莫言坦言“下海”挣大钱
2015-11-23张达明
中外文摘 2015年16期
□ 张达明
莫言坦言“下海”挣大钱
□ 张达明
2013年9月,“中德作家论坛”在北京举行,诺贝尔文学奖得主莫言应邀在论坛做演讲。他在题为《全球化时代作家的责任》的演讲中说:“作家一定要有定力,而不是随波逐流。”他回忆说,上世纪九十年代初期商业化大潮来袭,“下海”是当时最响亮的词汇,而他却没能抵挡住金钱的诱惑,也以自己独特的形式“下海”挣大钱。
1992年,一位名导演出高价让莫言写一部电视连续剧,看到他稍显犹豫时,导演马上告诉他,别人写一集剧本的报酬是3000元,他写则是一集15000元。莫言不由心动了,也爽快地答应了,并按要求很快写出了10集的剧本,一下拿到了15万元,而且还是税后。
莫言坦言:“在那个年代,15万元对于一个作家来说,确实不是个小数目,让我真的很惊喜。”而当时也正出现了“陕军东征”的文学现象:陈忠实写出了《白鹿原》,贾平凹创作出了《废都》,引发了整个社会阅读长篇小说的热潮。莫言感慨道:“一个作家,如果贪图一时的商业利益,看似聪明,实则愚蠢,而我当年所谓的聪明其实是愚蠢的。即便是从赚钱的角度看。我写了10集电视剧也只是赚了十几万元,而陈忠实的《白鹿原》今天都赚了几百万元了。”
莫言由此得出一个结论:在时代的大潮中,一个作家得有自己的标准和社会责任。无论什么时代,作家都应该是社会生活的观察者,要站在人的角度,对社会的变化进行观察和研究,无论千变万化,八面来风,只管按自己的方向前进,只有用定力挡住诱惑,才能写出无愧于大众和时代的伟大作品。
(摘自《思维与智慧》2015年第11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