法可依,便出现相关管理部门不知道谁管、管什么、怎么管,进而出现没人管的现象。
3 广州市户外俱乐部发展问题的原因分析
3.1 立法滞后
户外运动的规章制度,除了国家体育局以及国家体育委员会颁布的有限的几个管理办法外,在我国至今尚未有一部单行的法律法规对户外运动的风险致害责任、户外俱乐部的经营管理以及户外运动领队的资格认证等做出明确的界定,甚至在现行的法律法规中,关于户外运动也找不到任何相关的具体法条。相关法律法规的制定和完善速度远远赶不上户外俱乐部的发展,这就是户外运动市场混乱,意外事故频发,恶性竞争屡禁不止的源头所在。另外,旅游逐渐向户外运动方向发展,比如特色旅游和探险旅游;户外运动也有向旅游方面发展的趋势,比如休闲体育。而旅游爱好者自发组织的出游活动,就很难界定是户外运动还是旅游活动。体育和旅游两者的区分越来越不明显,体育和旅游两者概念的模糊化,导致相关部门难以下手。因此,立法的滞后是制约户外行业发展的最主要的因素之一,制定法律法规必须首先界定服务和约束的对象群体。
3.2 管理不当
目前,俱乐部常常出现会员制度的缺失,领队选拔标准、晋升制度不明确等问题,对于小型俱乐部而言,规模不大,组织结构简单,直接分为创办人和领队。领队一人身兼数职,岗位配置人员交叉。中型户外俱乐部部门结构形同虚设,缺乏对目前的组织结构进行改造和创新的热情,不利于俱乐部的发展。在不同的环境,组织环境的适当变迁有利于户外俱乐部规章制度的规范化,以迎合旅游市场的客观需求。
3.3 整体市场发育不健全
当前珠三角地区户外俱乐部的规模并不大,户外俱乐部运动产业的发展占总体经济的规模比例偏小,户外俱乐部尚处于起步阶段,许多大众并不了解户外俱乐部,甚至对户外俱乐部概念理解上存在误差,市场潜力还未被开发出来,户外俱乐部的客户群较少,大多数客户群较为固定,对外宣传吸引新的客户的用时长,整体户外运动市场较为狭窄;其次,行业整体市场发育不健全,户外俱乐部无证经营、从业人员无证上岗现象的时常发生,而经营规模较大,经营较为成功的户外俱乐部的数量很少,模范作用没有发挥出来,致使户外俱乐部不为大众所熟知,宣传力度不足,整体市场发育不健全的市场环境,不利于户外俱乐部的对外推广。
4.广州市营利性户外俱乐部的发展建议
4.1 营销现代化
4.1.1媒体宣传
据调查,户外俱乐部在媒体平台上,不管是传统的媒体渠道,还是新型的媒体平台,户外信息广告或链接较少,除非是主动去查找相关户外俱乐部的信息,否则户外运动爱好者根本就不了解户外俱乐部的市场状况,许多潜在的户外爱好者对户外俱乐部把握不准确。
手机越来越多的走入大众的生活中,新媒体营销利用好网络是关键,户外俱乐部要充分利用各种宣传媒介系统地宣传报道,加强微信、报纸、电视、电台、广告宣传,使人们正确认识到户外运动的本质,推翻户外运动仅是贵族运动的想法,引导和提升大众的参与意识,扩大需求基础,多渠道宣传,提升自己的知名度。与此同时,在组织户外活动中,让消费者
体验俱乐部的产品和文化,提高消费者对俱乐部品牌活动的忠诚度。另一方面可以举办有影响力的品牌活动和精品赛事,提升品牌的社会影响力,争取赛事或活动的价值最大化,吸引赞助商和广告媒体的介入。
4.1.2注重参与者的情感体验。
户外俱乐部的创立初衷是让更多人亲近自然,享受自我。因此在旅途中让参与者感受自然,放松身心是至关重要的。情感体验是用感性带动心理的体验活动。据调查,广州户外俱乐部在活动结束后,一方面会对会员进行回访;另一方面在闲暇时,提供基地给会员们一个交流场所,比如拍微电影、一起看电影,打火锅等社交活动。这些活动无疑对提高会员的忠诚度有很大的帮助。目前,户外俱樂部主要的宣传方式为口碑宣传。会员在旅途中的情感体验很大程度上会影响到宣传效果,忠诚度高,归宿感强,有助于户外俱乐部的宣传。因此,俱乐部不仅在旅途中要让会员愉悦,在结束后也要适当加强对会员的情感交流。
4.2 建立风险评估机制
风险评估主要针对开展户外运动的前期准备阶段,包括线路选择、装备选购、参与人群的筛选等。在走访广州户外俱乐部的过程中,我们注意到广州的户外俱乐部都有采取自主开发新线路吸引和留住游客的措施,新线路中常包含一些没有旅行社或俱乐部涉足的新“点”,但“踩点”的基本为俱乐部内部领队。这一现象在领队素质参差不齐的户外行业中,意味着对线路安全性的评估也参差不齐。其次,不同的户外运动项目对户外装备和参与人群的体能及技能的要求也有着很大差异,但据我们了解,大多数户外俱乐部对运动装备的选购及租借没有科学、严格的执行标准,对不同项目参与者的筛选也片面主观。户外线路难度及危险系数评估失当、装备质量不过关、参与者体能不支和知识及技能的缺失等情况的发生,都可能带来不堪设想的后果。因此,建议政府建立相关的风险评估机制,同时对户外装备的选择及不同难度系数户外项目的适合人群制定一个科学的标准,最大限度地降低由线路风险评估、装备选择、可参与人群选择的失误带来的人身和财产损失。
4.3 建立珠三角户外俱乐部协会
建议建立珠三角户外运动俱乐部协会,目的是保障珠三角户外俱乐部公平竞争与促进俱乐部之间的合作交流。根据我们的调查,目前珠三角地区拥有工商局备案号的户外俱乐部为131家,再加上其他各种非盈利性质的户外俱乐部,珠三角地区户外俱乐部数量还是比较庞大。近年来随着旅游市场的不断走俏,户外俱乐部之间的竞争也愈演愈烈,甚至出现恶性竞争的局面。然而,这么庞大而复杂的一个群体之间却没有一个组织来联合和规范。很多活动是异地开展的,需要通过彼此的合作才能完成。建立强有力的珠三角户外俱乐部协会,不仅可以促进俱乐部之间的物资与人才之间的交流,保障各个俱乐部之间的利益,也可以对俱乐部起到一定的牵制和规范作用,有利于促进户外行业的健康发展。
4.4 完善户外俱乐部的领队选任制度
国家体育总局发出声明,户外领队是经国家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批准的体育行业特有职业,现已制定国家职业标准,需持证上岗。无论组织何种形式的户外活动,领队都是其中的重要角色。然而在众多活动的领队中,经过正规培训的数量不多,认证的“持证领队”少之又少。中国登山协会早在2003年开始举办户外运动相关的资格证培训班,然而到目前为止,拥有中国登山协会户外指导员资质的领队却不多。这些“无证领队”要适应户外俱乐部未来的发展,只有通过专业的培训和考核取得相应的资格证书,成为真正意义上的专业领队,才能更有效地规避风险,为户外俱乐部这一旅游新业态的发展壮大贡献自己的力量。户外运动要更好地满足旅游者的需求,适应未来发展,完善领队选任制度是关键。
注释
[1]资料来源:2014年07月31日 by DinK in 体育数据, 生活数据 with 183 Comments.
[2]晁永鹏.成都户外运动俱乐部现状及发展策略研究.硕士论文.2013.
[3]丁媛.上海户外运动俱乐部研究.硕士论文.2011.
[4]丁媛.上海户外运动俱乐部研究.硕士论文.2011.
[5]资料来源:珠江三角洲地区改革发展规划纲要(2008-2020年).2008.
[6]资料来源:.2013中国大陆山难报告书.中国登山协会.2003.
[7]朱江华,樊丹.长三角地区户外运动俱乐部有序发展对策探究[体育科技文獻通报].2013.
参考文献
[1]Feng, R. Member Segmentation and Value Network of a Paid Travel Club: A Perspective of Relationship Marketing[D]. Doctoral dissertation, Purdue University.2004.
[2]Jyh Jeng Wu, Yong Sheng Chang. Towards Understanding Members Interactivity, Trust, and Flow in Online Travel Community[J]. Industrial Management & Data Systems.2005,105(7):937-954.
[3]Ruomei Feng, Alastair M. Morrison. Quality and Value Network Marketing Travel Clubs[J]. Annals of Tourism Research, 2007,34(3): 588-609.
[4]Wang,Youcheng, Fesenmaier D.R..Towards Understanding Members General Participation in and Active Contribution to an Online Travel Community [J]. Tourism Management,2004,25:709-722.
[5]Wang,Y.,Quaehee,Y., Fesenmaier D.R..Defining the Virtual Tourist Community: Implications of Tourism Marketing[J].Tourism Management, 2002,(23):407-417.
[6]曹娟.俱乐部旅游:实施、意义与前景[J].旅游学刊.2004,19(1):37-41.
[7]丁媛.上海户外运动俱乐部研究[D].上海:华东师范大学.2011.
[8]林奕言.中国户外俱乐部旅游发展研究 [D].上海:复旦大学. 2007
[9]焦巍雄.QN 户外俱乐部网络营销策略研究[D].成都:电子科技大学.2006.
[10]路紫,樊莉莉.中小型旅游网站服务功能与商业模式的区位问题——以乐游户外运动俱乐部旅游网站为例[J].人文地理,2005(1):103-106.
[11]苗学玲,保继刚.“众乐乐”:旅游虚拟社区“结伴旅行”之质性研究[J].旅游学刊2007.
[12]邵强.西安市户外运动俱乐部的运营之道.体育世界.2011.
[13]刘闯.桂林市户外运动俱乐部发展现状及对策研究[D].福建:福建师范大学.200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