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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展新型私塾:解决边远山区农村小学教育问题的重要途径

2015-01-02欧阳芳子

当代经济 2015年26期
关键词:边远私塾山区

○欧阳芳子

(长沙市明德中学 湖南 长沙 410000)

发展新型私塾:解决边远山区农村小学教育问题的重要途径

○欧阳芳子

(长沙市明德中学 湖南 长沙 410000)

边远山区农村义务教育的教育资源分布与教育环境各有独特性,真正解决边远山区农村义务教育问题和保障边远山区农村儿童受教育权,需要以创新思维改革教育体制。发展赋予新涵义的私塾教育,是解决边远山区农村小学教育问题重要的补充途径。本文立足虎形山瑶族乡的农村小学教育的现状调查,发现保障边远山区儿童受教育权的关键在于制度创新,提出私塾之于边远山区农村小学教育有重要的借鉴意义,最后就如何发展新型私塾教育给予相关建议。

新型私塾 边远山区 义务教育 补充途径

一、虎形山瑶族乡的农村小学教育的现状调查

湖南省隆回县虎形山瑶族乡地处我国地理分界线——雪峰山主脉之上,海拔800—1700米,海拔落差比较大,沟壑纵横,山岭陡峭,道路蜿蜒崎岖,属于典型的“看见屋,走到哭”的山区地貌,“隆回西藏”指的是虎形山瑶族乡与其相邻的两个乡镇。全乡最偏远的岩儿塘村距乡政府25公里,面积最小的富寨村中最远的村民小组距村部4公里。全乡人口大约14000人,其中瑶族有5000多人,面积为92.29平方公里,管辖15个村,124个村民小组。虎形山瑶族乡是全县最偏远的少数民族特困乡,铜钱坪村、水栗凼村的贫困人口占全村总人口的70%以上,少数民族特困村岩儿塘村30%的家庭是特困户。根据乡中心学校的统计数据显示,随着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的逐年增加、人口出生率的持续降低、农村学龄人口的不断下降,经过调整和撤并后,全乡现有义务教育学校共9所:其中九年制义务制学校1所(初中6个班,小学12个班,学生900人),完小1所(茅坳完小6个班学生230人),小学2所(白水洞小学1—4年级学生约有120人,水栗凼小学1—3年级学生80人左右),教学点5个(崇木凼2个班学生29人,铜钱坪2个班学生59人,大托1个班学生30人,草原1个班学生18人,富寨1个班学生7人),然而在职教师却仅仅约70余人;全乡幼儿园6所(虎形山中心幼儿园72人,茅坳幼儿园49人,大托幼儿园32人,水栗凼幼儿园45人,铜钱坪幼儿园22人,富寨幼儿园21人)。

1、就近教育统筹难

我国山区面积占全国总面积的三分之二以上,广大的边远山区农村不是用平方公里就可以描述的,农村学校服务半径的大与小也难以描述其义务教育的艰难困苦程度。我国义务教育是基于相同的教育模式、教育内容、对学生素质的要求,将农村教育与城市教育合为一体来统筹规划的,然而,却忽视了教育资源分布与教育环境差别悬殊的实际现状。从湖南省隆回县虎形山瑶族乡(两乡合并)义务教育调查情况来看,综合教育条件保障能力、地理环境与交通状况、教育投入、学生负担、人口流动、学龄人口变化等多种因素,要想真正统筹满足边远山区农村适龄儿童、少年就近接受义务教育,是难以实现的,也是不现实的。

2、家庭教育负担重

面对农村义务教育学校数量的大幅减少以及寄宿制学校不足的状况,例如,选择学校寄宿,除了定期接送探望之外,每月需要缴纳伙食费和住宿费,加重学生家庭经济负担;如选择走读,在客运班线、学生专车等公共交通基本上空白的边远山区农村,接送学生车辆多为私家摩托车、三轮车、拖拉机、低速货车甚至车报废拼装车等,不仅交通安全隐患比较大,而且收费也很贵。在至今都没有公共交通的虎形山瑶族乡,相对贫困的农村家庭孩子大多选择跑读,每天赶在早晨7点50前到学校,放学再花同样多的时间赶回家,远的要翻山越岭10多公里路,起早赶黑,风来雨去。随着农村生活水平的逐渐提高,越来越多有条件的农村富裕家庭,自愿或被迫以高代价来选择教育质量更高、条件更好的镇上或城里学校。虎形山瑶族乡是经济最富裕、瑶族人口最少(15人)、大学生最多、有“瑶山读书村”之称的富寨村,1100多人口,其教学点却只有1个班7个学生,幼儿园人数也最少,就是这种择校现象的结果。外出务工的农民孩子随着父母工作机会的四处漂流而跟着迁移就读,这些农民工子女的义务教育不仅处处受歧视,而且代价高昂。在边远山区的农村,农家孩子接受的义务教育其实并不“义务”,儿童失学、辍学现象大多源于贫困家庭难以承受教育费用的重负。

3、义务教育成本高

因人口稀少、地处偏远、交通不便、生源问题等等因素,一些学校经过调整和撤并,未保留的学校原有的校舍早已处置,后来又重新恢复的教学点,如虎形山瑶族乡富寨村与草原村教学点,没有校舍而办在村委会,恢复这些教学点面临未来生源风险问题,生师比例不一样,也同样加大了教育成本。由于撤并矛盾,有些地方由政府出钱给上学超过5公里以上的学生以交通补贴。为留住教师,政府采取增大教育成本的特殊津贴办法,例如,江西省边远地区农村中小学教师特殊津贴标准每人每月210元,最边远地区农村中小学教师特殊津贴标准每人每月360元。按《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规范农村义务教育学校布局调整的意见》(国办发〔2012〕48号)要求,对学生规模不足100人的村小学和教学点,按100人核定公用经费以保证其正常的运转,导致边远山区村小学和教学点的学生人均公用经费开支远远大于城镇。许多穷困地区地方政府的财政十分困难,教师开不出工资,学校负债累累。

二、保障边远山区儿童受教育权的关键在于制度创新

我国辽阔的地域上,山地占33%,丘陵占10%,高原占26%,盆地占19%,平原占12%,广大边远山区的社会发展水平相对落后。随着改革开放政策的大力实施,不仅使我国经济在区域上大致按东、中、西部呈梯度发展的态势,还使得我国两元社会结构呈现出区域与区域、城市与城市、城市与农村、农村与农村四大差别,如今中国边远山区农村的义务教育破败,已经是众所周知的事实。教育需要成本,教育也要求效益,教育价值的理想性必须要结合教育价值的实践性,教育的改革也不光是体制内的改革,更应是整个教育体制的改革。作为人类社会进步核心动力和源泉的创新,是人们在认识世界和改造世界的过程中对原有理论、观点的突破和对过去实践的超越。真正解决边远山区农村小学教育问题和保障边远山区农村儿童受教育权,让边远山区农村孩子就近接受良好的教育,关键就在于国家层面要以创新思维对长期以来铁板一块的教育体制进行改革。

三、私塾之于边远山区农村小学教育的借鉴意义

私塾有传统和现代之分,传统私塾是东亚传统社会的教育机构,是私家学塾的简称,是旧时私人所办的学校,是私学的重要组成部分。古人称私塾为学塾、教馆、书房、书屋、乡塾、家塾等等,也叫私学、民学、书馆、私塾或是学堂。根据私塾的设置情况,清末学部把私塾分为义塾、族塾、家塾和自设馆四类。义塾是具有免费教育的性质,主要以出身清贫家庭的子弟作为施教对象;族塾是依靠族产来支撑的,它属于宗族内部办学,而且族塾往往设在宗祠内,一般不招收外姓儿童;家塾即富家大户聘请名师宿儒,在家专门教授自家子女;自设馆是塾师自行设馆、不拘姓氏招生的私塾。按照施教程度,私塾分为由儿童组成的蒙馆和以成年人为主的经馆两类。过去私塾多为蒙馆,以读书人、秀才等私人自设馆为最多,孔子、蒲松龄、郑板桥等都做过塾师。到了近代,社会化大分工和专业化生产催生了现代教育,私塾教育与现代社会义务教育的普适性原则相背离,与社会发展的要求出现了距离,私塾教育由于不适应社会近代新教育要求而逐渐走向衰亡。国民政府在1935年明令各地取缔私塾,上世纪50年代后期,私塾在社会上基本上绝迹了。但私塾从未完全绝迹,湖南平江“中国最后一位私塾先生”朱执中2003年才封馆弃教。改革开放以后,在日益提速的城市化、现代化进程中,中国传统文化开始缓慢复苏,80年代初农村悄然出现了私塾。近年来,伴随“国学热”、“读经热”的升温,私塾在社会上应时而生。人们把近年来社会上在小学教育缝隙中产生、试图补充小学教育不足、利用社会对传统文化好奇心的出现私塾叫现代私塾。现代私塾虽然是对现代教育的一次反思与检讨,尽管添加了不少现代教育元素,但其具体表现形式仍有所不同,办学宗旨是弘扬中国传统文化,并没有超出传统私塾的范围。中国历史上的大部分读书人是靠私塾、而非政府的学校培养出来的,作为中国有悠久历史的民间办学形式,私塾与官学相辅相成,共同为传递中华传统文化、培养人才做出不可磨灭的贡献,如果没有遍布全国各地农村、城市、包括穷乡僻壤的各种私塾,那么中国两千多年的文明就有可能完全是另一番模样。义务教育是受教育者的权利,也是未成年者其父母的一项不可剥夺的教育选择权。从某个角度可以说,社会越进步,边远山区农村小学教育就越需要一种开放、多元、自由而宽容、给人提供了更多教育选择可能性的教育实践形态。边远山区农村义务教育的教育资源分布与环境各有各自的独特性。解决困境中的边远山区农村义务教育问题,需要一种教育补充形式和一个灵活多元化的教育机会。私塾教育规模可大可小,机制灵活,不需要政府投入大量的初期投资而减少办学风险,可延伸至穷乡僻壤,贴近边远山区农村社会的实际状况,经过制度创新,赋予合法地位、设置准入条件、辅以政府扶持、加以有效监管的新型私塾教育,可以成为有效解决边远山区农村小学教育问题重要的补充途径。

四、发展新型私塾教育的思考

1、消除现有法律障碍

在当今公立学校体制完备、资金充足的发达国家,私立学校也是公立教育体系不可缺少的补充。英美国家“儿童在家上学”的现象被很多私塾学校视作发达国家的先进范例,美国的儿童在家上学现象从19世纪末就已经开始萌芽,1993年秋季最终在50个州实现合法化,作为合法的教育体制,美国法律规定符合任教资格、学生考试、政府监督和教育设施等条件,“在家上学”的学生通过规定考试就能获得相同文凭。江苏省高校哲学社会科学研究课题“我国教育法的客观性与规范性”(D9STD82002)的研究者吴庆荣、李文认为,私塾应当是与义务教育法的目的并不冲突的一种补充教育形式,义务教育是受教育者的权利,谁也不能剥夺未成年人受教育的权利,当然这也是未成年者父母的一项不可剥夺的教育选择权,中国义务教育法应当为私塾的完善和发展提供一定的法律保障和制度保障。四川省教育厅人文社科青年基金项目“教育侵权行为法律调整研究”(SB06056)的研究者向前,基于失学儿童救助制度的法律探讨进而建议维护私塾教育合法权益。理论上新型私塾教育在法律上的认可是可行,现实上也是必要的。

2、政策鼓励资金扶持

地区发展差异客观上导致生产要素收益存在着差异,引发资金、技术、人才不断向经济快速发展的地方汇集。地区经济发展的不平衡和社会人文环境的差异,导致当地优秀人才纷纷流出。边远山区农村人才分两个层面流出:一部分优秀人才通过高考上大学毕业后去相对发达的地方工作创业,虎形山瑶族乡富寨村“近10年来,这个1000余人的小村庄共出了4位博士、23位硕士研究生、42位大学生,成为名副其实的瑶山读书村”;一部分优秀人才通过外出务工致富后,在交通和生活相对方便的城里或镇里置业居住。T.W.舒尔茨说过:“土地本身并不是使人贫困的主要因素,而人的能力和素质却是决定贫困的关键。”所以鼓励知识回乡是农村发展问题的大课题。支教因其人员的不固定性而难以成为解决边远山区农村教育问题的根本办法,事业单位改革、教师终身制打破为教育创业创造了条件。鼓励边远山区农村发展新型私塾教育,既是扶持边远山区农村义务教育事业发展,又是鼓励农村知识分子回乡创业的支点与平台。政策上可以按小微企业的创业来对待扶持。外包是指组织为维持核心竞争能力、解决组织中人力不足的困境,将组织的非核心业务委派给外部的专业组织,以降低营运成本、提高品质,进而提高顾客满意度。换个角度,新型私塾教育是特定情况与条件下的义务教育服务以外包形式通过外部购买来解决的模式。在遵循义务教育大原则的前提下,根据边远山区农村家庭的可支付能力,制定恰当的收费标准,允许新型私塾教育收取适当费用,同时,政府还应当为新型私塾教育支付一定的教育成本,即按学生人数实行补贴,使新型私塾教育有一定的经济效益与发展空间。可以考虑将恢复边远山区农村小学教学点与校舍的预算资金及按法律政府每年超额投入义务教育的资金为基础建立边远山区小学教育基金,基金及基金的收益用于支付这种成本。

3、制定新型私塾教育准入资质与条件

作为一个灵活多元化的教育机会和一种新的义务教育补充形式,教育职能部门要依据教育规范对教学场地、教学设施、教学内容、教师队伍、培养目标等要求,建立新型私塾教育主体资格确立和审核与确认(主体资格的实体条件和取得主体资格的程序条件)、收费制度、负面清单与退出等方面的制度,以强化其教育责任与风险管理,促进其公平有序发展。

4、完善新型私塾教育监管制度

新型私塾教育既是一种传统教育管理观念的变革,也是管与办职能分离的教育模式,可以将教育管理者解放出来以更专注于核心工作,从而改善教育相关者的参与性和提高教育的透明度。从管理的角度看,要以市场化原则建立健全灵活、透明、高效的教学考评考试、教育巡查督导、质量评估与奖惩、收费稽查等教育监管机制,切实保障新型私塾教育的有序发展和公平竞争。

[1]吴庆荣、李文:私塾:义务教育法律下的一种教育补充形式[J].河北学刊,2013(6).

[2]向前:新私塾教育的未来——从“失学儿童”救助制度谈起[J].行政与法,2012(4).

[3]吴松芝:传统私塾教育对现代教育的启示[J].中北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11(6).

[4]安希孟:从私塾与学校谈起[J].社会科学论坛,2006(3).

[5]蒋纯焦:论近现代中国教育转型对传统私塾的改造[J].河北师范大学学报(教育科学版),2011(5).

[6]林祖铋:“入学“不是保障受教育前的唯一途径[J].教育论坛,2010(8).

[7]里克特:法律与教育[M].北京科学出版社,1992.

[8]蔡娜:中国传统私塾教育的特点及其对现代初等教育的启示[J].新课程研究(基础教育),2010(1).

柯秋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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