浅谈中国的网络民主政治建设
2015-01-01北华大学马克思主义学院
陈 光/北华大学马克思主义学院
浅谈中国的网络民主政治建设
陈 光/北华大学马克思主义学院
网络民主对中国民主政治建设具有正面作用,也具有负面作用。加强对我国网络民主的引导对策为:对网民加强教育,提高网民的社会责任感,完善网络民主机制,建立健全网络民主的相关法律法规,加强政府的监管力度。
中国;网络;民主政治建设
网络的出现,极大地丰富了人们的交流方式。网络是一个虚拟空间,与现实生活中的真实存在有巨大差别。虽然在网络空间里是人人平等的,但网络空间里人的身份是虚拟的,网络里的平等不能等同于现实生活中的平等。网络在传播过程中具有直接性、开放性、便捷性。在网络空间中,人与人之间可以直接交流,网络是一个面向公众的开放平台,它没有给人与人的交流人为地设置障碍。
一、网络民主对我国民主政治建设的作用
(一)网络民主对我国民主政治建设的有益作用
提高公民的政治参与程度。网络在表现形式上是一个开放性和互动性均极强的媒介,拥有传统媒介难以企及的传播能力。公民在网上可以自由浏览自己感兴趣的信息,或者通过电子邮件、网络论坛、网页制作等方式向他人传播信息,这些在提高公民政治参与程度方面都发挥了积极作用。
推动公共政策的科学化、公开化。目标导向性、社会可行性和经济效益性是一个科学的公共政策至少应具备的三个条件。通过网络向目标群体进行推广和传播,可以就该项公共政策的社会可行性和经济效益性得到目标群体的反馈,而反馈后修订出台的公共政策更易得到公民的支持和认可。网络民主让每个人对公共政策都有了发表意见的机会,网络的开放性和互动性使公共政策的制定更加科学化、公开化。
扩宽民主监督的渠道。在当前,网络已成为一种重要的社会力量,有人甚至说它是“第五种权力”。网络信息技术的发展给民主监督带来了不容置疑的变化,给体制外监督注入了一种新的活力,它以其便捷性、开放性,极大地扩宽了监督范围,省去了各种不必要的中间环节,节省了监督成本,这有效地增强了民众对政府的监督力度,拓宽了民主监督的渠道。
构建新型民主文化。人们在网络中可以自由地发表观点和看法,自由地做出决策,享有充分的自主权,这降低了人们被政治边缘化的可能性,使少数人的话语权得到了尊重。在网络社会中,人们的可以各抒己见、畅所欲言,没有少数和多数之别,改变了人们的民主观念,从而形成了一种新的民主文化。
(二)网络民主对我国民主政治建设的消极作用
损害政府部门的公信力。网络具有匿名性,公民发表政治观点所需付出的代价很小,一些别有用心的人很可能利用网络的这个特点去达到其政治目的。特别是遇到突发事件时,网络很可能成为不法分子兴风作浪、扭曲民意的工具,使事件的有效迅速解决更加扑朔迷离。网络绑架民意,使公众对国家机关产生质疑和不满,这是很可怕的。就目前来看,我国还没有一部专门针对网络的法律,网络民主还不够成熟和规范,不加快解决网络民主的无序和失范,将会在一定程度上损害政府的公信力。
导致无政府状态或更加隐蔽的集权控制。网络的应用和普及,给一些不法分子、持不同政见者、恐怖组织甚至叛国集团等提供了可乘之机,他们往往利用网络有目的地传播自己的观点,从而达到一定的政治意图。以计算机黑客为例,为了展示自己的能力,往往置国家法律于不顾,以侵入国家信息系统为荣,这是一种无政府状态蔓延的先兆。
网络发展为政治发展的非常规操作提供了便利。一方面,使技术官僚在很大程度上成为了真正的立法者。另一方面,技术官僚可以按自己的偏好来设计决策模型,可以改变某个程序以使信息或决策符合自己的利益,甚至可以在心怀不满时对政治系统进行致命打击。这使状况如果不能得到有效遏制,将会使政治发展的非常规操作进一步固化。
网络民主中政治参与的非规范性有可能导致政治不稳定。网络里的信息往往真假难辨,有时可能会被一些不法分子恶意利用,使政府的公信力降低,导致网民对政府发布的权威信息不信任。更为严重的是,一些网民可能会为了自身利益而聚集起来形成利益集团,企图影响政府的决策,这可能在网络中引发群体性事件,引起政府的合法性危机,从而导致政治不稳定。
二、对我国网络民主的引导对策
(一)对网民加强教育,提高网民的社会责任感
在网络社会里,如果网民为了自己的私利而恶意扭曲民意,那网络民主就不算是一种真正的民主形式。因此,在向公民普及网络知识的同时,要加大力度提高网民的素质,使他们的社会责任意识不因在虚拟网络空间而降低,让网民意识到其言论会影响到有关部门的科学决策和社会发展的方向。同时,政府要加强对网民政治知识的普及教育,使其了解基本的政治理论,提高其政治素养,为有效参与政治活动奠定坚实基础。
(二)完善网络民主机制
第一,建立完善的沟通机制。当前,网络在反腐败过程中起到的作用日见增大,网络的监督作用越发重要。特别是自十八大召开之后,许多贪官的落马都离不开网络力量的推动。但应该清醒地注意到,如果仅仅依靠网络的力量,没有政府部门的跟进,网络的监督作用是很难发挥的。因此,政府部门要建立一个有效的沟通机制,做好网络信息的收集整理工作,对民众关心的话题要及时作出回应,形成一个良性的互动机制。第二,建立长效的网络参政议政机制。政府部门的网站上要建立相应程序,使公民可以就其关心的问题随时向政府反映,让公民可以就当前实施的政策法规发表自己的见解或感受,政府要根据反馈的信息及时调整和完善相关法律法规。第三,建立健全激励机制。政府部门对网络民主要采取一种开放的态度,对网络民主要积极引导,要鼓励公民就时政问题积极建言献策,对意见被采纳的公民要给予适度奖励,提升公民的参政热情,提高政府施政的满意度。
(三)建立健全网络民主的相关法律法规
首先,立法机关要根据实际情况,及时修改滞后、冲突的法律法规。例如,当前实行的《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中存在有关概念模糊的现象,可操作性不强。此外,它与现行《档案法》中的有关条文是相悖的,前者规定政府一般在20个工作日内公开信息,而后者则规定原则上30年内不得公开档案信息。可见,现行的《档案法》明显不合时宜,针对此类问题,立法部门要及时跟进并完善。其次,执法机关要严格执法。各有关部门要明确其职能,防止多头管理、相互推诿现象的发生。要建立严格的考核机制,对相关责任人实行定期考核,对违反有关规定的责任人要依法追求其责任,绝不姑息。
(四)加强政府的监管力度
加大网络犯罪的打击力度,为网络民主的发展提供一个健康的环境。不法分子往往利用网络的便捷性和开放性从事非法活动,这极大地影响了网络的健康发展。政府有关部门要通力合作,完善整治网络犯罪的行动方案,明确整治范围,防止不法分子有机可乘,做到有法可依,违法必究。网络管理部门要制定科学、合理的网络行业准入机制。网络管理部门要深入调研,根据调研情况建立一套合理的奖惩制度,该整改的要严令其限期整改,该奖励的要给予其适度奖励。
陈光,(1977-)男,吉林省永吉县人,北华大学马克思主义学院,马克思主义中国化研究专业2013级硕士研究生,研究方向:民主政治建设研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