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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民工“讨薪”让群众路线更有情

2014-12-31

四川劳动保障 2014年1期
关键词:温江区民工合法权益

本刊记者 刘 倩

“群众路线”走得好不好,实不实,既要看“点”,又要看“面”,农民工能否领到自己应得的工资就是一个“点”,而且是一个“关键点”。

每到年末岁首之际,农民工“讨薪”事件总会如约而至般地映入到媒体的热点新闻报道和民众的视野,特别是一些企业故意拖欠农民工工资等问题更是时常发生。

随着春节越来越近,各地人社劳动监察部门清欠农民工工资工作进入了攻坚阶段。身为切实维护劳动者合法权益的政府职能部门,不仅应从落实制度上对民工合法权益进行切实有效的保障,更应从源头上对故意拖欠民工工资的行为进行遏制,真正做到让民工“讨薪”不再难。特别是在当前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进入整改落实、建章立制之际,只有以主动为民工“讨薪”这样的实际行动为民务实,才会让人民群众更加满意,也才是“纠四风”践行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最生动的体现。

“讨薪”何以艰难

劳动获取报酬,是法律赋予我国公民的一项基本权利,受到《宪法》、《劳动法》等多部法律保护。用工方无端拖欠工资,是一种违法行为,应受到法律的制裁。当前,党和政府高度关注民生问题,法制建设得到加强,民工可通过与用工方协商、向劳动监察部门申请仲裁、甚至向法院起诉等方式来索取自己的劳动所得。然而,让人不解和困惑的是拖欠农民工工资现象却是屡禁不止,一些农民工为了维权不惜采取堵路、爬吊杆、锁大门等极端的方式讨薪,最终讨薪变成了“闹薪”,劳动者不仅没有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反而扰乱了社会公共秩序,甚至引发恶性事件,受到法律制裁,这无疑是莫大的悲剧。

民工讨薪何以艰难?成都市温江区人社局劳动监察大队大队长肖昌全认为,除用工方诚信缺失外,民工法律意识淡薄、相关部门监管乏力是主要原因。肖昌全以他多年的执法案例与经验条理清晰地总结出5条民工“讨薪难”的原由:一是个别用工企业不依法使用劳动者,在签订劳动合同、参加社会保险、工资福利待遇、劳动保护、劳动条件等方面不按《劳动法》《劳动合同法》和《社会保险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要求办理,属劳动用工行为不规范,存在非法用工现象;二是劳动者自身不依法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在参加社会保险、工资福利待遇、公休假等问题没有搞清楚的情况下,盲目和用人单位签订劳动合同或者不签订劳动合同;三是发生劳资纠纷矛盾后,引发劳资争议,造成讨薪问题;四是由于市场竞争激烈,建筑行业低价中标造成施工单位资金短缺,导致无力按时支付农民工工资,引发劳资纠纷矛盾;五是因为劳动保障监察没有强制执行权,一些已经确认拖欠事实,但责任人拒不执行行政执法的案件,无法快速解决。

帮助“讨薪”使新招

挣钱不容易,尤其是以从事体力劳动为主的农民工。清华大学人文社会科学院院长李强曾说:“我们所说的欠薪,基本上有95%以上发生在农民工群体身上。”

“对症方可下药。近年来,成都市温江区劳动监察大队多措并举,有效避免和降低了本地区的“拖欠”现象发生,具体做法是“四个加强”:

——加强法律法规的宣传力度,切实帮助企业深刻认识依法合规用工意识,增强用人单位关爱农民工、兑现农民工工资的社会责任感。

——加强对用人单位常态化管理,以劳动密集型用人单位为重点,加强日常督察,定期开展企业欠薪、欠保、劳资纠纷矛盾大排查,把侵害劳动者权益的一般性案件消除在初始阶段。

——加强开展各项专项整治活动力度。开展农民工维权、打击非法用工整治违法犯罪和农民工工资支付等专项检查活动,维护劳资双方的合法权益。

——加强与司法机关、工会和建设等部门联动,加大行政执法力度,严厉打击违法违规企业,规范用人单位劳动用工行为,特别是对因非法用工引发群体群访事件,对用人单位进行严查重处,对非法维权行为进行严厉打击。

采访中,肖昌全向记者说到这样一个与他们有关的“故事”。去年10月21日,成都市温江区劳动监察大队办公区外聚集了大量情绪激动的“讨薪”者,他们都来自当地一家包装制品有限公司的工人,因为连续多个月拿不到工资,无奈之下而多次到政府相关部门集体上访。

群众利益无小事。为啃下这起“骨头案”,他们区劳动监察大队针对此案制订了专项工作方案,为保证执行力度,劳动监察大队联合了区政法委等相关部门共同协作,先后两次向该公司下达了行政执法文书,责令该公司分阶段分人员支付工资,并督促该公司采取变卖机器设备的方式,分批结清工资、解除劳动关系。经过两个月的不懈努力,为员工追缴拖欠工资34.9万元,使52 名员工的合法权益得到保障,维护了社会稳定。

然而,为农民工“讨薪”撑腰,并不能只是做好事后监管,更主要的是前期“预防”。拿温江区人社局军转办主任夏国良的话来说,就是要时刻关注并解决好农民工这个特殊群体的利益诉求,首先让农民工学会运用法律武器维护自己的权益。要让农民工知道怎么去维权,除了与他们面对面地开展普法宣传,开设投诉举报热线之外,畅通农民工维权“绿色通道”也至关重要。

夏国良介绍说,去年温江区万春镇一家餐饮园林服务公司因经营不善等原因拖欠37 名员工工资、社保和经济补偿金等费用171万元,区劳动监察大队接到投诉后,立即派出专人为员工联系法律援助中心,由法律援助中心指定律师免费为员工受理案件。截至目前,这37 名员工均已拿到被拖欠的工资和经济补偿金,共计110万元。

“顽症”还需久治

事实上,我国近年来不断加大农民工工资清欠力度,有效地遏制了拖欠农民工工资行为的势头。从2011年2月25日,全国人大表决通过刑法修正案将恶意欠薪行为入罪,到2013年1月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拒不支付劳动报酬刑事案件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实施,足以看出国家对维护被欠薪劳动者合法权益的重视与决心。

“俗话说,顽症还需久治,要治理‘恶意欠薪’这一顽疾,保证不欠农民工一分钱,各级政府职能部门建立长效机制是必要手段。”夏国良表示,近年来,在国家强有力的法律支撑下,以及省、市、区党和政府的高度重视下,温江区人社局也一直保持“重拳出击”的态势,着重开展了严厉打击恶意欠薪违法案件专项整治活动,对屡禁不止的“欠薪”行为形成了一定的威慑作用。

2013年4月29日,温江区劳动监察大队接到浩旺工业园成都宏欧包装材料有限公司100 余名员工投诉,该公司拖欠员工4 个多月工资近50万元,而相关负责人却不知所踪。对此,该区劳动监察大队迅速进行了立案调查,先后两次向该公司下达限期整改通知书,鉴于公司不执行整改,监察大队又将此案移送成都市公安局温江区分局,在法律的强大威慑力下,犯罪嫌疑人很快被拘捕,并在羁押期间如数支付了全体员工的工资。

据统计,2012年温江区欠薪案件发生41 起,但2013年欠薪案件发生仅有22 起,同比下降46.3%。夏国良表示,这组数据让他看到了希望:“我们相信,随着国家的相关法律法规的不断完善和更新,相关职能部门的执行力度的不断加大,‘讨薪难’的问题终究会得到根本解决。”

人社部门作为切实维护农民工合法权益的核心职能部门,进一步建立健全防止拖欠的长效管理机制应不仅仅是一句空洞的口号。温江区农民工工资支付情况专项检查领导小组办公室在总结2013年工作情况时,就明确提到了要将解决拖欠农民工工资工作作为整顿规范劳动力市场秩序的重要内容,并建立常态管理机制和全天候接待机制,实行投诉电话、接待场地、受理人员“三个落实”,做到案件“日接日清”不积压。

‘群众路线’走得好不好,实不实,既要看‘面’,又要看‘点’,农民工能否领到自己应得的工钱就是一个‘点’,而且是一个‘关键点’! 温江区人社局局长伍嘉裕动情地说:“温江区劳动监察部门主动为民工‘讨薪’不仅是把群众利益放在心中最高位置的真实展现,也是让农民工们的合法权益及时得以实现,深刻诠释人社人勤政务实的为民情怀的最好例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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