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些国家的法治为什么失败
2015-01-06
欢迎体验戒严的生活
10月14日,泰国旅游部门为了吸引外国游客,对澳大利亚媒体说,游客到泰国可以体验军事戒严的生活。自今年初泰国政局动荡以来,前往泰国的游客比上年下降了近20%。以政变作为吸引游客的噱头,也只有被称作“政变之国”的泰国才可能发生。
自从1932年泰国军方发动政变,迫使泰皇接受君主立宪制以来,军事政变就在这个国家反复上演。作为佛教国家,泰国的社会治安良好,民主体制建立也比较早,至今已经进行过25次选举,但泰国的法治状况却一直没有根本起色。
泰国只是世界范围内法治建设严重受挫的国家之一。近年来,已有多个国家发生政变或是各种形式的政治乱局,重建稳定的法治秩序遥遥无期。而在其他政治秩序还算稳定的国家,法治也面临各种问题,腐败和高企的犯罪率使民众无法享受到宪法和法律上规定的权利,更严重的是,一些国家甚至以法律的名义限制和侵犯民众的利益。
著名政治学者福山认为,在历史上西欧国家的法治之所以较好,并不是出于什么必然的原因,而是偶然的情势所致,法治思想和社会条件也曾经在中东和印度存在,但只有西欧才使法治成为制度化的现实。
法治失败的形式
泰国几乎每一次政变都推翻原宪法,颁布新宪法,因此短短80多年来,已经颁布过18部宪法。第十八部就是不久前军方政府制定的临时宪法,赋予了过渡政府几乎独断的权力。目前,新的正式宪法正在制定中。像泰国一样,反复重新制定宪法所体现的是各方政治势力未能在基本规则上达成共识,致使政治秩序无法稳定下来,这是法治在宪治层次上的失败。
对于其他已经闯过宪治危机的国家来说,法治依然可能存在严重问题。印度独立后,于1949年制定了第一部宪法,一直施行至今。但是印度法治在实践中仍存在许多被普遍诟病的问题。根据“世界正义计划”2012年的调查报告,印度司法系统的审判和执行效率低下,腐败横行,警察滥权现象严重,社会秩序和安全状况在被调查的97个国家中位居第九十六位。这是法治在实施层面上的失败。
第三种法治失败的类型显得更为隐秘但却具有严重的危害性。即使已经有了稳定的法律,且法律实施也不存在大问题,法治也可能在人权保障上失败。美国历史上就存在非常不光彩的一幕,例如使用各种手段限制黑人和穷人的投票权。尽管美国内战之后,黑人的平等投票权在宪法上得到保障,但是美国南方各州担心黑人人数太多,都参与投票,可能会选出黑人领导,制定和实施不利于白人的政策,便纷纷规定投票者必须缴纳一定的保证金或是先通过某种考试,而大多数黑人都是穷人和文盲,相关政策相当于变相剥夺了黑人的投票权。这种在规则上设立障碍,侵犯公民基本权利的做法,是对法治的严重破坏。
法治没有成为共识
法治失败的首要根源是没有形成尊重法治的共识。宪治危机产生的原因,就是各方政治势力不愿意通过规则来达成妥协,而是诉诸政治实力,以求胜出后垄断制宪权力。泰国在政变与制宪之间的不断轮回,原因之一便是新势力制定的宪法总是有利于己方,而想着压制对手。
阿尔巴尼亚是东欧国家中法治状况较差的一个国家。1991年,阿尔巴尼亚制定新宪法,当时竞选失利的民主党纠结于选举舞弊问题,没有致力于参与新宪法的设计,而是“赌气”退出了制宪委员会。此后,新宪法虽然以90%的高得票率通过了全民公投,但由于一个主要政治力量在起草过程中的缺席,新宪法的权威大打折扣,在此后多次引起争议,不仅没能消弭政治上的党派之争,反而成为其根源。
法治被破坏的另一个普遍原因是悬殊的贫富差距。耶鲁大学法学院教授蔡美儿的研究表明,一些国家在多数族群和少数族群之间形成严重的收入不平等,贫穷的多数族群就可能在政客的煽动下以暴力践踏少数族群的权利。当经济上存在严重不平等之时,一些人可能就会产生被剥夺感,不太愿意遵守规则。
最重要的法治共识发生在政治层面,是统治者与被统治者之间的共识。如果只要求被统治者守法,而不要求统治者守法,法治秩序也会面临崩溃。
(文/叶竹盛 据《南风窗》)endprin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