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暴阴影下未能完全翻转的李彦案
2015-01-03□参人
□ 参 人
□ 阎泽川
家暴阴影下未能完全翻转的李彦案
□ 参 人
死刑缓期执行。2015年4月24日,李彦杀夫案重审宣判。现年44岁的四川下岗工人李彦2010年11月3日在与丈夫谭勇的一次冲突中将后者杀死,并分尸、烹煮,弃于厕所与河中。2012年8月,四川省高级法院二审判处李彦死刑立即执行。杀人情节如此残忍,依照惯例,最高法院一般会核准死刑。不过,2013年底,最高法院作出不予核准并发回重审的决定,最主要的理由是:被害人谭勇对李彦长期施行家暴。鲜为人知的是,在维稳压力与妇女权益之间,经过持续近三年的酝酿和铺垫,此案才得以实现从死刑立即执行到死刑缓期执行的翻转。
愤怒的家属
这样的法庭情景实属罕见:审判席两边,各有一位警察手持微型冲锋枪。
此案发回四川高院重审后,开庭选择了案发地安岳县所在的资阳市中级法院。4月24日宣判时,又挪到了安岳县法院。当天,除安岳县法院外,资阳市中级法院和下属各基层法院也都派了法警过来。即使已经全副武装,当日的法庭仍然还是一片混乱。
上午八点半左右,家属们一进入法庭就开始咆哮,辱骂为李彦辩护的成都律师万淼焱。谭勇的两个姐妹还试图跨过旁听席前的金属栏杆,被阻止后朝律师席扔出了四只鞋。法警队政委挺身阻挡,鞋子无一命中。包括谭勇哥哥在内的几位男性家属还用担架将父亲抬了进来,称父亲已经八十多岁,不判李彦死刑不能接受。
来自资阳市中级法院的审判长特意抬高声音,以盖过旁听席上的喧闹,勉强宣读了判决结果。在此过程中,没有人被请出法庭,包括扔鞋的两姐妹。宣判结束后,其中一个还让法院的人“把鞋还回来”。
为了避免冲突,宣判之后,安岳县法院的工作人员即安排栏杆前排的人员,包括法官、李彦、律师和记者,迅速从侧门离开。一并撤离的还有几位前来旁听的外国外交官。大家走的是法院旁边一条还没修完的小路,需要从一个略有高度的土坡跳下,整个过程还算平顺。但在旁听席上,还是发生了两起冲突。
前来旁听的“90后”女权志愿者肖美丽,离开法庭时到门口取回暂存的相机,被家属误当作媒体记者,拥上来抢夺相机。“她们说你是记者吧,来采访我们啊,就开始往前挤,扯我的衣服和包,问我收了多少钱。我给他们看我的旁听证,不是记者证,也不信。有个女的还故意抓我,把我手都抓破了。”另据安岳县法院一位工作人员介绍,法院负责拍摄的人,也被误认为是记者,和家属发生了撕扯。
2014年11月,此案重审开庭时,前去旁听的外媒记者狄雨菲被家属撕扯和抓伤。尽管法院特意为她安排了一个房间,谭勇的一位姐妹还是在午休时绕过警卫闯了进去,称如果不处死李彦,她就要报复这里面的一些人。同为李彦辩护的北京律师徐维华告诉记者,那次谭勇的家属也一直在骂。
害怕的证人
4月24日,安岳县法院门口聚集着约二百多人,不过没有发生冲突。安岳县法院的一位工作人员介绍,其实家属不过几十个,剩下的都是当地的公务员。
2011年和2012年,当此案原审一审和二审时,安防的阵势还要更大。据法警队一位成员回忆,大概得有两三百人,“当时还在老法院,堵得都出不来车。”
2015年3月,记者到安岳,谭勇的弟弟谭刚拒绝了见面采访的请求。他只在电话里反复强调杀人偿命,不存在家暴,称都是网上的那些媒体和所谓的专家乱说,他们家也在考虑要追究这些人的法律责任。“他们是听见了还是看见了?在北京和广州,怎么知道有没有家暴?”
被害人谭勇死时44岁,与李彦都曾在安岳县蚕业局工作,两人的父亲也同在那里退休。案发时,谭勇在当地一家建筑工地做看守,李彦在工地上经营一家小卖部。两人2009年结婚前,谭勇曾结过三次婚,李彦也有过一次婚史。
蚕业局宿舍楼的多位邻居告诉记者,谭勇家几个兄弟姐妹很凶,爱骂人,有时听到谭勇打老婆。但具体他们不愿多谈,“不敢”。两位为李彦作过证的证人都向记者确认,遭到过谭勇家属的报复。
一位是李彦的邻居,事发后不久就搬了家。但新家曾在一天夜里被人破门而入,被子被扔到了门前的河里,“没看清是什么人”。在一次上街时他遇到谭勇的妹妹,被当街辱骂。另一位是李彦的朋友,此案原审二审过去旁听时遭到殴打,到派出所拍照并做了笔录。
四川省高级法院重审判决书显示,李彦的邻居和社区工作人员等人都证实,曾听李彦和他人说过李彦被打的事,也有邻居亲眼见过谭勇殴打李彦。案发前,李彦也曾到安岳县妇联和派出所反映过情况,并接受建议后去医院做了检查,包括烟头烫伤的痕迹,都以照片的形式留了下来。
在李彦的弟弟李德淮看来,这说明悲剧其实可以避免。对于上述机关没能及时救助姐姐,他感到非常遗憾,但也心存感激,“如果不是他们那边做了记录,还让她去医院检查,留了一些证据。这案子可能后来就翻不过来。”
他告诉记者,自己家这边之前没想过折腾。一来毕竟姐姐杀了人,还是觉得对不起谭勇家,二来觉得家暴的情节非常明显,不至于死。李家一直保持了低调、歉意的态度,因为担心有对抗的嫌疑刺激到谭家人,二审时他们甚至没请律师,最后由法院指定了一名法律援助律师。然而二审开庭时,谭勇妹妹的一句话彻底打消了他的希望。李德淮说,法官问到赔偿时,谭勇的妹妹对李彦说,我不要你的钱,我要你死。我倒拿钱给你,我要你死。这时候,他才意识到获得谅解是不可能的。
翻转的关键:家暴认定
2011年8月,资阳市中级法院以故意杀人罪判处李彦死刑,李彦上诉。一年后,四川省高级法院驳回上诉,维持原判。两份判决书中,一审、二审法院均未认定长期家暴的因素。
2012年8月二审判决后,李德淮开始认真研究案情,搜集类似的案例。当年10月,他到北京第一次上访,全国妇联、最高法院都跑过,但“没什么效果”。
2012年12月,徐维华供职的北京众泽妇女法律咨询中心接待了李德淮,并开始联系一些妇女权益的公益机构。这家机构前身是北京大学法学院妇女法律研究与服务中心,其主任郭建梅也接受了李德淮的委托。
徐维华告诉记者,2013年1月,有消息称李彦案已被核准死刑,这让郭建梅感到非常着急,她与朋友联系了一百多名律师、学者和NGO工作者联署,希望最高法院能够刀下留人。“应该说妇联在李彦案死期复核阶段是做了非常多的努力的。包括全国妇联和四川省妇联,我们把在判决材料中缺失家暴的情况反映给他们之后,都非常迅速地进行了研究,和最高法院、四川省高院进行了沟通。”参与了这些行动的社会性别研究专家、当时的反对暴力网络负责人冯媛说。
她还告诉记者,包括中华女子学院教授孙晓梅在内的几位最高法院特约监督员也为此做了努力。作为全国人大代表,孙晓梅还向人大反映了情况。据最高法院一位法官介绍,这些声音,都令最高法院开始注意案件可能存在家暴情节,通知四川方面进行补查,最后发现确实存在家暴。
这位法官认为,一审、二审法院的“工作不够细”,对于家暴因素,未明确说明是长期虐待,只说双方有过争吵和厮打。记者查阅判决书发现,原审法院不采纳的理由是,证人为李彦的邻居和朋友,身份不够客观;妇联和派出所的接待记录也只能说明李彦去说遭遇家暴和受了伤,但不能证明是不是谭勇打的,等等。
此案上了最高法院审委会,讨论后决定不予核准。死刑复核裁定书作出的时间是2013年底,而外界得知消息的时间基本是在2014年6月。“杀人手段特别残忍的,像分尸这种,一般是要核准死刑的。”上述最高法院法官解释,主要是考虑到中国一向有尊重尸体的传统,被害人家属很难接受。“本来已经决定不核了,还是过了一段时间,等家属情绪稍微平复了才宣布。”
维稳难止
2015年3月4日,最高法院、最高检察院、公安部、司法部联合发布了《关于依法办理家庭暴力犯罪案件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
这是中国首个全面反家庭暴力的刑事司法指导性文件。在此之前,规范制止家庭暴力行为的5个法律10个条文,都只是提到禁止实施家庭暴力。而《意见》第一次提出,以暴制暴的家暴受害者可以减轻处罚。最高法院刑事审判第一庭庭长杨万明介绍,因遭受严重家庭暴力,身体受到重大损害杀害施暴人;或者不堪忍受家庭暴力而故意杀害施暴人,情节不是特别恶劣,手段不是特别残忍的,可以认定为刑法规定的故意杀人情节较轻,在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幅度范围内判刑。
从事维护妇女权益的工作者们相信,李彦案重审会被轻判。他们显然低估了维稳对地方法院的影响。
万淼焱告诉记者,3月下旬,省高院的法官曾口头通知她即将宣判,地点和之前开庭时一样,在资阳市中级法院。但是很快,又改为在安岳县法院,时间另行通知。
“高院的法官说,委托资阳中院代为宣判。他也去,但只负责答疑。我后来听说,是资阳中院不同意,怕家属闹,跑了几次高院,说你们判的案子就在成都宣呗。后来沟通的结果,是到安岳县宣。”万淼焱说。
4月24日宣判时,四川高院的法官最终还是没到安岳县答疑。为了平复家属情绪,法官还告诉万淼焱,希望李德淮能在宣判前两天,去谭勇家登门道歉。因为家属之前闹的一个借口就是,李彦一直没有悔改和道歉。
为此,李德淮专门跑了一趟安岳县政法委,希望有人能陪他一起去,被拒绝后,自己也就没去。“一来怕不安全,二来之前已经多次道歉了,没有政府的人做证明,回头他们又说没道歉。”此前李家曾经试图对谭家进行经济赔偿,但被拒收,现在钱还躺在法院的账上。24日宣判的当天,预料到谭勇家属仍会闹得很凶,虽然有机会当庭见到李彦,包括李德淮在内的李彦家属和朋友都没有去法院旁听。
即使最终作出死缓的重判,4月27日,高院法官还是希望再让李德淮去道歉时,发现已经关机联系不上了,只能再找李彦的律师万淼焱,叫她给李彦家人做工作,再去谭勇家登门道歉,说这样维稳工作才算到位。
在此之前,万淼焱对这位法官的印象很好,也多有配合。因为李彦告诉她,重审开庭前,审判长曾特意过去安慰她:“李彦,开庭时不管被害人家属如何骂你,你不要怕,法庭保障你说话的权利,一定要把你要说的话说完。”
庭审前的几天,为了平息到四川省高级法院闹了几天的死者家属的愤怒,万淼焱还联系当地媒体刊登了一封李彦家属的道歉信。宣判前,她在法庭上又代表李彦再次道歉。然而呼应她的,除了不堪入耳的辱骂,还有四只飞来的鞋子。
2015年3月,最高法院、最高检察院、公安部和司法部联合发布《关于依法办理家庭暴力犯罪案件的意见》,明确界定了长期家暴案件中的防卫因素和过错责任。在此背景下,具有指标性意义的四川农妇李彦杀夫烹尸案,虽改为了死缓,但依然存在重判争议。反家庭暴力,从立法到司法,还有很长的路要走。
(摘自《读报参考》2015年第15期)
入 伍
□ 阎泽川
参军叫“入伍”,与我国古代军阶编制有关。
据《周礼》记载:我国古代军队里“五人为伍,五伍为俩,五俩为卒,五卒为旅,五旅为师,五师为军”。从西周时代起,军队就是按照伍、俩、卒、旅、师、军编制的。那时,社会基层单位叫“比”,一个村庄、一个部落都住在一起,五户为一比。当兵时,五户各送一名男丁,一比共送五人,组成一个伍,不管干什么,五人总是在一起。这之后,历代军队编制虽然不断变化,但“伍”的叫法却一直流传至今。到了近代,虽然以班、排、连代替了古老的伍、俩、卒,但是人们仍习惯把参军叫作“入伍”。“伍”字在部队广为使用,如“队伍”“入伍”“退伍”等等。
(摘自《郑州日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