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古籍、档案修复技术标准体系建设研究*
2014-12-31张美芳
张美芳,陈 敏
古籍、档案在抢救与修复时,由于修复理念、设备、技术水平和能力的不同,致使技术操作不统一、选用材料不一致、修复流程因人而异、修复质量无法评估等,从而导致修复工作简化、操作不规范、质量参差不齐等问题,甚至由于修复措施不当,使古籍、档案受到二次伤害。凡此种种做法如果得不到及时纠正、正确引导,如果修复流程没有质量规范,那么抢救修复古籍档案的目的和意义则不可能真正实现。近年图书档案部门重视修复标准化建设,研究和制定了一些相关标准,此举对规范修复流程和提高修复质量起到一定的推动作用。
1 开展古籍、档案修复技术规范与标准体系建设的意义
长期以来,古籍、档案修复技术基本依靠经验操作和主观评价,其实现是主观意志、经验、设备、环境综合作用的结果。不同国家、地区、民族和年代,对修复原则、修复目的理解不同,修复方法、修复选材、工作流程以及选用设备差异较大,即使在同一地区,每位修复工作者的经验、意识、能力、态度等有所不同,修复质量也参差不齐。对于每一件被修复古籍、档案而言,其载体类型、破损程度、装帧形式千差万别,修复操作中亦存在诸多不确定性因素。长期以来,修复过程、方法、效果和质量等很难被规范、理论化或上升为标准。此外,古籍、档案修复是一项随着经验不断积累,能力才会逐渐提高的技术,个人的感觉和经验影响着技术的发挥和修复质量,而个人感觉和经验有时无法用语言文字准确描述,无法量化,因此,长期以来对修复技术的考核或评估大多为主观评价。
随着国家保护、抢救古籍和档案工作的开展,修复工作越来越受重视,开展范围和规模也越来越大。这就要求科学化管理修复技术,需要规范古籍、档案修复技术的操作、流程和工艺,统一修复要求,确保古籍、档案的抢救修复工作从经验修复转变为科学修复,从技术性修复转变为技术加管理性修复,从重视数量考核逐渐转向重视质量考核,由古籍、档案修复技术的规范和标准化建设带动古籍、档案保护技术整体水平的提高。
保证古籍修复质量的前提和科学评估修复技术的依据是:使用的抢救修复方法是否有利于古籍、档案的长久保存与保护;使用的方法是否科学合理;抢救修复古籍的过程是否严格按标准进行;修复材料是否合格;修复技术与质量是否达到要求等。在实际工作中,出于多种原因,发生许多因修复质量问题而导致古籍、档案二次受损的现象,如修复后字迹洇化、扩散、生霉长虫、失去原貌等。二次破坏较原件的破损更严重,有些损坏甚至是不可逆的、无法恢复的。古籍、档案修复技术标准是监督、提高修复水平的途径,是减少“保护性破坏”的需要。古籍、档案修复后因无评价方法,难以评估其修复质量。在实际工作中,相关部门要么不进行质量评估,要么评估非常简单、形式化。过去一直沿袭下来的质量评估主要依靠经验,经验是主观评价的基础,技术实施的好坏与经验丰富与否息息相关。古籍、档案修复的质量控制可以基于标准的要求进行,也可以借鉴标准中的规定进行对比检查。因此,古籍档案修复技术标准的研究和制定是加强修复技术科学化管理的方法和途径。
2 古籍、档案修复技术标准的制定与应用
古籍、档案保护标准建设从1983 年开始,修复标准建设始于2000 年。近些年来,为了将保护技术发展与建设纳入规范化、程序化、科学化的轨道,不同领域或部门相继关注标准化建设,集中力量,不断研究和总结,依据实际情况解决修复实践中的专门或突出问题。
古籍、档案修复技术标准建设从行业标准建设开始,逐渐上升为国家标准,如《古籍修复技术规范与质量要求》 于2006 年首先由文化部颁布为行业标准,2008 年转为国家标准(GB/T 21712- 2008)。近年我国制定了与修复相关的主要标准有《档案修裱技术规范》(DA/T 25- 2000)、《历史图牒档案修裱技术规范》(DA/T 37- 2008)、《古籍普查规范》 (WH/T21-2006)、《古籍特藏破损程度定级标准》(WH/T 22- 2006)、《古籍修复技术规范与质量要求》(WH/T 23- 2006,GB/T 21712- 2008)。其 中《档案修裱技术规范》(DA/T 25- 2000)是国家档案局于2000 年颁布的档案行业标准,主要是将过去修裱技术中一些无法量化的程序进行定量规定,比如修裱所使用的浆糊浓度,过去完全凭修复人员的手感,最多描述为稠浆糊或稀浆糊,而在此标准中对浆糊浓度进行了规定。该标准适用于各类纸质档案的手工修裱。《历史图牒档案修裱技术规范》(DA/T 37- 2008)是国家档案局于2008 年颁布的档案行业标准,规定了手工修裱历史图牒的基本原则、质量要求、工具设备、环境要求和操作程序,特别是对手工修裱的工序、修裱材料和黏合剂的质量、修裱的技术及其效果、修裱室的环境条件都作了明确、详细的规定,适用于各类档案及历史图牒的修复。《古籍普查规范》(WH/T21- 2006)是文化部2006 年颁布的图书行业标准,规定古籍普查时需要了解古籍形式、保存现状、保管条件等内容,适合全国古籍保护单位进行数量不大的调查。对于数量大的古籍或档案普查,该标准没有涉及到抽样量选择、调查结果的统计等问题。《古籍特藏破损程度定级标准》(WH/T 22- 2006)是文化部2006 年颁布的图书行业标准。该标准按纸张老化程度,如PH 值、破损面积、霉蚀、虫蛀、絮化、纸张泛黄程度等将古籍破损状况分为五级,一级为最严重,五级为最轻。该标准没有考虑古籍的价值、保存年代、稀缺性等因素。在实际的抢救修复中,不但要考虑纸张的破损等级,还要考虑古籍、档案的价值等,以便制定修复先后顺序对濒危古籍进行及时抢救。目前档案部门还没有档案破损定级标准,在实际修复工作中可以参照《古籍特藏破损程度定级标准》(WH/T22- 2006)规定,但鉴于古籍与档案的区别,比如装帧形式、保存目的等,应尽快出台《档案破损程度定级标准》。《古籍修复技术规范与质量要求》(WH/T23- 2006,GB/T 21712- 2008)是第一项针对古籍修复操作方法、修复流程、修复质量而制定的标准。该标准针对不同版本、不同装订形式的古籍从修复方法、修复材料的选择、托补技术、干燥、裁切、装订、修复技术质量、修复后古籍外观等都作了规定。其最大特点是对过去凭经验操作的修复过程和方法做了一定程度的规范,对修复质量有了量化的规定,比如线装书订线后各线段连在一起应成为一条直线,不应歪斜,误差±1mm,尤其对中国古籍一些特殊版本的修复和装订进行了较为详细的描述。该标准偏重于古籍修复,部分内容对档案不完全适用。
国际标准和其他国家在图书、档案修复方面的标准研究主要有:
信息和文献工作、档案和图书馆用图书、档案和其它纸类文献的装订要求、方法和材料(DIN 33902- 2004);
文献保护用修复和有关处理方法、推荐方法(BS 4971- 2002);
文件与文献修复技术(2008 美国佛罗里达州档案馆);
装订档案用皮革规范(BS 4971- 2002);
用于固定图书馆资料上标签的胶布(Z39 SC RR);
图书馆和档案馆长期保存的印刷型论文的载体加工(Z39 SC QQ)。
这些标准从不同的方面对档案图书修复技术、过程、方法、材料等进行了规定,有些涉及到技术参数和质量要求,有些是针对某一特殊材料的规定。
3 古籍、档案修复技术标准体系的建设
现行颁布的古籍、档案修复标准对实际工作起到一定规范作用,但要对修复工作进行全流程、全方位的规定还需要不断补充和完善各类标准。由于中国古籍、历史档案的装帧形式层出不穷,因此在修复时急需制定相应的标准,将实际工作与研究中通用的、关键的技术和普遍认可的保护方法转化为技术标准。
古籍、档案修复技术标准需要规定修复过程中每一步骤的具体要求和每个单独技术,其中包括接粘技术要求、粘合剂要求、修复用纸要求、托补技术要求、干燥要求、裁切要求、装订要求、修裱技术质量规定、修复后古籍档案外观要求、修复技术质量等级、抢救修复质量检验方法等内容。修复标准体系的建设要基本覆盖整个修复内容、技术和管理,要符合实践活动的基本要求。
标准体系是一个整体框架,是对修复标准化建设的整体研究和顶层设计,它包括两部分任务,一是加快加强缺失标准制定工作;二是修订目前修复技术标准。修复工作涉及方法、流程、材料、工具、质量等,目前在标准化建设方面,仍有很多工作尚未开展,如洇化字迹档案的修复、档案图书污渍的清洗、图书档案修复材料与工具的规定、不同装帧形式古籍、档案的重装等都没有明确规定。
古籍、档案修复标准来源于实践、服务于实践,因此,应受到实践的检验,并不断完善。修复标准涉及到的操作流程、方法、选材、技术要求等需要有普适性、中立性和可实现性。
普适性是指一般操作者在正常条件下经过正规培训和一段时间训练能达到的技术要求。它不可能将所有修复中遇到的特殊情况都包括在内,尤其是一些不常见的破损古籍、档案,需要特殊的处理方案和专门的技术。修复标准并不是放之四海而皆准的技术准则,不可能做到面面俱到。因此,修复标准应定位为古籍档案修复中普遍的技术要求。
古籍、档案修复标准要保证中立性。中立性是指既不能将标准定得太高,又不能将标准定得太低,否则不能满足相关质量的要求。定得太高,偏离实际操作,技术人员很难达到要求,标准变成纸上谈兵的条款而无法遵循,失去了制定标准的目的和意义;定得太低,则失去了古籍档案抢救修复的意义,不利于最大限度地延长古籍档案寿命。中立性要求技术指标应符合实际情况,操作中既有约束、又有灵活性。对于实践中常使用、需求很强烈但很难进行规定的标准可将其内容采用指南、建议等形式进行规范,并纳入标准体系之中。
古籍、档案修复标准在制定过程中应该重视实用性。标准对修复过程和技术进行分解,对每一步骤和过程都有具体的规定和要求,一是要准确,不能模棱两可。目前有些标准的内容说明较为笼统,“约”“不少于”“尽量”等字眼出现频率过高;二是尽量详细。修复技术涉及很多步骤和具体操作,对每一步骤的规定越具体,操作起来则越容易,因此,不能因为操作步骤太详细、太繁杂而不在标准中体现出来,也不能因为感觉经验不好描述而不在标准中规定。
图1 图书档案修复技术标准体系
标准需要及时修订完善。一是技术发展,有些标准内容涉及的技术已过时或技术参数不合适了,需要及时调整;二是在标准推广应用过程中,发现某些内容没有涉及,或内容有偏差、不完整,需要及时补充和完善。现颁布的5 项古籍档案修复标准都已超过5 年,早应该进行修订了。
4 结语
现如今,古籍档案修复技术逐渐从无标准、无规定走向有标准、有规定,标准的制定和不断探究对规范修复技术和方法的作用至关重要,对提高修复管理和科学评估提供了参考和依据。目前颁布的5 项行业和国家修复标准对实际工作起到了很好的参考、指导和规范作用,但仍欠缺专门技术的规定和要求,因此需要加强修复标准体系的研究,加快缺失标准的建设,完善现有标准。除开展行业标准建设外,还需要加强国家标准建设和国际标准建设,以整体推动古籍档案修复工作的标准化进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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