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探索与实践

2015-01-06

行政科学论坛 2015年5期
关键词:机构编制教职工行政

河南省强力推进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体制改革

自2014 年8 月,河南省启动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体制改革以来,省级改革已于2014 年底全面完成,18 个省辖市和10 个省直管县(市)今年上半年完成改革任务并通过验收评估,县级改革下半年全面启动实施,截至目前已有1/3 的县(市)完成改革任务。一是完善政策,明确改革路径。针对改革推进中遇到的共性和难点问题,交通运输、机构编制、组织、人社、财政等部门联合加强政策研究,形成“1 +6”改革政策体系。“1”指以省政府出台《关于全省交通运输行政执法体制改革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对全省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体制改革进行总体部署。“6”指研究出台相关的通知及实施办法共6 个文件,落实省政府《意见》,对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改革涉及的职能调整、机构设置、人员核定、经费保障、激励奖惩等方面政策进行细化。二是整合职能,促进职责统一。将省高速公路管理以及分散在各级交通运输管理、公路管理、农村公路管理、道路运输管理等部门的行政处罚、行政强制、监督检查等职能进行整合,交由新组建的交通运输行政执法机构实施综合执法。省级部门主要负责政策、标准的制定及协调监督等职能,省辖市的执法范围只限于市域内的高速公路及城市建成区。严禁将罚没收入与执法机构经费挂钩,杜绝以罚养人现象。三是精简效能,推进综合执法。将现有各级各类公路执法机构和道路运输执法机构进行整合,原则上,省、市、县三级只设置一个执法机构,明确职责,市辖区不设置交通运输行政执法机构。整合后,全省交通运输执法机构由原来的584 个减至142 个,共核减442 个。市县交通运输执法机构的人员编制,由省辖市机构编制部门按照事权,在省下达的总量内从严核定。充实和加强执法一线力量,省辖市直交通运输执法机构的人员编制按不超全市(含县区)交通运输执法编制总量10%的标准核定。重新核编后,采取政府购买服务、拓展服务网络等方式,全省共妥善转岗分流1.9 万人。

(李庆丰)

焦作市多措并举全面完成权力清单工作

焦作市今年以来全力推行权力清单制度改革,截至目前,市直51 家单位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已全部印发,并陆续在市政府、市编办等网站公布。焦作市主要采取以下措施:一是科学设计模板。为提高工作效率和质量,在深入学习借鉴省编办、外省市模式和经验基础上,组织法制办、行政服务中心有关科室负责人和市委党校专家教授座谈研讨,决定将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合二为一,科学设计了权责清单和流程图模板,明确梳理原则,统一编制标准,确定审核尺度。二是强化业务指导。在集中培训基础上,审核工作组日常通过QQ 工作群、电话指导、上门讲解等方式对各单位广泛进行业务指导。同时分批从县(市)区编办抽调业务骨干,采取以干代训方式进行轮训。三是严把审核关口。坚持职权法定原则,逐步、逐条、逐款、逐项、逐句核查各部门每项行政职权涉及的法律、法规和规章,对已废止、已修订、效力低、适用不当的依据予以调整,确保“法无授权不可为”;同时主动帮助各单位补充完善遗漏的法定权力和依据,确保“法定职权必须为”,累计查阅法律法规850 多部,部门规章4600 多部,相关法条10 万多条。四是为提高工作效率和质量,针对一些情况复杂、推动艰难或涉及撤销合并的单位,审核组改变工作模式,变协助审核为主动编制,由有关单位各科室负责人一一描述科室职责、职权运行流程等,审核组帮助各单位编制权责清单和流程图。同时,定期通报市直及县市区权力清单推进情况,表扬进度快的单位,宣传其经验,督促各单位采取措施,加快推进。

(李成军)

新乡市强化中小学教职工编制动态管理

为进一步优化教师编制资源,把有限的编制资源管好用活,新乡市编办以承担省机构编制动态管理试点为契机,切实加强中小学教职工编制动态管理,促进了校际间教职工有序流动。一是市县统筹。针对新型城镇化带来的适龄入学人口的动态变化,以及优质教育资源吸附作用造成的市县生源、师资力量不均衡问题,新乡市编办确立市县“一盘棋”思想,在充分调研的基础上,大胆探索对市县教职工编制实行跨层级调整,积极向省编办申报,提出了从部分县(市)调剂一批编制划入市区的意见,努力促进市县教职工编制资源均衡。二是动态调控。针对市属中小学编制核定不合理、教师流动用编管理不规范等问题,新乡市编办及时研究出台了《市属中小学教职工编制动态管理办法》,对市属中小学教职工编制动态调整的原则、程序和措施等进行了明确。首先,制定编制使用规划。每2 至3 年,市教育部门在省核定的中小学教职工编制总额内,根据教育发展规划、学校布局调整、生源变化及编制余缺等情况,提出市属中小学编制调整方案,报市机构编制部门审核备案。其次,坚持年度用编审核。中小学教职工新增人员实行年度用编审核制度,每年10月底前市教育部门提出市属中小学新进人员用编申请,报市机构编制部门按规定程序批准后,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最后,规范人员流动管理。明确市属中小学教职工调整交流在每年6 月、12 月分两次集中办理。教职工调整必须在学校核定的编制限额内进行,超满编学校一般不得新进人员。三是预留机动。为保障人员结构调整、急需高层次人才引进、政策性安置等特殊情况用编,机构编制部门在调整时,预留中小学教职工编制总额的2%左右,作为机动编制使用,切实加大总量控制力度,确保实有人员不超出省核定的编制总额。

(卜宪玺)

鹤壁市着力推进综合行政执法体制改革工作

2015 年,鹤壁市被确定为全省综合行政执法改革试点市之一,通过整合执法队伍,健全协调机制等方式,着力解决多头执法、重复执法等问题,优化整合执法资源。一是纵向调整执法职能,推进执法重心下移。由市编办牵头,多次召集市住建、环保、规划、国土、工商、水利等部门沟通协商,将上述职能部门行使城市管理执行层面的执法职责,以部门委托的方式,确定了市、区两级城管执法权限及具体内容,采取委托、授权的方式,明确了责任分工。同时,市编办会同市政府法制办起草了《城市管理行政执法联席会议制度》、《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协作制度》,建立了城市管理执法协作机制,明确了城市管理执法工作中市区两级城市管理综合执法职责。二是横向整合系统内部相同或相近执法职能,归并执法队伍。在政府机构改革中,以大部制改革为契机,鹤壁市将文化市场、新闻出版、广播电影电视、文物等执法职能和执法队伍进行整合,组建了市文化市场综合执法支队,实现了文化领域的综合执法。根据全省交通运输行政执法体制改革要求,将市县交通运输局、公路管理局、农村公路管理处和道路运输管理局承担的行政处罚、行政强制、监督检查、货运源头治超等执法职能和执法队伍进行整合,实现了商务流通领域的综合执法。

(崔欣)

鹿邑县坚持“三高”原则推进电子政务建设

鹿邑县坚持高起点规划、高标准建设、高效能管理的原则,积极推进电子政务建设,圆满完成《河南省机构编制部门电子政务发展规划(2011—2015)》制定的目标任务,推进了机构编制管理科学化、规范化、法制化进程。一是高起点规划。编办单独设置后,根据省编办要求,鹿邑县成立了县机构编制电子政务中心,以“三定”规定为抓手,明确县中心工作职能,着力抓好电子政务网络、数据库、机构编制统计、机构编制实名制管理、中文域名注册等工作,制定了县编办机关电子政务工作的发展目标,确保内外网站平稳安全运行。二是高标准建设。经县委、县政府主要领导同意,县编办将县机构编制电子政务中心建设经费纳入县财政国库支付预算,第一批拨付经费69.1 万元,新购置了一批电脑、扫描仪、激光复印机和一台配置高、运转快、存储安全的服务器。三是高效能管理。制定出台了信息发布、政务公开、安全保密、人员培训等制度,建立机构编制“大数据化”管理模式。建立中文域名注册电子台账,重点抓好新设立单位中文域名注册工作。公开机构编制事项,广泛接受公众监督,提升了机构编制部门在公众中的形象和地位。

(康志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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