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校企合作中政府责任担当的多维度考量
2015-01-07文汉琛郑剑
文汉琛+郑剑
摘 要:校企合作是职业院校自身发展的内在逻辑,也是目前我国大力发展现代职业教育的重要途径。在校企合作发展的各个行为主体中,政府发挥着重要的作用,从多维度视域理清政府在校企合作发展中的责任担当,拓展政府作为的空间,激活政府作为的潜力,以便助推校企合作的快速健康和可持续发展,具有重大的现实意义。
关键词:校企合作 政府 责任担当
课 题:本文系山东省科技厅山东省软科学研究计划资助项目成果,课题名:社会资本视域下的校企合作发展研究,课题编号:2013RKA08009。
校企合作(本文特指职业院校与企业的合作)是大力发展现代职业教育发展的根本途径,对于提升职业教育质量,实现职业教育的可持续发展,助推我国经济转型升级,提升企业的创新能力,扩大就业,构建和谐社会发挥着重大的作用。从外部环境、运行机制、主体能力以及发展趋势等多维度视域,探索政府在校企合作发展的责任担当具有重大的现实意义。政府在校企合作中有着得天独厚的作用,发挥着不可替代的功能。
一、优化校企合作发展的环境
目前,我国校企合作的状况并不理想,没有达到应有的发展水平,其中的原因是多方面的,既有企业的责任,也有职业院校自身的原因。但是,从政府责任担当的视域来考量,我们认为校企合作发展的外部环境亟待优化是解决这个难点的关键环节。
优化校企合作发展的外部环境,政府有着义不容辞的责任。校企合作发展的外部环境是一个包容性很大的概念,它有着多层面、多维度的构成要素,一般说来,它主要包括社会价值认同、制度政策环境、财政环境、社会舆论和社会发展趋势等因素。
目前,校企合作是我国职业教育健康发展和提升企业创新能力的重要途径的观念已经深入人心,基本上达成了社会共识。但是,其确切内涵和价值指向还需要进一步界定和深化,消除校企合作的认识误区,避免校企合作利益相关方的短视和偏执观念,促进校企合作各行为主体之间的价值观念融合,发挥政府的战略观念引导作用,是大力开展校企合作的前提和基础。
高度重视制度规范对校企合作发展的必要性、紧迫性和价值性,明确校企合作各行为主体的权利与义务,制定相应的奖惩制度,使校企合作有法可依、有法必依,从源头上规范和引导校企合作向纵深发展。
提供切实有效的制度支持和政策引导,优化校企合作的制度政策环境,破解校企合作大力发展的瓶颈制约,为促进校企合作发展提供规范保障和奠基工作是我国当前大力发展校企合作事业的重中之重。譬如德国就有专门的法律法规规定校企合作培养。
同时,制定实施校企合作的优惠政策,加强政府对校企合作的财政支持力度和宽度,通过减免税费,增加财政补贴等方式助推校企合作双方在实训基地建设、产品开发、代管税收等事项的发展。
建立和完善知识产权制度,充分释放知识产权的制度红利,激活和挖掘校企合作各行为主体的工作积极性和创造性,扩展校企合作的空间,夯实校企合作的根基。
政府要加强校企合作社会舆论环境建设,为企业在校企合作中发挥主体作用营造良好的社会环境和舆论氛围。
各级政府要进行企业参与职业教育的资质认证制度、准入制度和企业贡献等级评级制度建设;设立奖励制度,对于在校企合作中贡献突出的企业给予奖励和宣传,激发企业参与校企合作的热情和责任担当。
引领鼓励校企合作的社会时尚,培育重视职业教育的行为自觉。校企合作是当今经济社会发展的必然趋势,是职业院校发展的内在逻辑。校企合作、产学研结合是世界各国职业院校培养应用型人才的成功经验,是振兴国家经济,提升本国总体实力的重要方式。从观念上破除“学而优则仕”“劳心者治人,劳力者治于人”等旧思想,从而在全社会倡导尊重劳动、尊重创造和尊重人才的社会风气,对于破除目前我国职业教育地位不高,校企合作开展不力的现状有着深远的促进作用。
二、创新校企合作发展的体制机制
有了良好的外部环境只是校企合作顺利发展的前提条件,如果没有校企合作各行为主体的积极参与,不能把校企合作的制度实践化和功效化,校企合作仍然将会是徒有虚名的表面化存在。因而,创新校企合作发展的体制机制,充分发挥政府统筹主导的作用,增强校企合作的成效是开展校企合作的核心环节,政府在这个环节中有着责无旁贷和得天独厚的地位。
1.加强体制和机制建设
政府要切实履行发展职业教育的职责,党政主要领导亲自抓校企合作事务,把校企合作的成效作为他们工作业绩来考核,统筹规划主导校企合作事业,把校企合作纳入经济社会发展和产业发展规划中。政府要充分发挥其组织、管理、协调等职能,统筹主导校企合作的健康发展,规避校企合作各行为主体的短视和狭隘行为,积极探索和创新校企合作的体制和机制建设。
2. 进行体制和机制创新
随着我国经济的快速发展,我国职业院校的办学管理体制也发生了很大变化,为了适应当前现代企业对职业教育的需求,实现职业教育与企业发展的无缝对接,政府加强校企合作管理体制的创新,引导企业深度参与校企合作,就成为助推校企合作发展的应有之义了。
(1)改革创新职业院校办学体制,扶持各类企业参与职业教育,在院校审批、专业设置、招生计划、项目安排等方面向企业举办的职业院校倾斜,逐步做到以企业为核心办学。扶持有条件的企业和职业院校共建实习实训基地,政府加大对实习学生和教师的补贴力度;实施相应的税收优惠,让企业更愿意接收实习学生;建立校企合作资格认证、质量监控和奖惩机制,以便保障学生实习的质量。
(2)建立合作机制,搭建校企合作平台。政府要结合本地经济需求的实际情况,加大对新兴产业领域的投入,并通过不同的形式推动企业与地方院校合作。积极拓宽企业参与校企合作的渠道,丰富企业参与校企合作的方式,积极搭建校企合作的平台,增强企业在校企合作中的话语权,以行业标准引领校企合作深入发展,以市场机制激活校企合作的潜力。endprint
(3)建立完善校企合作的协调机制。建立以政府主导的校企合作规程及其评价标准,明确政府、企业、院校等相关方的职责、权利与义务;明确奖励、考核与惩罚机制;成立校企合作的组织机构,专门负责职业院校与企业的合作管理与运行。
(4)加强校企合作的激励机制建设。创造性地运用各种管理手段,形成适合本地区实际的管理模式,制定相关经济激励政策,协调好各部门之间的关系,充分调动各方面的办学积极性,提高企业参与主动性。
(5)建立校企合作的共享机制。找准企业和职业院校的兴趣点、利益点,以互利双赢为基础,建立投入与风险分担、成果与利益共享等长效机制,促进校企合作。
(6)建立完善校企合作的保障机制。要确保校企合作更具时效性、操作性和可持续发展性,需要建立完备的法律保障、组织保障、制度保障和实训保障等保障机制,才能保障校企合作的深入发展。
制度体制和机制的贯彻落实和社会化是要依靠人来进行的,因而提高政府工作人员的整体素养和综合能力,提升政策制度的执行力是实施校企合作的关键。为此,政府工作人员要具备高度的政治思想觉悟,把校企合作事务作为一项重大的战略性任务来进行,培育高度的校企合作责任担当意识和行为自觉,积极主动地服务校企合作事业。政府决策部门要提高校企合作政策的决策能力,提升校企合作政策的执行治理能力。
三、探索校企合作发展的新路径
在构建中国特色现代职业教育体系的过程中,发挥着重大的主导作用的各级政府,是确保校企合作深化发展的关键因素。为此,各级政府要根据本地区的经济发展需求,审时度势、因地制宜地探索校企合作发展的新路径、新
模式。
第一,大力推进以合作办学为机制、以合作育人为模式、以合作就业为目标、以合作发展为动力的校企利益共同体建设,积极探索校企深度合作的一体化办学形式,实施校中厂、厂中校、职教集团、办学共同体等路径探索。
第二,实施四轮驱动战略。按照“资源共享、优势互补、协同发展、合作多赢”的原则,在“政府推动、社会驱动、校企互动”的基础上,着力构建“政府—行业—院校—企业”的四方联动合作战略联盟委员会,政府加大财力和人力的投入,实施集团化办学,促进校企合作规模化、集约化、科学化和规范化建设,组建行业性、区域性的职教集团,充分发挥政府在校企合作中的主导统筹作用。
第三,政府积极鼓励职业院校教学模式改革。结合构建现代职业教育体系助推区域经济社会和谐发展的形势,政府鼓励院校积极探索“基地、招生、教学、科研、就业”紧密结合、系统化运作的“五位一体” 校企合作模式。这种模式以“基地”作为校企合作的载体,以“招生”作为校企互动的起点,以“教学”作为校企合作的核心,以“科研”作为校企融合的提升,校企双赢的成果体现在“就业”环节。这五个环节环环紧扣,构成一个有机整体,通过校企双方互惠互利、合作共赢的深度结合,解决校企合作“一头冷一头热”、企业缺乏动力的难题,可以弥补目前校企合作制度环境的不足问题。
第四,设立政府主导监管下的校企合作基金,确保校企合作的快速健康和可持续发展。各级政府部门要通过国家财政投入、社会组织捐赠、企业培训基金归集等方式多渠道筹集校企合作基金。这项基金用于支持校企合作日常运转、公共实训平台建设、购买师生企业实习岗位、外聘企业专家等基本费用,以便补贴校企合作各方成本,弥补校企合作经费不足。同时奖励校企合作中涌现出的企业、个人及典型做法,提升企业参与校企合作的社会责任意识,推动校企合作社会环境的形成与发展。
政府在校企合作中有着义不容辞的责任担当,这种责任担当和主导作用应在遵循职业教育发展规律和面对市场经济挑战的基础上进行。在校企合作中,我们既要坚持政府在校企合作中的主导地位,也要竭力避免全部依靠政府,政府过度干预的倾向。我们主张校企合作在政府为与不为的辩证关系中取得健康的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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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山东省济宁市技师学院)endprin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