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互联网+”不是简单的“+互联网”
2015-01-02老白
互联网+和+互联网,表面上只是加号的位置不同,其实内涵大不相同。前者以互联网为基础出发点,主体是互联网;后者是以原有业态为基础为出发点,主体是传统业态。表面上是方法的不同,骨子里是思维的不同,前者是互联网思维,后者很大程度上还是传统产业思维。
在现阶段,大部分传统企业,仅仅把互联网定位成“先进的工具”,认为和此前所作的提升信息化水平没有什么两样。所以,很多传统企业虽然用上了先进的工具,但转型并不顺利。互联网思维的内涵是开放平等、互联互通、鼓励个性创意、消除不对称,如果缺乏这些精神,仅仅借助先进的技术和互联网的手段是不够的。
“互联网+”不是简单的“+互联网”,是移动互联网、云计算、大数据、物联网等与各行各业的结合,是对传统行业的颠覆、改造和重构。
以我们熟悉的传媒业为例,总体上还处于“+互联网”的状态,不能说传统媒体对互联网不敏感、不重视,其实十几年来一直在努力,几乎所有的平面媒体都在做网站、做APP、做微博、做微信公众号,也一定程度上改变了传播方式,但这个改变是量的变化,不是颠覆性、再造性的变化,流程没有变、生产方式没有变、体制机制没有变。报纸上的稿子再改一改上网站、发微博、微信、APP,这就是“+互联网”的思维。在这种思维下,所做的“新媒体”很难说是真正意义上的新媒体,在移动互联的格局下,一些新闻资讯的门户网站互动性、分享性、社交性很差,更谈不上移动性,说得重一些,成了信息孤岛,成了打着新媒体旗号的网上传统媒体,市场化的程度很低,不可能产生商业模式。难怪有人调侃说:“一切不基于互动、分享、社交、移动的新媒体都是耍流氓。”
而媒体的“互联网+”不同。它是另辟蹊径,实现质的突破。是要把传统媒体的品牌、团队等生产要素从“纸”的载体向互联网和移动互联网的平台去转移、延续。用做产品的态度去做内容,用运营社区的态度去运营用户、作者和读者,用做流量的方法去做发行。通过优质原创的内容聚集线上流量,再将流量导入线下服务来变现。
当然,事物发展都具有阶段性,在现阶段,+互联网也有一定的积极意义,加比不加好,如果能因势利导,及时跟进,+互联网也可能成为互联网+的前奏,经过进一步的创新,脱胎换骨,实现互联网+,走上深层次创新之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