构建信访举报新渠道初探
2015-01-02马鹏飞
马鹏飞
构建信访举报新渠道初探
马鹏飞
互联网社交平台伴随信息技术的快速发展而生,经过多年的发展已具备实时信息交互条件。在反腐败不断深化的新阶段,发展利用互联网社交平台接收信访举报线索是必然选择,公司纪检监察部门建立健全相应工作机制,加快实施拓宽信访举报渠道,确保“早发现,早治理”,把违法违纪问题消灭在萌芽状态。
社交平台;纪检监察;信访渠道;工作机制
一、引言
党的十八大以来,中央对腐败保持“零容忍”态度。从巡视制度改革到网络监督的拓展,随着线索渠道的拓宽,纪检监察机关行动速度、对腐败行为的打击力度,都有了前所未有的发展。为了响应中央反腐出台的各项措施,加强对“问题”的发现力度,集团公司党风建设和反腐倡廉工作会议对企业纪检监察机构改革作出了规划并指出企业的纪检监察机构工作重心要偏向“发现问题”。这就对我公司未来纪检监察工作线索来源渠道提出了更高的要求。现公司纪检监察部门获取线索的渠道很多,其中群众信访举报是重要渠道之一。本文拟结合公司纪检监察工作,试就如何利用网络社交平台作为信访举报渠道从而提高信访举报工作质量进行探索。
二、信访举报的意义及受理范围
信访举报是纪检监察机关依据党和国家的有关法令和公司有关规定,联系群众,依靠群众,获取违法违纪案件线索、揭露腐败的主要形式之一,是纪检监察机关发现案件、揭露腐败的基础性工作和第一道工序。信访举报工作是受理对党组织、党员违反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决议,违反党章及党内其他法规等行为的检举、控告;受理对监察对象违反国家法律、法规、政策和企业规章制度以及涉及党纪党风等行为的检举、控告;受理党组织、党员、监察对象不服党纪政纪处分和纪检监察部门所做的其他处理的申诉。
按照管理权限分级负责的原则公司纪委主要受理:
1.对本公司厂处级以上党员干部、公司直属党组织的检举、控告和申诉。
2.直属单位纪委受理对本单位中层以下(含中层)党员干部、一般党员、所属党组织的检举、控告和申诉。
3.公司监察处受理对本公司厂处级以上干部、公司直属单位的检举、控告和申诉。
4.直属单位监察室受理对本单位中层(含中层)以下干部、工作人员、所属单位的检举、控告和申诉。
5.公司各级纪检监察部门收到对同级党委和党委主要成员和相当于该职级的党员干部或行政干部的检举、控告,必须报上级党政组织处理。
6.公司纪委、监察处对一些认为需要直接受理的检举、控告,可以直接调查处理。
7.公司纪委、监察处可以安排直属党组织协助受理本直属单位所辖党员、干部的检举、控告和申诉。
三、公司纪检监察机关信访举报工作的基本原则
(一)坚持按照《党章》《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和其他国家法律、法规、政策、规定处理问题。
(二)坚持实事求是,以事实为依据,重调查研究、重证据。处理检举、控告、申诉案件,必须做到事实清楚、证据确凿、定性准确、处理恰当、手续完备。
(三)贯彻民主集中制,对检举、控告、申诉中的重要问题的处理,都要由承办单位或有关党组织集体讨论决定。
(四)维护检举、控告人和被检举、控告人的合法权益。对歧视、刁难、压制和打击报复检举、控告人和申诉人的,应迅速调查,严肃处理;不准核对匿名信笔迹和追查写信人;认定诬告或需要核对笔迹、追查诬告者责任的,必须经公司纪委、监察处报请上级纪委或监察机关批准。
(五)分级负责、归口管理。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和党风廉政责任制,一级抓一级,一级对一级负责。由公司党政任命(聘任)并管理的干部的检举、控告、申诉由公司纪委、监察处受理;对公司直属单位管辖的单位和党员、干部的检举、控告、申诉,由直属单位纪检监察部门办理,没有纪检监察部门的由党总支协助公司纪委办理。对不属于纪检监察信访工作受理范围的检举、控告、申诉,分别转有关部门处理。
(六)认真查处与澄清不实控告相结合。对群众反映的属实信访应通过信访监督的几种形式对党员、干部进行帮助教育,情节严重的转立案。对经查处的不实信访应通过组织形式予以正面解释或向当事人(组织)提出建议,帮助党员、干部做好澄清工作,消除群众误会,减少重复信访。
四、当前公司信访举报主要渠道及存在的问题
随着互联网信息技术的发展,公司纪检监察工作与时俱进积极拓宽线索来源并结合传统方式形成了现行的主要渠道:一是信访信件。信访信件一般是问题反映人以书信的形式,通过邮政投递、举报信箱或其他信件方式,将问题反映给相关工作人员。该渠道一直是公司纪检监察工作重要的线索来源。二是直接来访。直接来访指的是反映人直接找到相关工作人员当面反映相关问题。来访反映问题的情况不多,往往反映人有担心被打击报复或是碍于情面等顾虑,极少采取该方式反映问题。三是电话举报。电话举报是指反映人拨打举报电话或拨打相关工作人员电话以口述方式反映问题,工作人员依据相关规定将反映内容以文字形式记录反映内容。四是电子邮件和短信息举报。电子邮件和短信息举报是指反映人通过发电子邮件或是手机短信方式将反应的问题以文字的形式发送给相关人员。就反映方式而言,我公司信访举报渠道分为匿名方式和实名方式。虽然在网络与传统方式的结合中信访渠道得到了一定的拓宽,但只是形式上的拓宽,依然存在着线索质量差,反映的线索不具体;保密性差,线索极易失效;沟通不畅,调查效率不高;反馈不足,查处效果不佳等缺陷。
五、缺陷现实表现及存在的原因
从举报涉及的范围来看,近几年举报内容相对集中,主要问题集中在物资采购、工程建设、检维修和涉及职工切身利益的方面。但由于信访举报中匿名举报比例大,现行信访举报渠道的诸多不足在一定程度上限制了查办的效率和效果,给更好的促进公司健康可持续发展及维护职工切身利益带来了挑战。
(一)线索质量差,反映的内容不具体
有些反映人因为不了解纪检监察工作职能,在举报中往往不能抓住违纪违规行为的关键内容而是紧抓一些细枝末节。也有些反映人因为个人观念或情感上的因素,在举报中夹杂很多主观判断,捕风捉影,甚至栽赃陷害的内容,使得线索“似是而非”。线索质量得不到保障,增大了调查核实的难度。
(二)保密性差,线索极易失效
有些反映人对纪检监察工作管理权限不了解,经常会出现向无管理权限的人举报,一旦在举报过程的某环节出现问题,很容易造成反映内容泄密,甚至发生信访被截留,将有可能导致串供,毁证,甚至出现打击报复反映人的情况出现,将对查清事实带来极其不利的影响,更会使反映人对纪检监察工作产生误解,对公司纪检监察部门失去信任。
(三)沟通不畅,调查效率不高
一些举报人因为对信访举报程序不清楚,与调查人员沟通不畅,既不能够及时了解调查进程,也不能及时为调查提供相关有力线索。举报人往往一信多投,从公司、集团公司内部到省、市纪检监察机关全部寄送,造成多头举报,越级举报多。处理这些问题耗费大量的人力、物力,致使一些信访不能按期办结,甚至出现个别信访超期办结的问题。
(四)反馈不足,查处效果不佳
一些举报人因为无法收到对某些已处理信访的回复,而针对同一问题反复举报,造成重复信访多,又如果被反映的问题已经造成一定范围的影响,缺失权威的澄清和官方公开的处理结果,则会大大增加不利舆论发酵的空间,特别是一些故意制造事端、恶意混淆是非、迷惑广大职工群众等具有破坏性的谣言必将严重扰乱正常工作秩序,破坏公司和谐稳定的内部环境。由于反馈不足,既不能起到良好的保护作用,也不能更好地起到教育作用,查办的效果大打折扣,在很大程度上也影响了纪检监察工作的公信度。
通过对这四个缺陷进行分析,不难发现我们缺少一条既能保障反映人身份相对的隐秘,又能与反映人实时有效的沟通、还能具有信息公开和舆论引导功能的渠道,来弥补我公司现有信访举报渠道的不足。
六、运用社交平台,开辟新渠道
我国互联网十年来飞速发展,社交软件应用已经十分普及,短短几年市场已经出现腾讯QQ、微信、微博、Skype、MSN、陌陌、易信等等很多软件,特别是相应软件的手机版本开发后,社交软件的发展更是如虎添翼。在纪检监察工作领域社交软件被广泛应用,例如南京市纪委官方微博“钟山清风”,它不仅可以进行宣传教育,更可以通过微博私信功能接受信访举报,实现了在对举报人身份相对隐秘的情况下与举报人进行实时沟通,既解决了举报人对泄露身份的顾虑,又更好的提高了线索质量。目前社交软件中的腾讯QQ、微信、微博等已经成为了我们许多职工工作、生活中的“必需品”,在公司职工中间有着广泛的用户基础。我公司对社交平台的应用主要用于思想宣传工作,如官方微博:“中国石化金陵石化在线V”、“青春金陵”、“青春烷基苯”等等也都收到了良好的效果。
公司纪检监察工作建立内部专用微博或微信等工作平台的基本条件已经初步具备。公司职工可以通过下载客户端,注册匿名账号并在使用中设置隐私权限来实现匿名反映问题。反映人通过客户端可以发送语音,实时视频,也可以发送文字、图片直接与纪检监察工作人员沟通或者将线索和相关证据材料直接反映给纪检监察工作人员,甚至对正在发生的违纪违规行为进行“现场直播”。如此一来,我们信访举报的渠道将更宽,线索质量将更高,查办力度将更强,教育保护更有力,对公司纪检监察工作的发展必将产生积极影响。
虽然社交平台具有公开透明、面广量大、及时便捷、直接互动的特点,能够很好的弥补现信访举报渠道的缺陷,但也是“双刃剑”,为我们的工作提出了更高的要求。我们还需要建立和完善以下四个工作机制与之相配套,否则社交平台的应用效果将大打折扣。
(一)专人负责机制
公司纪委监察部门安排专人负责对相应互联网社交平台上信访的处理,每天定期监管信访动态,及时发现并沟通,并将反映问题整理汇报,根据信访受理权限及程序转相关部门及时处理。同时,应在接访的第一时间告知反映人处理流程的相关信息,使之对处理问题的程序有初步的了解,在调查过程中积极沟通,起到反映人与调查人之间的桥梁作用,避免因处理过程中的时间差造成重复信访和多级信访现象发生。
(二)信息分类定级机制
对所反映信息分类定级,根据实际工作情况划分不同类别,再根据影响程度划分出不同级别。区分出反映的是哪类问题,应该转给何岗处理;判别重要等级是几级,对所反映内容进行处理的紧急程度,有重点地区别对待,从而提高效率。
(三)快速反应机制
平台上一旦出现联名举报或实名举报,以及可能产生重大负面影响的情况,工作人员必须积极主动应对,第一时间向有关负责人反映,相关岗位形成联动,及时处置。如平台上出现对已查证过的问题重复举报的情况,以及对所反映问题不在受理范围内的情况,也应及时与反映人沟通并进行引导,决不可沉默回避,导致回应滞后,从而给谣言或误会产生发酵空间。
(四)信息公开机制
对于群众反映强烈和产生一定范围不良影响问题的处理,调查处理结束后应作出恰当范围内的公示。不仅要对不属实的反映内容予以澄清,也要对存在问题的调查和处理结果予以公示,做到分层次、全覆盖、真披露、有保护。这样既可以起到教育和保护的作用,也可以对违纪违规行为起到震慑和遏制作用,纪检监察工作也能够更好的得到群众的监督,形成良性循环。
七、总结
当今网络媒体已经渗透到当前社会生活的各个方面,利用网络媒体监督已成为一种不可逆转的大趋势。随着企业改革不断的深化,各项规章制度的不断完善,公司构建以社交网络为平台的信访举报渠道将会逐步实现。我们应以积极开放的心态面对社交平台给我们带来的机遇和挑战,创新信息化条件下提高信访举报工作水平的方式。
马鹏飞,金陵石化纪检监察干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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