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融生态与广西沿边跨境金融创新研究
2015-01-02詹小颖
詹小颖
(梧州学院,广西 梧州 543002)
2013年11月21日,中国人民银行等11个部委联合印发《云南省广西壮族自治区建设沿边金融综合改革试验区总体方案》,这是十八届三中全会之后实施的首个跨省区域性专项金融综合改革方案。滇桂沿边金改的初衷是通过整合西南边陲民族地区金融资源,推动跨境金融创新与对外金融开放,逐步增强人民币在东盟国家的竞争力、影响力和辐射力。广西作为我国面向东盟开放的前沿和窗口,在中国与东盟的交流与合作中占有重要地位,伴随着人民币国际化的稳妥渐进,沿边金融的开放与发展对形成以广西为枢纽的泛亚沿边开放的新格局具有重要意义。广西沿边金融独具特色,跨境金融发展空间巨大,但沿边金融发展现状与试验区的初衷有着较大的差距,在沿边金融综合改革试验区所蕴含的丰富政策机遇前,改善沿边区域金融生态环境,稳妥推进广西沿边跨境金融创新,将广西打造为我国沿边金融开放的先行区是一个现实而又紧迫的课题。
一、金融生态环境与金融创新
金融生态理论从微观角度界定了金融生态环境的包含要素:金融制度安排、金融市场、金融机构、金融产品要素和外部制度环境,并将区域金融生态环境定义为在某个特定空间和区域范围内,金融体系内各金融要素与其生存的外部环境之间及内部金融组织之间在长期的密切联系和相互作用过程中,通过分工、合作所形成的具有稳定的结构特征,执行一定功能作用的相互依赖的动态平衡系统。金融生态环境中各生态因子相互关联、相互依存、相互作用,共同构成一个有机整体,即金融生态圈。
金融生态理论认为,在金融生态圈内,基于金融资源为核心和基础的金融生态环境和金融创新是一个和谐共存、良性互动和协同发展的联动关系,即良好的区域金融生态环境是金融创新的内在逻辑要求,它推动区域内金融组织的发展,催生新的金融物种的创新;而金融创新则能增强金融生态环境的适应性和稳定性。因此,金融创新应遵从客观金融规律,按照现代金融生态圈的内在逻辑要求,探索实现金融工具多元化、产品多样化、服务个性化以达到优化区域金融生态环境、促进区域金融发展的目的。从这一内在金融发展规律来看,金融创新强调了对金融生态环境的依存性,适宜、良性的金融生态环境有助于孵化与催生金融创新,而金融创新是改善与优化金融生态环境、实现金融的可持续发展的核心。
二、广西沿边跨境金融创新金融生态环境剖析
(一)参与跨境金融的要素较少,资本市场发育滞后
跨境金融发展的基础是金融要素跨境流动,涵盖商品、资金、货币、企业、信息等各类要素的流动,参与的要素种类越多、规模越大或流动速度越快,跨境金融就越具发展空间。从这个角度来看,广西沿边跨境金融参与要素少、资本市场发育滞后。第一,沿边金融机构金融机构建设薄弱,“量”不足。广西沿边城市主体金融机构是四大国有银行和农村信用合作社,股份制商业银行较少,证券、保险、期货类的金融机构数量有限,大部分乡镇仅有农村信用社,两个口岸地带金融机构网点不足,县级金融机构发展缓慢,结构不尽合理。第二,参与跨境金融市场的主体稀少。根据人民银行南宁中心支行统计数据,截止2013年12月,沿边仅有17家银行及其分支机构办理了跨境人民币结算业务,实际采用跨境贸易人民币结算的企业远低于获得结算试点资格企业的数量。第三,沿边资本市场发育滞后。由于金融要素少、要素流动性低,使得沿边区域资本市场规模小,发展相对滞后,发育程度仍然较低,难以形成规模化与多层次。跨境保险业务市场发展滞后,目前尚未形成专业与规模的保险市场,保险公司针对边境的涉外机动车辆保险、旅游保险、工程保险和投资保险等保险业务领域的开发还是空白。
(二)跨境金融服务与配套产品单一
随着人民币国际化的稳妥渐进,我国目前在企业跨境贸易结算、企业境外投融资、个人境外金融服务全面铺开,各省域推进的跨境金融业务类别日渐丰富。以广东省为例,广东跨境金融服务目前已涵盖跨境支付、贸易融资、境外理财、私募融资、大宗商品融资、金融租赁、离岸金融、资产托管等诸多领域,配套跨境金融服务产品丰富而多元化。而目前广西沿边跨境金融业务仅涵盖两类业务,第一类是自2010年6月实施的跨境贸易人民币结算业务,主要面向广西企业进出口贸易人民币结算;第二类是东兴国家重点开发开放试验区自2013年7月实施的个人跨境贸易结算业务,是继浙江义乌之后的全国第二个个人跨境贸易结算区域,东兴试验区主要针对个人贸易尤其是以边境贸易为主的跨境人民币结算。其它诸如企业境外投融资、个人境外金融服务以及资本项目下的跨境金融业务极少涉及,相配套的跨境金融产品和工具单一。
(三)跨境金融基础设施与市场环境亟待完善
跨境金融基础设施是跨境金融发展的重要载体和平台,是金融生态环境中的关键硬环境,具体而言,以国内清算为基础的跨境支付、清算体系是沿边跨境金融的核心基础设施。广西沿边缺乏统一的人民币支付清算体系,基础设施建设落后。由于没有形成完善、统一的人民币支付清算网络体系,广西与东盟国家的跨境结算因四大国有银行自成体系而未能实现跨行清算。尽管我国已与印度尼西亚、马来西亚、新加坡、泰国签订了双边本币互换与支付协定,但由于目前仅有人民币兑越南盾现汇挂牌,大多跨境结算因为双方代理行尚未建立有效的直接通汇结算关系而需通过第三国转汇,而转汇流程繁琐、成本高、风险大,加之本币账户的互设及账户资金流向与用途的管理、清算安排等相关规定及配套措施不完善,公共的跨境结算信息不能资源共享,影响了广西沿边的跨境金融发展。
(四)跨境金融缺乏双边互动的制度安排
广西与周边国家的既有合作(如中越广西东兴-越南芒街跨境经济合作区、中越广西凭祥—广西同登跨境经济合作区和中越广西龙邦—越南茶岭跨境经济合作区)表现为非正规性,多以论坛和对话的形式展开,强调非正式习惯和达成共识,而缺乏规范性的制度安排,现有的合作进展强调的是由各国通过谈判形成个性化的流动性援助机制而非统一的制度安排[4]。从这个角度来看,广西沿边目前还难以在较短时期内与周边国家达到跨境金融双边制度的互动与合作的高度,这种依赖于共识、对话和双边谈判的合作形式,导致沿边在面向东盟发展跨境金融时缺乏制度化的监督机制,面临着置信度缺乏的问题,使得沿边在跨境金融在体制上与周边国家的密切合作还需要一个较长的过程。
三、营造广西沿边良性的区域金融生态环境以促进跨境金融创新的策略
(一)结合沿边区域经济特色,积极探索跨境金融业务创新
跨境金融服务应向特色化方向发展。广西沿边地区以小微企业为主体,因此,跨境金融创新应针对小微企业数量众多而分散、服务交易成本高等问题,创新特色化服务模式。结合沿边这一区域经济特点,可尝试探索跨境金融“小微团”服务特色模式,集合小微企业在风险规避和融资等方面的共性需求,以“团购”模式开展与东盟国家海外行的跨境人民币兑换、融资等交易服务,有效降低跨境金融业务的准入门槛,帮助中小企业享受到大额批发交易业务的价格和成本。“团购”能在中小企业和社会中形成示范效应,促使各主体提高参与跨境金融业务的积极性。对于中小企业而言,“小微团”能将分散业务变成相对大额的服务交易,避免中小企业在金融市场中的弱势地位,使其能够享受成本更低的跨境金融服务,获得与大型企业、大额交易同等的服务体验和效果。对于银行机构而言,转变传统的一一对应服务模式,参照“池”交易方式创新开展多笔业务集中批量处理模式,既可为银行精简业务流程,简化跨境结算手续,还可降低时间成本及资本占用。该种业务模式更贴近中小企业真实的跨境金融需求,有助于中小企业跨越银行对跨境融资、结算等限制门槛,推动形成沿边地区社会经济实体全员参与跨境金融的普惠金融效应。
(二)培育跨境金融组织体系,发展多层次资本市场
探索符合沿边区域经济特点的特色途径培育多元化的金融主体,构建银行、保险、投融资服务等多层次现代金融组织体系,鼓励沿边发展多层次资本市场。第一种途径可尝试内部培育,支持民间资本进入沿边金融业,适度放松对实验区金融业市场准入的限制,发起设立自担风险的民营银行等中小型金融机构。第二种途径是“引进来”,吸引东盟金融机构在试验区设立外资或合资的银行、证券公司、保险公司、小额贷款公司、股权投资基金、金融租赁公司等法人机构和分支结构。为了吸引外资银行进入滇桂实验区,可以考虑在沿边金改的政策中,在市场准入限制和市场开放上实行倾斜,允许落户沿边的外资银行较之东部提前经营人民币业务,以吸引更多的国内外金融机构进驻沿边地区开展金融业务。第三种途径是通过建立沿边各市政府投资引导基金,吸引国内外资本设立外资、合资股权投资基金和创业投资企业,支持境外机构在沿边各区县发起设立公募或私募证券基金。
(三)完善与优化跨境金融基础设施建设
首先,建立统一的跨境人民币清算网络体系。由中国人民银行牵头,利用各商业银行已有的境外人民币支付清算网络体系,建立一个全球统一的人民币清算体系,克服以某个商业银行作为主清算行的弊端,为境外接受和使用人民币的市场主体提供清算便利。可以参考港澳人民币业务的清算方式,将人民银行支付系统延伸至境外特定国家和地区提供支付清算服务。其次,完善与周边国家的金融结算制度。积极与东南亚国家商业银行建立代理行关系,签订本币结算协议、互设账户协议等,疏通人民币清算渠道,扩大人民币结算范围。最后,建立面向东盟国家的跨境零售支付平台,探索沿边跨境特定币种清算安排的可行性。在边境结算中大力推广互设本币账户结算,推动形成沿边特色的结算模式。例如,实施广西—越南的互设本币账户结算、境内人民币转账、边民现钞结算等业务创新,逐渐摸索实践,形成适合于南亚国家的特色跨境结算模式。
(四)积极搭建与东盟国家跨境金融信息交流平台
尽管沿边跨境金融在体制上与东盟国家实现双边制度的高度互动与密切合作还需要一个较长的过程,但可循序渐进先推进与东盟国家的跨境金融信息的交流与合作。一方面,中国人民银行应与南亚国家合力搭建跨境金融服务平台和边境金融信息交流平台,重点建立跨境金融合作、监管协作、信息平台结算统计信息共享机制等工作机制,打造沿边跨境金融合作交流的高端平台,积极加强与东南亚国家的金融监管协作。另一方面,广西自身也应经济提高跨境金融合作成效,积极引导试验区与南亚边境地区商业银行加挂与对方国家货币的兑换牌价,推进人民币与周边国家货币汇率的直接挂牌,逐步实现人民币与周边国家货币的银行间市场区域交易,使东盟国家货币与人民币的汇率定价更加规范、透明,逐步促成周边国家货币和人民币官方汇率的形成,为沿边跨境金融的发展创造良好的外部金融市场环境。
(五)加强与云南沿边金融创新联动合作
滇桂沿边城市的金融发展目标极为相似,跨境金融发展的面向市场均定位为东盟国家,两省沿边城市可通过区域金融合作,综合开发利用各自的金融资源禀赋,促进金融资源的跨区域合理流动以改善区域金融合作生态环境,缓和沿边地区间资金供求失衡矛盾,促进区域金融融合和协同发展。首先,在滇桂综合实验区的政策框架下,进行滇桂沿边区域金融合作发展研究,在金融机构、金融创新、金融市场和金融开放等领域先行试验进行合作,在合作的实施过程中可建立有效的利益协调与共享机制、信息共享机制。其次,可探索在合作区域内建跨境票据交换中心和资金清算中心,形成一个面向东南亚、覆盖滇桂沿边的票据同城结算网络,在整个实验区域实现结算系统的相互对接和金融联动合作,构成独具特色的面向东南亚跨境金融服务体系。
[1]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公报.《云南、广西建设沿边金融综合改革试验区总体方案》[Z].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网站.2013-11-26.
[2]王宇露.金融生态与金融生态环境研究的演进及其述评[J].生态经济,2007,(6).
[3]周炯,魏佩佳.省域金融生态环境评价研究[J].西北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2012,(1).
[4]田惠宇.加快跨境金融发展[J].中国金融,2014,(1).
[5]王光强.对接东盟跨境金融服务创新“先行先试”[N].金融时报,2014-06-24(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