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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邹县“路社联防”工作的历史考察

2015-01-07冯宪华孔艳梅

党史博采·理论版 2014年12期

冯宪华+++孔艳梅

[摘要]20世纪60年代初,山东邹县为了确保京沪铁路这个经济命脉的安全畅通,组建护路队伍,开始了以“劳护结合”为主要形式,以防奸、防特、防破坏、保畅通为主要内容的、群众性的“路社联防”工作。以后又进行了护路工作的升级转型。

[关键词]邹县;路社联防;护路组

一. “路社联防”工作的兴起

邹县位于京沪铁路济南至徐州的中间地段,邹县铁路治安联防工作,是随着形势的发展变化,逐步发展和完善起来的。20世纪60年代初,国民经济处于暂时困难时期,群众生活困顿,社会秩序不好,加之国际形势紧张,铁路安全秩序受到严重影响,扒车、哄抢运输物资的现象时有发生,根据上级党委的指示,中共邹县县委、县政府根据当时政治和治安形势的需要,为了确保京沪铁路这个经济命脉的安全畅通,从国家政治稳定和经济建设的大局出发,投资兴建护路房,组建护路队伍,开始了以“劳护结合”为主要形式,以防奸、防特、防破坏、保畅通为主要内容的、群众性的“路社联防”工作。

邹县早期护路主要做了以下工作:

1.组建“劳护结合”的路社联防队伍

为了做好护路工作,1962年起,邹县开始在津浦铁路(后改称京沪铁路)境内路段沿线的5个公社46个大队分别建立起46处简易护路房和护路组,让出身成份好、政治觉悟高的专业护路员分段包干,昼夜坚守岗位,吃住在铁路上。1965年,津浦铁路邹县有专业护路人员88名,对辖区内的5个车站、55座桥梁、32个涵洞、13处道口逐一落实看管人员,制订规章制度。后又及时推广中心公社双桥大队和峄山公社唐店大队护路(铁路)、护线(铁路两侧的电话线)、护坡(坡里的庄稼)、护林(树木)相结合的经验,组织好社队的收益,使护路工作走上正轨。县、社、队各级组织对护路员工作上大力支持、生活上关心照顾,迄至1971年,专业护路人员增至156人,46个护路房全部安装了电话。县里还通盘考虑解决社队之间的劳力合理负担,县委在摊派义务工时,对铁路沿线社队予以照顾,把护路所需的劳力和县里兴修水利等所用劳力统一计算,并适当组织护路员轮流到生产队参加集体劳动。

2.成立护路领导小组,加强组织领导

铁路是国家的交通动脉,关系到国防建设和国计民生的方方面面,为此,1971年,邹县县委立即建起了由公安、法院、武装、铁路、民政、市管、交通部门等有关负责人组成的十人护路领导小组,县委副书记韩亮担任护路领导小组组长,各公社党委和大队党支部,都建起五至七人的护路领导小组。做到层层有人抓,事事有人管。在加强专业护路队伍建设方面,护路领导小组主要抓了二点:一是建立学习制度,把专业护路员分成15个学习小组,选出正副组长,每5天集中学习半天,主要学习时事政治和护路知识。二是明确任务,在学习提高的基础上,要求护路员要做到“四勤、四护、五结合”。“四勤”即眼勤、嘴勤、手勤、腿勤和勤巡视,勤观察,勤汇报,勤动手维修线路;“四护”即护路、护线、护林、护坡;“五结合”即护路员与铁路职工结合,与民兵结合,与治保会结合,与学校师生结合,打好护路的人民战争。

1977年第二次全国铁路治安工作会议后,邹县县委在此前工作的基础上,成立了由书记挂帅、有关单位负责人参加的“整顿铁路治安领导小组”。相继举办了多期“护路员学习班”,并召开了全县党员、团员、干部群众、民兵共计40万人参加的有线广播大会,宣传路社联防工作的重要意义。在铁路沿线中小学建立了“铁道小卫士”护路队,利用课余时间、寒暑假等节假日参与护路巡逻。

3.制订《护路防奸公约》,爱路护路人人有责

搞好铁路治安,确保铁路畅通,必须发动和依靠沿线广大人民群众。1974年邹县县委通过发动沿线村庄群众,集思广益,普遍制定了“六要六不”的《护路防奸公约》。公约的内容是要爱惜铁路上的一草一木,不在铁路上拾柴扫煤、砍伐树木、放牧牛羊;要爱惜铁路上的各种设施,不在铁路两侧取土挖路基;要自觉维护铁路运输安全,不抢越铁路和在铁路轨道中间行走,严防事故发生;要严格聋哑盲人及精神病人的管理,不要让他们在铁路上行走、逗留,过铁路时必须由人带领;要教育儿童爱护铁路,遵守纪律,不上铁路玩耍或用石块击打列车;要协助专职护路员维护好铁路治安秩序,敢于同坏人坏事作斗争,不做危害行车安全的事情。同时,沿线各大队的墙壁上、电线杆上、宣传牌上,都写上了“爱护铁路,人人有责”的醒目标语。

4.组织民兵保护、抢修铁路队,加强对四类分子的监督改造

根据邹县县委意见,着力加强了沿线村庄民兵组织建设,使其成为维护铁路治安的骨干力量。沿线各大队都组织了10至30人的民兵班、排,节日或者有重要保卫任务时,由社、队主要负责人和公安人员带领上路巡逻,大型桥梁由民兵站岗看守。为应对突发自然灾害及人为破坏,确保铁路通畅,铁路沿线各公社普遍组建了民兵铁路抢修队,制订了抢修方案,有的还进行了抢修演习。县委还要求各社队不断加强治保会建设,把护好铁路作为治保工作的重点,发动群众控制监督改造铁路沿线的四类分子,对他们进行定期评审和守法教育,做好敌情侦察。

二.“路社联防“工作的发展

1975年6月18日至7月15 日,公安部、铁道部在北京召开了全国铁路治安工作会议。邹县县委副书记韩亮以“发动和依靠群众搞好护路工作”为题,在大会典型发言,把邹县的护路工作向中央领导及大会汇报后,全场响起了热烈的掌声。会后,全国十九个省市的参观团来邹县参观访问,津浦铁路邹县段被全国誉为“放心路段”。 为保京沪铁路这条经济大动脉的通畅,邹县对护路工作提出了“人民铁路人民管,路社联防保畅通”的口号。1975年9月26日,《大众日报》发表了题为《人民铁路人民管》的文章,报道了邹县开展路社联防的经验。1975年山东省公安厅、铁道部济南铁路局、省军区还把邹县开展群众护路活动的经验汇编成小册子,联合下发了《关于印发邹县路社联防经验的通知》,号召全省学习推广邹县经验。邹县在铁路整顿方面积极响应中央号召,在全省起到了表率作用。此后,1977、1978年,县委副书记韩亮又代表邹县县委出席了铁道部工业学大庆会议、全国第17次公安会议并作典型发言。1987年4月,山东省政法委在临沂召开铁路治安联防会议,邹县副县长胡长安又介绍了护路经验。全国有10多家报刊杂志先后报道了邹县的铁路治安联防工作。铁路沿线各公社(乡、镇)大队(村)把爱护铁路列入精神文明建设的乡规民约,作为创建文明村庄的一项重要内容,响亮地提出了“人民铁路人民爱”、“爱路就是爱国家”的口号。32公里的京沪铁路邹县境内路段沿线两侧共有115个自然村,到1990年,已有71个村被命名为文明村庄。

1992年11月25日至27日,山东省第四次铁路治安工作会议在邹城市召开(邹县撤县设市,改称邹城市),公安部、铁道部及各有关部门的负责人参加了会议。会议表彰了邹城市公安局所属27个先进单位和37名先进护路员,并颁发了锦旗和奖状。2003年邹城市被中央综治委授予“全国铁路护路联防工作先进集体”的荣誉称号。

三. 邹县“路社联防”工作的历史评价

1.邹县的护路工作起步早、发展快、持续时间长、成绩显著。从1960年代临路46个村庄开始建设护路组,七十年代曾两次出席全国铁路治安工作会议,成为全国铁路治安工作的一面红旗,20世纪八九十年代仍不断受到领导视察指导和高度评价。1977年,山东省革命委员会下发105号文件,授予邹县中心公社双桥大队的段新明“模范护路员”光荣称号,1977年11月19 日,《大众日报》以“模范护路员—段新明”为题目,报道了段新明的模范事迹。多年来,邹县(城)的铁路护路联防工作一直是全国的一面旗帜,对提高邹县(城)的知名度,促进改革开放、经济建设乃至国家安全都起到了非常重要的作用。

2.历史局限性明显。铁路是国民经济的大动脉,历来是国内外敌对分子、不法分子制造事端、报复社会的破坏目标,改革开放前的路社联防工作,带有“左”的时代局限,如过于强调护路的阶级斗争,管制所谓四类分子;在实行人民公社集体经济时代,经济平调色彩浓厚,强调地方村庄社员的无报酬付出,随着时代和社会生产生活条件的巨大发展变化,以往那种各村庄大队自费派人员护路工作的发展可持续性差,以致不可维持,不能实现政企分开后的铁路与地方双赢共利。同时,护路工作的行政干预、摊派色彩浓厚,铁路沿线的行政村不论大小远近,均设有护路房,设置不尽科学合理,大多一千米以内,短的距离仅有200多米的间隔。

3.护路工作方式方法不断调整,与时俱进。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后,根据社会政治经济的发展变化,邹县护路工作与时俱进,不断调整护路新方法新形式,坚持“劳护结合、以路养路”,稳定护路队伍,妥善解决报酬,大力开展以“护路、护线、护林、防盗、防破坏、保畅通”为主要内容的爱路护路活动,使铁路治安联防工作取得了巩固和发展,多次受到中央、省、市各级领导同志的充分肯定。至1995年,护路员每人每月领取150元补贴,每隔几年补贴就上调一次,但补贴偏低,青壮人员流失严重,老弱者充斥护路员队伍。2006年4月,山东省护路办全力推进护路工作布局调整,推进护路队伍专业化建设,适当提高人员报酬,按照“精干、高效、统一”的原则,重新聘定护路员。邹城市境内京沪铁路按照上级“每两公里设一处护路房”的要求,将近50个护路房压缩改造为19个,选配了素质较高的护路员40名。他们发扬爱路护路的光荣传统,以与时俱进的时代精神,坚持在稳定中求发展,在发展中求突破,将工作思路从保证“两条线”的安全,扩大为辐射一个面的稳定,将工作范围向铁路两侧5公里拓展,实行路地配合、整体联动,借助综治优势,创立了铁路护路联防工作的新模式,消除了铁路治安工作的“断层”和“盲区”,建立了维护铁路治安工作的长效机制。

[参考文献]

[1]邹县路社联防经验汇编(内部资料)[Z],1975.

[2]邹县公安机关发动群众护路防奸保畅通[N].人民日报,1978-1-12(3).

[3]何庆生.邹县农民爱铁路[J].《人民画报》,1978,a(6).

[4]邹城市铁路治安联防工作简介(内部资料)[Z],1992.

[5]中共邹城市委党史研究室编.中共邹城市历史大事记[M].北京:中共党史出版社,1997.

[6]韩亮.《岁月情深》[M].济宁市新闻出版局,200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